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新规制度非煤矿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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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 录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二)职业危害通知制度;-4(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5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6(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8(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10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2 (八)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3 (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4 (十)职业危害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制度;-15 (十一)职业卫生监督检验制度;-16 (十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7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管理目标为落实落实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使职员依法享受职业卫生健康保护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

2、业场所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员身体健康,制订本制度。本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职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引发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职业病范围疾病。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企业职员可能造成职业病多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原因包含:职业活动中存在多种有害物理、化学、生物原因和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其它职业有害原因。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职员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原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造成对她人生命健康组成危险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可能影响身体

3、健康原因(包含物理原因、化学原因、生物原因等)。三、管理职责1、安环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原因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定时每十二个月和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络,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不合格检测项目,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组织职员进行体检。 3、劳资科负责和职员签署劳动协议,同时应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通知职员,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

4、,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验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觉职业病患者,应该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职员,不得解除或终止和其签订劳动协议。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时检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要求发给职员个人卫生防护用具;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职员,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建立、健全职员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5、职员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受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权利。四、通常要求1、安环科及各基层单位应对职员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十二个月要定时开展多个形

5、式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员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验,并立即将检验结果通知职员本人。2、各基层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有害作业场所,配置医疗抢救药品和抢救设施。3、各基层单位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和其它对人体有害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4、各基层单位应该主动采取综合防治方法,采取优异技术、优异工艺、优异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发生,降低施工生产成本。五、汇报程序1、凡发觉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该立即向安环科汇报,当确诊为职业病,由安环科立即向矿部领导汇报,同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汇报。2、职业病诊疗判定,由市疾病防控中心诊疗

6、。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它急性职业病诊治终止,疑有后遗症或慢性职业病,应该由市级职业病诊疗判定组织给予确定。4、当安环科接到市职业病诊疗判定组织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记录表,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职业病汇报,建立职员职业病健康档案。5、各单位应该立即通知本单位疑似职业患者进行诊疗;在疑似职业患者诊疗或医学观察期间费用,由单位负担。六、本制度从3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环科。 二、职业病危害通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我矿职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制度。1. 企业所属各基层单位应该为职员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工作环境

7、和条件,并采取方法保障劳动者取得职业卫生保护。2. 劳资科和已进、新进企业职员签署职业病危害劳动通知协议(含聘用协议,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方法和待遇等如实通知职员,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未和在岗职员签署职业病危害劳动通知协议(含聘用协议,下同),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职员进行补签。3. 企业职员在已签订劳动协议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和所签订劳动协议中未通知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劳资科、安环科应向职员如实通知现从事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职业病危害原因,并签署职业病危害原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原因通知补充协议。4. 产生职业病危害

8、用人单位,应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相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方法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结果。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该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通知。警示说明应该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抢救治方法等内容。6. 企业安环科应定时或不定时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通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指导,确保通知制度落实。7.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十二个月对职员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培训、考评,使每位职员掌握职业病危害原因预防和控制技能。8、本制度从3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环科。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9、为了规范我矿职业危害原因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措施要求,制订本措施。企业下属各基层单位在工艺改造或采取新工艺后,新产生职业危害原因申报均应严格根据本制度实施。一、各基层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该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相关资料:(一)单位基础情况;(二)产生职业危害原因施工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三)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人数及分布情况。二、企业安环科在接到报送资料后,认真组织对所报职业危害原因场所监测,如需监测机构配合,由企业安环科负责协调。经过监测,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种类、浓度和强度

10、情况,并分析危害程度。企业安环科依据监测、分析结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具配置情况及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向企业综合办公室汇报,提出对应方法和提议,并根据指示监督落实。三、企业安环科应立即整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安环科立案。四、本制度从3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环科。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职员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正确使用、维护培训,特制订本制度。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劳资科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

11、并指定专业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企业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二、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2、职业卫生基础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5、发生事故时应抢救援方法;6、公民健康素养基础知识和技能。三、教育培训对象和方法:1、新职员入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企业作业现场、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原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危害;职员在岗期间经过定时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企业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相关性能、可能产生危害及防范方法,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验结果;2、职员在调

12、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评,合格者方能上岗。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4、企业定时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基层单位职业卫生责任人、管理人员,进行全方面职业卫生培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5、全部培训资料要设置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员保管,各基层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十二个月1112月报矿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立案。6、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职员或考评不合格职员不得上岗作业。四、各基层单位应每十二个月制订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企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矿长同意后实施。五、每十二个月按企业步骤对其合规性进行

13、评定修订。六、相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其它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七、本制度从3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环科。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常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立即消除设备缺点,确保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省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施工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施科学文明检修,认真实施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需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使

14、用。制订合理检修定额,提升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依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验中发觉和存在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和施工生产计划同时制订,同时下达,同时检验考评。任何检修项目全部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基层单位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企业设备管理部同意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企业设备科全方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标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人

