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5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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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5则) (篇一) 殡葬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殡葬改革对于保障基本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为有效推动我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满意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看法(晋政办发202214号)和山西省民政厅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晋民发202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实行省委、省政府决策

2、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便捷、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意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实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移风易俗,注意生态。坚决不移推行殡葬改革,把敬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自觉,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红白理事会”作用

3、,引导广阔干部群众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政府主导,社会参加。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主动推动殡葬服务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社会力气有序参加,满意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 设施先行,服务引领。要把加强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突破口,科学谋划,全力推动。要把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增加群众满足度作为促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完善殡葬服务功能,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为群众供应便捷、优质、人性化的服务,逐步引导群众自觉参加殡葬改革。

4、 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强化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基层工作力气,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群众自治、行业协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作用,创新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三)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等丧葬陋俗得到明显遏制,实现火葬区殡仪馆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并达到国家环境爱护标准要求,遗体火化率稳步提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加、法制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动火葬土葬改革。省政府划定的离石、孝义、汾阳、文水、柳

5、林、交城6个火化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划定本辖区详尽明确的火葬土葬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火葬区,坚持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理并重,既要提升火化率,又要大力推动骨灰集中节地生态安葬。对火葬区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等问题,要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治理,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在土葬改革区,激励以乡、村为单位选择荒山瘠地建设集体公益性公墓,推广集中安葬。要主动引导群众将耕地中和其它限制地方的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大力推行不占和少占土地、少耗资

6、源、少运用不行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行以骨灰存放为主的节地葬式,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墓碑高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要主动开展树葬、壁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散撒和寄存等形式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要划定节地生态安葬区,对选择树葬、壁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赐予肯定比例的收费实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市级殡仪馆尽快建成并投入运用。“十三五”期间,新建带火化功能的汾阳、柳林、交城三个县级殡仪馆,改扩建文水县殡仪馆。激励土葬改革区建设县级殡仪馆

7、,无论新建还是改扩建的殡仪馆,火化设备一律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在建设带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的前提下,各县(市、区)要配套建设一处规模适度的经营性公墓。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到2022年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的目标要求,交通便利、人口稠密的城镇要普遍建立城市公益性公墓,交通便利、人口较多、耕地较少的乡村要普遍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乡镇级以上公益性公墓还需配套建设一座骨灰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提高殡葬服务供应实力。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基本殡葬服务清单,要

8、把遗体接运、消毒、暂存、火化和骨灰盒、骨灰寄存等项目列入清单范围,要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为城乡困难群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供应基本殡葬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将政策惠及对象扩展到辖区全部居民,尽快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要妥当处理基本殡葬服务与非基本殡葬服务的关系,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的基础上,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对于能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或能由政府购买服务供应的,激励和引导社会力气有序参加,推动殡葬服务供应主体和供应方式多元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坚持丧事简办和祭扫简约

9、并举,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和漂亮乡村建设统筹推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统一规划建设殡仪服务站等集中治丧场所,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坚决遏制大操大办行为。要深化挖掘阐释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化资源,打造优秀文化传承平台,为群众供应鲜花祭祀、网络祭扫、天堂信箱、家庭追思会等祭祀服务,引导群众低碳祭扫。要弘扬厚养薄葬、天人合一等思想文化,培育现代殡葬新风尚。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并加强对其直系亲属和身边

10、工作人员办理丧葬事宜的教化和约束,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阔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新风正气;要严格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做法规制度的遵守者,去世后依法实行火葬、骨灰集中规范安葬。(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规范殡葬市场行为。各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收费制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上墙,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与逝者家属签订服务合同,出具合法结算票据,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供应,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杜绝接收来源不明遗体,轻率或错误火化遗体,虚开、倒卖火化证明等行

11、为。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等行为予以订正,禁止建设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加强对经营性公墓价格的监管,对价格明显偏高的,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肃穆查处虚假宣扬、以次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违规治丧、违规土葬、违规建墓及生产、经营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殡葬改革和殡葬设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2、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加、法治保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根据“事权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状况、联合督查执法等方式,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合力。(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突出规划引领。各县(市、区)要依据省、市相关看法要求,立足实际,马上着手制定本地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城乡建设规划、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中将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布局,并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统

