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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篇一: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对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促进公司人事工作的制度化、 规范化,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外派参股、控股单位(以下简称派驻公司) 工作的人员。3引用文件4管理内容4. 1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4.1. 1公司外派人员一律由公司统一任免。其中外派到派驻公司担任 高层管理工作人员以公司正式文件进行推荐聘任。其他外派人员由 公司工程部进行调配。4.2. 2外派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及人事档案关系不变,仍在公司本部。4.3. 3外派人员应服从派驻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应和派 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
2、不必要的劳动纠纷。4. 1.4对公司派出的外派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 更换和调整;应向公司本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任的理由,经核1. 5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 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 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2、派遣程序2.1根据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 遣人员时,由总经办会议研究确定人选,或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 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2. 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的教育培 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
3、说 明书。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保管。2. 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总经理签署调派通知单,外派 人员持调派通知单和职位说明书前往派驻单位报到。3、外派人员工作职责3.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驻在企业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 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3. 2经营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派驻参股控股企 业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人员。主要职责是:3. 2.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贯彻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以构建一体化的战 略规划体系为基本指导思想,制定或参与制定、审议驻在企业的战 略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经营计划。3. 2
4、. 2经营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经营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或 参与编制、审议驻在企业的年度和月度经营计划;组织并监督检查 经营计划的实施,客观、及时地向公司反馈驻在企业经营计划执行 情况。上报给公司的经营计划,应包括销售、采购、收运、生产、 财务、人力资源等内容。3. 2. 3流程制度管理制定企业主要的作业流程、制度,不定期组织讨 论内部控制原则,评估组织结构和主要流程、制度的实施状况,不 断优化流程制度。3. 2.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下列重 要事项,必须经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 如有异常,需及时向公司报告:1)驻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
5、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 贷事项;2)各企业以其名义及资产对外进行借款、抵押担保;3)资本性投资项目中的技改项目(如生产线的改造、新置)、基础 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物修建)等,必须进行经济及风险评估、编 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项目的推进方案;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汽车、 轿车、房屋建筑等)的添置(修建)、租赁等。3. 3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财务人员是指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各类会计等人员。主要职责是:3. 3.1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内部 会计核算标准;3. 3. 2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正确组织实施驻在企业内 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3
6、. 3.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及内审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 意核销费用,不准任意减增利润或亏损等。3. 3. 4按时向公司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及时反馈驻在企业的经营及财 务异常情况。3. 4技术人员工作职责。技术人员是指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总工程 师、主管工程师和骨干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职责是:3. 4.1根据驻在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形成企业的正式规范 性文件,并逐步形成技术管理制度,组织贯彻执行。3. 4. 2根据公司技术发展方向,结合驻在企业的环境特点,提出驻在 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寻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技术研发课题;3. 4. 3协助驻在企业实施技术保密及技术人才培养工作。3. 4
