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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南燕竹风井新排矸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二 O 一八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 概述 11.1 项目的背景及特点 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3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4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51.5“三线一单”内容分析 5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6第二章 总则 72.1 编制依据 72.2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92.3 评价标准 102.3.1 环境质量标准 10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2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32.5 环境功能区划 15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6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73.1 建设
2、项目概况 173.2 工程总体布置 193.3 工程建设内容 193.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33.5 公用工程 243.6 煤矸石来源及主要成分 243.7 排矸场工艺设计 273.8 工程产排污环节分析 333.9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343.10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35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34.1 环境现状调查方法 434.2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34.3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4.5 区域污染源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4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45.2 运营期环境
3、影响预测与评价 48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64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646.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666.3 环保投资估算 71第七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737.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37.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37.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76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778.1 环境管理 778.2 环境监测 808.3 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 80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19.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819.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819.3 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819.4 环境影响分析 819.5 公众参与 829.6 环境保护措施
4、分析 839.7 环境损益分析 83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39.9 总结论 83第一章 概述1.1 项目的背景及特点山西省是我国煤炭产量大省, 是我国最主要的煤炭能源基地, 其资源非常丰富, 2013 年产量已超过 9.63 亿吨。随着煤炭生产的不断扩展, 煤矸石的产生量与日俱增, 煤矸石产生量按原煤产量的 15%计,每年煤矸石至少增加 1.44 亿吨,长年积累下来 煤矸石总量会越来越多,如不能妥善处理,将会大量侵占土地,而且一直会持续增 加。这样大量的煤矸石已严重地污染了环境, 并侵占了大量的土地和农田,破坏了土地资源,如不加紧有效利用,将影响煤炭工业的正常发展,影响周围环境质量。山
5、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元矿井位于国家 13 个大型煤炭基地山西省晋 东煤炭基地阳泉矿区内。根据阳泉矿区总体规划, 新元井田面积约 136.48 平方公里, 井田设计可采储量 506.2 兆吨,矿井及配套洗煤厂建设总规模为 6.0Mt/a,均分为二 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 3.0Mt/a,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规模的基础上扩大到6.0Mt/a。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3) 81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山 西阳泉新元矿井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对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批复。山西省 煤炭工业局以晋煤办基发(2003 ) 607 号“关于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一 期)初步设
6、计审查意见”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査;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晋 计设计发(2003)1089 号“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山西阳泉新元矿井一期工程初 步设计的批复”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普经贸投资 专字2003265 号“关于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主洗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项目洗煤厂生产工艺变更为重介洗煤。新元矿井一期工程原项目名称为“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阳泉矿务局韩庄矿井”, 阳泉矿务局韩庄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于 1997 年编制完成, 1998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发199896 号文对该项目一期工程 的
7、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之后由于项目工业场地由韩庄场地变更为草沟村西 南场地, 且项目名称变更为“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元矿井”,原评价单位于2003 年 5 月编制完成了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元矿井(原韩庄矿井)环境1影响评价补充报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3202 号文对该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工业场地变更为寿阳县城西草沟村西南。2009 年 8 月,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新元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及选煤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10 年 6 月 7 日, 国家环保部以“关于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及选煤厂
8、一期工程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0127 号) 对一期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批复。目前,矿井及洗煤厂二期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采用长壁综采一次采全高 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井下原煤经主井胶带输送机运至井口,再由胶带机 转运至原煤预先筛分车间,筛分出的大块矸石送大块矸石仓,筛分后的原煤经带式 输送机送洗煤厂主厂房洗选;掘进矸由进风立井提升至地面,由高位翻车机房高位 翻车机将矸石装入汽车运至矸石排放场堆置处理;洗煤厂洗煤工艺为重介法洗煤,洗选矸石装入汽车运至矸石排放场堆置处理。目前排矸量为:掘进矸每年79.5
9、7 万吨,洗选矸石每年213 万吨,锅炉炉渣4150t/a,脱硫渣 1360t/a,共计 194.9 万方。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两处矸石场, 分别为东寨沟排矸场和南沟排矸 场。其中东寨沟排矸场位于工业场地东北约 3km 一自然荒沟,沟长约 500m,沟宽 150-300m,深 20-30m,矸石场占地 12.63h , 该矸石场主要用于处置洗煤矸石; 南 沟矸石场位于中央风井场地东南约 150m 荒沟, 沟长 500m,宽 100-150m,深约 35m, 矸石场占地 7.28h , 该矸石场主要用于处置矿井掘进矸石。目前, 该两处矸石场内 矸石堆量均已接近库容,需要重新建设一新的排矸
