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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企业法务工作的几点认识与设想一、对企业法务工作宏观层面的几点认识1 .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企业的主线目的在于生产经营,包括法务工作在内的一 切管理工作应当以一切服务于企业业务、服务于生产经营为 主线宗旨,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作为主线任务。 法务服务重要体目前为企业的决策以及业务活动提供法律 支持、清除法律障碍。法律人员不仅应懂得哪些行为合法, 哪些行为不合法,并且应懂得怎样尽量将不规范、不合法日勺 活动变为合法或者至少不违法;实在无法合法化时,向领导 讲清晰也许日勺后果以便决策。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应立足于 “疏”,尽量防止“堵”。2 .法务工作的方式、措施法务工作的方式、措施应当充足体
2、现服务于企业业务、 服务于企业其他部门的指导思想。首先,应当注意与业务部 门人员进行有效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与意图,想措施 从法律上将这些想法、意图完善。另一方面,应当有充足日勺 耐心将业务在法律上的判断解释清晰,让业务人员真正感受 到确实是在为他们考虑,得到他们发自心底日勺认同。只有当促、抽查。种类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的一般法务事务。附件二:集团法务事务管理指导意见(讨论稿)一、总则二、管理机构与人员三、协议管理四、知识产权管理五、诉讼及争议案件管理六、债权、债务管理七、其他事务管理八、附则一、总则1.1 为规范集团及所属各控股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并维护企业日勺合法权益
3、,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意见。1.2 本意见所称的法务事务包括:企业协议(协议)时起草、审批与履行监督;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企业商标、专利、字号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诉讼及争议案件的处理;企业货款以及其他应收账款等债权的保护;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分析;企业改制重组、资本运作以及会计审计等业务的法律支持;企业法务的培训与宣传;企业领导交办日勺其他事务。1.3 集团法律事务的管理应完毕如下两个转变:从分散、兼职负责向集中、专职管理转变;从事后被动救济向事前积极参与转变。1.4 总部法务部负责集团法务事务的宏观管理,各企业法务 部门或人员(如下统称法务部门)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的
4、微 观管理。1. 5集团实行法律事务监控制度,各企业法务部门应按照法 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表的规定,处理本企业法律事务,接 受总部法务部日勺指导与监督。二、管理机构与人员2. 1各企业应当指派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负责法 务事务的管理,行使对企业法务事务的领导决策权。3. 2各企业应当按照知识化、专业化的规定,设置专门的机 构或人员,集中处理企业的法务事务:规模较大日勺企业,设置专门的法务部门,配置专门人员;规模较小日勺企业,暂设一、两名专职法务人员,归属办公室 或企管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再设独立部门。4. 3各企业法务部门的职责:对本企业法务事务做出客观、独立的判断与处理;行政上受本企业主
5、管副总的领导,对其负责;业务上受总部法务部的指导与监督,保证总部对本企业法 务事务的有效监控。5. 4总部法务部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与各企业法务部门建 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分类指导、监督各企业的法 律事务。6. 5法务人员应具有扎实日勺法律专业基础,重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知识日勺学习,深入理解、熟悉企业的经营程序与环 节,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三、协议管理7. 1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 交易条件,明示交易时间、价格,防备暗箱操作。7.2 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应由业务经办人员填制协议审批 单,经有关人员签字确认:一般协议先由业务人员草拟,并由业务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6、 再经法务部门修改完善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正式签订;重大协议(标日勺额较大、内容复杂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按照3. 