7、. 4定期就企业的生产工艺及技术发展,向公司提出技改方案及合理化建议。4、人事管理3.1 外派人员在驻在企业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 应驻在企业工作的,由公司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4. 2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原则上由驻在企业 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驻在企业高于公司标准 的,按驻在企业标准发放;低于公司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其差额部 分。5. 3由公司内部选派的人员,可以选择社会保险的参保地点,愿意将 社会保险移至驻在企业所在地的,由人事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外 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驻在企业按本企业标准执行。6. 4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8、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派人员 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标准,按照公司 相应的发放办法一次或分次发放。7. 5公司根据集团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外派人员的正常交流制度。重 要岗位的人员,定期组织进行跨企业、跨区域之间的交流;一般岗 位的人员,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交流。5、业务管理7.1 外派人员在驻在企业的业务活动,公司各部门有责任给予大力支 持。能够直接对口联系的,外派人员可以与相应管理或业务部门联 系,需要统一协调的事宜,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8. 2公司直接涉及的相关业务,包括财务、工程管理、技术研发等部 门,有责任协助外派人员履行职责,对于外派人员提出的业务支持 要求
9、,必须认真对待,及时处理。6、情况报告8.1 外派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公司报告个人工作情况和驻在企 业的经营情况,报告的形式包括书面报告和当面述职,对于经营过 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且不限报告形式。9. 2外派人员每年四次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具体时间应在每季度首月 的二十五日前报告上季度的工作,其中一季度为报告全年工作情况。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驻在企业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股东关系、 经营班子工作评价、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本人履行职责情况、 业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公司协助解决的困难、对该企业及其 经营活动的看法等。10. 3经营管理类、财务、技术类最高主管每半年需向公
10、司总经理当面 述职。述职由公司统一安排,相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 进行,结合公司集团化管理的相关培训活动统一组织实施。述职期 间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负责,按相应标准报销。7、绩效考核7.1外派人员除接受驻在企业组织的绩效考核外,同时接受公司的相 应考核。考核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年终统一组织的 考核测评。考核由公司人事管理和企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区分组织, 考核结果与年度经济补助标准挂钩。11. 2绩效考核目标分为两部分,即本职工作的绩效目标与企业增值活 动绩效目标。本职工作绩效目标由其所在企业确定并进行考核,企 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由企业管理部门在与外派人员磋商的基础上确 定。7
11、. 3对违反本办法,工作不称职、失职或不接受公司监督管理的人员, 将对其实施通报批评、扣发补助金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公司人 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8、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篇四: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更大程度的发挥外派人员的能力,加强公司管理,特 制定本办法。二、外派人员分类:1、行政管理类本类外派人员主要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 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2、业务经营类本类外派人员主要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3、会计财务类本类外派
12、人员主要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4、工程技术类本类外派人员主要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所有外派人员均属公司对外管理部门直接领导,直接对总公司负责。三、任职流程1、筛选外派人员,并确定外派人员岗位,对外派人员进行规划管理。2、外派人员培训3、外派人员派遣(携带派遣证、职位说明书、员工档案表等)4、外派人员试用: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经试用不适合该岗位的人 员可返回原岗位或进行其他的岗位调整。试用合格者给予转正。四、外派人员考核外派人员考核方式包括外办、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及员工的综合评
13、价,外派人员计划目标达成情况以及外派人员个人述职报告反馈情 况。五、外派人员岗位调整1、公司根据考核评分及奖励标准,如工作出色,公司将给予相应嘉 奖。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结果将作为外派员工日后晋升的依据。考核结果优异者将作为公司重点培养对象,随时进行岗位调整;2、如外派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无法达到公司 要求,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也将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岗位调整。六、述职规定各外派人员任职期间应定期和不定期就各企业经营情况以书面方式 向公司报告。1、定期报告:所有外派人员均应在每周六公司例会前直接向所属领 导进行任意形式汇报;所有外派人员每月应定期回公司进行当面述 职,每月至少一次