10、场来保证新元公司矿井及选煤厂的正常生产。为此, 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投资 2680 万元在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南燕竹村北 0.56km 处的荒沟建设南燕竹风井新排矸场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南燕竹村北 0.56km 处的荒沟,西北- 东南走向,西北高东南低, 沟长 1100m,宽 50-300m,坝高 5m,总占地为 104629.10m2, 规划库容为 1168504.31m3 ,矿井及选煤厂排矸量为每年 292.57 万吨、锅炉炉渣及脱硫渣为每年 5510 吨(合 194.9 万方),本项目服务年限为 0.60 年。2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针对
11、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本次环评工作进行中,首先在做好工程分析及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部分,结合项目工程和运营特点进行了较充分的分析及论述,并就影响分析结果提出切实可行及具体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见图1-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2、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第 二 阶 段第 一 阶 段第 三 阶 段图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3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条“煤矸石临时性堆放场(库)选址、 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应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相关要求。”根据煤矸石化学成分分析资料及煤矸石淋溶检测结果, 本项目拟入场矸石不属 于危险废物,属于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其的储存、处置按照类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的要求进行。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13、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本项目厂址应符合当地 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应选在满足 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 响区。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禁止选在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经现场踏勘, 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南燕竹村北0.56km处的 荒沟内,不在寿阳县城市规划范围内,位于南燕竹村及西沟村的侧风向。根据收集 到的水文地质资料,本项目不在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
14、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 影响区, 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为场址南侧约0.38km处的人字河, 并且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正式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环评部组织持证
15、参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 资料,全面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等进 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本公司在完成各评价专题工作后,编制完成了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南4燕竹风井新排矸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本)。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于 2017 年 10 月 29 日在晋中市主持召开了山西 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南燕竹风井新排矸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 估会。会后,评价单位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及会议纪要,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将报批本提交建设单位报请审批。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
16、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属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重点为项目施工和建成后使区域的利用格 局及土地使用现状的改变,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本项目建设期相对较短, 而运营期项目对周围环境会造成长期较大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 影响为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施工噪声、生态影响以及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噪声影响及生态影响。1、通过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搞清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环境质量现状。2、本次评价将从项目环境影响、敏感目标保护、周边制约因素、城市规划等全方位分析,明确建设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3、根据项目特点及污染特征, 除了水、气、声等传统环境问题外, 评价要更加 关注排矸场建设产生的
17、生态问题,分析煤矸石淋溶对地下水产生的环境影响,制定避免污染、防治污染的针对性对策、措施,以求把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4、通过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等的影响分析, 从环保角度明确本项目环境可行性,为管理部门审批、项目设计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5、综合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 通过环境空气、水体、声学环境、生 态环境等的影响分析及预测,从环保角度明确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和排矸场选址可行性,为决策部门、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1.5“三线一单”内容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本工程利用荒沟进行排矸场建设, 占地范
18、围内无基本农田, 选址不涉及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不涉及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不涉及 生态红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结果, 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除地下水部分水井总大肠菌群及细菌总数超标外,其余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环境质量较好,本5工程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满足环境质量底 线的要求。本工程占用土地为荒沟,本工程将荒沟填平后,土地的使用功能发生改 变,但占用的土地的利用价值并没有降低,对土地资源并没有造成浪费,因此工程 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本工程所在区域和本工程的建设不涉及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的相关内容,从产业政策上分析,属于鼓励类项目。综上所述,本工
19、程的建设符合通知中的三线一单及三挂钩机制的要求,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文的要求。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 修订版) 中的鼓励类: “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15 三废综合利用 及治理工程; 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山西省产业政策的要求,不违背寿阳县城市总体发展 规划及城市环境规划的要求,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做到 达标排放, 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的建设能得到大部分公众的支持
20、, 选址可行,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南燕竹风井新排矸场工程建设项目是可行的。6第二章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任务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017.3.20。2、寿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 2018-5 号),2018.1.23。2.1.2 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97 年 1 月 1 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013 年 6 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
