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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一、现状和形势( 一 ) “十二五”时期主要成效。“十二五”时期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 厅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 精神,紧紧围绕 “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 工作总要求,履职尽责、克难奋进,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 前列,得到了部省两级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坚定不移保红线,资源保护力度空前加大。“十二五”期间, 全市国土系统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签订耕地和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阶段性任务, 在明确目标任
2、务的基础上,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了耕地保有量达 到 347.73 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 308.21 万亩的要求。大力 开展土地整治,实施了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 1934 个,建设规模 约 30 万亩,新增耕地约 9.6 万亩。积极履行占补平衡义务,探索 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创新措施,完成了建设占用耕地 “占一 补一”,有效保障了地区耕地数量和质量平衡。建立了国土资源 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立案查处土地 违法案件 355 件,追究党政纪责任 23 人。露采矿山环境整治进入 收官阶段,整治面积 514 余万平方米,全力推进国家级绿色矿山 2 试点建设,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
3、建设。统筹管控保重点,服务发展能力不断提高。高质量完成苏州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 2020 年) 修编及中期评估工作,试 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序推 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强土地指 标科学分配与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市级重大项目用地,优先支持 民生工程、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需求,积极配合 省以上重大项目争取专项指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计获批 建设用地面积 26.19 万亩,完成建设用地供应 36.26 万亩。科学 配置土地市场资源,有效推动土地市场健康运行。 “十二五”期 间,累计出让土地面积 27.57 万亩,取
4、得合同出让金额 4117.5 亿元。2015 年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建 设,实现了从传统市场到数字化市场的历史性跨越。突出重点抓改革,各项改革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为有效解决 苏州土地资源利用与发展瓶颈,我市提出了通过优化农用地结构 布局、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优化镇村居住用地布局,做到保 护资源更加严格、保障发展更加有力、保护权益更加有效的 “三 优三保”试点行动,并得到省政府批准和国土部备案通过。我局 编制完成了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操作办法, 搭建试 点乡镇融资平台和开展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这一行动在 全市全面推进实施。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 深化国
5、土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关于鼓励积极盘活存量建设 3 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指导性文件,鼓 励和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制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 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出台苏州市不 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 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设置。 有序完成各级业务培训、平台建设、窗口设置等准备工作,市本 级率先完成中心城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的不动 产证书。千方百计促集约,节约集约水平持续增强。深入推进省节约 集约 “双提升”行动,制定并出台了关于企业用地回购的实施 意见苏州市地下 (地上) 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和登记暂 行办法苏州市专项服务产业项
6、目建设用地出让实施意见关 于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加快城市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鼓励和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提升土地节 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和规划指标“双 控政策”,一次性投资低于 5000 万元的项目一律不予单独供地, 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原用地范围内增资扩建,鼓励达不到单独供地 的中小微企业进驻高标准厂房。加大闲置、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力 度,按照 “以用为先”的原则系统开展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清理 工作。根据可比价测算, “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 GDP 建设用地 占用规模由每亿元 349.21 亩下降到 258.74 亩,下降 25.91%。惠民利民重
7、实效,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 我市较好地完成了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等基础数据管理 4 工作,构建完成了市区约 2979 平方公里统一权威的数字苏州地理 信息公众平台。在完成“国土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开发基础上, 进一步丰富 “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核心数据库内容,整合和完 善全业务环节综合服务基础保障,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 “四全”服务模式、国土资源综合动态智能监管系统等项目建设。 完成各年度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省级考评和市级考核工作。全面梳 理国土资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 流程,推动勘测定界、地价评估等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严格规 范征地程序,
8、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继续落实信息公 开各项制度,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 治各项工作,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正风肃纪不松劲,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严格遵照省市统 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分 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各级同步进行。认真学习省委、市 委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导文件,以更高的标准更 严格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全面提升国土系统干部队伍 的综合素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落实 “两个责任”工 作制度。对照省厅党风廉政建设区域协作监督互查,找出问题、 及时整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 提升新常态下干部学习思考、议事决策、工作执行等能力素质, 激励全系统干部在破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难题中发挥先锋模范 作用。 5 回顾过去五年,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国土 资源管理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是:资源瓶颈制约日益加大, 双保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土地资源仍然存在粗放利用,节约集约 利用程度需要提高;违法用地未得到根本遏制,形势依然严峻; 国土资源信息系统整合应用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水 平还存在提升空间等等。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更为 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 形势与要求。“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市 争当建设 “强富美高新江苏