14、;所有外派人员每三个月应进行书面工作总结递 交公司。报告内容:各外办、分公司、项目部工作情况报告;2.不定期报告:所有外派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以随 时与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形式不限。在遇到较大项目(50万元以上)、 重大问题(合同签订、债务纠纷)时,外派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公司 领导汇报,如因外派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汇报不及时,公司将追究其 个人责任。篇五: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试行)1目的为明确外派人员的考勤、薪酬福利等制度,确保集团公司与调入单 位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3定义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外派至调入单位、在调入单位 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
15、4职责4.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政策标准的拟定、 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行政部负责外派人员考勤的汇总、审 核。4. 2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标 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外 派人员薪酬福利政策的执行。5程序要点5.1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及考勤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 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实后由公司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4. 2外派人员薪酬保险等福利待遇管理4.2. 1从公司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工资、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外 派人员中由公司派驻的高管人员的基本年薪按
16、本公司的标准执行。 其他派驻人员的薪酬标准按派驻公司的薪酬体系执行,但其薪酬水 平不低于在本公司时的标准。派驻公司每月提供外派员工的应付工 资明细、奖金、补贴等相关报表,由公司综合部核发工资。4. 2. 2外派人员享受公司一切相关福利待遇。4. 3外派人员考勤及休假管理4. 3.1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外派 人员应结合派驻公司实际情况,遵照执行。4. 3. 2外派人员的每月考勤由派驻公司负责记录并按公司本部考勤 相关规定上报给公司综合部,作为发放工资依据。4. 3. 3外派人员的休假管理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5. 4外派人员人事考核管理6. 4.1外派人员
17、的日常考核由派驻单位进行考核。年度考核执行公司 本部人事考核管理办法。5附则5.1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5. 2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5.2. 1工资支付: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由调入单位支出,社保由调入单位购买,劳动合同与调入单位签订;如有特殊情况,可写请示上呈总裁办,待总裁审批后执行。社保购买标准,统一参照集团标准执行。如需集团代购社保,需写 联系函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同时致函集团财务中心阐明社保费 用清算问题。5. 2. 2外派津贴标准:外派人员的津贴,暂定不高于外派前工资标准的60%。5. 2. 3年终奖:外派人员的年终奖均由调入单位支付。5. 2. 4通讯费:集团副总经理级(含)
18、以上人员,限额800元/月;项目总监级(含)以上人员,限额800元/月;经理级人员,限额500元/月;主管级(含工程师)人员,限额300元/月;主管级以下人员,限额200元/人。话费超额部分由本人承担,由调入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5. 2. 3伙食补贴:350元/月,纳入应税工资,当月发放。7. 2. 4住宿:所有外派员工按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7.2. 5交通补贴:1)交通补贴额度为:武汉项目不超过1000元/次,昆山项目不超过1500元/次,超出部分由外派人员自己承担。2)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实报实销,不可逾期使用,不可累计;3)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月一次;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19、,每季度一次。5. 3其它5. 3. 1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任命。5. 3. 2人事管理:外派人员,受集团公司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如外派人员在外派 期离职,需在集团公司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 毕由调入单位发放外派人员最后工作日的工资。5. 3. 3集团外派人员自调入地调回集团公司工作后,驻外津贴自调动 之日起取消。5. 3. 4人事晋升,调任,外派服务期限六、附则5.1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总裁审定、集团董事局审批 后执行。6. 2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自批准下发之日 起执行。篇六:外派人员管理制度XXX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章 总则随着
20、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就有必要不断补充新鲜血液,来充实我 们的队伍。为更好的稳定和充实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 工作热情,增强公司的凝聚力。要想方设法使优秀的人才加盟到公 司来并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应该以我民营公司的优势,在各个方面 上解决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 留人,使每位员工真正能够做到以公司为家,心往一块想,劲往一 块使。只有这样,公司的事业才会进一步的发展。同时为更好的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员工的自身的权益,并根据20XX 年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新的劳动法合同为基准,就外派人 员的招聘、培训、分配及管理使用等制度特作出如下修订: 第二章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
