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ZZB 2779-2022 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T_ZZB 2779-2022 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ICS29.200CCSK81团体标准T/ZZB27792022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Acchargingpileforelectricbicycle2022-06-24发布2022-07-24实施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发布T/ZZB27792022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技术要求.26试验方法.77检验规则.10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装.129质量承诺.13IT/ZZB2779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
2、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臻万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宇谷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尚量标准化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桔充充(湖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台州市电动车行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树伟、陈飞龙、周国军、徐浩童、郎晓云、江利良、顾振华、孙旷野、崔国庆、赵正林、肖劼、胡雄毅、李朝、陈可、刘之涛、陈李玉、刘冉、王晓虹、方婷。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蒋建平。本文件由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IIT/ZZB27792022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装、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或类似电动车辆用交流充电桩(简称:充电桩)。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099.3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5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4、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3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5023.1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17799.1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GB/T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
5、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NB/T106892021电动助力车用蓄电池充(换)电设备技术规范第1部分:充电桩3术语和定义NB/T106892021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基本要求4.1设计研发4.1.1充电桩外壳不应出现角R8的尖角等安全隐患设计。4.1.2应对产品的三维结构进行建模设计。4.1.3应对线路板进行自主设计开发。4.2原材料和零部件1T/ZZB277920224.2.1继电器应可通过不低于TV-5浪涌电流。4.2.2通信模组应至少支持最大下行速率10Mbps和最大上行速率5Mbps。4.2.3塑料外壳材料应采用不低于V-0级阻燃材料。4
6、.2.4所有零部件应符合GB/T26572的要求。4.3工艺装备4.3.1装配工序应配备自动拧螺丝机。4.3.2喷漆工序应配备自动喷涂设备。4.3.3电子模块生产车间应具有防静电装置。4.4检验检测4.4.1应配备元器件检测设备,应开展电阻阻值、电容量、二极管通断等项目的检测。4.4.2应配备实时智能检测软件平台,开展线路板的电压、每通道电流和功率、投币功能、联网状态、温度等项目的在线检测。4.4.3应配备检测平台,对充电桩的刷卡、手机扫码、离线、在线实时检验并异常报警,实现检测记录的可追溯性。5技术要求5.1工作环境充电桩的工作环境要求如下:a)温度-20+50;b)相对湿度5%95%;c)