10、”先行军排头兵的关键时期,全市国 土资源工作必须深刻认识战略机遇期内涵变化,适应、把握和引 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 补短板” ,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势而为、主动作为,以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 面。确保生态和粮食安全,必须严格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耕地资 源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近五年 全市耕地面积年均减少约 1 万亩,2015 年人均耕地仅 0.23 亩。 全市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愈加凸显,耕 地占补平衡压力巨大。要贯彻落实国家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要求我们必须要始
11、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基 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国土资源空间 6 开发格局,不断加大耕地资源数量和质量保护力度。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强化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市经济运行虽增长速度会有所放缓,但结 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刻不容缓,仍面临要素趋紧与成本上升的双重 挤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要求既是破解资源难题实现科学发 展、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的根本出路,又是新常态下加强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五大政策支柱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深入 开展节约集约用地 “双提升”行动,全面推进 “三优三保”试点 行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资源节约集
12、约利用 水平。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必须做好国土资源要素保障。 当前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 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对全市国土系统做好用地服务保障提出了更 高要求。我们必须要有大局观念、职责意识,坚持以服务发展为 己任,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力以赴做好土地供给,千方百 计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切实保障好全市建设和发展用地需求,推 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 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宏观经济改革从需求 管理向供给管理的重大转向,土地资源是处于供给侧的重要生产 要素,该项改革必然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积极发挥
13、作用。我 们必须深入贯彻市政府“1+5”系列政策意见,牢牢把握好经济社 7 会发展对国土资源需求多样性、结构性和均衡性特点,在加大有 效供给的同时优化利用结构,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 切实发挥好国土资源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 设。 当前,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仍面临着多重矛盾叠加、风险隐患 增多的客观事实。征地拆迁、产权归属等矛盾日益突出,违法违 规用地仍未彻底遏制、行政争议案件持续攀升,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有待深入推进。必须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 题入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 原则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的全
14、过程和各环节,依法履行国土资源 管理职能,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构建法制完 备、权责统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 )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 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 真落实部、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 态,坚持 “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工作总 要求不动摇,突出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 板五大任务,进一步坚守保护资源第一责任,进一步强化保障发 展首要任务,进一步构建依法用地
15、良好秩序,进一步提升惠民利 8 民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以国土资源 领域改革红利增添转型升级发展动力,为实现苏州市 “十三五” 社会经济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资源基础。(二) 主要目标。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定不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 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扎紧耕地保护的 “篱笆”,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将良田沃 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布局,促进耕地 资源有效集聚利用,提升农业规模经营水平,实现耕地基本农田 化、基本农田高标准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 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
16、体目标,明确主体功能定位, 统筹安排城乡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划定城 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土地开发强度, 积极推进“多规融合”。至 2020 年末生态红线区域不低于全市国 土面积的 38.37%。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落实省节约集约 “双提升”行动 计划,推动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 系,逐步实现新增建设用地减量化,争创全省节约集约模范市。 到 2020 年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3 万公顷,全市单位 GDP 建设用 地占用下降 40%,建设用地供地中存量占比 70%以上,力争达到 80%,建设用地地均 GDP 产出水平提升 55%
