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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2021011FF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125t/h 干熄焦及余热发电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125t/h 干熄焦及余热发电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龙泉乡丈八村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113 度 19 分 31.930 秒, 36 度 59 分 3.32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2521 炼焦建设项目行业类别煤炭加工 25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2、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填)左权县工业和信 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左工信字【2020】6 号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1408环保投资占比(%)9.39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开始建设, 已经停工,未运行用地(用海)面积(m2)2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 1 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见中生态
3、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 根据一般管控单元的要求,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 家及我省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技改, 不新增产能, 仅将原有 湿熄焦工艺改为干熄焦工艺, 大大减少了无组织污染物的排放,符合 减污降碳的要求;同步配套废水零排放系统, 技改后能保证全厂生产 废水不外排,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 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整体符合山 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相应管控要求。项目与山西省生态分
4、区管控单元分布位置关系见附图1。(2) 与晋中市人民政府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构建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范围内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 三大类划分。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 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 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技改, 不新增产能, 仅将原有 湿熄焦工艺改为干熄焦工艺, 大大减少了无组织污染物的排放,符合 减污降碳的要求;同步配套废水零排放系统, 技改后能保证全厂生产 废
5、水不外排,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 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整体符合晋 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相应管控要求,详见表 1.1、表 1.2。项目与晋中市生态分区管控单元分布位置关系见附图2。 2 其他符合性分析表 1.1 晋中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管控要复求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结 论空间布局约束1、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原则上 按照禁止开发区进行管理,严格禁止 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前提下, 除国家重大战略 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 坏的有限人为活动。2、新建、改建、扩建“两高”
6、项目符 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 定规划要求。3、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 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 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 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 4、全市严格管控新增钢铁、焦化、 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 严格新增铸 造产能建设项目,对确有必要新建或 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 必须 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5、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 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单位周边新 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 建设项目。本项目在原有 厂区内技改,用 地为工业用地, 属于一般管控 单元,未被纳入 生态保护红线 内;本项目仅为湿 熄焦改为干熄 焦, 不新增
