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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法学证据法学第二章证据的历史沿革第二章证据的历史沿革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史沿革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四节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大陆法系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明方法:神证一人证物证证明制度:自由心证法定证明相对自由证明一.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三.如何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四.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证据制度做了哪些修改?思考题思考题导读:导读:
2、从公元前从公元前4040世纪到公元五世纪,是人类社会世纪到公元五世纪,是人类社会产生私有制、对立阶级和初心产生私有制、对立阶级和初心国家与法的时候国家与法的时候西罗马帝国灭亡的阶段,这一时期的法律称之为古代西罗马帝国灭亡的阶段,这一时期的法律称之为古代 法。这一漫长时期,对于证据制度法。这一漫长时期,对于证据制度而言,是朦胧证据意识的诞生到逐渐主而言,是朦胧证据意识的诞生到逐渐主 动运用客观证据的发展与转化动运用客观证据的发展与转化时代。这以后,在纠纷解决中,人民越来越时代。这以后,在纠纷解决中,人民越来越 对特定的人与事而不是简单的血族复仇,因而对事实真相的探求越来越以对特定的人与事而不是简
3、单的血族复仇,因而对事实真相的探求越来越以 来与理性的东西。来与理性的东西。导读:导读:证据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密不可分。证据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密不可分。在人类史上,不仅不同在人类史上,不仅不同类型的国家采用的证据制度有所不同,即使的同一类型的国家采用的证据制度有所不同,即使的同一 类型的国家,其证据类型的国家,其证据制度也各有特点。因此,不同类型的国家之间,证据制度也各有特点。因此,不同类型的国家之间,证据制度也各有特色。制度也各有特色。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导
4、读:导读:证据制度的发展在东西方经历了不同的历史路径证据制度的发展在东西方经历了不同的历史路径。把握整个证据发展历史的宏观脉络把握整个证据发展历史的宏观脉络。了解证据制度的含义和了解证据制度的含义和特点,理解其转变原因。特点,理解其转变原因。中国证据制度发展的部分,要以时间为线索。注意中国证据制度发展的部分,要以时间为线索。注意不同时期之间 的历史延续性和制度的发展进步性的历史延续性和制度的发展进步性。证据制度是司法制度不证据制度是司法制度不可分割的重可分割的重 要组成部分,任何证据制度都是为要组成部分,任何证据制度都是为 了维护一定的阶级统治服务的。所了维护一定的阶级统治服务的。所 以,就阶
5、级本质而言,有什么样性以,就阶级本质而言,有什么样性 质的社会,就有什么性质的证据制质的社会,就有什么性质的证据制 度。度。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制度一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二二.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内容1.1.对神宣誓对神宣誓2.2.水审水审3.3.火审火审4.4.决斗决斗四四.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评价第一节第一节神示证据 制度思考思考欧洲九世纪法兰克人麦玛威法规欧洲九世纪法兰克人麦玛威法规定:凡定:凡犯盗窃罪,必须 交付审判。如在审判中为火烧伤,即任务不能接受水审考验,处 以死刑。反之,不为火烧伤,则
6、可以容许主人代付罚金,免除死 刑。思考:这种审判中认定事实所依赖的方法是什么思考:这种审判中认定事实所依赖的方法是什么?裁判活动就是依赖神明的方式认定事实,即通过裁判活动就是依赖神明的方式认定事实,即通过对火种自然 因素来确定案件的事实因素来确定案件的事实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第131条规定:“倘若某自由民之妻被其丈夫发誓所诬陷,而她并没有在与其他男子 共寝时被捕,则她应对神宣誓,并得回其家。”公元5世纪末至5世纪初,法兰克王国的撒利法典亦把“誓言”规定为“主要的证据形式”,要求当事人对神宣 誓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抗辩的真实性。为了加强誓言的力 量,该法典还规定可以由当事人亲属或友人对神宣誓来证
