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管理规定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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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矿井通风管理要求第一节矿井通风管理机构设置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久有效机制,强化井下通风系统管理能力,提升我矿“一通三防”工作成效,达成以通风促进安全,实现安全高效生产工作目标,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式连续好转,确保矿井“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新标准内容,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置矿井通风管理小组:第一条 组织机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 成 员:通风副总、开拓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防突科、安检科、调度室、生产科、机运科、供给科、劳资科、财务科和各区队管理人员。 为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有力、落实到位,矿专

2、门设置通风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突科,防突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防突科配置一名管理人员帮助科长专职分管通风工作。 鹤煤十矿通风机构示意图机运科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 长防突科负责通风工作日常管理抽放队通风区负责通风工作日常监督监管机电管理日常工作负责采掘工作中通风管理负责通风工作具体实施负责区域瓦斯治理具体实施第二条 机组成职员作责任制(一) 矿长 1.对通风工作全方面负责,听取总工程师及计划、通风、安全等部门相关通风工作计划及“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资金安排汇报,确保“一通三防”资金投入。 2.每个月主持“一通三防”例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采取对应方法,立即

3、处理人、财、物问题,确保“一通三防”工作正常进行。 3.天天审阅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报表,对瓦斯超限和“一通三防”隐患,要采取方法,立即组织处理。4.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队伍,配足对应人员。 5.负责灾难预防和处理计划落实实施,每十二个月最少组织一次反风演练。 (二)总工程师 1.总工程师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分管“一通三防”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通风管理工作计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3.每个月最少主持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和回风巷排查,对查出问题根据“五定”标准安排整改。 4.负责组织编制通风资金计划,合理安排通风工程项目和资金。 5.每个月最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每三个月最少组织一次反讽

4、设施检验,按要求进行通风阻力测定。6.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矿井通风管理技术业务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计划。7.组织召开通风工作例会,安排部署通风管理工作。8.负责通风管理工程技术人员配置。9.每日审阅通风和瓦斯监测日报,每个月审批通风月报等相关报表。10.合理安排生产接替,平衡“抽、掘、采”关系,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发明良好条件。 (三)安全副矿长 在矿长领导下,抓好通风工作各项设计、计划、技措工程、技术方法在现场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验。发觉隐患立即督促处理。 (四)其它分管副职 对其分管范围内通风工作负责,并组织分管业务单位(科室、区队)做好本业务部门通风工作,负责相关

5、规程方法落实落实。生产副矿长要确保通风工作所需人员配置,总会计师要确保通风工作所需资金、材料立即到位,机电副矿长要确保通风工作所需设备立即到位,确保供电可靠。(五)通风副总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通风业务管理工作。2.认真落实实施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相关矿井通风规章制度,参与矿井计划、设计工作,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方法中相关通风专题要求。3.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消亡不合理串联通风,最大程度降低角联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快速有效进行风量调整和反风。4.负责搞好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制订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六)机电、地测、开拓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

6、责分管范围内相关通风方法落实。定时检验分管范围内通风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问题,采取方法,组织实施。(七)防突科1.在总工程师及通风副总领导下,负责全矿通风工作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2.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调整、串联通风、反风演练等相关方法编制和审查工作。3.负责编制矿通风能力核定、抽放工作总结、防突月报编制,并按时向企业上报。4.负责组织矿井通风质量达标活动,提升通风设施和通风管理水平。5.每个月最少组织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和回风巷排查,负责将排查问题按“五定标准”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6.关键抓好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处理等关键步骤,严格突出区管理,严防重大通风事故发生。(八)生产(开拓)