7、产 能,根据上文分 析项目符合生 态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相关 法定规划要求; 距离本项目最 近的村庄为西 侧 400 米的望 阳垴新村,且位 于本项目的上 风向。符 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以“两高” 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 应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2、新建“两高” 项目应按照关于加 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削减措施监督 管理的通知要求, 依据区域环境质 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 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 措施, 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3、新建、扩建“两高” 项目应采用先 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 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 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 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
8、施。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 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 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 高” 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 求。5、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 锅炉, 新建燃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 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 不得使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项目。 本项目将原来 的湿熄焦改为 干熄焦,充分利 用红焦余热发 电,节约资源, 同时减少湿熄 焦过程污染物 的无组织排放, 属于环境正效 益工程显著,有 利于区域环境 质量的改善。符合 3 其他符合性分析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 施。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机制
9、, 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 2、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贮存、转 运、利用、处置。现有工程制定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本项目危险废 物废机油分类 收集后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定 期交由有资质 单位处置。符 合资源利用效率1、水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 十四 五”相关目标指标。2、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鼓励支 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再生水 回用。3、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形成 水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 现代化新格局。4、能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碳达峰、 碳中和相关要求以及“ 十四五”相关 目标指标。5、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十四 五”相关目标指标。6、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 标准,
10、 实现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 转。技改项目在现 有工业场地预 留空间完成,不 新占用土地资 源。干熄焦将焦炭 的显热回收下 来,并以蒸汽的 形式加以利用, 节约了能源。干熄焦余热锅 炉产生的蒸汽, 能够回用于现 有工程,减少焦 炉煤气的用量, 符合能源利用 上线的要求符合表 1.2 晋中市重点流域普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结 论空间布局约束1、汾河流域划定河源、泉域保护区, 完成保护区的生态措施,完成流域生态 修复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基本建成水 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2、汾河、漳河等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 禁止新建焦化、化工、农药、有色冶炼、 造纸、电镀等高风险项目和危
11、险化学品 仓储设施。3、禁止在河道内私挖滥采,确保河道 防洪安全。4、禁止在引调水工程沿线保护范围内 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爆破等活动。 5、汾河干流河岸两侧各 2 公里范围禁 止新建炼焦、冶炼、洗煤、选矿、造纸、 化工、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 已建成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应当本项目距离 清漳河 10km 以上,且项目 建成后能够 做 到 “ 零 排 放” ,不在汾 河流域空间 布局约束范 围内。符合 4 其他符合性分析限期改造或者搬迁。污染物排放管控1、汾河流域范围内排水单位(农村生 活污水排水小于 500 吨/日除外)水污染 物排入受纳水体的,排放标准执行山西 省 污 水 综 合
12、排 放 标 准 (DB14/1928-2019);处理规模小于 500 吨/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14/726-2019)。 2、禁止向汾河流域干流、支流及河滩、 岸坡、坑塘、溶洞倾倒垃圾、废渣等固 体废物或者堆放其他污染物。3、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 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 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4、在汾河流域内从事农副产品加工、 规模化畜禽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应当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污染。5、在汾河流域农田灌溉水体中,禁止 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禁止浸泡、 清洗、丢弃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
