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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沛县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县儿童工作的开展,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结合沛县妇女儿童发展现状,制定沛县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实施沛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儿童发展各项指标完成状况良好,全县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儿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儿童平等
2、享有教育、保健、发展等资源存在差异;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是“十三五”时期我县儿童工作的重要任务。一、“十三五”儿童发展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平等发展、儿童参与的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积极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
3、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和福利水平,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向儿童倾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优先发展。(二)总体目标将儿童发展融入沛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的整体战略,儿童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城乡儿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儿童受教育水平;满足儿童文化需求,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不断优化儿童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健全儿童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完善普惠型的儿童
4、福利体系;提高“平等、包容、绿色、共享”理念下社会化服务儿童的水平,培养儿童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创设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三、“十三五”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1.出生缺陷发生率稳定在5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稳定在5、8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60%。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稳定在95%以上。4.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6.0-6个月婴
5、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7. 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中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8.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得到控制,建立健全区域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构,中小学生每年免费体检1次。9.适龄儿童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进一步降低。策略措施1.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妇幼卫生的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妇幼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6、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县、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规范新生儿病房建设,增加医院儿科病床数量和门诊服务能力。加大儿科医生、儿童保健医生的培养力度。有效落实政府公共卫生职能。2.强化妇幼保健管理和服务。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以及技术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创建成果,强化对儿童高危因素的筛查和服务管理。全面开展对新生儿的各项保健服务。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中定期免费体检
7、项目。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全县统一的妇幼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儿童健康、随访服务全覆盖。3.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完善和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婚育新风,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4.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加大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健全“一站式”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机制,开展孕前保健服务,提供孕前优生检查,提
8、高产前筛查率。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以及加强高危儿管理,减少脑瘫和智力低下的发生。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严格疫苗监管,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坚决保障疫苗接种安全。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的死亡率。规范儿科诊疗行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乙肝和先天梅毒母婴传播服务纳入妇幼重大项目,提高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比例,达到95%以上。加强中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6.改善儿童营养状
9、况。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及公共场所逐步建立“爱心母婴室”。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深入实施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试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科学指导;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7.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1-2项体育技能,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体质健康监测等制度,逐步提高体检标准。幼儿园、中小学保证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每学年对儿童视力和牙齿状况进行监测,家校
10、互动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和近视发生率。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切实减轻儿童学业负担,保障学生科学锻炼、充足睡眠。8.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医疗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建立和完善儿童心理和精神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机制。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规范心理辅导室建设。建立医学专家、心理专家、教师、社工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儿童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网络,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9.加强儿童健康教育与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社区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依托学校、社区
11、和现代媒体开展儿童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健康生活教育。强化初中及以上各学段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健康教育的有机结合,建立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工作会商机制,为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的学生及感染者提供咨询、诊疗服务,并保护感染学生的个人隐私。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以及农药等危险品,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吸毒和酗酒。(二)儿童与教育、文化主要目标1.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全市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0%,大力发展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0%的幼儿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学。2. 9年义务教育高水平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适龄女童和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