7、科 1.在编制、审查和实施生产建设设计、方法时,必需严格实施规程及上级相关下达通风管理要求,对矿井通风工程项目和资金要纳入计划。2.负责督促检验基层采掘区队健全完善并管好用好通风设施,实施好防火、防突、防瓦斯、煤尘方法,立即消除通风隐患,预防重大通风事故发生。 3.参与通风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工作。4.在安排开采次序、采掘接续时,要同时考虑到矿通风系统。5.在部署、检验、落实生产任务同时,必需同时部署、检验、落实相关工作点通风设施、系统。6.参与通风系统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方法设计、编制、审定。7.每个月参与回风巷排查,对失修巷道立即安排修复,确保矿井风流通畅、稳定。8.协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通风工作

8、存在问题。9.在组织编制审定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方法时,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通风相关要求。 (九)机运科 1.要确保“一通三防”所需设备立即到位,确保主扇可靠供电。 2.采取方法,加强现场管理,将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降低到最低程度。 3.协同安检、通防等部门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追查,并采取针对性方法加以处理。 4.加强机电管理,消亡失爆设备,对确保机械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和不产生机电引爆源负责。 (十)安检科 负责检验、监督各单位所负担通风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验规程、方法落实实施情况,对违反上级相关要求、违反方法作业场全部权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负责组织追查通风事故和

9、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 (十)调度室 负责帮助处理通风工作中碰到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财务科 负责通风管理工作人员、设备、材料及其它所需资金立即到位。 (十二)组干科 负责通风管理组织体系、干部队伍建设、岗位配置、工程技术人员待遇等情况。 (十三)供给科 负责对通风工程所需器材、材料等立即保质保量进行供给。 (十四)劳资科 负责处理通风工作所需劳动力,并依据相关要求配齐人员,立即对不适应、不称职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以提升通风职员队伍素质。 (十五)采掘区队 1.对管辖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责任。 2.采掘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巷道断面符合规程要求,设备材料存放整齐,不影响行人和通

10、风,风量达成设计要求,风速符合规程要求,无瓦斯聚积超限。局扇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3.管好、用好瓦斯监测仪器,对监测设施要加强维护,严禁损坏、破坏,确保正常运行,瓦斯超限断电、撤人。 4.负责提供瓦斯监测仪器电源,并提供断电条件。 5.保护好本辖区通风设施,使其保持正常状态,未经通风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拆除通风设施。 6.加强机电维护,消亡电气失爆。 7.严格实施相关通风工作方法、要求。 (十六)运输区 1.负责将“一通三防”所需材料、设备等立即运输到指定地点。2.在井下运输推车时,要珍惜通风设施,不准顶撞风门,风门不准同时敞开。 (十七)机电队 1.要确

11、保采掘面正常供电,必需停电时,要有停电方法,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停电前必需通知到采掘、通风各相关部门和作业队。 2.消亡电器设备失爆。 3.加强主扇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转。 (十八)通风区 1.对全矿通风工作具体负责。2.认真落实落实上级相关通风工作政策、指示和要求,切实抓好通风管理,杜绝通风事故发生。3.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 4.坚持干部值班和查岗制度,常常深入井下,立即掌握生产中通风瓦斯改变情况,发觉问题,立即处理。 5.加强日常通风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不停改善和提升通风设施质量,降低漏风,合理调整风量,满足各用风地点风量需要,确保安全生产。 6.严

12、把排放瓦斯、巷道贯通、盲巷处理及调整通风系统等关键步骤安全,狠抓方法落实,坚持干部现场指挥。 7.严格瓦斯检验员巡回检验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发觉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撤消人员、揭示警标,查明原因,采取方法进行处理,然后向通风调度和矿调度汇报,严禁超限作业。8. 加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风筒末端距离掘进头距离必需符合要求,无挤压撕裂、断开风筒和任意关停风机现象,风筒吊挂整齐,不漏风,风量满足要求。9. 每个月最少三次对井下进行测风,依据实际需风量,立即调整风量。10.负责绘制通风系统图、立体示意图、网络图,安全监控系统图,每个月进行补充完善,并报防突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审查签字。11.建