13、车辆与器具;禁止排放油类。本项目能够 做到废水“ 零 排 放 ” 不 排 水;固体废物合 理处置,不随 意倾倒,不任 意堆放。符 合环境风险防控在汾河流域内输送、存贮废水和污水的 管道、沟渠、坑塘等, 应当下去防渗漏 措施。本项目废水 的输送管网 要求采取防 渗漏措施。符 合资源利用效率1、恢复汾河流域水域和湿地,在确保 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增强河道及其两侧 调蓄水功能,科学利用洪水资源。/符合(3) 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14、(晋政办发201898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3。由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晋政办发201898号要求。 5 其他符合性分析表 1.3 本项目与晋政办发201898 号符合性分析对照表内容晋政办发201898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重 点 任 务优化焦化产业布局。新建产能置 换焦化项目必须在依法设立、环 保基础设施齐全、经规划环评、 允许建设焦化项目的园区建设。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4 市和汾渭平 原地区 4 市加大现有焦化园区整 合力度,进一步优化焦化产业布 局。鼓励焦化产能向产业优势明 显和环境容量充足的地区和园区 转移;鼓励焦化企业通过产能置 换、股权置换、产权流转和合资 合作等方式实
15、施并购重组;鼓励 钢铁企业并购重组焦化企业。本次技改不新 增焦化产能,不 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坚持市场化产能置换。焦化产能 置换坚持市场化原则,严禁以任 何理由新增焦化产能指标。原有 焦炉完成淘汰拆除后,其焦化产 能方可置换给其他企业。置换产 能必须用于焦化项目建设,置换 确认前要按照入园入区和区域环 评有关要求,明确项目建设选址。 产能置换由产能受让方企业所在 市市级经信部门负责确认,并向 社会公开, 接受监督。本项目属于技 改项目,不新增 焦化产能。符合提高新建焦化项目标准。产能置 换确认后的新建项目,捣固焦炉 必须达到炭化室高度 6 米及以上, 顶装焦炉必须达到炭化室高度 6.98 米及以
16、上,并明确焦炉煤气 综合利用、精深加工方向,配套 干熄焦装置,制定焦化生产废水 零排放措施,其他条件要满足最 新焦化行业准入标准。本项目属于技 改项目,本次技 改不新增焦化 产能,配套干熄 焦装置满足焦 化行业规范条 件(2020)要 求。符合推动绿色循环发展。支持企业进 一步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持 续降低污染排放和单位产品能 耗、物耗、水耗。产能置换新建焦化项目必须按照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进行设计、建 设和监管,如国家及我省出台更 严格的超低排放标准,按最新标 准要求执行。本项目属于技 改项目,由湿熄 焦改为干熄焦, 减低污染物排 放,回收红焦余 热,属于节能环 保的技术改造 项目。符合 6
17、 其他符合性分析(4) 与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2019 年 4 月 30 日,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山西 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工信化工字 201981 号) ,发展目标:确保全省建成焦化产能只减不增,焦炉装 备与产业节能环保水平明显提升,化产延伸加工向精细化、高端化发 展, 焦化企业标准化管理有序推进。2019 年,力争新增建成大机焦产 能 1000 万吨,建成大机焦占比达到 40%;2020 年,力争再新增建成 大机焦产能 700 万吨,建成大机焦产能占比达到 50%;2021 年, 力争 建成大机焦产能占比达到
18、 60%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全省焦化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本项目在 100 万吨/年 5.5 米捣固焦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熄焦工艺 的技改工程,将原来的湿熄焦工艺技改为干熄焦, 生产规模及其他主体不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与晋工信化工字201981 号相符。经分析,现有工程 100 万吨/年 5.5 米捣固焦炉项目能够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5)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 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晋中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符合性2019 年 8 月 12 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
19、山西 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晋 政办发201966 号),提出加快推进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焦 化项目必须具备相应的合规焦化产能。要按照园区化、链条化、高端 化原则加快推进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新建焦化项目捣固焦炉必须达到 炭化室高度6 米及以上,顶装焦炉必须达到炭化室高度6.98 米及以上, 配套干熄焦装置,并制定焦化生产废水零排放措施;焦炉煤气要实现 制 LNG、制甲醇、费托合成油蜡、氢能等高端综合利用, 煤焦油、粗苯要实现园区集中精深加工。新建焦化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及我省最新 7 其他符合性分析排放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监管,其他条件应满足最新焦化行业
20、准入或规范要求。晋中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市政办发20204 号)提出了焦化产能“不得新增焦化工业园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得新、改、扩建焦化项目,现有焦化项目要逐步搬迁退出, 鼓励向介休、灵石焦化园区集聚。 ”布局要求。提出严格压减标准,分类压减产能。压减优先压减严重违反安全 生产、环保等法律法规的焦化企业产能; 优先压减原有焦炉已淘汰但 未备案大型焦化项目的产能; 优先压减原有焦炉淘汰已领取国家淘汰 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焦化产能; 优先压减未实施上大关小焦炉中不在 工业园区且焦炉煤气未进行化产加工利用的限制类焦炉产能(炭化室 高度 4.3 米机焦炉、热回收焦炉)