17、。 9 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推进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突出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巡查机制,依托全市“三 级土地执法巡查”系统和 “慧眼守土”工程,实现巡查对象全域 化。强化责任追究,构建违法用地预警问责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管理新秩序。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法 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供制度和手 段保障。加快法治国土建设,监督各项行政权力依法有序运行, 优化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强国土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 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持续巩固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成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贯彻执行准则
18、和条例,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强化正风 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 ,积极营造风清气正 的政治生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治理 “为官不为”, 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我市国土资源“十三五” 发展保驾护航。三、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一 )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 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耕地保护 共同责任机制,完善市、县、乡三级耕地保护责任网络体系,层 层分解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占用 10 耕地补偿制度,按照 “以补定占、先补后占”规定,引导建设不
19、 占或少占耕地。积极探索耕地保护与补偿新机制,严格落实我市 关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补偿相关政策,调动各地保护耕地 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加强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的执法 检查,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增强全社会 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自觉性。规划至 202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 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 有量 (义务量) 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按照国家和省安排,完成我 市城市 (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现划定工作市域全覆盖, 用基本农田进一步强化和拓展绿色空间,形成对中心城区有效围 合隔离。 同时,将永久基本
20、农田划定成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调整完善,做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树立保护标识牌。统筹推 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耕地基本农田化、基本农田高标准 化。加强监管分析,利用 “慧眼守土”、国土资源 “一张图”综 合监管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巩固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实效。(二) 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 整理复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强化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 立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的把控,加强和农业、水利、环保 等部门的联合,在完成补充耕地数量要求的同时,加强对补充耕 11 地质量的检测评定,数质并举,提升补充耕地整体水平。 同时,
21、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和长效地力培育,动态监控土地质量,防治面 源污染。积极推进实施全市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提高复垦 土地质量,使耕地占补平衡由“占一补一”提升到“占优补优”, 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三) 强化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保护。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深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进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因地制宜,做好已整治宕口后续养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巩固、提 高宕口复绿整治效果。做好地质公园建设,着力保护山体资源、 地质遗迹等资源,进一步提高地质公园发展品质,发挥其生态环 境保护、科学普及等
22、作用,显著改善地质环境质量,实现地质环 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统一。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制度,优化矿山布局。调整 矿业结构,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严格矿山准入,推进资源集 约高效利用,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全市设立禁止开采 区和保护矿区两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四、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一 ) 强化增量建设用地管理。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对开发强度高的地区,逐步减少新 增建设用地规模。从严审核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从严控制 1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探索编制建设用地减 量规划,逐步实现新增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化。实行
23、土地差别供应政策。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 施、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一般项 目用地主要通过存量挖潜保障供应,探索试行新增建设用地负面 清单管理。提高新增用地使用成本。在全市范围逐步完善土地指标的市 场化配置机制,提高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使用成本,构建新增建设 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相挂钩的“盘存配增” 机制,调动地方盘活存量土地的积极性。严格控制项目用地准入。根据国家和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规定,加强土地供应审核,禁止新上过剩 产能行业项目;坚持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准入投资强度和规划指标 “双控”政策,并从产出效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
24、逐步 建立和完善工业项目的准入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 标要求控制供地条件,对超标准建设项目开展节地评价论证, 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二) 加快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加快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 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 号 ) ,研究制 定我市实行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的意见。全面开展存量建设用地 调查,组织编制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13 编制低效建设用地项目库,对列入项目库的低效建设用地的不同 情形,分类施策,加快再开发进程。通过允许协议方式完善用地 手续、适度扩大分割销售比例等措施鼓励低效利用产业用地实行 扩容升级、转型利用等方