7、海拔高度2000m。5.2产品组成5.2.1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通讯模块四部分组成。5.2.2桩体外部结构包括外壳及人机交互界面。5.2.3根据安装方式的不同,桩体分为落地式和壁挂式2种。5.2.4电气模块包括控制主板、充电插座、供电电缆、电源转接端子排、安全防护装置等。5.2.5计量模块包括计费管理系统、非接触式读写装置。5.2.6通讯模块包括有线或无线模块。5.2.7所有连接应牢固、防盗、防撞击。5.2.8内部结构布置合理,配件易拆卸,方便维修。5.3外观、结构、布线、导线和插座5.3.1外观5.3.1.1桩体应采用全封闭结构,密封性好,整体无外露锐角。表面涂覆层色泽应均匀光
8、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易清洁,不应有明显的破损、划痕、变形和污染等。5.3.1.2标识和文字说明应易见、清晰、端正。5.3.1.3应有状态指示灯显示对应的工作状态。2T/ZZB277920225.3.2结构5.3.2.1整体结构应布局合理,电气连接可靠不易脱落。5.3.2.2零部件连接应紧固无松动,开关、按键应操作灵活可靠。5.3.2.3产品外壳应有防尘、防潮、防水性能,对于壁挂式充电桩,挂钩应承受不小于50kg的重量。5.3.3布线5.3.3.1布线槽应光滑,无锐利棱边。布线的保护应使它们不与那些可引起绝缘破坏的棱缘接触。5.3.3.2当套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附加绝缘使用时,内部布线应采用
9、可靠的方式保持在位。5.3.3.3内部布线应使用GB/T5023.1中规定的线缆。5.3.4导线和插座5.3.4.1输入线的导线最小横截面积应符合GB4706.12005中表11的规定。5.3.4.2输出端的插座应符合GB/T2099.3的要求。5.3.4.3输出端的插座应有“CCC”标志。5.4功能要求5.4.1显示功能应在桩体或平台能够查询到运行状态、空闲插座,充电功率、充电时间、计费信息、故障提示信息等信息。5.4.2语音功能5.4.2.1语音提示功能充电设备应具备语音提示功能,可实现任一操作的语音提示和语音导航。5.4.2.2音量控制功能充电设备应具备音量控制功能,可根据不同时间段的设
10、定,实现充电设备提示语音音量的自动控制。设定时间段内应能自动关闭语音功能或音量应不超过45dB。5.4.3支付方式公共支付方式:除自有支付平台以外,应至少提供银行卡、交通卡、移动支付等一种或多种公共支付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清晰标识可支持的支付方式。5.4.4断电记忆功能充电设备在充电,如停电后再来电,可以自动恢复断电前的时间状态。5.4.5防插拔功能当充电负载断开,充电设备应自动切断输出,即使再次插入负载,在设定时间内也不应继续输出电压。5.4.6读卡设备(读卡器)3T/ZZB27792022非接触式读卡器有效刷卡距离不大于3cm;充电设备刷卡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s。5.4.7充电方式可实现定时间
11、、定金额、定电量、自动充满等自动充电方式。5.4.8充电连接方式充电设备的充电连接应采用符合6.1.4.2的插座,所有插座应从充电设备主控板中单独引出电缆进行安装,每个插座作为最小单元可以进行单独控制。在不进行充电时,插座上不应带电,不应在插座上直接带控制线路。插座应带有防浪涌保护,每个通道的电流电压应能自动检测。5.4.9计费方式5.4.9.1电能计量内置独立的电能计量装置,能计量单次和累计的充电电能。需具备独立并且有计量标志的设备,所有的用电量需上传到平台。计量芯片等级不应低于2.0级。5.4.9.2计费管理可依据费率时段、计费单位电量、计费费率对充电电量进行自动计费。5.4.9.3数据存
12、储应能够存储电能计量和计费数据在平台上,且不应受到外界影响而丢失或改变。5.4.10监控功能(充电设备监控系统)5.4.10.1基本要求充电设备和平台应具有查询实时数据的监控功能,且平台应具有查询历史记录的功能。5.4.10.2数据记录故障、报警、充电开始与结束等平台上均应有事件记录,并有保存充电过程曲线的功能。5.4.10.3通信接口具有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通信的接口,专用以太网或无线公网接口。5.4.10.4数据传送具有自动向上级监控管理系统传送工作状态、故障信号、电压、电流、功率、电能量等信息的功能。5.4.10.5环境监测接口充电设备平台应具有环境监测接口,当检测到烟雾或超温报警时,监控
13、管理系统自动联动并弹出充电设备周边的监控视频。5.4.10.6远程控制具有接收上级监控管理系统发送的控制命令(如起停、紧急停机,远程设定参数)的功能。5.5性能要求4T/ZZB277920225.5.1电源电压适应性充电设备应能在电压为AC220V33V或AC110V,50Hz0.5Hz的环境中正常工作。5.5.2功率因数当(输入)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5。5.6安全要求5.6.1绝缘性能充电设备的各独立电路与地(外壳)以及各独立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5.6.2泄漏电流充电设备的泄露电流应不超过0.25mA。5.6.3电气强度充电设备应能经受50H