21、; 优先压减已备案大型焦化项目但 无力推进项目建设的焦化产能;优先压减炭化室高度4.3 米焦炉未备案大机焦产能。现有 100 万吨/年 5.5 米捣固焦炉项目,不在优先压减产能行列, 属于湿熄焦改干熄焦,不改变现焦化产能,不属于新建焦化项目, 符合晋中市焦化产业布局要求。(6) 与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 号)的符合性分析表 1.4 本项目与晋环大气2019164 号文符合性分析表序 号重点治理任务(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 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 区,并符合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要求, 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本项目不
22、属于新建 项目符 合2落实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及产 能置换办法,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 工业炉窑建设项目, 严禁新增钢铁、 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本项目属技改项 目,且不新增焦化 产能符合 8 其他符合性分析3加大过剩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 汰力度:落实山西省焦化行业减 压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 动方案,加快炭化室高度 4.3 米及 以下且运行寿命超过 10 年的焦炉淘 汰步伐。本项目属技改项 目,且不新增焦化 产能,现有焦炉炭 化室高度 5.5 米,不 属于淘汰类设备符 合4实施污染深度治理:积极推进电解 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行业 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本项目干熄焦采取 的污染
23、防治措施为 行业可行性技术指 南推荐的治理措施符 合5实施污染深度治理:鼓励独立焦化 企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附 件 2,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要求:钢铁及焦化,焦化,钢焦 配套焦化企业按照关于推进实施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全 面实施升级改造,鼓励独立焦化焦 化企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采取评价提出的污 染防治及治理措施 后,本项目干熄焦 等废气污染源排放 能够满足关于推 进实施钢铁行业超 低排放的意见中 超低排放限值要 求;企业正在筹划按照 关于推进实施钢 铁行业超低排放的 意见要求全面实 施升级改造,改造 工程另行评价。符 合6全面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理。 在保障生产安
24、全的前提下,工业炉 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 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环节采取密闭、 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 集率,产尘点和车间不得有可见烟 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应采取 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 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 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 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 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 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 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 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 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 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 尘措施。本项目仅将现有的 湿熄焦工艺改成干 熄焦工艺,不改变 现有焦化主体产 能,且技改后可大 大减少
25、湿熄焦产生 的无组织污染物的 排放,环境正效益 显著。符合 9 其他符合性分析7排气口高度超过 45 米的高架源, 焦 化等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 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本项目废气排放源 严格按照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 炼焦化学 工业及排污单 位自行监测技术指 南 钢铁工业及炼 焦化学工业等要 求安装了自动监控 设施。干熄焦地面站安装 DCS、自动监控设 施。符合(7)与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符合性分析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中第八条技术进步中提出: 鼓励焦化企业采用干法、低水分、稳定熄焦。本项目为干熄焦建设,符合相关要求。表 1.5 本项目与焦化行业准入
26、条件(2014 年修订) 符合性分析序号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炼焦企业应同步配套密 闭储煤设施以及煤转运、 煤粉碎、装煤、推焦、熄 焦、筛焦、硫铵干燥等抑尘、除尘设施。本项目为干熄焦项目, 产生污染物主要为颗粒 物、 SO2 ,配套除尘脱硫设施。符合2焦化企业须配套建设生 产废水处理设施,严禁生产废水外排。炼焦企业熄 焦水必须闭路循环。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净排 水均进入厂内拟建的中 水回用系统处理,处理 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符合3焦化企业应严格执行大 气、污水排放标准,其中 炼焦企业执行炼焦化学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 焦化企业应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