15、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施工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施工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给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步骤”。 (4)大检修中必需严格质量检验和检修完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成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选。 (5)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实施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需办理同意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企业设备科同意;大修计划调整,每十二个月六月份由企业设备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16、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企业设备动力科提出汇报并附图纸说明,同意后方可实施。重大革新由企业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含:检验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方法等。设备大修方案确定后,相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供给和劳动力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需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要求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施工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设备

17、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员帮助施工人员联络处理相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识,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实施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碰到问题,必需向车间或机电设备科汇报,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处理。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验相结合措施,并落实于施工一直。关键承压承载部件要有判定合格证。关键设备大修完工验收由机电设备科组织;通常设备大修及全部设备中修完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需实施压力容器管理相关要求。 13.设备大、中修

18、要有完整检修统计;大修要有完整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省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余料、余配件必需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省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需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取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个月必需做好设备检修实施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17. 本制度从3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全部。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一、总 则1、为落实党和国家相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施工生产中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和降低职业危害,给企业职员配发必需劳动保护用具(简劳保用具),特制订本管理措施,以规范工

19、作工作标准化。2、劳保用具不是福利待遇,各级领导要充足认识它关键意义,除了个人带头外,要教育职员在施工生产劳动现场必需按要求穿戴,并做到合理、正确使用。3、对劳保用具配发,各基层单位要认真掌握,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和私自提升发放标准,对落实本措施实施情况纳入经济责任考评内容,由施工生产技术部总调度实施检验监督。二、 劳动保护用具管理1、劳动保护用具配发标准由施工生产技术部依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本着加强防护、节省实用标准,根据职员岗位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性质不一样编制,总经理同意后实施。2、劳保用具采购、库存和发放由材料部组织实施。采购用具必需符合国家要求质量标准其数量依据各基层

20、单位需用计划、结合资金情况和合适库存严格控制。库存用具应妥善保管,预防损坏变质。3、劳保用具分长久使用和日常消耗两大类,日常消耗用具(如肥皂、洗衣粉、毛巾、手套等)每个月5日领取、直接发给个人;长久使用由个人保管,集体使用上单位确定专员负责和保管,对长久使用劳保用具要建立登记卡,由领用人或责任人签字确定。登记卡保留在劳保用具库,由保管员管理。4、职员在企业内部工作调动,卡物随岗位转移,待用具到期时按所在岗位新标准发放;职员调出企业(或离职),劳保用具按领用时间折旧,从结算工资扣除,不再交回,同时注销登记卡。5、婚、事假或其它原因,停止工作30天以上(含30天),停发季度性用具。三、多个劳保用具

21、发放尤其要求1、安全帽(1)依据所在岗位特点,发给本人,但离开岗位,必需交回单位,不然按价扣款。(2)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内经耐压冲击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3)从事高温作业人员配发柳条帽,其它人员配发塑料帽。(4)非因工私自损坏者、按折旧年限照价赔偿,有意损坏,按原价两倍处罚。2、雨衣、雨靴属季节时间性备用具,依据实际需要发给单位、集中保管。(1)雨衣使用期为五年,雨靴三年,在此期间如使用人岗位变动,但雨衣雨鞋不得带走,留给所在单位。(2)非因工私自损坏者,按折旧年限照价赔偿,有意损坏,按原价两倍处罚。3、特殊用具,如电焊、耐酸、耐高温手套等,按材料领取,并实施交旧领新制度,非因工损坏照折旧价

22、赔偿,发觉和企业外进行交换按原价三倍处罚。四、其它要求1、保安人员服装按相关要求配发,日常消耗品按企业机关人员标准发放。2、外线电工配发安全带,集中保管。五、附 则本制度从3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环科。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保障职员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施工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职业健康监督检验职责调整要求,特制订本制度。2、安全施工生产中包含职业危害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需严格实施本制度。3、本要求适适用于企业下属各基层单位。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各级领

23、导要将防尘、防噪音、防砼气中毒,防物理伤害工作列入关键议事日程,在计划、部署、检验、总结施工生产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职业危害监测工作。2、监测工作依据企业安环科监测管理措施和上年度统计数据,结合工艺改变,写申请提交监测部门监测。3、基层单位作业场所粉尘,每十二个月申请监测一次,呼吸性粉尘提议每三个月监测一次,其它职业危害根据企业相关要求实施。4、施工生产监督单位健康监督员要坚持天天检验粉尘、噪声工作,发觉问题立即上报。5、基层单位要定时分析粉尘、化学毒品浓度升高或降低原因,假如超出国家要求标准,应立即采取有效降温方法。6、要加强多种职业危害原因浓度数据及技术档案管理。7、本制度从3

24、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环科。八、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安环科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进行审核。二、建设项目标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该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设计单位提交建设项目预案应有职业卫生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

25、施设计内容。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书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环科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根据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方法,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六、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前,安环科将委托含有资质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

26、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需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不然不得投入生产。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环科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八、安环科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要求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完工验收中提交对应申请材料。九、安环科应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并建立对应“三同时”审批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完工验收汇报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环科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十一、本要求解释权归企业安环科