12、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9%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巩固率均达到96%以上。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全县95%的普通高中达到三星及以上标准。4.100%的学校和幼儿园、95%的城镇社区和85%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配有专兼职指导教师,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儿童家长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100%。5.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均衡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校际、群体差距,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6.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积极制作高质量儿童题材影视(广播)剧、动画片,丰富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栏目和报纸、刊物中
13、的儿童专题栏目,举办各类丰富有益的少儿活动。7.各级公共图书馆及相对独立的少儿图书阅读活动部进一步提升儿童阅读服务功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普遍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儿童阅读量。进一步提高儿童文化素养。策略措施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实施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教育资源满足服务儿童发展的需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按公办园同等标准安排经过认定的
1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2.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体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保障机制,推进校际师资均衡,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的差距,保障不同群体儿童享有公平优质公共教育服务。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3.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全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普遍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尊重中小学教育规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探索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直升;建立健全适龄儿童信息数据库,随时监测适龄儿童就学情况,各级政府组织和督促儿童
15、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动履职,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耐心教育和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4.提升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提升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师资水平、信息化水平、财政投入水平。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智慧校园建设,扩大网络教研和校际网络协作学习的覆盖面,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5.注重开展学前教育服务。贯彻江苏省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质量监测评
16、价体系。每1万常住人口至少设置1所幼儿园。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加大学前教育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力度。6.保障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建立残障儿童教育登记制度,按人口比例设立专门面向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入学。健全和完善扶贫助学制度,帮助孤困、流浪及具有不良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春蕾圆梦工程”,
17、为困境女童接受教育提供帮助。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餐厅和住宿条件,完善住宿费取消后的相关补贴机制,创新社会关爱服务模式。7.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善初中生毕业后5年贯通培养的高等职业教育制度,促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办好示范性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活动。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构建数字化、开放性、共享性职业教育网络。增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结构的契合性,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8.全面实施儿童素质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尊重儿
18、童身心发展规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制。重视对儿童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深入推进“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技能养成、家风家训熏陶、感恩情感培养和垃圾分类等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文明素质。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9.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引导学生尊敬师长,强化学校师德教育,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对新进教师进行入职前心理普测,将心理健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准入的
19、必要条件。全面优化师资队伍素质和结构,加强教师轮训制度,加大幼儿园男性教师的培育和配备。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10.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倡导和谐、平等、民主、文明的家庭环境。加快家庭教育立法进程,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力度,加大政府供给公益性0-3岁婴幼儿社区托管服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实体阵地的作用,大力发展新媒体“虚拟”家庭教育服务载体,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扩大早期教育服务网络,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规范化的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
20、动。11.完善学校收费管理与监督机制。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制止学生择校和学校收费,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12.加强对儿童文化产品的投入和市场及网络监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产出优秀的儿童文化产品。对少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和饰品的力度。对各级各类网络、网站采取有效的防控和监管措施,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软件,严厉查处和整治违法广告,禁止儿童频道、电台播放带有暴力色彩的广告和节目,防止不良信息对儿童的影响和伤害。13.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县、镇(街道)主流媒体设立儿童专栏或者儿童专题节目,传
21、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创建富有儿童特色的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国学讲座、传统诗文诵读等特色活动,推进民族文化艺术向儿童传播,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14.开展校园艺术教育和儿童文化艺术创作活动。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提高学校艺术课教学质量,把艺术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有益的儿童艺术实践与文化活动,组织儿童文艺团体,培养艺术新人,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15.鼓励和引导儿童阅读。建立健全面向儿童的出版物分级制,为儿童家长选择出版物提供建议和指导。探索将阅读指导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积极开展书香家庭创建活动,大力促进增加对少儿图书馆、学