27、8),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 行山西省焦化行业超 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晋环发【2021】17号) 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噪 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B12348-2008)中2类 标准。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4鼓励焦化企业采用干法、低水 、 定熄焦。本项目为原有湿法熄焦改造为干法熄焦,属于 节能减排工程。符合 10 其他符合性分析(4)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龙泉乡丈八村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焦化厂内。厂址生态功能区属于A-5-3- 1寒王乡西部地区、辽阳镇西部地区、龙泉乡西部地区矿区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 符合该 功能区发展
28、方向为发展集煤、焦、铁、金属镁、铸造生产为一体的企 业, 提高工业企业技术及现代企业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车间内、厂际 间、行业间能量流和物质流的综合优化, 做到增产减污, 节能降耗,实现产业升级, 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本项目属于湿熄焦技改工程,采用干法熄焦, 备用湿熄焦工艺, 建成后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应, 符合该功能区发展方向要求, 本项目与左权县生态功能区划见附图3。厂址生态经济区划处于A龙泉煤炭产业及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经 济区, 该功能区发展方向为鼓励依靠煤炭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电力工 业, 积极引导企业发展煤矸石发电、余热发电等清洁低耗高效新型电 力项目,促进电力产业技术升级,同时发展集
29、煤、焦、铁、金属镁、 铸造生产为一体的企业, 提高工业企业技术及现代企业管理水平, 利 用矸石、废渣等工业废物生产耐火砖,升级产业结构, 逐步完善产业 替代与升级,引入循环经济理念,提倡工业废料的循环利用与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本项目建成后采用余热发电及供热, 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符合该生态经济区划发展方向要求。项目与左权县生态经济区划见附图4。 1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企业概况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左权永兴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进行了资产重组, 正式成立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隶属中 晋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30、,位于左权县县城以南 13 公里处 207 国道旁左权县龙泉乡丈八村, 干熄焦项目位于公司焦化厂内预留地,见附图。包括备煤、炼焦、煤气净化、汽动等主 要生产车间及电仪、化验、维修等辅助车间, 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焦粒、焦粉等, 拥有 年产优质冶金焦 100 万吨、煤焦油 4.7 万吨, 粗苯 1.3 万吨,硫镀 1.3 万吨, 焦炉煤气 2.5亿 m3 的生产能力。2011 年 1 月 11 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34 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左权 永兴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万吨/年焦化项目及配套城市供气工程的环保意见。 2018 年左权县经商粮局下发关于左权县永兴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31、100 万吨/年焦化城市气源项目名称和建设主体变更的批复,建设主体变更为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140722MA0GTY352M001R。2020 年公司组织开展验收准备工作,2021 年 4 月,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正式开展验 收, 对现有焦化主体工程、公用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逐一核查,2021 年 6 月 3 日通过自主验收。2020 年左权县工信局以左工信20206 号下达了关于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 125t/h干熄焦及发电工程技改项目的备案批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已开工建设。2、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涉
32、及厂内其他设备及设施的拆迁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25t/h 干熄焦本体 1 套与干熄焦配套的余热锅炉、锅炉辅 机室、汽轮机发电站、冷焦运输系统、循环水泵站、制氮站、供配电设施、自动化控制 及仪表设施、通讯设施、消防设施、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综合管网、区域内的道路,新建中水回用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表 2- 1。 12 表 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内容衔接关系主体工程干熄炉及 鼓风装置1125t/h 干熄焦装置, 包括干熄炉 1 座、焦罐走行台车 3 台(2 用 1 备)、焦罐 3 台(2 用 1 备) 、电机车 2 台(1 用 1 备)、对位装 置 1 套、提升机 1 台
33、、鼓风装置 1 套、副省煤器 1 套、装入装置 1 套、排出装置 1 套、一次除尘器 1 套、二次除尘器 1 套、输灰加湿 装置 1 套、循环风机 1 套、焦粉排出装置 1 台、迁车台台车 1 台。提升机尚未 安装到位, 其余设备安 装完成运、筛焦 系统新建 1 座转运站(C01),配套皮带机等设备。其余 2 座转运站及筛焦设施利旧新建 1 座转运站,其余利旧干熄焦 热力系统1 台 69t/h(最大产汽量 73t/h)高温高压全自然循环余热锅炉及辅机 系统。部分安装完 成电站新建 1 台 20MW 凝气式汽轮机组、1 台 20MW 发电机组、电站空冷 岛和其他配套设备。完成基础工 程公用辅助工
34、程供水生产用水量 68.4m3/h,循环水量共计 4658m3/h,由新建中水回用系 统及焦化厂现有相应系统的管网供给。依托排水1.生产净废水主要包括除盐水站排污水、 循环冷却水排水、余热锅 炉排水。产生量为 55m3/h,与生化出水(41m3/h)一同送拟建的中 水回用系统处理, 中水回用系统设计处理规模 260m3/h,处理后的 中水满足循环水水质要求, 回用于化产循环补水、除盐水站补水及 地坪冲洗,浓水配煤使用,不外排。2.干熄焦每年检修的 20 天期间,湿法熄焦采用清水熄焦, 湿法熄焦 需补加水量为 45.6m3/h,湿熄焦废水经厂内原有的熄焦水处理系统 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新建中