2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各施工单位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招聘专 业对口的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后,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2 .公司与所有聘用人员签定劳动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或三年以上。3 .公司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政策,统一给每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和医疗保险。员工的社保原有缴纳或健全福利档案资料愿自行补缴 的员工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相关资料,以避免重复缴纳。社保和医 保缴纳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财务部制定 一套切实可行的缴纳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4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将由公司统一安排交付福建省建筑人才交流 中心管理,以利于聘用人员今后的考核,政审和职称评定工作。5
22、 .公司向各工地派驻聘用人员时,应开具相关报到通知书,标明姓 名、职务、工种、工资待遇标准及试用期和转正期限。6 .各工地在接收派驻人员后,应及时安排好派驻人员的工作和生活, 要保障派驻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并提供适应工作的环境。7 .派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一般为三个月),应向公司打申请转正 报告,经所在单位的主管或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报公司备案。派 驻人员所在的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在自行慎重考察的同时,还要 广泛征求项目经理部的意见,结合该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人格品质, 认真负责地作出评定。8、公司对派驻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即项目经理和主管部门管理制, 派驻人员在项目上对项目经理负责,在本职工作
23、上对主管部门领导 负责。9、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向老师 傅学习,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胜任本职工作。在工地上严禁酗酒 和打牌赌博,要自尊自爱,一经发现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立即开 除。10 .派驻人员因故在合同期未满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申请 报告,经所在部门主管和项目经理签字,办理交接手续和帐务清理 后,报公司备案,并承担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11 .今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派驻,其工资待遇标准均以公司开具 的相关报到书为准。12 .派驻人员的奖惩制度由各部门根据其工作能力给予适当的奖励 和处罚。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人员可报 公司后给予辞退。对
24、公司作出重大贡献或避免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的人员,应报公司给予嘉奖。13 .各项目部因工作需要自行聘用的人员,由各项目部自行管理, 但应将所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标准列表造册,报公司办公 室备案。今后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向公司反馈。并制定基本相应 统一的用工工资标准,避免太大的差距。14 .各个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令法规,保障派驻人员的劳 保用品的正常配备和及时发放。工地的员工食堂也应加强管理,注 重提高伙食质量和饮食卫生健康。15 .安全生产对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来说,犹为重要。工地的各类 机械设备、车辆及专业工种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所有的外派专业 人员必须持国家颁发的上岗证上岗。
25、同时各工地要严格按章办事, 坚决避免群死群伤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工伤和死亡事件, 应及时上报片区主管和公司办公室。对于工伤或死亡人员的赔偿, 一定要按国家政策和公司规定办理,切不可掉以轻心。任何的马虎 和敷衍了事都有可能给公司的信誉和利益带来重大损失。16、派驻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 露公司的相关信息。17 .下派人员因工作需要正常调动和调整,需由公司出具的调令后, 按调令上的要求前往报到,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随意安排和更改。18 .下派人员因工程结束,在未接到新派调令时,原则上要回公司 报到上班,等待新的下派通知。在公司等待下派期间,公司将发放 基本工资等费
26、用,保障员工正常生活需要。第三章外派人员薪资制度及福利待遇从公司今后发展考虑,同时便于加强对派驻工地人员的统一管理,现对其薪资发放作以下规定:1、派驻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一律由公司统一发放,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再以任何事由向派驻人员发放奖金补贴及福利等一切费用 (但各项目部可根据下派人员的实际工作性质,给与相应的岗位补助)。以便公司对此类人员的统一管理。公司财务部每年年终向各部 门汇总一次派驻人员的代缴费用金额,以利于财务管理和合理的财 务分摊。2、公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派驻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部门考 核,并经所在项目部的相关人员认可后,工资标准给予适当调整。3、派驻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今后统