13、筹支配,主动推动。(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用地需求。对于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各县(市、区)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支配用地指标。符合划拨用地书目的城乡公益性公墓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或由乡镇(街道)、村自行调剂解决,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应在土地利用年度安排中优先支配。(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殡葬改革的资金投入力度,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发展经费

14、,保障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城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由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村筹集,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补助和扶持力度;对履行基本殡葬服务职能的殡仪馆、骨灰堂、城乡公益性公墓等服务机构,要落实政府财政投入和税费减免配套等实惠政策,确保其持续稳定地供应优质基本殡葬服务;群众将耕地中和其它限制地方的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的迁移费由政府免费供应或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统筹解决。激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捐建城乡公益性公墓,激励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参加改制、参加运营管理等多种形式投资殡葬服务行业,激励社会资本规范有序参

15、加殡葬用品、礼仪服务、文明祭扫、后勤保障等殡葬服务环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互动。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刚好驾驭党员干部治丧状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化管理。宣扬部、文明办要做好殡葬改革宣扬引导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的规划,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供应基本殡葬服务的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查处

16、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并主动商请民政部门共享殡葬信息,从中发觉死亡人员未销户口线索,刚好调查核对、注销户口。财政部门要保障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的资金,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发展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参与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并商请民政部门建立殡葬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刚好驾驭参保人员火葬时间等,以此防止社保基金流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加强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订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指导支持火化

17、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治丧活动中盈利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和医疗机构太平间的管理,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协作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查处殡葬乱收费行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违法安葬行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以及殡葬行业协会、红白理事

18、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群众主动参加殡葬改革。(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注意宣扬引导。要以清明节等祭扫高峰期为契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扬栏等传统媒介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宣扬殡葬法规政策和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和广阔群众广泛理解、参加、支持殡葬改革,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使殡葬改革达到减轻群众负担、推动移风易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目标。大力宣扬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殡葬改革的典型事例及各地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胜利阅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切殡葬

19、改革的良好氛围。 (篇二) 为了有安排有步骤地推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新风,爱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22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115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着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看法的通知(州办发*36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转发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全州殡葬改革工作的看法的通知(州办发电*117号)、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转发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殡葬事业改革三年行动安排的实施看法的通知(州办*28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

20、,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三年总体目标:殡葬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殡葬设施趋于完善,殡葬秩序步入正轨,乱埋乱葬有效遏制,移风易俗蔚然成风,殡葬改革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力争到*年底,完成以下11项目标任务:1、全面深化开展殡葬改革宣扬工作,使相关法规政策深化人心,家喻户晓;2、出台*县殡葬管理有关法规及惠民政策;3、完成县城公墓山、殡仪馆和火化设施建设并投入运用;4、划定城区集中治丧区、禁葬区、火葬区范围;5、启动党员、干部带头实行殡葬改革工作;6、完成殡葬联合执法队伍的组建并组织开展殡葬联合执法;7、启动城区规划区可视范围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集中整治工作;8、宣扬引导城区

21、居民实行集中治丧、集中安葬,激励火化火葬;9、按年人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落实殡葬事业改革经费;10、完成全县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划选址;11、全县城区集中治丧率达30%,集中安葬率达20%。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城殡仪馆、公墓山、火化设施建设;出台殡葬改革相关法规及惠民政策;全面开展殡葬改革的宣扬工作;启动党员、干部带头实行殡葬改革工作;划定城区集中治丧区、禁葬区、火葬区范围。 其次阶段:*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城殡仪馆、公墓山、火化设施建设并试营运;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动会;宣扬引导党员、干部和城区居民实行集中治丧、集中安葬,激励火化火葬;组建殡葬联合执法队伍和殡

22、葬服务机构,完成殡葬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按年人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落实殡葬事业改革经费。 第三阶段:*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殡仪馆、火化设施、和一期墓区扩建工程(2000座墓穴)建设;完成二期墓区建设前期打算工作;启动城区规划区可视范围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集中整治工作;完成全县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划选址;联合殡葬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殡葬联合执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机制,稳步推动以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为重点的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年完成县城公墓山、殡仪馆和火化设施建设并投入运用,公墓山火葬墓穴不超过1平方米,土葬墓穴不超过4平方米。结合