25、式再开发。鼓励存量土地改造开发。在符合产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存量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苏州市专 项服务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出让实施意见(苏府2011217 号 ) 和关于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加快城市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 (苏府2013147 号 ) 文件规定按照现行规划实行更新改造, 并实行按不超过一定比例可分割销售的支持政策。对利用现有房 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 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 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 5 年过渡期政策;用途需要调 整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并允许按不超过改造和再开发
26、后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分割转让。推进落后产业腾退转优。加大低效工业企业用地回购力度, 加速 “退二优二”、 “退二进三”进程,腾退的土地优先用于新 产业、新业态项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按 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改制、重组 等方式依法转让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有效整合土地等资源要 素,化解和淘汰过剩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 效,对低效利用建设用地研究探索实行差别化的用电、用水、用 14 能政策,按亩均税收情况,实行差别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倒逼企业腾退转优。政府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对需 要异地搬迁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
27、经依法批准收回原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异 地置换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权。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允许适当调整不适合市场需求的产 品,鼓励库存非住宅类商品房转为其他地产,提升住房供应水平。 对已建成的存量商业房产、未开发或部分开发的存量商业用地,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引导推进苏州市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工作 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完善供地手续。 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 统筹优化商品房用地结构,探索实行商业用房兼容多种业态功能 的复合开发模式。降低土地利用及开发成本。鼓励工业企业增资技改、扩容升级,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工业用地提高容
28、积率开发不再补缴土地 出让金,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高标准厂房,允许建成后有条 件分割转让;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 弹性年期出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活力。(三) 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推行综合立体开发模式。按照地下空间发展规划,推行立体 利用节地模式,充分利用和配置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在符合规 划、安全、环境和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不同用途土地混合 15 利用和建筑的复合使用;积极推动高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支持 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 四 ) 促进矿产资源节约利用与综合利用。注重政策引导,强化矿山监管,鼓励矿山科技创新,推行科 学化的
29、管理制度,我市主要固体开采矿种的 “三率”指标的达标 率达到 100%,继续保持在全国的先进水平;推动矿业循环经济发 展,鼓励固体矿尾矿资源、废矿资源再利用;加强地热资源开发 管理,倡导地热的梯级利用和地热水的循环回收;加快 “禁实限 粘”进程,鼓励砖瓦窑企业充分利用工程废土、尾矿等生产新型 墙材,节地利废;继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 节约利用和综合利用水平。(五) 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监管机制。继续坚持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 指标体系,并探索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 面提升;争创全市域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 (市、 区 ) ;全面推进
30、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制度,扎实开展区域、城市、 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更新工作;落实“八项工程” 指标监测工作要求,促进单位 GDP 建设用地占用水平稳步降低; 全面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五、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协调城乡区域发展( 一 ) 强化土地规划引导管控。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科学编制实施土地整 16 治、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专项规划。借助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 遥感影像、“一张图”工程等技术优势,发挥土地规划底盘作用, 主动作为,全力参与 “多规合一”工作。严格规划动态评估、调 整修改的法律程序,完善和改进建设用地预审、农转用审查,健 全以建设用
31、地管制为基础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适时开 展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二)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开发边界 “两条红线”。严格落实土地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开发强度目标,全覆盖、多层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开发边界“两条红线”。 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 本农田,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时将划定成果上图入库、 落地到户,实施永久保护。完成中心城区、4 个城市副中心、50 个中心镇城市 (镇) 开发边界划定,倒逼存量挖潜、集约用地, 控制全市土地开发强度,防止城市 (镇) 无序扩张。(三)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落实用地计划管理制度改革,以土地利
32、用总体规划为控制, 实行 3 年滚动编制、分年度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主要保障重 要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用地,一般产业项目 通过存量土地挖潜,使用增减挂钩计划解决。探索盘存配增机制, 将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探索市场 化配置土地计划,通过土地市场进行有偿交易和优化调剂,提高 用地成本,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强化计划执行的监督和考核, 17 定期通报执行情况,确保计划实施的精准、有效。( 四 ) 推动区域、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以土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 导管控,按照区域主体功能,科学安排各类用地,提高土地资源 投放的精准度,推动区域