13、立通风调度值班统计、通风(反风)设施检验及维修统计、防灭火检验统计、测风统计,有瓦斯调度台帐,密闭管理台帐,并和现场实际相符,12.每十二个月最少测定一次矿井漏风率,并编制矿井漏风率汇报。 (十九)抽放队 1.牢靠树立“安全第一”和“三先三后三落实”瓦斯防治指导思想。 2.搞好抽放质量标准化工作。 3.每旬对井下抽放设施进行全方面检验。抽放系统出现问题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确保正常运行。 4.搞好采面抽放钻场及埋管抽放接替工作。 5.严格根据区域瓦斯治理计划进行区域瓦斯治理。 6.地面瓦斯抽放泵房要坚持二十四小时不停泵抽放制度,如因其它工作需要停泵时,必需向矿调度及抽放队汇报,并做好统计。

14、第二节 通风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第三条 矿相关管理人员必需认真落实和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相关制度、要求和方法,各专业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必需按时完成本职员作。对违反行为,矿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四条 全矿相关部门在对职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过程中,必需把通风知识作为关键内容。第五条 全部入井人员全部有责任看管并珍惜好通风设施、设备;对破坏通风设施、设备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人将从严、从重处理。第六条 通风安全管理机组组员加强通风隐患排查,对查出问题,必需立即落实人员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第三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七条 通风设施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通风设施构筑应在矿井生产设

15、计时给予考虑。通风设施位置、种类、规格及构筑要求等必需符合质量标准化及突出矿井相关安全要求要求。通风设施设置要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安全、可靠,便于通风管理,满足生产需要。2.通风设施构筑位置和规范由通风区要依据工程进度和安全需要,组织人员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3.通风区日常要指定专员对通风设施进行检验、维护,发觉问题立即处理。4.通风设施拆除必需经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同意。有意破坏通风设施严厉处理,按“十条红线”处理责任人。5.通风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牌板,并立即在通风系统图上填绘,每缺一项罚款200元。6.矿井必需有完整独立通风系统,必需采取机械通风;关键通风机必需安装在

16、地面,并配置一套相同能力关键通风机装置作为备用;严禁以局部通风机和风机群替换关键通风机使用。7.关键通风机周围30米以内不得有任何火源,并有安全防护方法及专员看管;确保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转,做好运转统计。8.主扇必需有遮挡,进风口和出风口有安全防护栏。9.设置风门地点每组不少于2道,且包边缘口不漏风。10.严禁将溜煤眼作为风眼使用。11.风桥设置合理,严密不漏风,断面满足通风、行人、运输、维修需要。12.采煤工作面必需设置固定测风站,测风站四面必需光滑不阻风,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并将测风结果写在测风地点统计牌上。第八条 通风区负责联锁风门装置使用和管理,施工区队在过人及运输物料时,严禁用车顶撞

17、风门。凡发觉人为损坏风门联锁装置,一经查出给以200500元罚款,用矿车撞坏风门者,对责任者罚款200元,找不到责任人时,对责任单位给相当于3倍风门价格罚款。发觉风门联锁装置损坏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区,由通风区负责维修。第九条 防突科、安检科、通风区要常常检验井下联锁风门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发觉问题立即通报处理。第十条 每组风门严禁两道同时打开或风门敞开不关,违规者按严重“三违”论处,找不到责任者,罚辖区使用单位跟班干部300元,若造成风流短路而引发瓦斯积聚或其它事故时,将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 不经总工程师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挡风墙,不然,对责任人罚款500100

18、0元,找不到责任人时,对责任单位罚款元。第十二条 非通风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栅栏内部,私自闯进者,罚款100元/次。损坏栅栏者,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找不到责任人时,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第十三条 除通风人员因安全需要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扩大、缩小或堵塞风窗,不然,罚责任人100200元。第十四条 损坏一道调整风窗,罚责任人100200元,找不到责任人,罚使用单位500元。第四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制订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需注明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规格、估计通风距离、供风量计算和风机位置、安装要求和能反应施工巷道全部区域通风关系巷道示意图。作业规程下发前,必需经各相关业务科室、分管