22、校、社区少儿阅览室的投入,实施区域内图书借阅“一卡通”服务。在全民阅读中推进亲子阅读,力争儿童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1小时。16.加大儿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力度。设县及有条件的县、镇(街道)全面建成独立的儿童图书馆,增加县、乡、村(居)三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乡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校外教育辅导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站)设有儿童文化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鼓励创造数字化阅读条件,因地制宜丰富儿童的文化生活。17.发挥儿童公共文化场所教育功能。提高各类儿童活动场所的利用率,以儿童年龄而不以身高为标准
23、向儿童实行免费开放。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举办有益儿童健康成长的活动,力争每年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展览、讲座、教育、科普或其他活动,发挥其文化育人功能。(三)儿童与法律保护、社会福利主要目标1.各类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面和康复率进一步提高。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减少,城市街面未成年人流浪发现救助保护率100%。2.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及服刑、强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医疗等权利得到保障。3.消除童工(未满16周岁)现象。4.儿童出生登记
24、和身份登记率100%。5.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知识课程,100%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6.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得到有效控制,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和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例。7.司法、执法体系进一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保障儿童100%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确保封存效果及科学矫治成效。策略措施1.建立健全困境儿童福利救助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
25、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加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提高面向儿童的福利保障供给能力和水平,强化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保障,落实儿童监护责任,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市、县(市)建立规范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并依托机构成立指导中心和乡镇(街道)工作站,将儿童福利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统筹做好各类困境儿童的帮扶救助工作。2.建立并完善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将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进一步提高儿童参保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26、险资助政策。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儿童,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采取降低起付线或提高报销比例等倾斜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精准保障。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孤儿生活补助。3.完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和福利保障制度。全面落实0-6岁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和残疾儿童数据库,逐步建立基于社区的残障儿童早期筛查与康复干预服务体系,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障碍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逐步实现免费手术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基本实现康复服务训练全覆盖。将社会散居残障孤儿及低保家
27、庭儿童纳入“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残疾儿童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4.优化孤残儿童家庭养育环境。建立和完善家庭寄养及亲属监护养育的监督、支持和评估体系和制度,提高家庭寄养孤儿和亲属监护养育孤儿的养育质量。深入开展反遗弃儿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弃婴(儿)数量。完善儿童收养制度,依法规范收养行为,妥善解决私自收留抚养问题。5.深化流浪、留守、流动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服务。探索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加强对受助流浪儿童的教育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医疗服务,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多元投入为服刑人员
28、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医疗、教育、就业提供制度保障。出台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政策措施,层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深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关爱保护机制。6.全面掌握困境儿童信息。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协同履职,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共同参与,定期摸底排查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发展信息,健全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制度。各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设立村(居)儿童社会保护督导员,立足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监护、就学
29、、生活等基本情况,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7.建立儿童友好型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支持体系。落实二孩新政,增加儿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制定有利于儿童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支持家庭的政策。8.落实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消除对女童的歧视。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的认识,完善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推动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法规政策出台,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溺弃、遗弃和迫害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9.完善儿童保护相关法规、政策体系和机构建设。推进儿童权利保护、学前教育、家庭教育、公共医疗、社会福利
30、、人身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完善。修改或废止与儿童权利保护不相适应的法规政策。增强保护儿童相关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完善市、县两级法院独立建制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建设。10.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不断完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法治宣传和教育活动,中小学普遍开展法治专题教育,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确保“教材、师资、课时、内容”四落实,提高儿童本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对保护儿童权利的法治意识与能力。公布法制副校长联系方式,确保学生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得到即时指导。11.有效维护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害儿童身心健康和