33、协调发展。深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 “三优三保”试点,挖掘城乡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城乡用 地结构和布局,有效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和 新型城镇化建设,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六、开拓国土工作思路,创新国土管理方式( 一 )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创新。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底盘作用,推进 “多规融合”。开展 全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空间管控作用,按照 “发展规划定目标方向、土地规划定规模布 局、城乡规划定功能结构”原则,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空间规划 的关系,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 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规划 “多规融合”。 以主体
34、功能区规划为 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 全域覆盖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积极配合省厅开展国土空间规划 试点,推进市县层面 “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形成一 个市 (县) 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构建协作、均衡、稳定、和谐 的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相关规划在引领生态环境 保护、守住水乡风貌自然本底、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以及 18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护水平, 让苏州市民拥有美好的生活家园。推进 “三优三保”专项行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指导各县 市区全面启动以乡镇为单位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协调城市 (镇) 开发边界、城
35、市 (镇) 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调整 完善等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 “三优三保”管理信息系统,实施 全过程封闭管控,将相关信息与省国土厅和国土部综合监管平台 衔接备案,并结合年度变更遥感监测成果开展专项自查。在专项 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 “三优三保”实施遇到的问题和成功 经验,进一步完善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各类监管措施,确保行动 不走偏、不走样。推进土地计划管理方式创新。切实加强用地计划管控,在上 级下达用地计划范围内,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 有保有压”的原则,发挥计划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发展。明确分配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符合产业 政策、投资强度大
36、、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用地。探索新增建设用地 计划分配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挂钩制度, 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盘活力度,加大流量计划的使用,用流量 来弥补增量的不足。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年度土地利用 计划的全程管控,对计划使用进度、使用方向、后续管理全程把 控,确保计划使用精准高效。(二) 推进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创新。 19 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进实施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 利用制度,将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方案纳入土地整治规划和三优 三保专项规划,与土地开发、土地复垦、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有 机结合,有序开展。定期开展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回头看,对历年 来土地复垦整理项目新
37、增耕地后期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跟踪 管理和督促整改,保证补充耕地项目质量。研究制定关于补足 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的具 体政策措施,通过提质改造和补改结合实现耕地数量平衡和质量 平衡。严格落实全市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强化通过政策激励引导 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构筑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 完善分区管理制度,严格勘查开发准入。贯彻落实国家矿产资源 有偿使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建立矿业权 出让转让信息发布制度。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机制,建立 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机制,建立以信用管理为重点的事中事后 监管机制
38、。积极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 理成果与国土资源 “一张图”的衔接,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三) 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创新。丰富节约集约制度体系。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 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意见( 国土 资规20155 号 ) 、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的意见 (苏发201616 号 ) 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 20 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 号 ) 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规定,出台关于促进低效 建设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完善既有节约集约举措。适当调整现行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规
39、 定。对节约集约用地相关政策举措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 据上级对当前国土管理新的要求,结合新形势下土地使用权人新 的诉求,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当前土地管理形势不相适应的政策 规定作适当调整。( 四 ) 推进土地供应方式创新。推行土地供应方式改革。 出台苏州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 让实施意见, 实行包括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灵活 多样的供地方式,逐步建立科学的工业用地绩效评估机制和退出 机制;落实建设用地“净地出让” (地面净、地下净、权属净) , 全面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实现“阳光出让”。加强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土地 “闸门”调节房地产 市场的关键作用,根据市场供
40、需情况和调控要求,合理确定房地 产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时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进一 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对国家 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 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探索实行有偿使用。维护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加强计划引导,坚持实行土地储 备和招标拍卖领导小组会办机制,合理确定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 21 划和供地计划;严格实施出让公告审查制度,坚决禁止设置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竞买条件等违规出让行为;进一步 规范和细化土地出让条件,维护出让条件的严肃性;实行网上公 开出让,有效防控泄密串标行为,营造更加优良的市场环境。
