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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方案一、财政政策(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 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采取有力措施 加快办理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企业、小 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严格落实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 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2、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实行增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 额退还留抵税额的政策,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确保第一时间落实至ij位。 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各县(市、区)、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主管资金分配 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应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 障,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进口商品清单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 税。对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的外资研发机构, 以及对外资研发机构通过评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市财政按照规定给予专项资金
3、资助。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建立完善与在湛江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 对接欧美、日韩等驻华商协会及投资促进机构组织开展系列线上线下 招商活动。研究完善境外重点人员疫情防控指引,便利外商来粤。为 外资企业派驻湛江的外籍员工及家属、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全球高管 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外贸企业重要海外客户办理来华邀请函和出入 境手续提供便利。三、货币金融政策(一)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 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 小微企业
4、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 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 过今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 收入来源的人群,引导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 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 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 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优化地方金融组织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金融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和个人下调贷 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用、对贷款适当延期或展期、免除罚息、完善续 贷安排。
5、鼓励典当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及时办理赎当、续当的当 户,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减免逾期罚息,对其中有续当需求的当 户,可先行受理续当,适当延长当户缴纳前期利息及当期续当综合费 用的期限,并适当下调当费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承租企业,鼓 励融资租赁公司调整还款计划,减免租金利息和罚息。鼓励商业保理 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适当降低融资利率,延长保理融 资期限和减免罚息。(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落实国家将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政策要求,更好引导和支持 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做好首贷户贷款贴息补助工作,按照省统一工
6、作部署,依托省中 小企业融资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在我市地方法人机构首次申请贷款的 小微企业给予不高于1%的贴息补助。指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建立信贷、 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 资需求。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支付上游企业账款,鼓励金融 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 区)针对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给予融资补贴或奖励。规范深化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积极借助省中小融等供应链平台 作用,加强与产业链核心企业数据合作,基于真实业务数据为上下游 中小企业信用赋能,便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有效缩短应收账款账期,
7、 防止高息套利。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 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给予企业保费补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引导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期压力。引导行业加大力度探索银保合作,发挥出口信保项下 的应收账款融资功能。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推广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数据 知识产权等新领域质押融资,年内融资5. 2亿元以上。按照规定缩短 商业汇票承兑期限,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做到利率、费用公开透明,加大执 法检查力度,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收费的情况坚决予 以依法查处。持续监测金融机构2021年以
8、来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引导 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三)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 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四)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辖内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向省分行争取资源倾斜和政策 支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支持银 行机构精准对接全市464个重点项目和100个关键项目,在不新增隐 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创新金融工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
9、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划、股权计划、公募REITs等多种方式,投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重大基础设 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四、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在我市建设煤炭、油气、铁矿石、粮食等 大宗商品储运基地。争取我市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年度建设名单,积极 谋划一批冷链物流项目,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应急物资 储备基地建设。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加快推进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放心农产品直 供配送网建设。按照国家、省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 一个上行(农产品
10、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 商品和服务下沉)。支持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 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设农产品田头综合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 的县(市、区)对零售企业拓展县域市场、下沉品质商品和服务进行 补贴。积极对接争取国家、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推动我市有关企业 列入白名单并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支持。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 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资料来源:湛江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除应急救灾、据
11、实结算等资金外,9月底前未分配下达的当年本级预算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不能 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当年本级预算资金和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 办理收回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市级年度预算安 排的项目资金和部门预算资金(科研资金除外)原则上不办理结转。 对上级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及时清理收回。 加强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将存量资金清理上缴财政。强化库款监测,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将支持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确保退税资 金及时足额到位。(三)用好融资担保等政策优化融资再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和降费补助机制,对今年市融资再
12、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内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实际代偿损失给予全额分担补偿,再担保费给予全额补助。协助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优化农业信贷担保分支机 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进一步放大支农助农效应,提升年化担保贷款 余额。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确保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 担保费率不超过0. 8%o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我市外贸企业拓展产业链承保, 深化银保企三方合作,创新保单融资产品。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商 业保险公司经营短期出口保险业务。(四)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强各级预算单位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 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
13、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 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 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 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o落实国家、省要求,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 高至10%-20%。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鼓励按 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五)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落实国家,省政策要求,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
14、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在落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 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政策 规定,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 险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今 年对市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补贴 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 出。(六)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5、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大型企 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 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 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 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此前已按30%比例返 还的大型企业,及时补足差额。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 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大型企业,以及未出 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 个行业企业,实施期限至今年底。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 按每
16、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 重复享受,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期限至今年底。二、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一)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 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 纳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 气等费用予以补贴的政策。落实国家要求,今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 线平均资费再降10%o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 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
17、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二)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鼓励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 持。鼓励各县(市、区)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加快办理报建、确权等手续,工业物业产权按规定以幢、层为基本单 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并允许其按幢、层进行抵押贷款。对工业园区、 产业集聚区集中租用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给予租金缓缴或减免支持, 各县(市、区)对标准厂房出租方减少的租金收入给予补助。鼓励各 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减免市场主 体房屋租金。(三)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
18、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 在用好国家、省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创新、 普惠养老等专项再贷款的同时,支持航空企业按照未收回延期再贷、 已收回再发放的方式争取民航应急贷款额度,并按国家、省要求适当 扩大支持范围,支持航空企业渡过难关。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航空公司 和机场发展。加快推进湛江吴川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和扩大开放验 收,待口岸开放验收后,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加强入境航班防疫 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湛江吴川机场新增国内外航线,为 便利人员往来和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创造条件。鼓励港口企业减免特定时期内的货物堆存费,鼓励航运公司减免 特定时期内的滞箱费
19、,倡导港航相关企业减免外贸进出口相关物流操 作费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支持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 受疫情影响行业。各县(市、区)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 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主管部门提出纾困企业名单,报各县(市、 区)金融工作部门汇总,对接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合理通过续贷展期、 调整还款安排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 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 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四)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低风险的地方不能随意限制人员流动,有疫情的地方不得在三区 之外,随意扩
20、大范围禁止堂食、关停生产营业场所。疫情中高风险地 区要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 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绿色通道 等经验做法,细化实化服务白名单企业措施。积极落实国家、省部署, 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积极引导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 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支 持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加大排产力度, 提高产能利用效率。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 配套、分工协作、开放
21、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 提升产品质量。(五)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着力 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不得擅自阻断或关 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 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 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工业企业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应申尽申应发尽发, 保证重点物资物流通畅。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货 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六)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
22、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在我市建设煤炭、油气、铁矿石、粮食等 大宗商品储运基地。争取我市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年度建设名单,积极 谋划一批冷链物流项目,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应急物资 储备基地建设。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加快推进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放心农产品直 供配送网建设。按照国家、省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 商品和服务下沉)。支持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 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设农产品田
23、头综合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 的县(市、区)对零售企业拓展县域市场、下沉品质商品和服务进行 补贴。积极对接争取国家、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推动我市有关企业 列入白名单并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支持。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 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 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 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七)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加快推进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项目等重大外资项目,持续 开展钢铁、石化、能源、造纸等战略性产业集群链长制招商,配合办 好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交流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在石化、先进 制造、新能源等领域谋划引进一批重大外资项目,持续跟踪做好服务。全面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 造、科技创新等领域,外资企业可凭在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获得的 鼓励类项目信息确认结果直接到海关办理相关征免税手续。支持外商 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心,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符合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