23、各乡镇(街道)实际,合理布局农村公益性墓地,严格执行基本殡葬服务价格规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 (二)划定火葬禁葬区域。县城区划定为火葬区;县域内“三沿六区”(三沿:沿铁路、马路包括高速马路、国道、省道、河流主干道两侧;六区:城市规划区,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爱护区,文物爱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旁边的水源爱护区及耕地、林地)可视面范围为禁葬区。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生老病死是民生工作的重头戏,要建立健全与殡葬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和殡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殡葬公共投入力度,足额落实资金,主动支持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殡葬管理、殡葬

24、执法和殡葬宣扬所需的各项经费,把落实惠民殡葬和殡葬补助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深化殡葬改革供应有力保障,县级财政每年按上年末人口总数人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根据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应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加惠民殡葬公共财政保障实力。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措施,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去世后实行火化火葬的,其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安葬实行免费;坚持惠民公益原则,对具有*县户籍且居住在*县范围内的城乡居民或长期居住在*县的非*县户籍人员,依

25、照殡葬法规在殡仪馆集中治丧,并到公墓山集中安葬的;在殡仪馆集中治丧,实行火化火葬的;在殡仪馆集中治丧,实行火化并自愿实行树葬、花葬、壁葬、抛洒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的,享受政策补贴。自愿实行火葬的,免除遗体火化费、运尸费、冷藏费,在殡仪馆公墓山集中治丧、集中安葬的,丧属办完丧事后,凭集中治丧证、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公墓安葬证明,领取一次性殡葬补助费。 (五)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依据*县出台的殡葬管理有关法规,加大殡葬综合治理,建立民政、公安、城管、国土、林业、住建、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开展殡葬综合整治行动。对城区乱搭灵棚、乱设灵堂、治丧扰民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对城乡墓碑制

26、造场所、棺木加工销售场所进行综合整治;对制造、销售塑料祭祀用品,在公墓山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的进行整治;对“三沿六区”可视面已葬坟墓进行整改,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复原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大力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集中整治。 (六)党员干部带头实行。党员、干部去世后要在殡仪馆进行集中治丧,遗体安葬在公墓山并实行火葬,激励实行生态安葬。要带头宣讲政策、文明治丧、移风易俗,教化引导亲属、挚友和四周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刚好劝阻不良治丧行为。激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和遗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已成立以州

27、委常委、县委书记周云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冬生任第一副组长的*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安排和目标管理,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加”的殡葬改革工作新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机构和完善殡葬工作协调机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详细抓、深化抓,部门联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主动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仔细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

28、同做好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民政部门要仔细履行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落实好有关监管措施。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肃穆处理。食药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的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国土部门要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严厉查处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行为,爱护土地资源。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占道、占用公共场所和楼群院落乱搭乱建办丧活动的管理,负责对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游丧等阻碍公共秩序等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进行依法处理。林业部门要对非法占

29、用林地及毁林建墓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财政、审计、发改、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殡葬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资、抚恤金、丧葬费等费用发放的监督和管理。公安部门对办理丧事扰乱社会治安的,应刚好制止,情节严峻的,要依法赐予治安惩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环保部门要加强殡葬环境监测、治理与评价,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卫计部门要加强医院太平间的管理,协作殡葬管理部门做好尸体管理和接运,杜绝尸源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民族宗教部门要规范民族、宗教人士的丧葬活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各司其职、亲密协作,努力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各乡镇(街道)要仔细落

30、实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管理服务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在简办丧事、实行火化火葬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夯实殡葬改革的基础。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兼任殡葬信息管理员,帮助乡镇(街道)和县殡葬执法大队做好殡葬监管和执法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扬殡葬改革法规政策,主动提倡厚养薄葬、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提倡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大力宣扬殡葬改革在保障民生、减轻群众负担、节约土地资源、爱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加支

31、持殡葬改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切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综合运用政策宣扬、思想教化、村规民约、道德约束、冲突调处等多种手段,注意发挥村(社区)、村(居)小组、基层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实行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动员广阔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参加殡葬改革。推动和激励少占土地、不占土地的绿色殡葬,提倡厚养薄葬、环保祭祀,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 (四)严格监督考核。 县委、县政府将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范畴。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殡葬改革工作