27、。每十二个月按企业要求对其合规性进行评定修订。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相关职业卫生“三同时”其它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法规、标准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厂必需到要求医院进行体检,要将体检情况存入个人健康档案。2、对接触粉尘、噪音等危害职业人员必需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前健康检验。3、从事职业危害人员,企业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健康体检。4、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人员从事其所禁忌作业。5、生产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员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作业。6、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7、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

28、时、单位必需如实、无偿提供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8、生产单位发觉疑似作业病、职业病人时要立即向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汇报。9、生产单位要依据企业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给合适岗位津贴和保健方法。10、企业、分企业职业卫生档案设专员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损坏、丢失、传输,永久保留。11、 多种统计材料要按要求立即存档,并进行分档归类管理。12、档案调阅应经单位责任人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同意。13、本制度从3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环科。 十、职业危害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制度 1、各分企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2、生产单位对可能发生

29、急性职业危害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现场救援设施。3、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要向车间汇报,车间要向分企业值班经理汇报,值班经理要向企业指挥中心或值班经理汇报。4、发生事故后,生产单位要采取有效方法,降低或消除职业危害原因,预防事故扩大。5、对在事故中遭受职业危害人员,要立即组织救治。6、企业、分企业要依据事故严重程度施行分级管理,严格根据“四不放过”标准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通常职业危害事故由分企业安环科调查处理,严重职业危害事故由企业安全部调查处理。7、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单位,企业要依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8、各单位要建立职业危

30、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相关资料要存档保留。9、如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企业要立即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10、本制度从3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环科。 十一、职业卫生监督检验制度 1、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科负责对各单位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验。2、对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定时对生产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巡回检验。发觉问题立即责令整改。4、每个月要对井下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两次粉尘监测,对选场车间每个月进行一次粉尘监测。5、分企业要对作业场所卫生环境不定时巡回检验,确保作业场所清洁、洁净。6、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员定时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原因

31、情况进行检验指导,发觉问题立即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整改。7、班组长要常常对作业岗位防护设施情况进行巡回检验,发觉问题立即整改处理。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常常检验督促岗位职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具。9、生产单位要对劳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定时检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10、各单位要定时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检验,对检验发觉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或方法进行整改。11、本制度从3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企业安环科。 十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总则为了确保职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订本操作规程。施工生产工作中

32、存在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在施工生产中凡包含职业危害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需严格实施本规程,本规程适适用于企业所属部门、班组。职业病,是指企业、机关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而引发疾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调整并公布。2、制订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措施;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原因和目录;高温作业许可连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噪声作业分级;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3、职业病危害原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3.1粉尘3.1.1产生原

33、因:粉尘关键是破碎系统在破碎矿石及皮带传送过程中出现,如在破碎机周围及皮带运输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和工艺设计、破碎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条件相关。3.1.2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关键可引发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久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发肺组织纤维化为主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发对应疾病。3.1.3 职业健康卫生标准产生粉尘浓度卫生标准为:1mgm33.1.4 关键包含岗位:破碎岗位、皮带岗位。3.2噪声3.2.1 产生原因:关键起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因为振动、碰撞而产生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

34、产生气体动力噪声和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电磁性噪声。关键有球磨机、破碎机、振筛机、发电机等。3.2.2 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大家工作、学习、休息。长久接触强噪声会引发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3.2.3 卫生限值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许可标准为85dB(A)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许可标准为88dB(A)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许可标准为91dB(A)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许可标准为94dB(A)3.2.4 关键包含岗位:破碎机岗位、球磨机岗位、振筛岗位。4职业病防护方法4.1 防尘方法4.1.1 粉尘制造设备应有效密封,不得向外泄漏粉尘。4.1.2 各除尘器应有

35、效备用,在输料设备、破碎设备运行时,其对应配置除尘设备应投入使用。4.1.3输料皮带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依据粉尘扬起情况喷水防尘。4.1.4 各输料皮带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密闭装置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立即清洗地面灰尘。4.1.5在粉尘较多区域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具。4.1.6对长时间在粉尘环境中工作职员应定时进行身体检验。4.2 防噪声方法4.2.1设置消音器。4.2.2各值班室应采取合适隔音方法。4.2.3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4.2.4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4.2.5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职员应定时进行身体检验。5职业病危害应急方法5.1粉尘5.1.1 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快速撤离至通风良好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5.1.2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5.1.3 联络相关岗位调整运行方法,控制粉尘产生。开启通风换气设备,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必需时采取雾化水进行降尘处理(但必需满足电气设备防潮要求)。5.1.4 参与处理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依据粉尘性质,选戴对应防尘口罩。参与处理人员若发生头晕、胸闷等不适反应,应立即撤离到空气清新区域休息,有条件给吸氧。5.2 噪声5.2.1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快速撤离至平静地方休息。5.2.2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收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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