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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0年12月4日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12月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报告书项目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7日。(十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邮编110168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H座七楼721室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1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项目沈阳
2、市浑南区麦峪路9号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辽宁宇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评价单位:辽宁宇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11月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国环评甲字 第A1703号目 录1 概 述11.1 项目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3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51.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52 总 则72.1 编制依据72.2 评价目的及原则132.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4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62.5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222
3、.6 相关规划272.7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342.8 污染控制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35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93.1 建设项目概况393.2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513.3 污染源源强核算59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0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0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88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84.4 区域污染源调查102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4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4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11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33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336.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387 环境风险评价1637.1 评价工作
4、程序1637.2 风险潜势及评价等级判定1647.3 环境风险识别1667.4 环境风险分析1717.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747.6 应急预案1837.7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184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868.1 经济效益分析1868.2 社会效益分析1868.3 环境效益分析1878.4 结论188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899.1 环境管理1899.2 污染物排放清单1919.3 监测计划1989.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1999.5 总量控制2019.6 小结202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310.1 项目概况20310.2 环境质量现状20310.3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结
5、论20410.4 选址符合性分析结论20410.5 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20410.6 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20410.7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20710.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20710.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20710.10 公众参与结论20710.11 总结论20811 附件20911.1 委托书20911.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1011.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11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1211.5 监测报告21311.6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23311.7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23411.8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236 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
6、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1 概 述1.1 项目特点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医院占地面积67507平方米,建筑面积78000平方米。始建于1934年,是一所综合性三级医院,在岗员工835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19人,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103名、硕士研究生127名、博士5人。医院设有沈阳市肝癌诊治中心、沈阳市消化道出血救治中心、海扶治疗中心、创伤中心、沈阳市肝病研究所、沈阳市肿瘤姑息支持治疗中心。2016年增挂了“辽宁省传染病医院”牌匾,成为中国优质肝病医疗资源县域扶持项目区域中心医院。目前,沈阳市含传染病医疗的医院有
7、: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中国医大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等。其中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在传染病医疗方面,规模较大、功能较为完善。2019年末,新型冠状病毒席卷全国。高峰时,每天增长几千人。其传染力生存力惊人,且可以人传人。对于国内经济水平及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失。这场抗击疫情斗争既展示了公立医院良好精神状态和显著制度优势,也暴露出许多不足。要把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建设来抓,加强医疗人才、科研力量、管理体制等建设,推进医院治理体系现代化。辽宁省确定9家省级定点救治医院、26家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建设沈阳、大连、锦州三个区域集中救治中
8、心,把精兵强将集中起来,把重症病人集中起来,统筹调集辽宁省优秀的医疗团队和专家组成省市联合医疗队进驻,统一进行救治,全力降低病亡率。集中救治中心沈阳中心覆盖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盘锦8个市;集中救治中心大连中心覆盖大连、丹东、营口3个市;集中救治中心锦州中心覆盖锦州、朝阳、葫芦岛3个市。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承担着包括沈阳在内的8个城市的集中救治以及省内其他城市重症病例的救治任务,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满足未来沈阳经济区快速发展需要,辐射全省乃至东北亚地区传染病(含结核病病人)救治需求,更好地应对和实现突发的重大的公共卫生疫情集中救治医疗服
9、务功能。提高常规诊疗、危重症救治和检验检测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迅速集中隔离疑似患者,迅速集中整合优势医疗资源,集中救治确诊患者,从而避免目前分散救治导致的疫情扩散,同时也浪费有限的医疗资源,建设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能够使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的同时,更控制院内院外感染的发生率。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位于沈阳市浑南区麦峪路9号,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130878 m2,共设置1000张床位,设计日门诊量920人次。项目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共计126622.00 m2,另外项目预留约30000 m2用地,平时用于补齐车位
10、不足或战疫期间搭建规模为1000张床位的临时隔离用房,补充床位的不足。其中一期内容包括:负压病房楼,分为A区负压病房和B区普通病房,含负压床位166张,普通床位262张(待二期建设完成后,B区普通病房改为负压病房,总负压床位338张),建筑面积35887 m2(其中地下部分10373 m2);门急诊及医技楼,建筑面积34096 m2(其中地下部分10380 m2);医护人员隔离休养楼,含宿舍97间,建筑面积10390 m2;大门,建筑面积162 m2;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208 m2(其中地下部分855 m2);监管医院,含床位100张,建筑面积4900 m2;调压站,建筑面积70 m2。一
11、期总建筑面积86713 m2,其中地上面积65105 m2,地下面积21608 m2。二期内容包括:普通病房楼(562床),建筑面积28102 m2(其中地下部分460 m2);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4179 m2;战略储备库,建筑面积2553 m2;临床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建筑面积5075 m2(其中地下部分192 m2)。二期总建筑计划面积39909 m2,其中地上面积39257 m2,地下面积652 m2。本项目依托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形成新、老两个院区。“平时”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作为综合性医院,为周边百姓提供优质综合医疗服务;新建院区负责收治辽宁中部区域1+7城市传染病住院患者及结核病
12、住院患者。“急时”,老院区职能不变,新建院区根据突发、新发的传染病患者收治数量,腾出1-2栋楼集中收治,普通的传染病患者及结核患者在其他楼正常收治。“战时”状态下,新老院区同时封闭,老院区负责收治普通的传染病病人,新院区负责集中收治突发、新发的传染病病人。实现“平战结合”、“平急结合”、“军民融合”,补齐医疗行业现状短板,促进区域内各相关医院协调发展,为今后的传染病防疫工作做出保障。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Q8415专科医院,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污染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中华人民
13、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及修改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有关要求,该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2018年4月28日起实施),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卫生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新建、扩建床位500张及以上的”,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因此受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委托,辽宁宇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在地周