19、领导、总工程师会审,才能发出开工通知单,不然安检科、防突科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根据编制掘进作业规程中要求风机型号进行安装。要求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局部通风机要装消声器(低噪音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除外);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转,确定无误后,方可使用。第十七条 局部通风机供电及接火工作,由施工单位电工按标准进行施工。局部通风机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罚责任单位责任人200500元,并对责任人按违章处理:1.未按要求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或未进行试验自动倒台、未设专员看管、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2.未按要求安装消音器或没有设置管理

20、牌版;3.风筒末端距掘进工作面超出作业规程要求;4.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工作地点供风或三台以上(含三台)局扇同时向一个作业地点供风;5.停风区域内未设置栅栏、警标或未按要求进行封闭,且封闭区域未断开管线或盲巷未按要求处理和封闭;第十八条 局部通风机管理1.严禁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停电,杜绝瓦斯超限,如发生无计划停风停电,安检科、机运科、防突科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追查分析处理。2.局部通风机专用馈电开关跳闸,变电所看管人员不立即送电,罚看管人员100元/次。问题处理不立即,造成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风,造成瓦斯超限,对责任单位罚款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3.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指定

21、专员管理负责,并实施挂牌管理,严禁其它人员随意停开,违者罚责任人100元/次。因随意停开局扇,造成瓦斯超限等事故者,罚施工单位元/次,并视情节给责任人500-1000元重罚。4.井下电工和专职瓦斯检验员天天在要求时间内对该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自动倒台装置进行试验,施工单位要做好统计。不能自动倒台,又不立即处理罚施工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5.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凡自动倒台装置不能倒台或局扇损坏而造成无计划停风停电,根据二级非伤亡事故追查分析处理。6.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不然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久停工停风区必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封闭完成。7.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需按煤矿安

22、全规程141条要求,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方法进行排放瓦斯,并报企业立案。第十九条 风筒吊挂及管理1.通风区是矿井掘进工作面风筒关键管理单位,负责风筒吊挂和日常维护。风筒必需根据作业规程要求吊挂在巷道一侧,首先使用钢绞线拉线,然后将风筒吊挂在钢绞线上。风筒吊挂要逢环必吊做到平直,拐弯应平缓,拐急弯时须使用弯头。同一掘进工作面应使用同一规格风筒。风筒应实施编号管理,做到无破口,接口严密、双反压边、无反接头。异径风简明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经过通风设施需穿墙时,必需使用含有防逆流装置铁风筒。风筒和顶、帮锚杆、锚索、金属网接触部分,必需加强保护,预防扎破漏风;风筒跨皮带、刮板输送机或距离人行

23、道过桥、皮带、槽子高度小于0.5米地段,必需使用皮带保护风筒(避免人为、大块矸石划破风筒)。在巷道里架棚、推车、搬运材料设备不能刮坏风筒,有可能对风筒造成损坏,施工单位必需采取有效保护方法后再施工。2.掘进工作面风筒吊挂由通风区负责,无特殊情况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吊挂风筒和改变风筒出口位置,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和出风口风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煤巷小于5m,岩巷小于10m)造成风筒落后要追究责任。3.规范掘进工作面风筒吊挂,岩巷掘进工作面:施工单位负责根据要求并依据通风区要求打正规吊挂眼,打吊挂眼工作必需在移扒岩机后一个小班内完成,通风区在吊挂眼打好后一日内,按要求拉设钢绞线风筒规范吊挂。煤巷掘进工

24、作面:通风区按要求拉设钢绞线风筒规范吊挂距掘进工作面小于30m。4.距煤巷掘进迎头30米以外、岩巷扒岩机后方固定段风筒吊挂、维护由通风区负责,使用钢绞线规范吊挂。5.煤巷掘进迎头30米内、岩巷扒岩机前风筒由施工区队负责,使用8#铁丝吊挂、维护,通风区负责延接(岩巷由施工单位施工临时风筒吊挂眼,距窝头不得超出15米)。放炮和扒岩时要对工作面迎头风筒采取保护方法,预防损坏风筒。6.风筒出现断开或破口较大等情况造成风筒末端供风量降低时,掘进队必需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汇报调度室,组织人员配合通风区抢修,确保掘进工作面正常供风。7.瓦斯检验员在换风包、插接风筒、换弯头、短节或续接风筒时,若需要帮助时施工班