21、8 年 6 月 1 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年 10 月 29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 3 月 1 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 3 月 2 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 7 月 16 日;12、国务院国发199631 号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 年;13、土地复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9 年 1 月 1 日;1
22、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2 年 11 月 26 日,国发200038 号;15、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计划, 2011 年 12 月;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 9 月 1 日;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18、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 2006年 3 月 18 日;19、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2016 年 10 月 26 日;72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
23、策 (环发【2005】109 号);22、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7 年 7 月;23、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7 年 3 月 30 日;24、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71 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7 年 1 月;25 、“ 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环发2002193 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局;26、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9)59 号印发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27、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2010 年 11 月 26 日;28、
24、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525 号;29、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晋政发(2006)15 号;30、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本)的通知,晋环发【2015】64 号, 2015 年 5 月 15 日;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 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5 年 3 月 1 日。2.1.3 技术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87、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
26、13)。2.1.4 参考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寿阳县当地自然社会有关资料;3、开发建设环境管理(侯正伟,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4、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2.2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2.2.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本次工程的施工和运行将会对周围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和人群生活质量产生一 定程度的影响,只是在不同的时段影响程度和性质不尽相同。根据不同时段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结合工程分析,给出本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见表 2-1。表 2-1 环境影响识别矩阵影响分析环境要素施工期运 营 期挡矸墙、护坡施工系统运输矸石填埋运输覆土绿化自然物理环境环境空气-2S-1S-2L-
27、1L+1L地下水环境-1L声环境-1S-1S-1L-1L+1L土壤环境-1S-2L-1L+2L地质环境-1L矿产资源自然生物环境农作物-2S-1S-2L-1L+3L植物-3S-1S-1L-1L+3L社会经济环境地区发展+1S+1L就业+1S+1L税收企业利润发展规划+1S+1L公共设施生活质量公众健康-1S-2S-1L-2L+1L社会安全环境美学-1S-1S-1L-1L+1L9人文景观-2S-2S-1L-2L+2L注: + 正效应; - 负效应; L长期影响; S短期影响; 可逆影响; 不可逆影响; 3 、2 、1影响程度由大到小。2.2.2 评价因子的筛选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及本项目排污
28、特点,对评价因子进行筛选。2.2.2.1 筛选方法本项目运行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矸石排放期间废气、噪声和渗滤液对环境的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要素是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2.2.2.2 筛选结果(1)环境空气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为 TSP 、SO2 、PM10 、NO2 ,预测因子为 TSP。(2)地下水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 性酚类、氰化物、砷、铁、锰、汞、铅、氟、 镉、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六价铬等共 21 项。(3)地表水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为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 BOD5 、
29、COD、氨氮、总磷、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 SS、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共 15 项。(4)噪声评价因子监测项目四周及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本底值,并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声环境影响。(5)固体废物评价因子固体废物评价因子为矸石,分析其综合利用途径及处置方案,并分析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6)生态环境排矸场建设和运行排污影响植被、水土流失等。排矸场占用土地,影响植被、水土流失等。2.3 评价标准2.3.1 环境质量标准10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见表 2-2。表 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
30、准浓度限值浓度单位SO2年平均24 小时平均1 小时平均60150500g/m3TSP年平均24 小时平均200300PM10年平均24 小时平均70150NO2年平均24 小时平均1 小时平均40802002、水环境(1)地表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南侧 0.38km 的人字河,根据山西省地表水环境 功能区划(DB14/672014),该河流属于黄河流域,汾河上中游分区,汾河水系, 白马河流,蔡庄水库-与潇河汇合段, 水环境功能为工业用水保护。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详见表 2-3。表 2-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mg/L污染物PH溶解氧高锰酸
31、盐指数BOD5COD氨氮总磷标准值693106301.50.3污染物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标准值0.010.20.10.0010.050.520000(2)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地下水,执行 III 类标准,具体见表 2-4。表 2-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 类 单位:mg/L污染物PH总硬度硫酸盐氨氮硝酸盐标准值6.58.54502500.220污染物亚硝酸盐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氯化物标准值0.021.03.03.0250污染物砷铁锰汞挥发酚标
32、准值0.050.30.10.0010.00211污染物溶解性总固体六价铬氰化物镉铅标准值10000.050.050.010.05污染物细菌总数标准值100注:大肠菌群单位为个/L,细菌单位个/mL。3、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农村地区,村庄执行 1 类标准,道路两侧村庄执行 4a 类标准,具体见表 2-5。表 2-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类别昼间 dB(A)夜间 dB(A)备注1 类5545项目周边村庄4a 类7055运输道路(S216)两侧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环境空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排矸