31、合法权益的犯罪。建立健全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督、惩罚机制和常态化的举报系统,消除童工现象,加大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积极推动和探索建立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与银行等金融组织合作的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全面维护离异家庭、夫妻分居家庭儿童的合法权益,督促父母切实履行抚养义务。12.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建立覆盖完整、切实有效、主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流动留守儿童、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和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家庭
32、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拓宽专门教育渠道。引入青少年事务社工,扶持相关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中心等特殊场所须开展必要的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和就业培训等,强化对未成年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探索开展循证矫正工作。13.加强和完善儿童司法保护工作。在侦查、起诉、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当事人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未经合法程序和条件,不得查询未成年人的犯罪
33、记录信息,确保符合前科封存的未成年人免受就业、就学阻力。依法对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收戒、关押、羁押、服刑,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对其进行义务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的非羁押和非监禁的法律规定,促进其重返校园和社会。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或收容教养期满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专业社工利用自身资源为儿童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不断扩大儿童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四)儿童与环境、安全主要目标1.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进一步改善。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
34、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100%,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减少。2.儿童的生态文明教育得到加强,环保知识知晓率达到100%,提高各级绿色学校的创建成效,建成率达到85%。3.儿童公共活动场所、文化设施的建成率、利用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其80%的面积或30%以上的项目用于公益服务。县及40%的乡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0%的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成省级示范基地。4.儿童心理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县和有条件的镇(街道)建成儿童心理康复(咨询)中心。5.建立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工作平台。6.建立跨部门、多专业参与的儿童伤害工作体系。对儿童
35、人身侵害案件100%查处。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7.建立健全儿童保护工作队伍。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所有村(居)聘请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保护督导员。8.校车100%达到安全标准,有条件的中小学警务室覆盖率达到100%,幼儿园安保人员、监控配置达到100%,有效控制校园暴力。9.儿童的食品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9%以上,儿童用品、玩具中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指标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0%以上。儿童药品、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在用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检率为95%以上。策略措施1.改善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
36、。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卫生状况改善和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发展面向儿童、服务儿童的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降低碳排放量,减少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废水中有害物质排放和光污染,加大雾霾治理力度,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继续扩大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建立儿童环境污染暴露监测网,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2.提高儿童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环保能力。不断加大对儿童环保知识的宣传教
37、育,支持和鼓励儿童参加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化环保小卫士、绿色学校创建等活动,发挥儿童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妇联、环保、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协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活动,提升家长和儿童对环境污染风险的认识,鼓励儿童和家长参与环保公益活动。3.提升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服务能力。将儿童活动设施及场所的建设和运行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加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使用的投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乡镇以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校外教育辅导站等活动基地实施服务儿童公益社工项目,满足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需求。4.提高儿童闲暇生活
38、质量。尊重儿童的精神生活需求,引导家长树立闲暇价值观,鼓励儿童发展多方面的兴趣爱好,指导儿童自觉、有效、合理地安排闲暇时间和闲暇活动,培养儿童良好的闲暇生活方式。减轻儿童学习负担,保证儿童有适当的自主支配闲暇时间。家庭、学校、社区应为儿童提供合适的场地和场所,定期组织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游戏、娱乐、拓展、亲子、校外辅导活动等。5.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违法母乳代用品的广告宣传。规范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广告的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禁止有损儿童权利的广告宣传,注重做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6.建立
39、儿童舆情监测系统和分析报告制度。依托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困境儿童家庭,定期分析、逐级报告、全程掌握风险家庭和儿童情况,有效防控儿童权益侵害事件发生。设区市、有条件的县、镇(街道)依托疾控、学校、医院、社区,建立健全儿童意外伤害监测系统,定期分析,加强寒暑假报告,有效防控儿童意外伤害。7.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民政部门牵头,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安、司法、残联、住建、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建立“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 的儿童伤害应急联动和预防处置工作等工作机制,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及
40、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及时办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保障(困境)儿童人身安全。8.建立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县、镇(街道)。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场所)统一更名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场所),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电话,乡镇(街道)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有条件的村(社区)专设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场所。整合各部门各条线工作服务阵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志愿者、社会组织和民非机构等服务资源,搭建集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家庭监护干预、爱心捐赠、创业就业服务、成长教育为一体的线上对接、线