2.1款程序审批后,还应由分管法务时 副总签字确认,方可正式签订;对于企业常用日勺协议(如销售协议),法务部门应当制作格 式协议,经业务部门承认后,可以多次使用,不需反复审批。7.3 企业签订协议步,应由业务经办人员在协议上签字,并 加盖企业法人章或协议专用章。7.4 企业法人章或协议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签订协议步,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的,印章保管人不得盖 上O7.5 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将已签订的协议分类归档,妥善保 管。3. 6协议签订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关
7、注协议的履行状况,并 就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法务部门沟通,以便酌情 妥善处理。四、知识产权管理3.1 企业法务部门应与市场、研发等部门亲密配合,为企业 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3.2 企业在确定了新产品名称后,应由包装设计部门提供图 样,交由法务部门制作有关商标注册申请文献资料,向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注册商标。3.3 法务部门应负责企业注册商标的使用监督,保证使用行 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4 企业申请使用商标的,应由法务部门按照文献的规定, 向总部法务部报送申请材料。4. 5企业研发部门认为新产品具有新奇性、发明性、实用性, 具有申报专利价值的,可以与法务部门一起制
8、作有关申报资 料,向专利局申报专利。5. 6法务部门应关注企业商标、专利、商号等知识产权的权 益状况,发现侵权行为及时汇报处理。五、诉讼及争议案件管理5.1 企业合法权益也许或已经受到侵害时,有关部门应与法 务部门沟通,共同制定保护权益日勺方案,非诉讼方式无法保 护企业利益时,应考虑通过诉讼方式处理。5.2 诉讼案件发生后,法务部门应研究起诉或应诉的方略方 案,并据此制作有关文献准备诉讼。如有必要,企业可聘任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提供服务。5.3 法务部门应关注诉讼案件的审理、执行等进展状况,并 根据状况及时调整应对方略。六、债权、债务管理1.1 企业存在对其他单位的应收货款等债权日勺,应尽早
9、收 回;临时无法收回的I,应尽早确权,以防止债权因诉讼时效 的届满而无法收回。1.2 法务部门可制作固定格式的催款函(告知书),由业务 人员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债务人,并获取对方签收确 认日勺书面凭证,作为债权确权的有效证据。1.3 债权经多次催缴仍无收回但愿时,企业可考虑在时机成 熟时,通过诉讼方式收回债权,法务部门应制作诉讼方案及 对应文献起诉。1.4 法院作出债务人偿还债务日勺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 时,企业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 在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债务人提出结债务的方案 时,企业分管法务的副总应充足听取业务部门与法务部门日勺 意见,综合债务人日勺资信、实际履行能力等
10、状况,作出与否 接受方案时决定。1.6 企业存在对其他单位的债务,债权人规定偿还日勺,法务 部门应核查该债务的合法性;确实合法日勺,应核查该债务与 否存在同步履行抗辩权、质量瑕疵抗辩权、逾期交货抗辩权 等合法权利;确无合法抗辩权利而企业临时又无法偿还的, 可与债权人商讨和解方案,并尽量不向对方出具确认债务的 书面凭证。七、其他事务管理7. 1法务部门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时, 应重点对其合法性、规范性、风险性进行分析,揭示风险, 探寻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供企业领导决策参照。7.1 法务部门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方面,应尊重各 业务部门的实践,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实际状况起草有关规
11、章 制度。法务人员重点对企业规章制度体系日勺完整性及其合法 性进行研究、完善,并负责规章制度的汇总。7.2 企业法务的培训与宣传可以采用讲座讲课、竞赛、书面 宣传等多种形式,以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法务意识与水平。7.3 在对企业改制重组、资本运作以及会计审计等业务的法 律支持方面,法务部门应以服务于企业日勺经营活动为主线宗 旨,揭示并防备法律风险,克服法律障碍,实现企业经营活 动日勺合法化、规范化。八、附则8. 1各企业应根据本意见的I精神,制定、修改、完善企业的 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本意见的顺利实行。8.2集团根据本意见制定企业法务管理评价体系表,由 总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据此对各企业进行抽查、