41、(五) 推进国土监管方式创新。强化土地利用全程监管。切实提升国土资源事前、事中和事 后监管能力,努力实现全区覆盖、全程监控、快速反应、上下联 动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新格局。依托“一张图”数据库和“慧 眼守土”监管平台,全面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耕地 保护、建设用地全程监管,逐步建立国土资源领域信用大数据监 管系统,实现市、区 (县) 、乡镇三级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共 享。完善土地执法监管机制。 以 “三级土地执法巡查系统”为抓手,借助土地调查监测体系和 “慧眼守土”视频监测技术,加强 全天候和全覆盖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对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 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
42、监测监管;充分发 挥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对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警示和规范 作用,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有效遏制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 违规行为。( 六)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深化 国土空间规划、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 22 研究,及时总结形成经验,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理论、技术、方 法支撑。积极鼓励行业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平台工作经费投入, 完善科技平台建设,适时举办学术研讨会,促进国土资源领域关 键技术和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流,促进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七、加强国土资源基础建设,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应用( 一 ) 强化国土资源调查
43、评价和监测监管。加强地质环境调查监测。贯彻落实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 法, 编制全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地面沉 降监测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资源环境综合调查评价,启动苏 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综合地质调查,进一步完善我市地质调查数 据,深化地质调查成果应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质服务 与技术支撑;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提高我市地质 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监测预警水平,巩 固地质灾害防治 “十有县”、高标准 “十有县”建设成果。发挥土地调查基础作用。持续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进一 步总结工作经验,准确把握时间节点要求,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 求,按时高质量完成
4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保持提高调查数据的现 势性,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快土地调查和遥感监测成 果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政府管理决策的基础支撑 作用。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对已有的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更新,并补充新增加的调查 23 内容,使土地基础数据更加符合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 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土地基础数据特别是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的 综合分析工作,深化土地调查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各 个方面的应用,并积极拓展扩大应用范围,推动土地调查成果的 社会化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按照上级部 署要求,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好以地控税
45、、以税控地工作,构建信 息共享机制。(二) 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和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城市和天地图建设水平。加强市县两级数字城市建 设和天地图市县级节点建设,建立与省、市 (县) 互动互联的三 级地理信息数据联动更新机制,探索与发改、经信、规划、住建、 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与更新机制,形成定期更 新、应急更新、按需更新有序协调的基础测绘数据更新机制。通 过数字城市建设中形成的全市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 各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智慧苏州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和平台服 务。强化地理国情监测服务。在首次地理国情普查的基础上,根 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提高成
46、果应 用的广度深度,实现苏州市地理国情监测的业务化、规范化和常 态化,以普查带监测促转型,提升地理国情监测与服务能力;以 城镇化、土地利用、生态建设、国土空间优化、多规合一等作为 切入点,针对我市发展战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相关政策, 24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地理国情信息的基本需求,实施地理国 情动态监测。深化地理信息成果应用。 以数字城市建设、天地图市县级节 点建设和地理国情普查为切入点,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国计 民生等方面,深化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用,推出更多更好的测绘 地理信息产品和服务,加快对品种地图产品研究与编制,满足政 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地图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扩大测绘地理信
47、息 影响力;探索建立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时效性 强、清晰度高、直观便利的优势,为应急保障工作提供有效的数 据支撑和决策依据,进一步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服务能力。探索应用“云技术”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部、 省级 “国土资源云”建设,升级和完善全市国土资源专网基础设 施,整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基础数据,建立数据资源目录,以便 上传至云平台;根据云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逐步开发基于云技 术的各种信息系统或者现有系统的附加模块,充分利用云资源提 升各项业务效率;合理规划移动广域网,充分运用移动网络的便 捷性,打造快捷高效的国土资源移动办公平台并完善现有的三级 巡查系统;充分重
48、视云环境下的网络安全,制定苏州大市范围网 络安全规划,按不同安全要求分层分级划分各网络区域,确定各 个部门和角色的权限并分配到云平台的各个网络和信息系统中; 探索和挖掘云中心数据资源潜力,充分利用横向部门数据和信息 系统。 25 加强国土资源 “大数据”的管理与应用。深入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国发2015 50 号 ) 、关于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 土资发201672 号 ) 的文件精神。通过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 “一张图”数据内容,以大数据的发展应 用为目标,逐步扩展国土资源数据的内容,完善数据的及时汇交 与更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