41、下落地的信息处置中心,构建全县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9.建立健全儿童保护专兼职队伍。全面落实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督导制度,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措施配备乡镇(街道)、社区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人员,所有村(居)聘请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保护督导员(儿童社会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困境儿童实际困难,解决儿童保护和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广泛吸纳教育、心理、医疗等方面专家,组建儿童服务专业化队伍。10.禁止有意伤害儿童。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和文件规定,做好儿童保护工作,禁止对儿童实施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遗弃及各种形式的忽视等一切形式的有意伤害,依法追究
42、家庭暴力和不法侵害儿童行为的法律责任。11.实施家庭监护评估,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全面开展家庭收养评估、困难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机构托养能力评估、留守流动儿童委托监护能力评估工作,优化家庭收养、家庭寄养、机构托养、委托监护等儿童养育安置措施,保障儿童得到安全监护和照顾。提高儿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深化家庭监护干预试点工作,加强家庭监护缺失、不力和不当的干预,推进监护缺失或严重不当家庭的监护权转移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事实上无人抚养等特殊状况下的儿童提供照料和庇护。12.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强化游乐设备的监督管理,规范儿童医疗用药,加强儿童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
43、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和监管力度,加强对儿童用品、玩具、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督和分级管理,减少对儿童身体和心理等方面的伤害。县、镇(街道)每年对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开展不少于1次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对大型游乐设施逢节必查,对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定期检测与维护。保障城市公共设施、房屋建筑、道路交通的安全,开展道路交通、河道水塘等安全分析,推广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减少儿童车祸、溺水等事故发生数。倡导安全家装和家庭安全照顾,防止儿童高楼坠落、跌、撞、烫伤、钝器伤、动物咬伤等事件发生。推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善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保险赔偿机制,缩短理赔周期。13.创造安全校
44、园环境。校园及周边环境无污染无毒害,学校塑胶跑道及其他设施安全环保,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安全的监督管理,提供符合健康卫生标准的学校用餐,加强对中小学食堂工作人员营养膳食培训和健康检查。校园附近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并安排民警或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中小学警务室设置、安保人员及监控配置,所有学校、幼儿园建立“四位一体”防控网络。严禁教师伤害、侵害学生权利。防范、制止和处理学生校园暴力伤害。落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的相关措施,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14.广泛开展安全教育。针对家长、教师、社区工作者、儿童工作机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
45、成人的儿童保护意识。各级各类学校和有条件的社区儿童活动阵地积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定时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急救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儿童步行、乘车、骑车和防范溺水、跌落、误食等风险的安全教育,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技能。学校开设专门课程,增强未成年人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建立学校、家庭、社区相互衔接的青少年禁毒以及女童保护机制。增强公众对儿童暴力的认识、发现、报告和处理能力。四、“十三五”儿童发展的重点项目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践行儿童友好城市理念,实施四大项目,优先保障儿童发展。(一)家庭教育促进项目。出台徐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
46、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县、镇(街道)普遍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站)。在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或课程。开展“科学家教进家庭”活动,研究建立早期家庭教育社会机构评估认证标准和行业规范,增加社区公益性早教托管服务站点。(二)家庭监护缺失干预行动。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扶持,立足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儿童家庭监护缺失排查评估、源头预防和精准帮扶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家庭监护社会干预工作流程和模式,设区市选建儿童安全体验教育示范中心,学校开设儿童安全教育课程,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室、向日葵读书点,切实解决困境儿童生活缺管、安全缺保、亲情缺失等权益侵害问题。(三)公共
47、服务加强行动。公共交通增设儿童座椅,公共厕所建有儿童坑位和有条件的设有母婴休息室,女职工多的用人单位以及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爱心母婴室,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每年保障一定名额用于困境儿童接受免费校外培训,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儿童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保障儿童享有更好的社会福利。(四)出生缺陷防治行动。落实出生缺陷防治三级预防措施,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探索推进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扩大疾病筛查病种和范围,健全初筛、转诊、确诊、干预和随访互联衔接的服务网络,提高筛查覆盖率及转诊率、随访率、干预率。五、“十三五”儿童发展规
48、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一)组织实施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儿童规划的组织实施。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具体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儿童规划实施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综合考核评价,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及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2.依法履职,优化环境。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将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
49、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各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自觉践行“儿童优先”原则,将落实规划目标纳入制定、执行有关政策中,加强对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的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及司法保护。3.完善机制,分级落实。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实施规划工作机制。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儿童工作专题汇报,政府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儿童工作重点问题。坚持领导责任签约、年度目标考核、跟踪监测评估、定期排序公布等制度。坚持成员单位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制度。坚持下级妇儿工委年度上报工作制度。坚持年度召开政府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委会议、联络员会议制度。4.强化机构,保障经费。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承担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必须确保其机构单设、编制到位、经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