12、考核,并 实行奖惩。8. 3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表、企业法务管理评价体系 表为本意见的附件。业务人员认为法律人员的介入确实让其产生了实实在在的 安全感时,法务部门与人员才算真正融入到企业的服务管理 队伍中。再次,法务人员应充足认识到企业效率的重要性, 在保证规范日勺前提下,最大也许地提高工作效率。3 .法务工作的作风法务工作渗透到企业业务的各个环节,但有时并不易让 人察觉,或一时不易让人理解,效果临时不易得到体现。这 就规定法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上坚持虚心、细心、耐心、 恒心:虚心请教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背景与流程,不能以偏 盖全,草率作出法律判断;细心思索业务中也许面临的风险, 寻求最合适日勺
13、规避方式,不能由于业务存在法律风险,法律 人员未来也许承担责任,而一概拒绝;耐心解释法律结论, 说服业务人员充足考虑法律判断,不能武断、草率;持之以 恒,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件小事。4 .法务人员的培养与建设一项工作开展的效果怎样,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法务 工作自然不能例外,怎样培养、建设法务人员以提高其业务 水平与工作能力,就成为关系法务工作成败的关键原因。一 位合格的企业法务人员,不仅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 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并且应时刻牢记理论联络实际, 平时注意学习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知识,深入理解、熟悉企 业日勺经营程序与环节,重视实现法律知识与企业业务知识日勺 融会贯
14、穿,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5 .法务工作的范E在企业集团化管理模式业已确定的背景下,法务工作也 应以包括控股子企业在内的整个集团为着眼点。从范围上 讲,法务工作应当包括总部与子企业两大块。前者重要为总 部研发、生产、投资、融资、计财等业务提供法律支持与服 务,后者重要以规范子企业管理、防备经营风险为中心任务。 从机制上讲,总部法务部对各子企业的法务工作应当拥有确 实时指导、监督权。对于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与 业务(包括标日勺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协议日勺签订、重大争议 事件、诉讼事件、资产重组事项等),各子企业法务人员必 须汇报总部法务部,共同处理;对于一般法律事务,子企业 的法务人员可以
15、与总部法务部进行沟通、探讨,法务部分工 负责,对子企业的法务工作实现划片指导、监督。二、对企业法务工作微观层面的几点设想1 .有关总部的法务工作(1)协议审批。协议审批虽获得了一定成绩,但距最大程度减少企业经营风险的目日勺仍有差距。某些业务部门仍不注 意对签约对象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的审查,防备风险时认 识需要深入统一。(2)知识产权工作。有关专利工作。由于历史的原因,目 前企业的专利工作由科研人员办理,法务部介入的力度较 小。由于研究机构已划归总部,因此专利工作应逐渐过度到 由法务部直接办理。当务之急,企业的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 制定出发明专利鼓励制度,提高企业申报专利的数量与质 量。有关商标
16、工作。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规则与意义因新商 标法时颁布实行产生了重大变化,与否尚有必要继续开展 这项工作,应当重新研究。(3)争议案件(包括诉讼案件)日勺处理。争议案件日勺处理 难度一般都很大,应当群策群力,发挥集体智慧寻求处理方 案。因此,不应当仅有少数人介入,全体法务人员都应对争 议案件出筹划策,并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4)企业投资发展的法律支持。目前,在企业的投资发展 业务中,法务部的介入重要体目前后期新企业设置协议、章 程等规范文本的制作上,这是不够的。实际上,在对一种投 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时,法务人员就应对项目企业的管理 状况、重大法律事务以及与否存在潜在风险等进行实地理解 并作出判
