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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庸两称“仲尼”考释传为子思之作的中庸,在朱熹所订第二章和第三十章, 两次直呼“仲尼”。这一现象吸引了古今中外许多学者的关注。众所周知,仲尼是孔子的字,而子思是孔子之孙。孙子直呼 祖父的字,引发的首要问题是,这是否违背了古代的避讳制度? 最早产生疑问的是南宋王十朋:“岂有身为圣人之孙,而字其祖 者乎? ”(策问)他还据此推断中庸一书或有汉儒“附 益之伪”。无独有偶,朱熹也有多位弟子向他请教这个问题,分 别见于朱子语类中庸或问和答陈安卿中,朱熹的解 答是“古人未尝讳其字”;而对于其中缘由,他却没有深究,所 以朱熹有时也含糊其词地说“恐在当时为可耳”。实则,表示不 确定之义的“恐”字大可不必出现,
2、因为孔子门人编纂的论语 中,亦有六处“仲尼”,甚至直称孔丘之名。这至少意味着,在 那个时代,避讳不是必须的。与论语一样,中庸不但未 讳其字,而且未讳其名,第十三章即说“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 焉”。进言之,不论是由于“古人未尝讳其字”,还是因为周代 “无酷讳”(王观国名讳),抑或是基于“不逮事父母,则 不讳王父母”(礼记曲礼),中庸都是可以称“仲尼” 的。因而,依此而认为其中有汉儒之附益,或说“仲尼祖述尧 舜一语,一定不是孙儿的话“(陈荣捷初期儒家),均不 能成立。然而,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中庸为何两称“仲尼” ? 关于此,学界的看法大致有六:第一,“古人称字者最不轻”。 这是宋魏了翁在答张大监
3、中提出的观点;明蔡清四书蒙弓I 也说“古人重字,如子思之于孔子,亦称仲尼云”;日狄生徂徒 中庸解第三十章注亦曰:“称字者尊之至也。”而字之被尊 崇,在于它代表一个人的品德。这一观点照应了 “仲尼”的出场, 但何以同为敬称的“子” “夫子”等没有被这两处采纳,却无法 得到合理的说明。再者,认为古人重字,似也存在理解上的偏颇。 仪礼士冠礼礼记郊特牲皆云“冠而字之,敬其名也一 表明取字的目的是敬名。也就是说,称字的原因在于,尊贵的名 不能随意被称呼。故而,称字是敬其人,而非敬其字或重其字。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隋刘炫孝经述义才说“称字轻于称名 矣”。第二,“明非一家之私”。元王义山稼村类稿主张, 第
4、三十章起到了 “萃天地造化于夫子之一身”的神妙作用,第二 章“称仲尼者再”则“系仲尼于中庸之上”,“盖以夫子集中庸 之大成者也”,两章都意在揭示,子思是把仲尼视为具有普遍性、 超越性的六经之道的代表,而非自家之祖父:“仲尼者,六经之 仲尼也、千万世之仲尼也,吾岂敢私之以为己祖哉! ”清龚元玲 四书客难所云“首引仲尼之言,此言仲尼之行,皆举其字, 明非一家之私也”,与王说属于一类。毋庸讳言,王、龚的观念 中充满了强烈的崇古崇圣意识,而在这种意识下做出的判断,虽 然独树一帜,但很难保证客观公允。第三,“所引书之本文”。 王阳明嫡传弟子季本之中庸私存宣称,第二章“所引书之本 文也”,故“著仲尼字”,
5、而后文引孔子的话“止称子日”, 则是由于所引为“当时所记之文”。这种说法纯属猜测,没有充 足的证据,亦未解释第三十章“仲尼”的再次出现。第四,“自 填讳”。清袁枚随园随笔主张,中庸中的“仲尼”乃“自 填讳”而来,非子思本人所写。所谓“填讳”,亦名“题讳”, 指子孙为祖先撰写行状、碑志等文字时,请人代写祖先名号。可 是,袁氏之说实难成立。首先,子思是在著书,不是写行状或碑 志;再者,“填讳”现象出现较晚,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 所云”是宋人已称填讳矣”虽非确考,但将这一现象推至先秦, 无论如何都是过头的。第五,“特笔”。在中庸谊诂里,清 马其昶认为,中庸“两书仲尼,特笔也”。在马氏看来,孔 子有实
6、实在在的参天地、赞化育的尽性之功,但他有德无位,因 而其功绩不像“以大德受天命”的舜、文、武、周公等那么容易 被人知晓,职是之故,子思用直呼仲尼的特殊笔法来刻意彰显孔 子之德。而反观历史,中庸两次直书“仲尼”的确引起了后 人的注意,但这种做法并未达到“昭明圣祖之德”的效果,反而 引发了对子思作中庸的问难。这一事实,在一定程度上从反 面构成了对马其昶之说的证伪。第六,明下文“子日”皆夫子之 语。日伊藤仁斋中庸发挥注“仲尼日”一条说:“此称仲尼 者,明下文所引子曰者,即皆夫子之语也。”中井履轩中 庸逢原的注解与之文字稍异、语义则同。分析地看,他们的解 释确有发人所未发之处,然而却无法回答中庸为什么
7、放弃“孔 丘” “孔子” “孔夫子”等能起到同样作用的称呼,且二人与季 本一样,亦没有对第三十章的再呼“仲尼”作出说明。如上诸说皆有一定的道理,但却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中 庸它处引孔子之言皆称“子日”,何以仅此两处例外?实则, 只有联系上下文而统观中庸,这个问题才能得到更为深入的 剖析。第三十章“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以“仲尼”为主语, 比较容易理解:称字可以表示尊敬,且比“孔子” “孔夫子”等 “外之之辞,孔姓之通称(中庸或问)更能避免误解;而 若延续上文体例,冠以“子”字,作“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则又不太合乎语言习惯。可见,“仲尼”是第三十章的最佳选择。 那么,第二章以“仲尼日引入
8、的理由是什么呢?这主要取决于 其上的第一章。第一章讲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 谓教”等高度抽象的哲理,体裁是议论体,而第二章却忽然转为 语录体,这自然就需要标明语录的言说者。标明的方式,应力求 准确但又不失敬意,因此“仲尼”仍是最合适的。在首条语录指 明作者的情况下,下文再引他的话,为了省文而简称“子曰”就 完全可以。而假如径直以“子曰”衔接第二章的引文,则具有通 用性质的尊称“子”具体指向何人,就不甚明确。引人思考的是,亦在礼记中、同被视为子思之作的表 记坊记缁衣等皆以“子言之”开篇,为何偏偏中庸 选择了不同的著述体例?是否可依据“子言之”和“仲尼日”的 相似性,而认为中庸的原本乃以第二章为开篇呢?当然不能。 事实上,“仲尼日”的字眼,恰可证明此章非中庸原本的首 章,否则开头就不会是“仲尼日,而应为子思惯用的“子言之”。 由此可以推断,原始的中庸文本就是以第一章为开篇,下接 “仲尼日为第二章,今本中庸未对这一部分进行改编。有 鉴于此,武内义雄子思子考、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等把中 庸第一章视为后人所加的观点,就需要重新审视。(作者:曹树明,系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20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