32、推动不力、问题突出、乱埋乱葬现象严峻的单位予以通报指责,并取消当年该单位申报文明单位创建和评先评优资格,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进行问责。 (篇三) 为仔细实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共*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看法的通知(楚办发*27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看法(市党发*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楚政办通*15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4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

33、殡葬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科学划定火化区范围 依据*州民政局关于火葬区划定范围的通知(楚民*5号),将*镇13个村委会213个村(居)民小组划定为火化区,根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步推动”的原则,调整为分2批执行火化。 (一)第一批执行火化的区域(执行时间:*年10月1日) 全镇范围内党政行政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以及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等死亡人员;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人员;无名、无主尸体,流浪乞讨的死亡人员;民政部门集中供给死亡人员;因传染病死亡的人员。 (二)其次批执行火化的区域(执行时间:2022年3月1日起) *、法邑、以口、罗只碑、袁家、

34、杞木、打苴、鹿宜、邑舍、云龙、曙光、挖铜、旧关13个村村委会全部离世人员。 二、明确遗体火化和公墓安葬对象 (一)全镇火化区域内的*市户籍亡故人员,根据火化区域执行时间进行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亡故人员,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亡故人员,无名、无主尸体和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门集中供给的亡故人员,因传染病亡故的人员。 (三)在*镇亡故的非本镇户籍人员,遗体原则在*镇根据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火化,镇属各有关部门为丧属将骨灰进入镇内公墓安葬做好协调服务。 (四)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习俗予以敬重,不强制实行火化,自愿实行火葬的,他

35、人不得干涉。 三、惠民政策的减免补助和激励措施 (一)减免事项 *年7月1日起,具有*镇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给人员(含财政全供给人员、财政半供给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外,减免遗体运输费和火化费1010元/具。 (二)补助标准 12022年3月1日起,具有*镇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给人员(含财政全供给人员、财政半供给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外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一次性赐予3000元补助;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以残疾证为准)、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头精简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村委会班子成员(指村委会三职,含现任和历任)、党员亡故后、建档立卡户,火化并

36、进入公墓安葬的,一次性赐予4000元补助;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部分特别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方法>的通知(云民福*49号)标准,在一次性赐予1010元火化补助的基础上,再赐予3000元补助;对实行生态葬(公墓内)的亡故人员,一次性赐予8000元补助;对捐献遗体的亡故人员,一次性赐予10100元补助。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个亡故人员家庭只能享受补助政策中的一项。对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在公墓外土葬的,不发放任何补助,并按殡葬相关法律法规赐予惩罚。 2全镇财政供给人员(含财政全供给人员、财政半供给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根据

37、国家相关丧葬政策执行。遗体火化后,丧属将死亡证明、火化证、墓穴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亡故人员单位,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核发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亡故补助等补助资金。 3捐献遗体供科研、教学运用和在公墓内实行生态葬的,丧属携带死亡证明、运用遗体单位证明、镇人民政府或单位生态葬证明(由所葬地镇人民政府或亡故人员的生前单位出具)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故亡补助等补助资金。 4补助资金由丧属携带亡故人员死亡证明、火化证、墓穴证、丧属本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镇社会保障和为

38、民服务中心领取。 (三)激励措施 2022年3月1日起,镇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制度,向社会公布乱埋乱葬举报电话。其中,在死者家属超时限未报告且村小组、村委会不知情时反映信息的,赐予1500元嘉奖金;被举报对象为财政供给人员的,赐予2000元嘉奖金。举报经镇、村部门核实精确30天后,举报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领取嘉奖金。同时,各镇、村有关部门应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禁止任何人获得举报人信息。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嘉奖: 1举报人属于本镇、村机关部门工作人员或死者近亲属的; 2举报人采纳欺瞒、利诱、胁迫、暴力等方式致使被反映人违法并对其进行举报的; 3法律、法

39、规和规章制度的其他不予嘉奖的情形。 (四)经费来源 所需资金由财政担当,30个工作日内兑付到位。 四、工作步骤 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分公墓建设、宣扬发动、实施推动、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详细实施步骤如下: (一)公墓建设阶段(*年12月前) *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根据“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年12月底建成,投入运用。 (二)宣扬发动阶段(*年12月前) 镇属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相识,切实加大殡葬改革宣扬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广泛宣扬殡葬法规政策和省、州、市有关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发放殡葬改革告知书,让群众知晓率达101%。同时,全镇财政供给人员(含财政全供给人员、财政半供给人员、企业

