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星华化工厂锅炉改造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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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沈阳市星华化工厂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市星华化工厂 编制日期: 2021年2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 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

2、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8 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沈阳市星华化工厂锅炉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沈阳市星华化工厂法人代表程凤军联系人程星华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胡台镇南岗村联系电话13709829578传真邮政编码110300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胡台镇南岗村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O新建 O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

3、及代码D4430热力生产与供应占地面积(平方米)2000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万元)8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1 、项目由来沈阳市星华化工厂1992年编制完成沈阳市星华化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于1992年6月11日取得新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沈阳市星华化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批复。取得环评手续后进行合法运营生产,但因距今时间过长,已无环评审批文件。 项目于2009年4月29日取得新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沈阳市星华化工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详见附件3) 。沈阳市星华化工厂年蒸馏浓缩盐酸产量为2000t

4、,生产工艺为原料盐酸 (浓度为30%) 通过蒸馏釜处理后制备得到产品盐酸 (浓度为36%) 。项目自开始生产以来,生产产品种类 及规模与环保手续一致,无变化。本项目仅为锅炉改造,其余生产工序及环保设施无变化。 将现有1台2t/h的环保型燃煤蒸汽锅炉拆除,更换为一台2t/h燃气蒸汽锅炉。以保证生产所需 热能及冬季员工供暖。本次总投资为80万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部令第16号,2021年版) 有关规定,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业”类别中“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包括建设单1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中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 (0.7MW) 以上的,需编

5、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评价类别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详见表1。表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类型环评类型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四十一、 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 供热工程 (包 括建设单位自 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 总容量65吨/小时 (45.5兆瓦) 以上的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 (45.5兆瓦) 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 (0.7MW) 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 (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受沈阳市星华化工厂委托,瀚辰 (辽宁) 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锅炉改造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6、委托书见附件1)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项目组对项目进行了踏 勘和资料收集,依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导则、标准,并编制完成了沈阳市 星华化工厂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2 、产业政策及选址符合性(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行业代码为D4430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本项目不属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0年版) 内项目,因此, 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辽宁省产业政策要求。(

7、2)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胡台镇南岗村,东经123.07611200,北纬41.81855758 ,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西侧为村路;北侧为农田,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用地 规划许可证见附件。本次技改无新增用地,选址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所在地地理位置优 越,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 150号) 中的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本项目与“三线一单” 现行环境管

8、理要求相2符性分析见表2。表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项目具体情况判定结果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11月16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台了关于审核验收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请示 (沈环保2017538号) ,本项 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不达标区,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20年1月1 日) 中针对环境空气具体整改措施,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本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可有效防治污染物的排放, 满足相

9、关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基本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能源,资源消耗量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参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的指导意见及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 年版) 等内容,本项目均不在其列。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三线一单”的管控原则。4 、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特设2018227) 、辽宁省打 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辽政发201831号

10、) 、沈阳市蓝天行动领 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沈蓝组办201955 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沈阳市锅炉和窑炉环境保护审批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沈环保 201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 发20148号) (以下简称辽宁省“气十条”)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579号) (以下简称辽宁省“水十条”) 、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658号) (以下简称辽宁省“土十条”) ,及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

11、2020年版) 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3。表3 项目与其他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全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重点区域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 全城和其他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为燃 气锅炉符合2019年,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扩大实施范围,推进淘 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 (或14兆瓦) 及以下燃煤锅炉;辽宁省打符合本项目为燃 气锅炉3赢蓝天保 卫战三年 行动方案2019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进一步加 强沈阳市 锅炉和窑 炉环境保 护审批及 管理

12、规定辽宁省“气十条”到2020年,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以外,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 (或14兆瓦) 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2019年,将在用20蒸吨/小时 (或14兆瓦) 以上燃煤锅炉纳 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本项目为燃气锅炉,吨位为2t/h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本项目满足地区“三线一单”要求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13、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各市政府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不属于重污 染企业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项目不属于 “两高”行业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属于“散 乱污”企业继续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程。完成110台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四环内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应拆尽拆。对列入淘汰和改造计划的供暖锅炉,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查封,10月底前实施完毕。对生产供气锅炉,8月底前全部查封,10月底前全部拆除。三环内和重点区域周边三公里范围内所有工地、货场、公园、市场、商业网点、企业、门卫室等场所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用于生活和采暖本项目为燃

14、气锅炉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基本禁燃区内,新、改、扩建设90吨/小时 (不含) 的临时供暖燃煤锅炉,要求采用链条炉排燃烧方式,并配套采用布袋或静电除尘器及国家减排认可的湿法脱硫设施,除尘和脱硫效率不得低于99.5%和80%本项目为燃 气锅炉新、改、扩建和在用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配套的储煤场和 渣场要全部采取封闭措施本项目为燃 气锅炉加大综合 治理力度 减少多污 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煤改气” 、“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 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 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 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 则上不再新