7、 明当事人陈述的可靠性,称之为“辅助宣誓”或“保证宣 誓”。在阿拉伯国家中,以古兰经为代表的伊斯兰法律也在阿拉伯国家中,以古兰经为代表的伊斯兰法律也把把宣誓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调查手段。在他们心目中,真主 安拉是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能的。如果谁在宣誓时欺骗了安 拉,那他就永远得不到安拉的宽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一般先让被告人宣誓。如果被告人拒绝宣誓,那么原告人只要宣誓即可胜诉;如果原告人也拒绝告人只要宣誓即可胜诉;如果原告人也拒绝宣誓,或者双宣誓,或者双方都宣誓,法官则要进一步判明案情曲直。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第2条规定:“若某人被告发 犯有巫蛊之罪,而又不能证实,可将其投入河中进行考验。如果他
8、没有被溺死,则意味着河水已为他洗白,告发 者应处死刑,其房屋归被告发者所有;反之,则说明被告 发者有罪,其房屋归告发者所有。”该法典第132条还规定:对于被告发与他人通奸的自由民 之妻,亦应投入河中去接受神的裁判。古代日耳曼人也曾 采用这种“水审法”,但其检验标准与古巴比伦人恰恰相 反。他们认为河水是世界上最圣洁的东西,不能容纳有罪 之人,所以嫌疑人被投入水中后若浮于水面,则证明其有 罪;若沉入水中,则证明其无罪。在后一种情况出现时,嫌疑人亲友必须立即捞救,以免被神验明无罪者反遭溺死。其实,法官之所以能够就案件其实,法官之所以能够就案件 做出裁决,并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做出裁决,并不是因为他们自
9、己的 智慧,而是因为有神的帮助。而智慧,而是因为有神的帮助。而且且,判决的权威性是最重要的,人们判决的权威性是最重要的,人们 对合理和正义的理解都会因此而屈对合理和正义的理解都会因此而屈 从于对神的信仰和崇拜。从于对神的信仰和崇拜。-古希腊人神示证据制度,也叫神明裁判或神神示证据制度,也叫神明裁判或神证,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安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安 全,并且用一定的方式把神意的启示全,并且用一定的方式把神意的启示 来判断诉讼中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来判断诉讼中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 度。主要存在于亚欧各国的奴隶社度。主要存在于亚欧各国的奴隶社会和会和 欧洲的封建社会前期。欧
10、洲的封建社会前期。一、神示证据制度的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概念一、神示证据制度的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概念司法人员的认识活动不是认定案司法人员的认识活动不是认定案件事实和作出裁判的重件事实和作出裁判的重要依据。法官的基本职能法官的基本职能 扮演仲裁仪扮演仲裁仪式的主持人式的主持人为获得为获得“神明旨意神明旨意”所设置的所设置的 带有强烈宗教色彩的场所带有强烈宗教色彩的场所被认为是神的旨意被认为是神的旨意司法裁决司法裁决法 庭二二、神示证据制度产、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生的原因神示证据制度:是指司法人员用一定的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判神示证据制度:是指司法人员用一定的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判案情,并且用
11、一定的方式把神灵的案情,并且用一定的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作为裁判的依据。旨意表现出来,作为裁判的依据。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 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据制度。启示:启示:第一,与特定时期人类智力发达程度的关系第二,与特定人群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在很大程度上,一个裁判是否公正、是否正确往往取决于特一个裁判是否公正、是否正确往往取决于特而是一个特定时期、特定人群所能接受而是一个特定时期、特定人群所能接受的方式的求真活动。的方式的求真活动。定相关群体的信念和评价系统