40、离退休人员)签订遗体火化并入公墓安葬或实行生态葬承诺书,努力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 (三)实施推动阶段(2022年3月1日) 2022年3月1日起,其次批执行火化区域的亡故人员遗体一律根据殡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或实行生态葬。 亡故人员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或实行生态葬工作由相关单位协同丧属负责落实。其中,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户籍所在地的镇、村协同所在企业和丧属负责落实;因传染病在市内医疗机构亡故的,医疗机构根据规定程序处理完成后由户籍所在地的镇、村协同丧属负责落实;无名无主尸体、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遗体火化工作,经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死亡证明后由户籍所在地的镇、

41、村负责落实;因事故(事务)导致在镇内死亡的由户籍所在地的镇、村协同丧属负责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3月1日起) 随着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惠民措施基本建立,基础设施基本到位,文明新风基本形成,乱埋乱葬基本杜绝。到2022年3月全镇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镇级公益性公墓覆盖率均达到101%。 五、工作要求 (一)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委会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做好殡葬改革工作进展状况的统计上报、监督管理。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逐级建立健全殡

42、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委会工作措施和殡葬改革联络员要落实到位,做到一抓究竟,抓出成效,确保该项工作顺当实施。 (二)从2022年3月1日零时起,火化区范围内的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并入公墓安葬,不得二次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死亡人员的亲属或亲友应6个小时内向村小组报告,村小组按程序逐级上报,村委会在24小时内督促家属同时联系市殡葬车辆拉走遗体。遗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0天,逾期不处理遗体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死亡地的村委会送达责令限期火化通知书,拒不执行的,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强行火化,情节严峻的将依法处理,火化费用由丧属担当

43、。 (三)全镇财政供给人员(含财政全供给人员、财政半供给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严格根据*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篇四) 为实行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看法、民政部等9部门全国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及*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350号)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科学精准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因地制宜推动土葬改革,逐步扩大火葬区范围,推动生态文明殡葬,结合柳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

44、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实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深化殡葬改革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意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实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通过开展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区域划为火葬区,逐步扩大火葬区范围,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划定标准 依据自治区要

45、求,本次调整划定工作根据“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移风易俗、群众受益”的总体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应尽量扩大火葬区范围,提高遗体火化率。详细调整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标准如下: (一)已建有(含市级所建)殡仪馆或者殡仪服务站的县(区),凡境内交通便利(汽车可到达的村屯、通航的岛)的地区,划为火葬区。 (二)暂未建有殡仪馆或者殡仪服务站的县,距离其他设区市、县(市、区)殡仪馆101公里或者殡仪服务站50公里以内、交通便利(汽车可到达的村屯、通航的岛)的地区,划为火葬区。 (三)距市区101公里、县城50公里或者中心镇30公里以内、交通便利(汽车可到达的村屯、通航的海岛)的地区,划为火葬区。 (四)11

46、015年以前已经划为火葬区的地区、2001年以前划为火葬区并报自治区民政部门备案的地区、2001年以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划定为火葬区的地区,此次仍应划定为火葬区。 (五)其他因位处偏远、交通不便等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可划为土葬改革区,允许土葬,激励火葬。 三、工作支配 (一)*年12月29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桂政办电*350号文件要求,依法开展调整划定的调研论证、公开听证和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程序; (二)*年1月7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现行的行政区划,依据调整划定标准,结合实际提出调整划定本地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的方案,连同前提调研论证、公开听证材料和风险评估报告一并报市人民政

47、府,同时抄送市民政局; (三)*年1月11日前,市民政局审核汇总各县区上报的调整划定方案,提出本市行政区域内调整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方案,按程序征求市直有关部门看法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次调整划定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组织所辖乡镇(街道)刚好开展调整划定工作。各县区要专题探讨部署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工作,把调整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调整划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时辰表,加大指导和检查,确保按时完成调整划定工作。 (二)严格执行标准,依法履行程序。各县区要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格依法履行调研论证、公开听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根据标准科学划定本辖区的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市民政局要保持与自治区民政厅的沟通对接,切实加大对各县区的工作指导力度。市民政局在汇总各县区方案提出我市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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