15、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 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 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 分散燃煤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 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 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 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 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 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 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 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 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推进挥发性 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

16、、有机化工、表面涂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新建燃气锅炉4辽宁省“水十条”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 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 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 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 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 产品指导目录 (2010年本)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修正) 的要求, 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 电解铝、平板

17、玻璃 等21个重点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 (熟料及粉磨能力) 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 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 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 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业项目不属于 淘汰落后产 能,不属于 产能过剩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 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 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加大天然气、煤制天 然气、煤层气供应。

18、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 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 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 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 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 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炉本项目将现有燃煤锅炉拆除,更换为燃气锅。健全法律 法规体系 严格依法 监督管理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 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 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通过本次评价履行环评 手续。明确政府企

19、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

20、 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本项目不属 于以上不符 合产业政策 及专项整治 十大重点行 业,项目营 运期废水主 要为锅炉排 水,锅炉排 水及软化装5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置排水属于 清净下水, 收集后综合 利用不外排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自2015年起,

21、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 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本项目不属 于淘汰落后 产

22、能,与本 条款相符。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 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 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 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 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 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 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提高用 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 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 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 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抓好工 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 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 定额标准。开展节

23、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 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 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水项目用水为 市政供水, 不采用地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 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 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本项目营运 期锅炉排水 综合利用不 外排,符合 本条要求。严格环境 执法监管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 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项目废水不 外排,废气 达标排放。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

24、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纳入流域、区域污项目建成 后,将完善 污染物监测 体系,符合6辽宁省“土十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规范环境 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 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 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2017年底前公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要求。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 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

25、水源、供水厂出水和 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 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防治地下 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 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 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营运期废水 主要为锅炉 排水,属清 净下水,对地下水不会 有影响。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 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 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准项目运营期定期对锅炉排放烟尘及噪声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

26、。加强 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识本项目企业内部定期培训,提高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认。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 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 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 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 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 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 并提出防

27、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加强规划区 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 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 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 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 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 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 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物项目不涉及 土壤污染。加强污染 源监管, 做好土壤 污染预防工作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 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

28、所,完善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本项目固体 废物均得到 了有效处置7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 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 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 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 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 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企业内部已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符合放沈阳市 建设项 目环境准 入限制政 策目录(2020版)(二) 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

29、排放污水、有毒有害 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 开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除受自 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 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不在 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符合(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30、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符合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并符合园区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新建、扩建、搬迁的化学 原料药和生物生化制品建设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 园区产业定位、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原则上不再审批传统燃油汽车生产新设企业的项目。

31、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目,不涉及石化化工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符合根据表3可知,项目建设与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沈阳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 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沈蓝组办201955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沈 阳市锅炉和窑炉环境保护审批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沈环保201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8号) (以下简称辽宁省 “气十条”)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 201579号

32、) (以下简称辽宁省“水十条”)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658号) (以下简称辽宁省“土十条”) ,及沈阳市建设8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0年版) 要求相符。5 、工程内容及组成本项目拆除现有一台2t/h的环保型燃煤蒸汽锅炉,新建一台2t/h燃气蒸汽锅炉。本次锅炉 改造项目总投资80万元,利用现有锅炉房,不新增占地。具体项目组成见表4 。厂区平面布 置图见附图2。表4 项目组成一览表名称内容规模备注主体工程锅炉房1座,1层, 占地面积60m2 ,用于本技改项目一台 2t/h天然气锅炉运行,锅炉用于生产及冬季办公供暖依托现有锅 炉房辅

33、助工程软化水装置1套全自动软化水装置依托公用工程供水依托现有工程自来水供水系统依托排水锅炉排水及软化装置排水收集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依托供电依托现有供电系统,胡台变电所依托环保工程废气锅炉废气通过1根15m高烟囱排放新建废水锅炉排水及软化装置排水属于清净下水,收集用于厂 区洒水抑尘依托噪声采用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依托固体废物废离子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存储依托6 、主要设备清单本次技改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5 ,锅炉详细参数详见表6。表5 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设备名称规格现有数量技改数量总数量备注环保型燃煤蒸汽锅炉2t/h1 台/已拆除燃气蒸汽锅炉2t/h/1 台1 台新建旋风除尘器

34、/1 台/已拆除全自动软化水装置/1 台1 台新建注: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上述设备无淘汰类、限制类设备。表6 天然气蒸汽锅炉参数一览表锅炉型号WNS2额定蒸发量2.0t/h额定工作压力1.25MPa额定蒸汽温度194125Y/Q7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表7。表7 原辅料及能耗变更情况一览表序 号原辅材料技改前消耗量 t/a技改后消耗量 t/a变化量 t/a来源1盐酸 (浓度为30%)200020000外购2水6001100. 15+500. 15供水管网93电30 (万 kwh/a )30 (万 kwh/a )0胡台变电所4