27、一由公司财务部按月打入个人账 户,各项目部今后应杜绝派驻人员在项目部的借支行为。4、派驻各项目部的人员工资标准今后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试用期 定基本工资为650元/月,误餐补贴600元/月,住勤补贴300元/月, 通讯补贴50元/月,总计1600元/月;三个月后经所在部门考核合 格后,正式录用,转正后基本工资标准定为800元/月,误餐补贴600 元/月,住勤补贴600元/月,通讯补贴100元/月,总计2100元/月; 转正后的社保及相关的管理费用统一由公司代为缴纳。5 .员工工龄工资为,入职满一年(包括试用期)起,每年增加100 元,上限为1000元。如本年度员工获得加薪,则不再享受工龄工资
28、待遇。6 .按公司规定,所有的下派人员在评定技术职称后,工资将下转至所在项目部发放,公司只代扣代缴相应的社保和医保等费用。技术 人员应在每年的年初和年中一次性预交半年的社保和医保等费用(只缴纳员工个人需承担的部分)。7、由于工地工作的特殊性,每天的工作时间有着不确定性的因素存 在,因此,派驻人员的工作时间统一实行综合工时制。8、各项目部派驻人员如需回公司参加会议,或经公司统一派谴调至 其他项目部报到的,其往返差旅费用和途中补贴每人50元/天,按 公司规定均拿回各自报到所在项目部负责报销,各项目部不得以任 何借口拒绝报账。9、公司的薪酬实行保密,各派驻人员之间不可相互探听薪资待遇标 准,如有发现
29、则以开除论处。10、公司财务部于每月十日统一发放所有外派人员的上月工资,因 此要求所有收到工资的员工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本人上月在项目 部所发生的伙食费,以现金形式上缴所在项目部财务,结清生活费, 截止时间为该月月底。如超出规定缴纳时间,该项目部会计人员将 以把情况反馈回公司,由公司在发放下月工资时进行代扣。公司每 为拖欠生活费员工代扣一次生活费,将对该员工处以每次人民币壹 佰元罚款。11、如外派人员遇工伤或重大疾病,则前期检查、救治与初诊等费 用,由所在工地承担。根据伤病情况,如需继续治疗的,在报请公 司办公室批准后,可返回福州,由医保卡支付相关治疗费用。12 .外派人员的工资调整及涨幅标准
30、,原则上参照基本工资+误餐 补贴+住勤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工龄工资+岗位津贴+技 术津贴+职称津贴等等。根据不同的部门、岗位实行定编定岗定待 遇标准。13 .新聘的外派人员第一次前往工地报到的路费,原则上在为公司 服务满一年后准予报销,由公司主管部门认可后,由公司直接报销。14 .各项目部应按时按需向下派人员发放劳保用品,属于个人私用 的被褥等生活必须品,由各项目部根据各自情况决定是否收费。第四章外派人员考勤及休假制度1 .为更好地加强公司本部对外派人员管理,原则上各派驻人员由各 工地项目部驻地会计负责考勤登记,考勤表格式按照公司下发的统 一格式进行登记,并于每月五日前将其上个月考勤详细
31、情况由项目 主管签字并盖章后传真至公司,以便办公室统计制表,不按时上报 考勤的将不予发放工资。对于个别不按时上传考勤的项目部和会计 人员,发现一次将罚项目部500元,会计人员100元。2 .派驻人员的休假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和统一 安排,不得擅离职守。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5天的假,加上5. 2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与派驻单位的外派协议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5.3本办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法定节假日的累积11天,合计休假16天。按公司规定,每年报销 一次往返探亲路费(只报火车及汽车票),由所在项目部报销。3. 20XX年12月31日前未休假的或未休满假期的人员,按
32、原规定一 次性补齐工资后,今后统一按照新的休假制度执行。4、派驻人员因家中有急事需请假的,应事先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 由、请假时间和销假时间,交项目经理和所在部门主管领导请批准 后,方可请假,并按时返回。逾期不返回者,则做旷工处理,旷工 超过三天者,将被辞职。同时自行请假探家者,考虑到工地的实际 情况,请假可累计到年休假里。5.全年休假时间不足16天的下派人员,在一个周期里可按实际未 休假天数补发三倍的基本工资。跨年不得累计。但需按照规定打申 请报告,经各部门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第五章外派人员再教育规定由于财政部门规定,持有会计证书的人员每年要回原发证地参加为 期2天的继续再
33、教育学习,公司考虑到各工地财务人员驻地分散, 回来参加一次学习既浪费时间,又浪费费用,往往还因工地的工作 忙,脱不开身,延误了再教育培训。公司办公室与省财政厅培训中 心沟通后,今后由财务部为各位统一办理继续再教育培训,以减轻 各位外派人员的负担。具体要求如下:会计证是由福建省财政厅发的人员,只需将继续再教育证书寄回公 司财务部收即可。在外省领取会计证的人员,除需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外,还要提供1 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会计证复印件一张。培训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按财政厅规定每2年收费约130元/人)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种继续再教育培训,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晋级培 训考核达标者,凭国家认可的相
34、关中、高级证件证书,报公司存档 后,初级职称证书应为公司服务三年,中、高级职称证书应为公司 服务满五年者,可报销相关费用。外派人员因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习、培训和考试等需要请假的, 应先提前说明学习培训、考试及往返时间,经所在项目部经理和主 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不得请假。原则上在学习培训与往返 路途期间做正常考勤,不扣工资。如因公司派出参加学习培训和参 加考核的,做正常考勤,报销往返车费。此规章制度自20XX年4月份开始正式执行。XXX有限公司20XX年3月28日篇二: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行为,使外派人员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
35、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统一派遣,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第三条本管理规定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考勤管理、租房和通讯费管理、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管理、探亲假管理规定。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公司向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派驻的人员一律由公司统一任免,公司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人事任免决定。第五条外派人员的聘用、选拔,首先是在公司或所属各公司的员工 中培养提拔,其次是对外招聘。第六条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决定,被外派人员必须接受岗位调配。对于不服从公司调配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降职、降薪、 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等处理。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一