12、。证据制度不仅仅是一个求真活动定相关群体的信念和评价系统。证据制度不仅仅是一个求真活动,二、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二、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神判是依靠神的意志来觉得事实,辨明是非,确定被告人是否有 罪,或确定纠纷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从古代到中世纪,绝大多数国家 的证据方法都类似。又称神明裁判,是按照神的骑士断定是非曲直。原因原因 1 1.政治上实行神权统治原因原因2.2.全民族科学文化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缺乏战胜自然的 力量。对神示证据制度,不能简单地评价为愚昧,神示证据制度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保障陈述真实的功能,神的力量起到了心理强定时期内起到了保障陈述真实的功能,神的力量起到了心理强制制
13、的作用。的作用。水审(冷、热)火审鳄鱼审热油审面包奶酪审十字形证明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断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一一)对神宣誓对神宣誓(神誓法神誓法)指诉讼双方陈述相互矛盾、冲突时,裁判者便要求双方分别对神灵发誓,以证明其陈诉的真实性。如果哪一方不敢对神发誓,或者在发誓过程中神情恍惚、神态慌乱,裁判者就认定他的陈述 是虚伪的并判其败诉。不同于近代证前宣誓制度。证前宣誓制度。证前宣誓制度:证前宣誓制度:目的在于使宗教信仰的力量来保护证人的如实供述。证人证言的真伪及其证明力要由法官根据自由心证原则来 判定;而神示制度中的宣誓,是由法官确认当事人陈述和
14、证人陈 述真实性的依据。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一一)对神宣誓对神宣誓(神誓法神誓法)主要包括三种:自愿宣誓、必须宣誓、说明清白的宣誓。神誓法往往有利于接受审查的人,接受审查的人只有对神发誓,没有特殊反映就可以通过审查甚至胜诉。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131条规定:倘若某自由民之妻被其丈夫发誓所诬陷,而她没有在与其他男子共寝时被捕,则她应对神宣誓,并得回家。案例:云南景颇族的神判案例:云南景颇族的神判1.1.闷水闷水:通常用于处理较大的盗窃案件。由山官 和寨中老和寨中老人共同确定闷水的时间、地点等。届时 双方亲友到场作证,先由巫师念咒后,双方各沿 插入深
15、水里的竹竿闷入水底,谁先露出水面即判 为输方。2.2.捞沸水锅捞沸水锅(或油锅):烧一锅开水,投入铜钱 等物,由巫师念咒后,双方同时伸手入锅捞取投 放之物,谁的手烫伤重谁就输。3.3.煮米煮米:双方出同样大小的一包米,由巫师念咒 后将米包投入锅内煮,煮一会取出看,谁的包内 有生米则为输方。案例:云南景颇族的神判案例:云南景颇族的神判4.4.鸡蛋清卦鸡蛋清卦:若同时怀疑若于人有偷窃行为,而又无法 判明失主就暗虫到所怀疑的各家取房顶茅草一根请山官、长老作证,将所怀疑的人找来;由巫师念咒 后,将所取的茅草放入碗内,再把蛋清倒入碗中搅,如蛋清先粘在谁家的茅草上,就断定谁为行窃者。5.5.斗田螺斗田螺:
16、争执双方各准备一个田螺,由山官和中人作 证,失主先放田螺于碗中,被嫌疑者后放。_若嫌疑者 的由螺斗败,则被断为窃犯;如失主的田螺斗败,则判其为迹陷罪。6.6.捏鸡蛋捏鸡蛋:争执双方手中各捏一个鸡蛋,巫师念咒双方 开始用力捏,谁捏破谁输。7 7.诅诅 咒咒、叫叫 天天:争 执 双 方 站 在 露 天 下,双 方 拿 着 长 刀 横 举举 头头 上上,由由 巫巫 师 念 咒,请 神 明 判 定,谁 错 了 谁 日 后 将被 雷 击 死。茂 泰1.1.冷冷 水水 审审:将被告人投入河中,看其是否沉没或浮起,以此作为检验其 陈述的真伪和他是否有罪的判断标准。主要用于盗窃或杀人等重大案件 的检验。有两种
17、检验标准:沉默为有罪,浮出为无罪。沉默为有罪,浮出为无罪。汉谟拉比法典2条:若控告他人行妖术,又不 能证实这事,则被控诉人应走进河边,投入河中。如果他被河水制服,激发着可 以得到他的房屋,反之,他若安然无恙,控诉人应被处死,头和这取得揭发者的 房屋。:沉默为有罪,浮出为无罪沉默为有罪,浮出为无罪。古日耳曼法规定:将犯罪嫌疑人手脚绑在一起投入深水中,如果浮出,表明有罪,深入沉入水中,则无罪。这种活动,事先安 排救护措施。理由是谁最为纯洁,不容污秽,投入水中而不沉,表明为水不容,为有罪证明。(二二)水水 审审 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借以判断当事人对案件指通过一定的方式,