35、水回用系统,湿熄焦废水利旧处理供配电设干熄焦电站主控楼一座, 干熄焦 10 V 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 式。主控楼已经 建成除盐水系 统由中水回用系统供水; 除盐水产水量为 50m3/h。土建和基础 已完成制氮站利用中晋太行矿业有限公司的氮气,通过管网提供本项目依托干熄焦电 站主控楼设干熄焦 10kV 高压配电室、变压器室、机柜间、变电器室、中控 室等。部分完成储运工程运焦筛干熄后的焦炭经排焦装置卸到胶带运输皮带上, 经新建的 C01 转运 站 接入原有运焦筛焦系统。已建设完成环保工程废气治理1.循环气体的一次除尘采用重力沉降,二次除尘采用高效多管旋风 除尘器(已经建设)。2.干熄焦装入装置、
36、排焦装置、皮带输送机落料点及 C01 转运站产 生的废气: 设置 1 套干熄焦综合性地面除尘站, 风量为 180000m3/h, 过滤面积为 3800m2 ,过滤风速小于 0.68m/min,滤袋材质采用覆膜 涤纶针刺毡,处理后的废气经 30m 高排气筒排放。3.干熄焦副省煤器放散气和预存室放散气经管道收集后通入新建CFB 干法脱硫及布袋除尘系统, 干法脱硫效率为 90%,布袋除尘系 统采用一台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风量为 40000m3/h,滤袋材质采 用覆膜涤纶针刺毡,经处理后的烟气通过 25m 高排气筒排放。4.干熄焦建成后焦炭运输系统共设置 C01 、C02 、C03 三个转运站, C0
37、1 转运站除尘由干熄焦区环境除尘系统负担。 C02 、C03 转运站 各设置一套除尘器,除尘风量为 20000m3/h,除尘器采用防静电脉 冲布袋除尘器, 滤袋材质为覆膜防静电聚酯针刺毡。筛焦系统设置新建地面除 尘站,脱硫 除尘系统; 改进原有焦 炭转运、筛 分除尘系统 13 一套除尘器,除尘风量为 40000m3/h,除尘器采用防静电脉冲布袋 除尘器,滤袋材质为覆膜防静电聚酯针刺毡。废水治理1.本工程废水为生产净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水、余热锅炉 排水、除盐水站排水, 共计 55m/h,送拟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 中 水回用系统设计处理规模 260m3/h,处理后的中水满足循环水水质 要求
38、, 回用于化产循环补水、除盐水站补水及地坪冲洗, 浓水送煤 场配煤及抑尘洒水,不外排。2.干熄焦每年检修的 20 天期间,湿法熄焦采用清水熄焦, 湿法熄焦 需补加水量为 45.6m3/h,湿熄焦废水经经厂内现有的熄焦水处理系 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依托现有熄 焦水处理系 统 新建中 水回用系统固体废物废树脂、废过滤吸附介质、废反渗透膜、废矿物油暂存于焦化厂区 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中水回用系统污泥收集后配煤炼焦;脱硫 委外处理;除尘器捕集下来的除尘灰经输灰系统送入储 灰仓内储存,通过加湿机加湿后定时用于配煤炼焦。依托原厂危 废暂存间噪声治理选用低噪设备, 采取基础减震、柔性连接、室内隔声、消
39、声器等措 施。新建依托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办公楼、宿舍、食堂、浴室等。依托筛焦系统依托于原有的湿熄焦筛焦系统。依托废水处理 设备用湿熄焦依托现有熄焦水处理系统。依托危废暂间依托于厂内原有的一间 50m2 危废暂存间依托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为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焦化项目配套,不新增员工。本项目生产定员 37 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 3 人,生产人员 34 人。炼焦主要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为 24 小时连续运行, 年工作日为 365 天(干熄焦 345 天,检修期 20 天采用备用湿熄焦)。4、项目平面布置本工程总平面是以建设 125t/h 的干熄焦系统为主体及其相应配套设施进行布置
40、的。 干熄焦装置布置在 1 号焦炉的西侧区域, 干熄炉锅炉中心线垂直于焦炉中心线。除盐 水站位于干熄焦装置西北侧,将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布置在干熄炉锅炉中心线东南侧空地上。焦炭输送通过胶带运输机、转运站后接入原有湿熄焦筛焦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是根据生产工艺、运输、消防、安全、卫生以及预留发展等要求, 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地对建构筑物、运输线路、管线等进行布置,力求紧凑合理, 合理用地,节省投资,有利生产, 方便管理。本工程用地面积约 20000m2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6。5、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生产给水: 本工程生产用水量为 68.4m3/h,供水压力不小于 0.30MP
41、a。主要供干熄焦锅炉、干熄焦冷却系统等设备用水。 14 循环水系统:干熄焦装置、干熄焦锅炉、辅机室、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压缩空气氮 气站等循环用水,由厂内现有循环给水管道供给。循环补水量 35.4m3/h,循环水量共计 4658m3/h(干熄焦区域 158m3/h,汽轮机发电 4500m3/h),供水水温为 32-35, 回水温度为 40-45。除盐水:干熄焦锅炉正常除盐水用量为 13m3/h,由新建除盐水站提供, 补水由中水回用系统供给。(2)排水本项目为技改工程,无新增员工, 即无新增的生活污水排放。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 流制,主要为生产净排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生产净排水及雨水均就近排入焦化
42、厂相应的排水系统。排水接点位置设在干熄焦界区边界处。生产净废水:生产净废水主要包括除盐水站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余热锅炉排 水。产生量为 55m3/h,与生化混凝过滤后的出水(41m3/h)一同送拟建的中水回用系统 处理, 中水回用系统设计处理规模 260m3/h,处理后的中水满足循环水水质要求, 回用于化产循环补水、除盐水站补水及地坪冲洗, 浓水送煤场配煤及抑尘洒水, 不外排。项目建成前后水平衡见图 2- 1 、2-2。2、供电本工程设干熄电站主控楼一座,干熄焦综合电气室内部设干熄焦 10kV 高压配电室、变压器室、低压变配电室、机柜间、变频器室、中控室等。3、压缩空气供应本工程生产用压缩空气量为 20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