14、z,基本正弦波的3000V电压,历时1min,跳闸电流10mA,不应出现击穿及闪络现象,应符合GB4706.12005中的规定。5.6.4短路保护当充电设备输出端以外的地方出现短路时,充电设备应快速切断整机交流输入电源。当输出端发生短路时,充电设备若处于待机状态,则应有拒绝启动输出供电的功能;充电设备若处于工作状态,则应能够立即切断输出电源,停止供电。故障排除后,充电设备应能正常工作。5.6.5过充保护充电设备应具有过充保护功能,当蓄电池充满后应具有自动断电功能。充电设备单路每次充电超过8h,应具有自动断电功能。5.6.6待机保护当充电设备输出处于待机状态时(即无电动车辆充电时),供电插座应无
15、电压输出。5.6.7超温保护5.6.7.1在255环境条件下,最大负载运行并持续1h后,充电设备表面的温升不得超过30K。5.6.7.2在充电设备内部环境温度上升到65及以上且持续时,充电设备应在30min内自动断电。5.6.7.3在充电设备内部环境温度上升到70时,充电设备应立即断电。5.6.8电磁兼容应符合GB/T17799.1的要求。5.6.9接地充电设备的接地点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充电设备的接地电阻应小于0.1。5.6.10防触电5T/ZZB27792022充电设备的结构、外壳和输出插孔按照GB4706.12005中8.1等要求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应有足够的防护。5.6.11过载保护单路
16、充电器功率达到设定功率的(120)%时,充电设备应立即断电进入保护状态。5.6.12漏电保护充电设备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当其发生漏电时能够自动切断整机的供电。5.7结构强度应符合NB/T106892021中5.7的规定。5.8IP防护等级充电桩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5.9环境适应性5.9.1耐低温充电设备在-202温度下运行8h后,应能正常工作。5.9.2耐高温充电设备在552温度下运行8h后,应能正常工作。5.9.3交变湿热充电设备按照GB/T2423.4的方法进行交变湿热环境试验,选择高温55,循环次数2次,充电设备各部分应工作正常。5.9.4恒定湿热充电设备在402,相对湿度(933
17、)%条件下通电运行4h,试验期间充电设施应能正常工作。5.9.5耐腐蚀性充电设备外部金属部件应是耐腐蚀的,承受GB/T2423.17规定的盐雾试验48h后,不应发生明显腐蚀生锈现象。5.9.6抗扰度充电设备的抗扰度应满足GB/T17799.1中的要求。5.10通信方式5.10.1宜预留通信接口或通信线,或用以与管理平台通信,进行数据传输。5.10.2设备层与网络层的网络通信结构宜预留以太网或CAN或RS485等串行接口。5.10.3网络层与管理层之间的网络通信结构宜预留以太网或GPRS连接端口。6T/ZZB277920226试验方法6.1外观、结构、布线、导线和插座6.1.1外观目视检查,其结
18、果应符合5.3.1的要求。6.1.2结构目视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6.1.3布线目视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3.3的要求。6.1.4导线和插座6.1.4.1通过千分尺等测量工具测量铜芯直径,其结果应符合5.3.4.1的要求。6.1.4.2输出端的插座符合GB/T2099.3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检测报告。6.1.4.3目视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3.4.3的要求。6.2功能要求6.2.1显示功能正常工作状态下观察充电设备的指示状态,其结果应符合6.4.1的要求。6.2.2语音功能6.2.2.1语音提示功能正常工作状态下,对充电设备进行操作,检查充电设备是否有全程语音提示。6.2.2.2
19、音量控制功能正常工作状态下,调整后台系统时间,检查提示音量大小,是否实现音量自动控制。6.2.3支付方式进行充电支付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4.3的要求。6.2.4断电记忆功能关闭充电设备的电源,1min后再打开电源,观察时间状态,结果应符合5.4.4的要求。6.2.5防插拔功能正常工作状态下,将充电器拔出,检查5s后充电设备是否自行切断电路。切断电路5s后,将充电器连接,检查充电设备是否恢复电路。6.2.6读卡设备(读卡器)使用测试卡接近刷卡设备,再1cm3cm处测试是否可以正常读卡,读卡时间是否小于1s。7T/ZZB277920226.2.7充电方式用不同的充电方式进行充电测试,其结果应符合
20、5.4.7的要求。6.2.8充电连接方式检查充电链接方式是否符合5.4.8的要求,在不充电时,用万用表进行测量,插座上不应带电。6.2.9计费方式6.2.9.1电能计量检查电能计量是否符合5.4.9.1的要求,在后台上应能查询到电量信息。6.2.9.2计费管理检查计费管理是否符合5.4.9.2的要求,通过选择不同的计费方式,进行充电测试。6.2.9.3数据存储检查数据存储是否符合5.4.9.3的要求,通过后台查询对应电能计量和计费数据。6.2.10监控功能(充电设备监控系统)6.2.10.1基本要求检查是否能看到实时数据和历史记录,其结果应符合5.4.10.1的要求。6.2.10.2数据记录检