18、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借以判断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 是否真实、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是否真实、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nomnu loco dnamonus a2.benedicam mi mea dno.DSmadiwtorimet古代日耳曼人古代日耳曼人“水审法水审法”与与“洗礼教派洗礼教派”的的“圣洁之水圣洁之水”有关。有关。冷水裁判法则把五花大绑的嫌疑人浸泡在已经驱魔的河水或冷水裁判法则把五花大绑的嫌疑人浸泡在已经驱魔的河水或者者 井水里,然后牧师用杆子戳他们,看他们是沉下去还是漂起来。井水里,然后牧师
19、用杆子戳他们,看他们是沉下去还是漂起来。基于纯净的水会抵制罪恶的理论,漂浮起来的人会被喜布有罪基于纯净的水会抵制罪恶的理论,漂浮起来的人会被喜布有罪;而那些令人信服地沉下去的人得以表明清白,可以幸运地活下而那些令人信服地沉下去的人得以表明清白,可以幸运地活下 来。来。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二二)水审水审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二二)水水 审审2.2.沸水审:沸水审:让当事人从沸水中掏出某种物品,让当事人从沸水中掏出某种物品,接着包扎好其烫接着包扎好其烫伤的手臂,同时向神祈祷。如果手伤好转,法官则认为神的意思判其诚实同时向神祈祷。如果手伤好转,法官则
20、认为神的意思判其诚实无罪。如果 没有好,则神的惩罚,认为他撒谎判其有罪没有好,则神的惩罚,认为他撒谎判其有罪。用火火烧热的铁器检验控告人是否有罪。另一种就是烙铁审判,受审者要迅速操起一块烧红的烙铁,随后将受伤的 手包扎好并盖上印。如果日后伤口看起来清洁光滑,或愈合、正在愈合,那 么就是无罪的特征。欧洲九世纪法兰克人麦欧洲九世纪法兰克人麦玛威法规定:玛威法规定:凡犯盗窃罪,必须交付审判。如 在审判中为火烧伤,即任务不能接受水审考验,处以死刑。反之,不在审判中为火烧伤,即任务不能接受水审考验,处以死刑。反之,不为火烧 伤,则可以容许主人代付罚金伤,则可以容许主人代付罚金,免除死刑。,免除死刑。三、
21、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三三)火火 审审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当事人接受火或者烧红的考验,显示神意,借此判断当事人的陈述是否真实及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这种 折磨或考验都伴随着牧师或神父等神职人员主持的弥漫或祈祷等宗 教仪式。比如:19世纪法兰克人麦玛威 “凡盗窃者,必须交付审判。如在审判中为火所灼伤,即认为不能接受火的考验,处以死刑;反之,如果不为火所灼伤,则可容许其主人代付罚金,免以死刑。”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四四)决决 斗斗在非理性的证据制度中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原被告之间的决斗即是洗刷罪名的重要手段,又是解决刑事责任的重要途径。司法决斗在中世纪
22、的早期,风靡整个西罗马帝国,并由日耳曼人传遍了全部欧洲大陆。法兰克被证明早在六世纪就采取了决斗,一直沿用到12、13世纪才开始衰落。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四四)决决 斗斗决斗通常发生在双方对安全陈述发生矛盾,原告提出愿意以自 己生命证明控告属实,而被告又提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情况下使 用。决斗前,双方按照准则对神宣读誓词,如果一方在宣誓时神情 恍惚,读错了誓词,就被认为神显了意旨,不必决斗。法官可以直 接判其有罪。如果被告人不决斗,则以败诉论处,决斗失败的一方 也被认为有罪。作用:有些国家和地区“一切争执都通过决斗来解决。”决斗具有危险性,又明显有利于骑士和那些雇用得起
23、最出色的 替手的富人,英国很早就废除了决斗,而法国到1818年才命令禁止。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五五)十字架审证明十字架审证明在非湖某部落,两个人去原在非湖某部落,两个人去原始森林采蜂蜜,其中一个人发现了十个蜂巢始森林采蜂蜜,其中一个人发现了十个蜂巢,而且蜂蜜非常丰富。另外一个人只发现了一点蜂蜜,另外一个而且蜂蜜非常丰富。另外一个人只发现了一点蜂蜜,另外一个人就忌妒人就忌妒其 中的一个人,棒律的回家了。而其中的一个人中的一个人,棒律的回家了。而其中的一个人因为蜂密太多,因为蜂密太多,一次没拿完一次没拿完第二次回去拿蜂蛮的时候,被狮子吃掉了。事情就发生了,在这个原始的部落