14、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并收集相关资料,根据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本次评价包括一期、二期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涉及的由放射性医疗设备造成的电离辐射影响评价、预测及防护措 施等内容,另作环评,本报告书不包括辐射评价内容。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见图1.2-1。图1.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
15、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第6条“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中心)、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为鼓励类项目,同时,项目也不在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版)之列,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麦峪路9号,属于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符合土地规划。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本项目属于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用电主
16、要依托电网供电。项目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不会造成所在区域环境质量降低。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理机制要求。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通过对本项目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以及周边环境现状调查,确定此次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确定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各污染源的位置与源强,核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2)预测项目营运后对大气、水、声环境、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3)从选址要求、环境保护、总平面布置性等角度分析项目选址的合理性;(4)论证项目采取的环
17、保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5)提出项目建成后,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目涉及的由放射性医疗设备造成的电离辐射影响评价、预测及防护措施等 内容,另作环评,本报告书不包括辐射评价内容。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风险可控。本次公众参与工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建设项目
18、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相关要求实行。在环评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采用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等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的调查,在两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综上所述,通过加强管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充分落实评价推荐的各项治理措施后,可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避免工程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影响角度可行。20辽宁宇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 总 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
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2月29日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0月26日实施;(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2018年01月01日实施;(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
20、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2018年12月29日实施;(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2003年1月1日起实施;(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2018年10月26日起实施;(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19年修正,2019年4月23日起实施。2
21、.1.2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实施;(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0年1月1日起实施;(3)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05114号;(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6) 国务
22、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018年6月27日起实施;(7)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起实施;(8)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起实施;(9)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起实施;(1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实施;(11)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起实施;(12) 国
23、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修订,2016年8月1日起实施;(13)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订,生态环境部部令第7号(6),2019年8月22日实施;(14)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第11号,2019年12月20日起实施;(15)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017年11月15日实施;(16)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25日实施;(17)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
24、014年12月30日实施;(18)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2014年4月3日实施;(19)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实施;(2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实施;(2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2016年11月24日实施;(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2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794-2016);(24)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5、部令第139号;(25)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26)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11号,2004年2月18日实施;(27)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2017年9月13日实施;(28)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2003年10月15日实施;(29)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2011年1月8日实施;(30)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2003年10月10日实施;(31)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
26、发【2003】197号,2003年12月10日实施;(32)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公告2012年第4号-2;(33) 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34)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35) 关于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有关事项的复函,环函【2011】72号;(36)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73-2016,2016年9月1日实施;(37)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2014);2.1.3 地方环保法规、规划和文件(1) 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修正),2020年3月30日
27、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2020年3月30日;(2)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17号;(3)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和管理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380号)。(4) 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2011年4月1日起实施;(5) 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发201721号,2017年4月21日实施;(6) 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辽政办发201676号,2016年4月7日实施;(7) 辽宁省环境
28、保护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28号,2015年6月9日实施;(8) 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辽政发201722号,2017年4月25日实施;(9) 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委办发201860号,2018年5月16日实施;(10)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8号,2014年4月3日实施;(11) 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政发 201831号;(12) 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人民代表大会
29、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2017年8月1日实施,2020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13)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号,2015年12月31日;(14) 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5) 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2017年11月29日起实施;(16) 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58号,2016年8月24日实施;(17) 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2005年