21、查通过后台是否可以查询到数据记录,其结果应符合5.4.10.2的要求。6.2.10.3通信接口检查设备应具备有线或者无线公网接口,其结果应符合5.4.10.3的要求。6.2.10.4数据传送检查通过上级监控管理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数据,其结果应符合5.4.10.4的要求。6.2.10.5环境监测接口正常工作状态下,发出报警信息,检查移动端是否能进行对充电设备的视频观察,其结果应符合5.4.10.5的要求。6.2.10.6远程控制检查通过上级监控管理系统对设备进行相应的远程操作,其结果应符合5.4.10.6的要求。6.3性能要求6.3.1电源电压适应性使用交流调压器及电参数仪进行测量,其结果应符合5
22、.5.1的要求。6.3.2功率因数8T/ZZB27792022按照NB/T106892021中6.3.2的规定进行。6.4安全要求6.4.1绝缘性能使用耐压等级为500V的绝缘电阻测试仪检测充电设备内电路板与结构外壳的绝缘电阻,其结果应符合5.6.1的要求。6.4.2泄漏电流按照GB4706.12005中13.2规定的方法进行。6.4.3电气强度按GB4706.12005中13.3规定的方法进行。6.4.4短路保护在模拟极端情况下交流输入电源短路和直流输出短路时,用万用表检测电路是否有输出电压。故障排除后,启动充电设备,查看是否能够正常工作。6.4.5过充保护6.4.5.1使用符合电动自行车国
23、标的蓄电池进行充电试验,当蓄电池充满时,用万用表检测电路是否有电压输出。6.4.5.2充电设备连续充电超过8h,用万用表检测电路应无电压输出。6.4.6待机保护无电动辆车充电时,用万用表检测电路应无电压输出。6.4.7超温保护按照NB/T106892021中6.4.7的规定进行。6.4.8电磁兼容按GB/T17799.1的规定进行。6.4.9接地目视检查,应符合5.6.9的要求。接地电阻按GB4706.12005中27.5规定的方法进行。6.4.10防触电目测检查充电设备的结构、外壳和输出插座等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用GB4706.12005中8.1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查散热孔(或槽)和输出插
24、座的防护有效性。6.4.11过载保护调整充电设备某一路的负载(可以使用一定放电深度的蓄电池)使其输出功率符合5.6.11的要求时,查看该路充电器是否断电进入保护状态。6.4.12漏电保护9T/ZZB27792022查看是否设置了漏电保护器,模拟极端条件下的漏电情况,查看充电设备是否能够自动切断整机的供电。6.5结构强度应符合NB/T106892021中6.7的规定。6.6IP防护等级充电设备的防尘防水试验按照GB/T42082017中第13章、第1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7环境适应性6.7.1耐低温按照GB/T242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9.1的要求。6.7.2耐高温按照G
25、B/T242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9.2的要求。6.7.3交变湿热按照GB/T2423.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9.3的要求。6.7.4恒定湿热按照GB/T2423.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9.4的要求。6.7.5耐腐蚀性按GB/T2423.1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9.5的要求。6.7.6抗扰度按GB/T17799.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9.6的要求。6.8通信方式6.8.1目视或手动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10.1的要求。6.8.2目视或手动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10.2的要求。6.8.3目视或手动检查,其结果应符
26、合5.10.3的要求。7检验规则7.1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检验项目10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分类出厂检验型式检验1外观5.3.16.1.12结构5.3.26.1.2-4导线和插座5.3.46.1.4-5显示功能5.4.16.2.16语音功能5.4.26.2.2-7支付方式5.4.36.2.38断电记忆功能5.4.46.2.49防插拔功能5.4.56.2.5-10读卡设备(读卡器)5.4.66.2.611充电方式5.4.76.2.7-12充电连接方式5.4.86.2.8-13计费方式5.4.96.2.9-14监控功能(充电设备监控系统)5.4.106.2.10-15电
27、源电压适应性5.5.16.3.1-16功率因数5.5.26.3.2-17绝缘性能5.6.16.4.1-18泄漏电流5.6.26.4.2-19电气强度5.6.36.4.3-20短路保护5.6.46.4.4-21过充保护5.6.56.4.5-22待机保护5.6.66.4.6-23超温保护5.6.76.4.7-24电磁兼容5.6.86.4.8-25接地5.6.96.4.9-26防触电5.6.106.4.10-27过载保护5.6.116.4.11-28漏电保护5.6.126.4.12-29结构强度5.76.5-30IP防护等级5.86.6-31耐低温5.9.16.7.1-32耐高温5.9.26.7.2