24、里面没有一种自然死亡的部落里面没有一种自然死亡的概念,他认为每一个事情都有一个原因,这概念,他认为每一个事情都有一个原因,这个人死了是有人喜了他,否则他不会死的。所以就开始通过一个神使,这个人死了是有人喜了他,否则他不会死的。所以就开始通过一个神使,这种神使就弄一只特殊的鸡子,在鸡子上面放一种莓药,巫师说了一些话,亚师就会得到有效结亚师就会得到有效结论。通过这种神使的试验,最后验证另外一个人妒忌论。通过这种神使的试验,最后验证另外一个人妒忌死掉的那个人,死亡的原因就是他的妒忌让他变成一只狮子,把其中一个死掉的那个人,死亡的原因就是他的妒忌让他变成一只狮子,把其中一个人吃掉了。在这个审判过程当中
25、,另外一个人就极力的辨解自己没人吃掉了。在这个审判过程当中,另外一个人就极力的辨解自己没有变成 狮子吃掉对方,但最后当他知道是神使告诉巫师说他变成狮子吃掉狮子吃掉对方,但最后当他知道是神使告诉巫师说他变成狮子吃掉了对方 的时候,他自己也承认了,他说是我忌妒对方,变成狮子吃掉了对方。的时候,他自己也承认了,他说是我忌妒对方,变成狮子吃掉了对方。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宣宣 誓誓:在现代一些西瓜在现代一些西瓜国家宣誓制度仍然作为一种保障国家宣誓制度仍然作为一种保障证言的可靠性方式。靠性方式。初民时期,每个证人的立誓带有附条件祈求神降祸的意味:“我发誓我将说的是真话,句句实情,绝
26、无谎言,上帝保佑我。”摩奴法典:在没有证人的案件中,法官不能彻底了解真理在两造中哪 一造时,可以利用宣誓取得认识。法律以神罚告诫不许做伪誓。为保证誓言 的真实性,可令宣誓者作水誓或火誓,由神明裁判其誓言的真实性。火不烧 其人的人,水不使其漂在水面的人,灾祸不迅即突然袭击的人,应该被认为 誓言真诚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单独发挥裁判或证据的作用。宣誓的办法,常常用到通奸、蛊惑类型的案件。三、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助助 誓誓:(宣誓帮助宣誓帮助)按照日耳曼法宣誓帮助制度,按照日耳曼法宣誓帮助制度,一个当事人一个当事人要通过宣誓,另外一些人则通过同样的宣誓对他们进行支通过宣誓,另外一些
27、人则通过同样的宣誓对他们进行支持。持。西欧中期的萨克利法典第58条规定:如果有人杀了人而交出自己的财 产,但是还不够偿付依法该付的罚款,那么他必须提出12个共同宣誓人共同 偿付。助誓人并非证人,并不就事实进行陈述或对他们的所见作出解释,仅仅对 其邻人、亲人或朋友的权利的合法性或事品格的正直性作出肯认。四、四、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大约在12世纪末,“神明裁判”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其一:知识界的怀疑。其二,社会环境的变迁。神明证据制度是当时整个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服务的。以宗教迷信为基础,把神意的现实 作为确认证据真伪的标准,当然难以对案件作出正确的结论,
28、无法保障实体法的准确适用。缺点:唯心、非理性四、四、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第一,神示证据制度提高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因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第二,神示证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确实也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第三,神示证据制度的作用不仅仅表现为对违法者和犯罪人的惩罚,而且表现为在适用过程中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 导和规范能力。第四,神示证据制度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神示证据制度启示:神示证据制度启示:依靠一定的宗教仪式或创造特依靠一定的宗教仪式或创造特定的宗教环境。定的宗教环境。神示证据制度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保障陈述真实的功能,神示证据制度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保障陈述真实的功能,