25、组必需配合,必需时作业头停止施工,待操作完成后方可正常施工。8.换风筒前,相关操作人员必需提前做好准备,在操作时施工单位要亲密配合,操作熟练,动作灵敏,行动快速,通常情况下时间不得超出5分钟,若在操作中因未做好准备而延误时间造成瓦斯超限时,罚责任人500元/次。9.不管任何原因,不得出现因接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聚积现象,不然将依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确实工程量较大,需较长时间时,要向相关单位和领导汇报,采取专题方法后,方可进行。10.施工单位要珍惜风筒,易受到破坏地点要使用旧皮带进行保护,严禁出现车挂、绳割和人为损坏风筒等现象,如发生上述情况,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对瓦检员罚款100元。1

26、1.施工单位要对所使用风筒进行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风筒出现破口(风筒末端20米除外)不立即处理,对施工队进行处罚:25厘米破口罚款20元/个,510厘米破口罚款50元/个,1020厘米破口罚款100元/个,20厘米以上破口罚款500元/个。12.风筒要有一定备用量,确保正常生产,因为风筒备用量不足而影响生产及安全时,罚责任人200元/次。第五节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矿井通风系统必需安全、稳定、可靠,通风区要每10天对全矿井进行风量测量,检验通风系统,发觉情况立即汇报处理,确保通风系统安全稳定。未按期测定风量每次对测风员100元。第二十一条 矿井进回风井之间和关键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必需

27、砌筑永久挡风墙,需要使用联络巷必需安设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风门,并实现联锁。第二十二条 矿井必需实施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等。瓦斯积聚必需制订安全技术方法进行处理,通风区要有立案。第二十三条 矿井通风能力要满足生产需要,严格根据“以风定产”标准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或无风、微风,必需停产撤人。第二十四条 矿井各类巷道风速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不然,必需调整风量或扩大巷道断面。第二十五条 严格落实鹤煤集团相关对安全八种行为和现象实施零容忍通知,加大回风巷检验力度,做到每个月最少组织一次全矿回风系统全方面排查,关

28、键消亡回风巷存在积水淤泥、杂物等隐患和问题,杜绝出现高阻力区段。确保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第二十六条 通风系统中存在有不符合规程要求串联风、扩散通风,未杜绝循环风、无风、微风,要求立即整改。第二十七条 通风系统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要求立即停产整改:1.关键回风巷严重失修,失修率超出5%;2.巷道贯通未严格实施方法,贯通后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靠;3.巷道采取对口部署且同时生产;4.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采取下行通风;5.采掘工作面进风或回风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6.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要求立即整改。7.不按要求时间进行反风演

29、练,要求立即停产整改。第二十八条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要求 1.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时,防突科必需制订对应调整通风系统安全技术方法,在矿总工程师审批以后报企业总工程师同意。 2.改变一个采区、工作面通风系统时,通风区制订对应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方法,报矿总工程师同意后实施。 3.通风系统调整时,通风区、施工单位安排人员跟班。通风区跟班干部负责现场指挥,不然不得进行通风系统调整。 4.通风系统调整后,测风员要对通风系统受影响地点进行风量测定。5.通风系统稳定后,通风区现场责任人要将调整后风量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汇报。并告之调度室是否能够通知相关区队组织生产。 6.通风系统调整期间

30、,受调风影响采区或工作面要停止生产,通风系统调整后,得到调度室许可后,方可组织生产。 第二十九条 通风系统审查要求:1.参与人员及要求总工程师每个月要组织召开一次通风系统审查专题会议,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科工程技术人员、通风区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排查通风系统存在问题,对查出问题指定专员负责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并做好统计备查,未按时整改,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通风系统审查内容(1)系统合理: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检验矿井是否有完整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施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区,是否按要求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是否独立通风;采区、工作面进回风是否经