28、-33交变湿热5.9.36.7.3-T/ZZB27792022表1检验项目11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分类出厂检验型式检验34恒定湿热5.9.46.7.4-35耐腐蚀性5.9.56.7.5-36抗扰度5.9.66.7.6-37通信方式5.106.8-T/ZZB27792022表1(续)7.3出厂检验7.3.1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7.3.2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产品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对产品修复后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则判为合格。7.4型式检验7.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鉴定定型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
29、品性能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7.4.2检测项目型式检验检测项目见表1。7.4.3抽样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2台进行型式检验。7.4.4判定判定规则如下:a)产品的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产品为合格;b)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产品为不合格。c)如安全要求不合格,则不允许复检,判产品为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装8.1标志8.1.1产品标志12T/ZZB27792022充电设备的标志牌应清晰易读,不易揭下、不易卷边,并应具有以下内容:a)产品的注册厂商名、
30、主要性能参数、生产型号日期及序列号;b)用户接口提示、用户进行操作的说明及刷卡区标签;c)适用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国标的蓄电池。8.1.2安全标志充电设备安全标志除应符合GB4706.12005中的规定外,还应具有以下内容:a)非工作人员请勿打开;b)严禁给不可充电的电池充电。8.2包装8.2.1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产品的使用说明,主要规格性能,防护措施,厂商的联系方式,若产品和厂商的相关信息变动,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用户和改变使用说明)、配件包、合格证。8.2.2每台(或组)产品应采用小包装,外用纸箱或其他箱包装,捆扎牢固。也可按供需双方协议而定。8.3运输8.3.1在运输过程中,产品
31、不应受到剧烈机械冲击、曝晒、雨淋、不应倒置。8.3.2在装卸过程中,产品应轻放,严防摔掷、翻滚和重压。8.4贮存8.4.1产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环境。8.4.2产品不应受到任何机械冲击或重压。8.5安装8.5.1充电站电气设备的布置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并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调试。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GB50054的规定。8.5.2充电插座与车位一对一配套设置,电动自行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与通行。8.5.3输入、输出线的横截面积应符合GB4706.12005中表11规定。8.5.4充电区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0.8m,深度不应小于1.8m。8.5.5户外充电站应安装防雨、雪的设施,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方便进站充电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8.5.6充电站选址应远离天然气管道、污水、电力管道等危险区域。9质量承诺产品自出厂之日起24个月内,在本文件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制造商经认定后,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_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