30、4月15日实施;(18) 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辽政办发201510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10日;(19)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20) 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5月22 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21) 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沈政发201717号,2017年4月4日;(22)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修正,2019年7月30日实施;(23)
31、 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09年1月1日起实施;(24) 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2015年2月1日实施;(25) 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沈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6) 沈阳区域卫生规划(2015-2020年),沈政发201539号,2015年8月28日实施;(27) 沈阳市医疗垃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1.4 环评技术导则及标准(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32、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0)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2018年3月27日);(1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
33、9-2017);(1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13)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1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5)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16)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17)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18)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2.1.5 项目相关文件、资料(1) 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一期工程)可行
34、性研究报告(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 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 关于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4) 关于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5) 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一期工程) 初步设计(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 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二期工程) 初步设计(中国
35、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BW0917700、BW0930604);(8) 本项目委托书;(9)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2.2 评价目的及原则2.2.1 评价目的(1)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确定污染源排放特征、主要污染因子、污染物产生量以及实施污染治理措施后的污染物排放量;(2)针对项目的污染物产生特征,提出控制和降低污染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论证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3)通过环境监测和区域污染源调查,掌握本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征以及环境质量现状水平;(4)对本项目营运期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以确定本项目对周边主要环境要素
36、的影响程度和范围;(5)对本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并预测项目事故状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6)结合本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区域环境容量等,确定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2.2.2 评价原则(1)以各项环境保护法规、评价技术规定,环境标准和本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目标为依据,指导评价工作;(2)坚持环评工作为优化设计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方针,不断提高环评工作的实用性;(3)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4)评价工作将在利用本区各种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类比调查和分析,力求全面、公正、客观
37、;评价中体现“总量控制”、“达标排放”原则;(4)评价内容力求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可靠,污染防治及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可行,结论明确可信。2.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在本项目工程概况和环境分析概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环境要素影响的初步分析,建立主要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矩阵和评价因子筛选矩阵,详见表2.3-1。表2.3-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矩阵环境要素施工期营运期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材料运输噪声震动固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运输自然环境环境空气-1SP-1SP-1LP-1LP-1LP声环境-2SP-1SP-1SP-1SW-1LP-1LP地表水-1SP-1LP地下水-
38、2SP土壤植被-1SP社会环境工业交通-2SP-1SP-1SP-1LP-1LP人文生态自然景观-2SP-1SP-1SP-2SP公众健康-1SP-1SP-2SP-1SP注:+、-分别表示工程的正负效益;S、L分别代表暂时、长期影响;1影响较小,2影响中等;3影响显著;P、W分别代表局部、大范围影响。2.3.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对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项目所在地区各环境要素的特征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确定的评价因子见表2.3-2。表2.3-2 评价因子一览表类别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污染源预测因子总量控制因子环境空气NO2、SO2、PM10、PM2.5、CO、O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
39、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油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地表水/CODcr、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CODcr、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COD、NH3-N地下水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COD、NH3-NCOD、NH3-N/环境噪声等效连续
40、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栅渣、化粪池污泥、废药物药品及包装、废活性炭、锅炉软化水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研究中心动物尸体、动物房废垫料(含粪便)、实验耗材、废标本、废试剂及初期清洗水、废容器、废过滤材料、废包装、医护人员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沉渣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栅渣、化粪池污泥、废药物药品及包装、废活性炭、锅炉软化水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研究中心动物尸体、动物房废垫料(含粪便)、实验耗材、废标本、废试剂及初期清洗水、废容器、废过滤材料、废包装、医护人员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沉渣/土壤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
41、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4-氯苯胺、2-硝基苯胺、3-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外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连续等效A声级连续等效A声级/风险/有毒
42、有害物质、人群健康/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4.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选择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推荐模型中估算模型分别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项目生产运行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H3、H2S、臭气浓度、食堂油烟,本次评价选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H3、H2S分别计算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按如下公式计算,如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
43、大者Pmax,评价等级按表2.4-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m3。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项目位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二级浓度限值。本项目估算模型参数见表2.4-1。正常工况有组织废气预测参数见表2.4-2。表2.4-1 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选项时)/最高环境温度/37.5最低环境温度/-32.9土地利用类型农作地区域湿度条件中等湿度气候是否考
44、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地形数据分辨率/m90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表2.4-2 有组织废气排放源强预测参数一览表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废气量m3/h烟气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污染物排放速率(kg/h)XY污水处理站552396.804614272.1683150.34000258760NH30.007H2S0.0003燃气锅炉552232.464614190.288326.71.4292221503624颗粒物0.55二氧化硫0.77氮氧化物1.81注:燃气锅炉采用采暖期小时最大排放速率进行估算模式预测。本项目估算模式结果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见表2.4-3。表2.4-3 废气排放预测结果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汇总表污染源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环境质量标准(g/m3)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