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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人合伙经营的协议书范本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合伙经营,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投资,还可以减少一些 人力、物力。多人合伙经营需要签订协议,怎么写协议书呢?以下是为大家精 心准备的: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相关范本。欢迎参考阅读!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一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O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一,年龄,住址。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商议,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 同经营一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为 年,自 年一月一 日起,至 年 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1、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
2、资,计人民币兀。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第五章、房屋的分配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第七章、土地竞买:第八章、工程前期:第九章、工程营造:第十章、房屋销售: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第十二章、工程保修:第十三章物业管理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第十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章、合同管理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第一章、总则1.1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 200XX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定于200X年X月X日公开拍卖X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 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商议,本协议当事人
3、决定联合参加 青岛市X区X路X号地块(以下简称X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X号地 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辟。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 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辟、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 目实施。1.3 土地竞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 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 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 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 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1.4 本
4、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竞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竞买方式竞得开辟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 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 付。1. 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造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 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辟、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辟和管理,是合 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
5、、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 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2.2 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项 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人。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项目部的议事规则: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 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商议 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 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商议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 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竞买保
6、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 意见办理.,普通事项按占竞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 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2.3 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综 合部设经理人。综合部的职责:综合部经理的职责:2.4 工程前期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综合部的职责:综合部经理的职责:2.5 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工 程部设经理人。工程部的职责:工程部经理的职责:2.6 销售部由人组成
7、,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销 售部设经理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销售部的职责:销售部经理的职责:2.7 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财 务部设经理人。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2.8 工程予决算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人。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第三章、费用的分担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 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 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
8、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造物、构筑 物、地下管线、绿化、建造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2 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 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 绘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 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 关税费。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 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 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
9、实际测绘的建造 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款待费用、办公家具 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 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 后,按实际测绘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 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 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 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
10、确定。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 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 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3. 9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3.10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 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 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造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
11、资金的管 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 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 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发布费用支出情况。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 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第五章房屋的分配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商议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 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 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
12、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 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6.1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日期按7.4项办理。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6.4 竞买土地不成的,其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 议当事人支付。6. 6合作项R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 前缴纳。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 款日期。6.9 根据建设工
13、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 费日期。6.10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 理费日期。6. 11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第七章、土地竟买: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竞买的地块的简介: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XX号, 200义年义月义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 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 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之述X号拍卖地块的竞买。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1 .地块位置:2 .
14、地块总面积:3 . 土地用途:4 . 土地面积:5 .容积率:6 .建造密度:7 、 绿地率:8 .规划建造面积:9 .3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允许,竟买X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竞买应价不超过 人民币元/平方米。10 4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 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X日前支付给 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11 5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X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 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 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造面积的比例
15、进行分摊。房屋竣工 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12 6 土地竞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竞买不成的,应 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义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13 7每方派员一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 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1.1 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 的截止日期的X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 源和房屋管理局。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 订。1.10 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 方
16、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 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1.11 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 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 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1.12 除竞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和佣金再也不退还。7. 13竞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第八章、工程前期:7.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 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7.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报批
17、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辟项目的整体方案;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者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建造设计单位招标(或者确定建造设计单位),签订建造设计合同;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施工单位招标(或者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监理单位招标(或者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11、委托质检工作;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13、办理规划验线,开辟项目开工。8. 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
18、的X日前支付给财务部。第九章、工程营造8.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者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商 议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 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8.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者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商 议一致的方式确定。9.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任何一方不得 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1 .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 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
19、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2 .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3 、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7G 4 、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yu 0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者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5 .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 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6 .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商议,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 配比例的规定。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
20、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 分的全部或者任何部份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赢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 .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 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L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执行合同规定的 权利义务。3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退伙 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退伙后以退9. 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第十章、房屋销售:9.1 1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
2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9.2 2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 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 立的独立帐户。9.3 3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 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造面积据实决算。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 用。9.4 4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 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9.5 5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
22、培训后方能上岗。10. 6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10.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 合。 O第十二章、工程保修: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商议的方式确定。协 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者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与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 以分摊。除工程浮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12. 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12.5
23、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 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第十三章物业管理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的方式确定。商议不 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 同。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14.2 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 他人转让。14.3 竞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第十五
24、章、违约责任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 额的X%。支付违约金。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 为违约方抛却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己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 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 失。15.3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允许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 用的X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章、合同管理16.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 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辟,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礼聘法 律顾问。16.2 合同的
25、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 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者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 作项目礼聘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 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 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 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16.5 洽谈部门负责
26、采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 件等。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 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 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根据合 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采集、整理各类合 同进行归档管理。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 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 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
27、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 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 品由项目部商议一致处理。商议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 金按比例分配。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解决。1.1 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商议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 者解除本协议。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 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17.6 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协议当事
28、人各方 各执份,副本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三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一,年龄,住址。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O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商议,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 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为 年,自 年一月 日起,至年 日止。第四条出
29、资额、方式1、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yG 2、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yu 03、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兀。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者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5 .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 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6 .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商议,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 配比例的规定。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 分的全部或者任何
30、部份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赢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 .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 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退伙 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 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
31、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 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 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1 .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 同;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 货物;支付合伙投资债务;。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参 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 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2 .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 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设经营管理机构,
32、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 人,由担任,副经理人,由担任,任期一年。(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 受监督检查。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 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1.1. 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1.2. 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
33、.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投资期届满;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终止合伙投资关系;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者不能完成;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荐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者公证员)参预清算;清算后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 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者第三人, 其价款参预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 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份,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商议,本着有利于 合
34、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商议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 业。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者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 份。合伙投资人:合伙投资人:合伙投资人:签约时间一年月日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 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 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35、否则以退伙 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1 .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 同;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 货物;支付合伙投资债务;。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参 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 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2 .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 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 人,由担任,副经理人,由担任
36、,任期一年。(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 受监督检查。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 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投资期届满;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终止合伙投资关系;合
37、伙投资事业完成或者不能完成;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荐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者公证员)参预清算; 清算后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 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者第三人, 其价款参预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 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份,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商议,本着有利于 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商议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
38、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 业。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者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 份。合伙投资人:合伙投资人:签约时间一年月日签约地点:合伙投资协议合伙投资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O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商议,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 同经营一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为 年,自年一月 日起,至 年 日 止。第四
39、条出资额、方式1、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2、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yc 3、 合伙投资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者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5 .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 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6 .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商议,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 配比例的规定。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 分的全部或者任何部份财
40、产、资产、权益和债务。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赢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 .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 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执行合同规定的 权利义务。2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退伙 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 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
41、合伙投资人有优 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 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1 .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 同;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 货物;支付合伙投资债务;。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参 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 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2 .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 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
42、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 人,由担任,副经理人,由担任,任期一年。(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 受监督检查。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 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1.1. 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1.2. 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 .合
43、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投资期届满;全体合伙投资人允许终止合伙投资关系;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者不能完成;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荐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者公证员)参预清算;清算后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 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者第三人, 其价款参预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 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份,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商议,本着有利于 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商议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 业。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者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 份。合伙投资人:合伙投资人:签约时间一年月日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二立本协议当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三章、费用的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