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筑牢纪律之基争当遵规守纪的排头兵与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解【2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筑牢纪律之基争当遵规守纪的排头兵与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解【2篇】.docx(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筑牢纪律之基争当遵规守纪的排头兵与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解【2篇】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筑牢纪律之基争当遵规守纪的排头兵各位党员、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力量。下面,我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围绕“筑牢纪律之基,争当遵规守纪的排头兵”主题,与大家交流几点看法。 一、深化学习,夯实遵规守纪的思想根基学习是提升纪律意识、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思想,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要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一)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要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实践路径。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以党规党纪为根本遵循党规党纪是全党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熟练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特别是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在党规党纪的范围内活动, 自觉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纪律规矩是党的生命线。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3、,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要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和监督,把遵规守纪作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 二、明辨是非,划定遵规守纪的行为边界知纪是守纪的前提。党员干部要明辨是非,划清纪律的底线和红线,确保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一)树立遵规守纪的鲜明导向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遵规守纪的鲜明导向,深刻认识到纪律规矩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用党的纪律规矩来规范言行,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二)经常对照反省,自我净化提升党员干部要时常对照党章党规和党的纪律要求,反省自己的言行举止,及时
4、纠正偏差和不足。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改正错误,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三)用权受监督,心存敬畏不逾矩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造福人民,用得不好则可能损害党的形象和人民的利益。党员干部要始终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规范言行,展现遵规守纪的良好形象明纪是守纪的关键。党员干部要自觉规范自身言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一)加强纪法培训,筑牢思想防线要特别加强对年轻干部和新提任干部的纪法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纪律规矩的重
5、要性,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同时,要持续开展廉政提醒,加大廉政提醒力度,让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二)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育实效在纪律教育中,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让干部在参与中深刻领会纪律规矩的内涵和要求;也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教育,拓宽教育渠道和覆盖面。 (三)坚持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形成长效机制纪律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 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机制、落实教育责任等措施,确保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 四、严守规矩,永葆遵
6、规守纪的政治本色守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底线。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永远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轨逾矩。 (一)树立规则意识,遵循制度规范规则意识是遵规守纪的前提。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始终遵循党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办事。 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生活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二)树立敬畏意识,遵纪守法不放松敬畏意识是守纪的重要基础。党员干部要始终对党的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做到遵纪守法不放松、不懈怠。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勇于接受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自己。同时,要坚决
7、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树立服从意识,顾全大局显担当服从意识是遵规守纪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服从意识,始终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责任,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在集体中,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事业发展。 同志们,筑牢纪律之基、争当遵规守纪的排头兵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庄严使命。让我们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共同书写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新篇章! 我的党课到此结束,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4690字范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讲解同志们: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此次修订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
9、烈信号, 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此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 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 条,修改76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总则。总则是条例具有统领性的基础部分,共5章48条,此次修订共增写5条,修改
10、26条。 一是丰富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 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明确纪律建设的宗旨目标和功能定位,强化各级党组织纪律建设责任和广大党员、 干部遵规守纪自觉。 二是坚持从严要求。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对“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出总体规定,又在“违纪与纪律处分”等总则各章中加以细化,奠定整部法规严的基调。 三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在第三十条规
11、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进一步细化处分情形,标定处分档次。四是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新增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做到“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在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细化规定对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以及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同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将第四条增写的“执纪执法贯通”原则落实落细。同时,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 五是深化运用
12、“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将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具体化,在第五条中充实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增写“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在第十九条规定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推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 2.关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条例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 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
13、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 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三是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 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 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
14、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3.关于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问、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17 条,增写2条,修改7条。 一是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衔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在第八十五条新增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
15、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推动增强组织观念。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在第八十条新增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行为的处分规定, 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对组织光明磊落。 三是保障落实人才评价机制。细化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规定,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4.关于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
16、,增写1条,修改18条。 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 二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 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
17、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 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5.关于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
18、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 一是完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在第一百二十二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予以规定。 二是充实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着眼促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在第一百二十四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 三是充实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
19、为的处分规定。着眼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衔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在第一百二十六条充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6.关于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 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写对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对不敢斗争
20、、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 的问题,在第一百三十条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 三是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相衔接,新增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以及统计造假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四是推动精准问责。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衔接,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明确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 五是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
21、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推进体系化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为。 7.关于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 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条例分则“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5条,修改2条。 一是充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促进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二是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绷紧网络不是法外
22、之地这根弦,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 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广大党员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党员干部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 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 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