33、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参照执行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见表 2-6。表 2-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项目煤矸石堆置场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2、声环境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具体见表 2-7。表 2-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场界执行 1 类标准,运输道路两侧环境敏感目标执行 4 类标准,具体见表 2-8。12表 2-
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 dB(A)类 别昼 间夜 间说 明15545厂 界47055白家庄村、西沟村3、固体废物一 般固体废物执行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有关规定。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4.1 评价等级的确定2.4.1.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评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 本 项 目
35、CTSP=51.12g/m3 ,D10%=5.68,因此,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2.4.1.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场址南侧约 0.38km 处的人字河;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和排放,因此,本次评价仅进行地表水影响分析。2.4.1.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D 煤炭26 煤炭开采(煤矸石转运场类)”项目。本项目场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南燕竹村北 0.56km 处的荒沟, 上 游距离寿阳县南燕竹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0.38km,下游距离寿阳县草沟水源地
36、一级保护区 2.6km,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综上所述,本次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见表 2-9、表 2-10。13表 2-9 分级判定指标表划分依据项目情况分级情况项目类别本项目为报告书, 项目属 D 煤炭26 煤炭开采(煤矸 石转运场类)类项目地下水敏感程度场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南燕竹村北0.56km 处的荒沟,上游距离寿阳县南燕竹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 0.38km,下游距离寿阳县草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 2.6km敏感表 2-10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表工程类型项目类型环境敏感程度评级等级煤矸石转运场类项目敏感一级2.4.1.4
37、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所在功能区为 1 类区,项目建成后噪声级增高量小于 3dB,项目运行期间受影响的人口较少,因此确定本次评价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二级评价。2.4.1.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0.46hm2 ,占地为一般农田及荒地, 不占用基本农田, 项目不在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判断等级依据见表 2-11。表 2-11 生态评价等级项目工程占地范围(km2)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评价等级指标10.46hm2 ,小于 2
38、km2一般区域三级2.4.1.6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所涉及的矸石物理化学性质稳定,无毒无害。本项目的矸石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有毒、易燃及爆炸性物质,均不 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矸石场的下游沟口混凝土挡矸墙,挡矸墙最长高度为挡矸 墙墙高 5.0m(其中: 基础埋深 2.0m,地面出露 3.0m),墙体长 50m,墙顶宽 1.5m, 最大铺底宽 3.09m。挡矸墙断面的各项评估指标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后出现险情的 风险度较低。根据现场调查,矸石场下游无村庄,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村庄为矸石场 南侧 0.56km 的南燕竹村以及矸石场东侧 0.56km 的西
39、沟村,均位于本项目侧方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相关规定,因此,14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2.4.2 评价范围2.4.2.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大气评价范围的内 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 5km,本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二级小时 标准值的 10%,故本项目的评价范围确定为以排矸场为中心,边长 5km 的正方形区域。2.4.2.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要求,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价范围包 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根据本
40、项目周边的地形地 貌、地质、水文地质及河流发育的情况,确定本项目现状调查评价范围为:西北部 以地表分水岭,中北部以龙门垴- 白家庄为界,南部以局部地表分水岭为界,东部沿白马河至草沟村,评价范围总计 23.5km2。2.4.2.3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场界外及运输道路两侧 200m 范围内。2.4.2.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固体废物评价范围为:项目场界外 200m 范围内。2.4.2.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综合考虑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影响,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排矸场场界范围内。2.4.2.6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矸石场沟口下游 3km 范围。2.5 环
41、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规 定:“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结合本区域的具体情况,本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应划为二类区, 执行环15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南侧 0.38km 的人字河,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环境 功能区划 (DB14/672014),该河流属于黄河流域,汾河上中游分区,汾河水系, 白马河流,蔡庄水库-与潇河汇合段, 水环境功能为工业用水保护。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
42、8-2002)中的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地下水的分类要求: “以人体健康 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业用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 III 类标准。(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本项目位 于农村地区,矸石场区域声环境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运输道路(S216)两侧为 4a类。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内基本为广大农村地区,无文物保护、 旅游资源等特殊环境敏感因素, 结合工程特点, 确定本评价主要保护目标为该地区的环境空气、声环境、村庄居民、晋祠泉域及区域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见表 2-13 及图 2-1 、2-2。16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现有矸石场的基本情况3.1.1.1 现有矸石场情况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两处矸石场, 分别为东寨沟排矸场和南沟排矸场。1、东寨沟矸石场东寨沟排矸场位于工业场地东北约 3km 一自然荒沟,沟长约 500m,沟宽 150-300m,深 20-30m,矸石场占地 12.63h 。该矸石场主要用于处置洗煤矸石及锅炉炉渣。排矸场下游修建有拦渣坝一座,长约 122.2m,下底宽 10m,上宽 2m,高约 15.2m, 底部修建有直径 3m 排水涵洞,拦渣坝为浆砌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