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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我部修订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目 录1通知2修订3等级1. 3.1 一级资质2. 3.2 二级资质3. 3.3 三级资质4. 3.4 三级以下4相关注释1通知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的通
2、知 建城20072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规定,我部于2006年5月23日、8月23日分别印发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6122号)和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建城2006182号)。根据各地的反映和一级企业的申报和初审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经研究决定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进行部分修订,同时在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中增加了相应的要求。请按修订后的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
3、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执行。具体修改内容如下:一、将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的第五条部分内容修改如下:1第(五)项修改为:“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2第(六)项修改为:“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中级以上技术工种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3删除第(九)项内容。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附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二月一日附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12修订建城2009157号各省、自治区
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工程局: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月九日23等级一级资质(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样
5、本图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
6、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二)经营范围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
7、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二级资质(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
8、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二)经营范围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和一级资质相同的园林绿
9、化工程,。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三级资质(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
10、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二)经营范围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11、。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三级以下三级资质以下企业只能承担50万元以下的纯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以及劳务分包,并限定在企业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实施。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参照上述规定自行确定。4相关注释(一)省级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二)工程造价:以竣工造价为准。(三)综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
12、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单纯的绿化项目和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如公路绿化、厂区绿化养护等,一律不算作综合性工程。(四)园林景观人行桥梁:桥梁设计以游客通行和园林景观效果为主,设计负载在250公斤/平方米以下,并只限应急车辆通行的单跨桥梁。(五)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专业。(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七)专业人员资格的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它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3、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则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3、申报人员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4、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就业后从事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的,按照结业证书专业认定。5、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