17、断,作为可行性论证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对项目企 业日勺改制进行方案设计时,法务人员应当刊登意见;这样, 也有助于提高后期规范文本日勺制作质量。(5)企业融资证券事务的I法律支持。为适应国家对上市企 业监管力度不停加强的趋势,法务人员应当与证券部门人员 充足沟通,共同研究国家有关的监管规则,规范审慎地出具 有关文献。加强与顾问律师事务所的联络,为配股融资减轻 阻力。(6)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法律支持。企业的会计记录与 实际业务开展状况与否相符,怎样对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规 范、合理的I解释,帐目记载与否有充足的法律根据,怎样认 定效力有瑕疵的重大协议,企业的产权与否清晰规范,等等, 需要法律人员作出
18、专业判断。(7)重大业务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拟开展的重大业 务与否合法、合规,可选方案中哪个风险最小,怎样运做等, 已发生时也许要遭遇风险日勺业务怎样规避、怎样通过合法时 手段到达企业目的,可以在意见书中列明。(8)法律法规日勺出台与修改对企业经营的I影响分析。去年 以来,上市企业治理准则、新商标法、药物管理法 的修改等,都对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法务部应指派专人关 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走向,并联络企业实际,及时作出分析, 供企业领导与业务部门参照。(9)法务培训、宣传与业务学习、交流。为提高企业领导、 员工的法务意识,法务部应继续组织不一样形式、不一样层 次日勺法务培训与宣传;同步,为提高法
19、务人员自身日勺专业水 平与业务能力,应定期组织学习、交流。(10)指导、监控子企业日勺法务事务。详细内容见附件1子 企业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及附件2集团法务事务管理 指导意见。2 .有关子企业的法务工作(1)子企业法务部门与人员的设置。目前,各子企业法务 人员的配置状况远远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许多子企业 主线没有一名专职法务人员;配置了专职人员的I,又多没有 对应的专业学历与知识水平,无法胜任目前工作,这种状况 应当变化。提议按照专业化、年轻化日勺规定,在规模较大日勺 子企业,设置专门日勺法务部门;规模较小的,可以暂设一两 名法务人员,归属办公室或企管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再设独 立部门,但绝
20、不能不设法务人员。(2)子企业法务工作的内容。总部法务工作的范围基本都 应当作为各子企业法务工作的内容。从目前状况看,各子企 业重要应开展如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协议审批制度, 规范协议管理,切实提高协议、尤其是重大协议的签订质量, 明确各级人员日勺协议责任;第二,加强应收帐款清欠工作, 根据帐龄、对方资信等状况对应收帐款进行分类,采用不一 样日勺法律手段确权;第三,加大打假力度,加强集团内各子 企业的联络与配合,构建完善的打假网络。(3)子企业法务评价体系的设置。在对子企业进行业绩考 核时,法务评价应当作为重要内容,为此,提议专门研究子 企业法务评价体系的设置,不定期进行考核,督促各子企
21、业 提高依法经营水平。附件一:子企业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讨论稿)一、子企业上报一总部介入、参与型0性质发生该类型事务的子企业,必须及时上报总部,由总部 组织人员与子企业有关人员一起处理。种类1 .对集团市场形象产生实质影响的法务事件;2 .子企业日勺合并、分离、吞并以及极其重大日勺改制问题;3 .标的额到达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日勺协议或协议;4 .标的I额到达500万元或其他重要的涉外协议或协议;5 .标的额到达500万元日勺争议或诉讼案件;6 .商标的授权许可以及发明专利的事宜;7 .子企业规定、总部领导指示介入、参与的其他事务。子企业汇报一总部指导、:型0性质发生该类型事务的子企
22、业,必须及时向总部汇报,由总 部组织人员对该事务进行指导、监督,子企业有关人员据此 处理。0种类1 .对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日勺法务事件;2 .子企业一般性资产重组、改制问题;3 .子企业与其他单位签订的重大合作协议或协议;4 .房地产、重要设备的租赁、买卖协议或协议;5 .标的额在5001000万元的协议或协议;6 . 一般性涉外协议或协议;7 .标的额在200500万元的争议或诉讼案件;8 .重要商标的注册、实用新型专利申报;9 .重大打假案件时处理;10 .子企业规定、总部领导指示指导、监督的其他事务。三、子企业通报一总部记录、立案型0性质发生该类型事务的子企业,必须及时向总部通报,由总 部组织人员对该事务进行记录、立案,子企业有关人员再行 处理。0种类1 .对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日勺法律事务;2 .标的额在200500万元的一般协议或协议;3 .标的额在200万元如下的争议或诉讼案件;4 .子企业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属状况;5 .子企业重大规章制度日勺制定、修改;6 . 一般打假案件时处理;7 .子企业认为应当通报、总部认为应当记录、立案的其他事 务。四、子企业自决一总部督促、抽查型0性质该类型事务由子企业有关人员自行处理,总部进行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