31、过采空区或冒落区。查阅关键通风机性能、通风阻力测定汇报,风机实际工况、风量和风压特征曲线,检验矿井风量和通风阻力匹配情况。检验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2)设施完好。查看关键通风机房,通风机型号、电源线路和相关统计,检验关键通风机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检修维护;检验矿井关键通风机房风门、防爆门(盖)是否按要求设置,反风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风机房多种统计是否规范,联络电话是否通畅。井下现场检验风门、密闭墙、测风站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和安设位置情况,通风设施质量是否符合构筑标准,并建立了日常检验和维护制度;风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实现风门连锁和自动关闭;永久密闭是否用不燃性材料

32、构筑,是否按要求检验统计;检验局扇是否完好,是否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3)风量充足。查看关键通风机型号、电源线路和通风报表,检验矿井关键通风机双机是否相同能力,是否双回路供电;依据矿井通风报表及实测风量,核实矿井有效风量率;查阅通风能力核定汇报、测风报表、风量分配计划和通风瓦斯月报,测定井下关键进回风巷道断面、风速和瓦斯浓度,检验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多种供风场所配风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风速是否超限,有没有无风、微风作业现象,局扇是否循环风,是否能保持通风巷道断面和风流通畅。查阅矿井风量分配计划是否合理,风量计算是否符合相关要求。(4)风流稳定。查阅矿井是否建立测风制度,并依据生产改变立

33、即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检验井下有没有敞口废弃巷道和盲巷,采空区是否立即封闭;查阅矿井通风网络图,看是否存在角联通风,是否进行有效控制;查看局部通风机电源接线情况,检验是否实现 “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主、备风机自动切换,高瓦斯、瓦斯突出矿井是否实现 “三专两闭锁”;现场查看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检验局部通风机是否实施挂牌管理,有没有专员负责和随意停开现象。 第六节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第三十条 不管是因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掘进工作面贯通老巷、停风区或启封盲巷和采空区等,造成瓦斯超限需要排放瓦斯时,全部必需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方法,严禁无方法排放瓦斯,不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第三十

34、一条 瓦斯排放实施分级管理1.最高瓦斯浓度不超出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出1.5%,且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周围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全部不超出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2.最高瓦斯浓度不超出2.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出1.5%,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后,调度值班员应立即汇报通风区长、防突科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由通风区副队长以上干部负责现场瓦斯排放,通风副总在调度室坐阵指挥。瓦斯排放后,经分析找到瓦斯起源并采取方法后方可恢复生产。 3.瓦斯浓度超出2.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出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出3%(不包含3%)时,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后,

35、调度值班员应立即汇报通风区长、防突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由防突科长、通风区队长负责进行瓦斯排放,通风副总在调度室坐阵指挥。瓦斯排放后,经分析找到瓦斯起源并采取方法后方可恢复生产。 4.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出3%(包含3%)时。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后,调度值班员应立即汇报通风区长、防突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防突科、安检科、调度室、机运科等相关科室及全部受影响区队召开瓦斯排放专题会议,安排停电、撤人、警戒、排放瓦斯等事宜,学习排放瓦斯方法并签字,然后由通风副总、通风区队长带队,由救护队员排放,总工程师坐阵指挥。瓦斯排放后,经分析找到瓦斯起源并采取方法后方可恢复生产。未根

36、据以上要求实施对总工程师、通风副总、防突科长各罚款500元。5.正常生产、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等明确掌控瓦斯超限情况地点排放瓦斯安全方法,由矿技术责任人同意,由通风部门领导现场指挥,组织专门人员排放瓦斯。封闭区、情况不明巷道、老空区、特殊区域等地点排放瓦斯安全方法,由矿山救护队排放。未根据以上要求实施瓦斯排放,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 第三十二条 瓦斯排放方法关键内容 1.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出3.0%时,必需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方法。排放瓦斯安全方法中,应依据对瓦斯超限程度估计结果明确瓦斯排放方法、供风量、瓦斯排放路线、停电撤人范围、风流风量控制方法、警戒设置、瓦斯排放时瓦斯检