35、天然气04. 17 万 m3+4. 17 万 m3外购5煤3500-350外购注:项目所使用天然气为罐装液化天然气 (100kg/瓶) ,按照 1kg 液化天然气=1.39m3 进行折 算,原产品及产能不变,仅改变蒸汽锅炉燃料。本项目使用液化天然气为燃气集团公司生产,是经过国家、省、市的有关部门认证的天 然气。表8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气质情况分析项目单位(mol)分析项目单位(mol)CH493.44正丁烷0.3052C2H64.503异丁烷0.224C3H81 292O20C5 及 C5 以上烃类0.0535CO20. 1214N20.0628密度 (kg/m3)0 7205总硫含量 (mg/

36、m3 )0水露点 ()-高位发热量 (MJ/m3 )39.428天然气质量标准不低于二类根据天然气 (GB17820-2018) 对比天然气气质情况表可知,企业所用天然气气质符合一类标准,满足作为生产所用天然气的技术指标。表9 天然气技术指标项目一类二类高位发热量 (MJ/m3 )34.031.4总硫 (以硫计) (mg/m3 )20 100硫化氢 (mg/m3 )620二氧化碳 (% ,V/V)3.04.08 、公用工程(1) 给水:本次锅炉改造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依托现有工程,新增用 水为锅炉用水。原有项目用水量为600t/a ,本项目完成后,项目年用水量为1100. 15t/

37、a。生产用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HCI 尾气通过吸收釜吸收后,形成稀盐酸,定期对其检测,达到一定浓度后作为产品外售。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吸收尾气使用新鲜水量 30t/a。蒸汽锅炉用水:本项目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及供暖。根据厂家提供设备资料 及说明书,项目锅炉软化水用量为450t/a (1.5t/d) 。软化水制备过程中1t自来水可制造0.9t纯 水,其余为废水,锅炉软化水所需新鲜水用量为500t/a (1.67t/d) 。锅炉房内设置1套软化水 处理系统,项目锅炉用水软化采用离子交换树脂。经相关资料,软化水处理系统反冲洗过程 有废水产生,根据厂家提供设备资料及说明书,锅炉每年检修时反

38、冲洗一次,每次反冲洗废103030新鲜水 1100. 15尾气吸收450500. 15蒸汽锅炉25综合利用50. 15水量为用水量的5% ,经计算,项目反冲洗废水量0. 15t/a 。经计算,项目锅炉用水量为450. 15t /a。职工生活用水:原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9t/d 、570t/a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 生活用水。(2) 排水:本次锅炉改造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新增废水为锅炉废水 (定期排污水、软化装置排水) 属于清净下水,收集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生产废水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CI尾气通过吸收釜吸收后,形成稀盐酸,定期对其检测,达 到一定浓度后作为产品外

39、售。无生产废水产生。 蒸汽锅炉排水项目排水主要为锅炉废水 (定期排污水、软化装置排水) ,经相关资料,软化水处理系 统反冲洗过程有废水外排,根据厂家提供设备资料及说明书,锅炉每年检修时反冲洗一次, 每次反冲洗废水量为用水量的5% ,经计算,项目反冲洗废水量0. 15t/a 。锅炉废水为锅炉定期 排污水约占用水量的5% ,锅炉排污水量为25t/a 。软化水制备过程中1t自来水可制造0.9t纯 水,其余为废水,故项目软化废水产生量为50t/a(0. 17t/d) 。因此本项目2t/h燃气蒸汽锅炉产生 的锅炉废水为75. 15t/a 。故新增锅炉废水75. 15t/a。职工生活污水原项目职工生活污水

40、产生量为1.62t/d 、484.5t/a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产生。项目水平衡见图1所示。 85.5484.5旱厕职工生活570作为产品外售提供蒸汽425纯水制备图1 项目用排水平衡图(t/a)(3) 供暖:冬季使用一台2t/h的燃气锅炉供暖 (改造后天然气锅炉为生产供暖两用) 。(4) 制冷:本项目夏季制冷采用中央空调制冷,无冷却塔。(5) 供电:用电接市政电网,胡台变电所提供。119 、工作制度及人员配置本次锅炉改造项目不新增人员,依托现有项目员工,员工人数为38人,工作制度为单班 8小时工作制,全年生产运行天数为300天,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3月,共5个月 (供暖时间按照150天计算) 。即锅炉每天运行8小时,全年运行时间为2400小时。12HCl尾气 稀盐酸 作为成品外售成品盐酸 (浓度为36%)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一、企业现状沈阳市星华化工厂于1992年建成并运营, 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为一家盐酸浓缩生产 企业 (原料盐酸 (浓度为30%) 通过蒸馏釜处理后制备得到产品盐酸 (浓度为36%) ) 。19 92年编制完成沈阳市星华化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1992年6月11日取得新 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沈阳市星华化工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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