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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眼镜验配服务认证要求编制说明一、背景说明和起草过程:按上海市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团体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为3年, T/SCA 120003-2018 上海品牌评价认证依据:眼镜验配服务标准实施近三年; 同时新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 规则于2020年10月1日实施;另外在团体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个别新的情 形需要复审,因以上3个理由故对T/SCA 120003-2018 “上海品牌.”评价认证 依据:眼镜验配服务团体标准进行复审确认修订。主要起草单位为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上海 市眼镜行业协会、上
2、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认证协会。二、核心条款说明及与原标准主要差异情况本文件主要分6章,主要内容如下:(一)范围介绍本文件的主要内容以及本文件所适用的领域。本文件规定了眼镜验配服务“上海品牌”认证的规范性要求,包括服务要求 涉及的信息发布、咨询服务、业务办理、客户维护;管理要求涉及的通用要求和 特定要求,以及服务认证评价涉及的认证准则、认证模式和认证结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眼镜验配服务“上海品牌”认证活动,也适用于眼镜验配服务 “上海品牌”经营者规范其服务活动。(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引用9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1项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三)术语和定义给出了眼镜验配、测试距离、
3、双眼视检查、隐性斜视、显性斜视、双眼同时 视、双眼融像、双眼立体视、调节、聚散、注视差异、眼位异常、硬性角膜接 触镜、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经典准则、MPMVA,视力值、服务认证18 个术语及其定义。(四)服务要求服务要求包括环境要求、接待服务、验光服务、配镜服务、售后服务五大部 分。其中环境要求包括店招和广告、橱窗和商品陈列、店内标识、卫生和照明、 环境安全;接待服务包括营业员要求、售前接待、售中接待、售后接待;验光服 务包括验光人员要求、验光设备要求、验光场地要求、常规验光流程、角膜接触 镜验光流程、验光配镜技术要求、验光单据;配镜服务包括配镜人员要求、配镜 设备要求、配镜场地要求、镜
4、架的选择、镜片的选泽、加工流程、检测、整形及 校配、定配眼镜单据和标志;售后服务包括基本要求、售后服务受理流程、不合 格产品处理。(五)管理要求管理要求分为通用要求和特定要求。通用要求给出了眼镜验配服务基本通用 的一些管理要求。特定要求部分包括管理目标、采购管理制度、工作于服务接触 面的从业人员职业化培育规划、眼镜验配服务设计和开发控制规划、贯穿于眼镜 验配服务全过程的风险与应急管理机制、客户关系管理、面向顾客的投诉处理机 制、补救措施管理、服务改进。(六)服务认证评价该部分是供开展眼镜验配包服务认证活动的测评依据,分为认证准则、认 证模式、认证结果三个部分,其中认证准则包含服务要求测评准则、
5、管理要求审 核准则;认证模式包括适用的服务认证模式、服务认证模式选用及组合;认证结 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与原标准主要差异点如下:1、在原4. 2.2. 2与4. 2. 2. 3之间增加4. 2. 2. 3进行初检(视力检查、立体视检 查、色觉检查),原4. 2. 2. 3调整为4. 2. 2. 4条款,内容不变。理由:让验光更加 地个性化、精准化。2、标准条款4. 3. 4. 4 b)双眼进行雾视法处理(睫状肌麻痹者除外),修改为双 眼分别进行雾视法处理(睫状肌麻痹者除外)。理由:让验光更加地个性化、精 准化。3、标准条款4. 3. 4. 6 0)确定试验性近附加光度,修改为FCC检测确定
6、试验性附 加光度;原标准条款4. 3. 4. 6 f)精调近附加光度,修改为NRA PRA精调近附加 光度。理由:让验光更加地个性化、精准化。4、标准条款6. 2认证模式中取消模式C、模式D、模式G,增加模式E。5、附录 A 根据 4.2. 2. 2、4.2. 2. 3、4. 2. 2. 4、4. 3. 4. 4 b)、4. 3. 4. 6 f)作相应 调整。三、主要试验(验证)的分析无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或与国内同类标准水平的比较本文件引用9项国家标准,1项地方标准,2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 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和管理要求是以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眼镜验配服务 规范提炼,部分相关服务要求和管理要求均高于行业标准水平。五、标准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说明无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及其理由无七、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