36、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分管领 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八条公司可以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第九条新招聘的外派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劳动合 同期限确定;外派员工(劳务)表现优秀,通过公司考核后,可以 提前转正。第十条外派人员应服从各派驻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应 和派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第十一条对公司派出的派驻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 自行更换和调整;应向委派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 任的理由,经核实后由公司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第十二条公司为外派人员每月发放异地生活补助费用或外派补助,详见外派协议等
37、附件。第三章外派员工劳资关系管理第十三条从公司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由公 司统一管理。派驻公司承担外派员工的人工费用及其他费用补贴等, 公司每月提供外派员工的应付工资明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社 保缴费、个税规定测算个人应承担的保险、个税部分,编制工资表。 由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第四章外派人员考勤管理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外派人员应结合派驻公司实际情况,遵照执行。第十五条外派人员的每月考勤由派驻公司的行政部负责,并要求保 存完整的考勤记录。第五章租房管理第十六条租房管理规定:(一)各外派人员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的承租、费用支付均由派驻 公司
38、行政部直接办理并本着就近就地的原则;(二)各派驻公司为有需要的外派人员租用住房,并办理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办公费用管理规定所有办公设备、用品、车辆管理规定根据派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通讯费用管理第十八条外派人员通讯费用参照公司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执 行。第七章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第十九条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公司外派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对外擅自 承诺超出公司经营政策的条件,不得擅自签署协议、合同,尤其是 不能以公司的名义涉及到对外担保,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员 个人负责,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 构处理。第二十条对外签署合同、协议、保证函等均由公司法律专干审阅并签署意见,均需
39、经过公司总经理签批。第二十一条妥善保管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防止丢失、泄密。第二十二条对于公司统一下发的文件要及时查收。第二十三条保证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规定,对于特殊情况 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的,必须书面说明并索要批复,否则视为 已完全接受执行。第八章探亲假管理第二十四条如有特殊情况外派人员需要离开派驻公司的,一律书面 向公司行政人事部请假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开; 第二十五条外派人员探亲假期间工资予以正常发放。第二十六条外派人员未经批准私自返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第二十七条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外派员工,按派驻公司相关的考勤制度执行绩效考核等相关规定。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的制定
40、、修改、废止、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与派驻单位的外派协议和公 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本制度于年月日起开始执行。公司负责人签章:篇三: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保证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外派人员认真履 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 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 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企业(以下称“驻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1. 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 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协助企业管理部 门对其业绩组织考核。公司企业管理部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组织,并 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分子公司的业务联 系,组织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1. 4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 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