37、验点、监测点、瓦斯排放组织领导和职责等内容。瓦斯排放安全方法必需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落实,并有统计可查。排放瓦斯前,通常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地点,必需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员进行警戒。明确撤人断电范围。通常受排放瓦斯影响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采掘工作面,必需撤人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位置,严禁其它人员进入。 2.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瓦斯时,必需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1台

38、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排放其送风巷道瓦斯。 3.明确排放瓦斯组织领导和排放瓦斯人员名单,责任落实到人。排放瓦斯方法同意后,必需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负责组织方法落实,责任落实到人,全部参与排放人员必需在方法上签字。经矿总工程师同意瓦斯排放方法,由通风副总或通风区长组织参与瓦斯排放人员学习,责任落实到人。安检科必需派安检人员现场监督排放方法实施情况,方法未落实到位,严禁排放瓦斯。 4.明确电气设备检验管理及停送电负责单位及个人。排放瓦斯所流经巷道电气设备必需指定专员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专员看管。局部通风机开启前必需检验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周围10m范围内风流中

39、瓦斯浓度全部不超出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排放瓦斯必需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标准,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方法,严禁“一风吹”。高瓦斯浓度排放,使排放出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出1.5。采取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排放前要在回风口设置甲烷检测报警仪和派电工检验局部通风机运行情况,确保局部通风机完好。掘进巷道刚开口,未形成全风压通风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浓度严格控制在0.5%以下。 6.排放瓦斯风量控制,巷道内已经有风筒可采取在局部通风机后和盲巷口之间加装控制三通或解开风筒错口控制进风量,也可

40、采取由外向里逐节错口排放。排放巷道内无风筒要由外向里逐节延续风筒控制风量,必需严格控制排放风流瓦斯浓度,排放方法应在方法中制订。严禁采取断续停开风机方法控制瓦斯浓度。 7.未根据以上要求制订瓦斯排放方法,对通风区技术队长罚款1000元。 第三十三条 安检科负责监督排放瓦斯方法实施,必需有安检人员在现场监督检验。安全方法不落实绝对严禁排放瓦斯,若发觉违章排放必需责令立即停止,并追究责任,严厉处理。 1.开启封闭巷道通风设施时,必需使用专用工具。 2.利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3.排放后瓦检员必需检验巷道中片帮、冒顶处和电器设备周围瓦斯浓度均符合规程要求,并稳定30mi

41、n后在排放方法上签字后方可认为排放工作结束。排放结果由井下指挥汇报给井上指挥,同时瓦检员向通风调度和矿调度汇报。 4.瓦斯排放由通风区负责作好统计,并和排放方法一并保留立案。每次瓦斯排放工作有排放总结,说明瓦斯排放原因、瓦斯排放组织、瓦斯排放量、瓦斯排放过程中经验教训。第七节 瓦斯检验制度 第三十四条 瓦斯检验制度1.矿井进回风巷使用电器设备、开关配电点,进回风巷巷道高冒处、防雨布遮挡淋水巷道处等。 2.回采工作面设点检验瓦斯有:进风巷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巷风流。 3.掘进工作面设点检验瓦斯有:局部通风机、控制开关及巷道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风流。4.通风区制订月通风计划,合理划分

42、瓦斯检验区域,确定检验地点、内容,要求瓦斯检验员巡回检验路线。5.通风区区长、技术员、副区长及瓦斯检验员下井时必需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需完好,备有检验丈和长胶管、温度计等。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科室管理人员、采掘区队长、区长、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全部要携带报警点设置为0.7%便携仪甲烷检测报警仪。7.电机车司机下井时全部要携带警点设置为0.5%便携仪甲烷检测报警仪。8.施工抽采钻孔和地质钻孔钻机责任人,必需携带警点设置为1.5%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警点设置为0.0024%(24ppm)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吊挂在钻孔施工回风侧2m范围内,不然,

43、严禁施工。9.瓦检员、放炮员和安全检验员必需携带警点设置为0.7%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第三十五条 瓦斯检验工交接班要求 1.通风区每个月必需依据巡回检验路线确定瓦斯检验员交接班地点,瓦斯检验员必需在指定地点现场进行交接班,交接地点必需在所负责采掘工作面区域内进行,不准脱离现场。 2.瓦斯检验员交接班时,必需交待清楚当班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等方面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以电话形式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反向调度”,交接班瓦斯检验员在瓦检手册上双方署名。假如现场电话不通,可在就近机电硐室内进行,但必需向通风调度说明情况。瓦斯检验员必需确保指定时间交接,交班瓦斯检验员指定时

44、间以前离岗、接班瓦斯检验员指定时间不到岗造成交接中止,对责任人员罚款100元。 3.通风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要立即向井下实施“反向调度”,确实确保瓦斯检验员真实地现场交接,并要认真填写瓦斯检验员现场交接班统计。瓦斯检验员交班人、接班人、交接时间、交接地点及备注等要如实填写清楚、不得徇私舞敝,不然,要追究调度员责任,每次对调度员罚款100元。4. 瓦斯检验员进行现场交接班时,交班瓦斯检验员必需交待本班安全情况,气体浓度及遗留问题,接班瓦斯检验员推行签字手续,未签字视为未进行交换处理。第八节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第四十六条 通风区指定含有一定业务技术水平人员编制瓦斯日报表,立即报通风区。通风区汇总上报

45、、回收、保管通风瓦斯日报表,并永久存放。 第四十七条 瓦斯报表编制好后,由通风区值班人员审查地点是否齐全,数据是否正确,关键调度内容是否正确,并负责送总工程师、矿长签阅,并将领导签阅后报表收回备查,瓦斯报表按月立即合订成册,存档备查。 第四十八条 瓦斯日报表编制人员要认真负责,仔细编制报表,不清楚地方立即向通风区值班人员或技术责任人请示,严禁出现错误,不然,出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四十九条 瓦斯日报必需立即报送,天天早晨8:00以前必需将瓦斯日报送达,审批结束,不准空报或迟报,出次空报、迟报每次处罚100元。 第五十条 矿长、总工程师出差期间,瓦斯报表经生产矿长、通风副总审批。第九节 巷道贯

46、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巷道贯通前,地测部门必需绘制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当突出危险区(非突出危险区)贯通两工作面相距20米(60米)前,地测科必需向总工程师汇报并事先向相关单位下达贯通预告通知单。 第五十二条 巷道贯通必需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专门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方法。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方法内容包含:防治瓦斯,煤尘,放炮管理,防火,防突、预防冒顶;防治水,电器设备防护,通风系统调整等;并必需附图标明调整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置位置。 第五十三条 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方法,必需由施工单位经相关部门单位会审后,最终报总工程师审批。参与会审人员必需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签字备查。 第五十四条 巷道贯通安

47、全技术方法由施工单位向施工人员落实,全部参与施工人员必需签字备查。 第五十五条 巷道贯通全过程必需由施工单位统一组织,贯通时必需由施工单位和通风区责任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安检科要派专员现场监督落实方法实施情况。 第五十六条 通风区、施工单位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风量准备工作,加强瓦斯检验和局部通风及监测设施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贯通后,通风区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确保有足够风量,待风流稳定后且瓦斯浓度在0.7以下方可恢复工作。 第五十八条 贯通后,通风区技术人员立即将贯通前后采取通风方法填写在贯通统计上,并将调整前后通风系统图绘制在贯通统计上备查。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节要求每一项罚款200500元。第十节 盲巷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 施工单位严格根据设计要求及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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