29、神的力量起到了心理强制的作用。神的力量起到了心理强制的作用。神示证据制度在当神示证据制度在当时的社会产生了积极地作用,相对于当时的社会产生了积极地作用,相对于当时的社会纠纷而言,人时的社会纠纷而言,人们经常运用理性调查之外的方法揭示们经常运用理性调查之外的方法揭示 真理。这些方法更为直觉,真理。这些方法更为直觉,更类似于心理感应。而理性确是更类似于心理感应。而理性确是 人类逐渐发展的能力。因此人类逐渐发展的能力。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在特定的社会在一定意义上,在特定的社会 发展阶段,非理性的审判方式就发展阶段,非理性的审判方式就足够了。足够了。”神示证据制度过渡时期:神示证据制度过渡时期:各种迷
30、信手段仍然是相互交错、现代证据各种迷信手段仍然是相互交错、现代证据制度处于朦胧发展中制度处于朦胧发展中。1215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宗教会议发布了禁止教士年,第四次拉特兰宗教会议发布了禁止教士参与神明参与神明裁判的法令。这项法律有效的终止通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神明判的法令。这项法律有效的终止通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神明裁判裁判,并由此迫使当局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接受新并由此迫使当局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接受新的审判程序。的审判程序。时期:时期:1212、1313世纪世纪1515、1616世纪。这几个世纪中,世纪。这几个世纪中,司法过程司法过程中的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交杂着一个漫长而朦胧的中的事实认定和证据审
31、查交杂着一个漫长而朦胧的证据时代。这证据时代。这 一时期,神明裁判虽然废除,但有残留,一时期,神明裁判虽然废除,但有残留,法定证据制度、自由新法定证据制度、自由新 证证据制度尚在朦胧的启蒙阶段,陪审审证证据制度尚在朦胧的启蒙阶段,陪审审判则在英格兰成为一个判则在英格兰成为一个 独具特色的裁判方式独具特色的裁判方式。神示证据制度过渡时期:神示证据制度过渡时期:时期:时期:1212、1313世纪:神明裁判、宣誓以及司法决斗被废止世纪:神明裁判、宣誓以及司法决斗被废止后,后,欧洲国家采用两种裁判欧洲国家采用两种裁判方式方式“1.1.由罗马法学家和教会法由罗马法学家和教会法学家创制的关于证据规则和方法
32、,即法学家创制的关于证据规则和方法,即法定证据制度定证据制度(在在15161516世纪得到确立世纪得到确立)2.2.英国实行的陪审制英国实行的陪审制(15(15世纪完成从知情陪世纪完成从知情陪审团到不知情陪审团的转化的转化)法定证据裁判方式:初级阶段法定证据裁判方式:初级阶段(欧洲大陆欧洲大陆)自由心证裁判方式:现代证据裁判方式自由心证裁判方式:现代证据裁判方式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 历史条件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制度自由心证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
33、制度大陆法系大陆法系 证据制度证据制度英美法系英美法系 证据制度证据制度法 定 证 明 制 度自 由 证 明 制 度1717世纪世纪 以后以后1616世纪世纪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自由证明自由证明”vs “法定证明法定证明”人类证据制度的历史上,司法证明的方法分为:“自由证明”和“法定证明”自由证明:司法证明的自由证明:司法证明的方法和手段没方法和手段没有限制,证明案件事实属于司有限制,证明案件事实属于司法者的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司法证明与日常证明没自由裁量权,司法证明与日常证明没有太大的区别。有太大的区别。法定证明的发端:传闻证法定证明的发端: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据排除规则自由心证
34、自由心证受审人坦白书面证据亲自勘验专门知识的人的证明受审人相互间的攀供询问四邻得知的受审人情况表白自己的宣誓不完全证据J折 四 八 半 分 分之 之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完全证据证 据男人的证言优于妇女的证言学者的证言优于非学者的证言显贵者的证言优于普通人的证言僧侣的证言优于世俗人的证言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 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 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人类社会的证据制度可分为“自由模式”和“法定证明”两种基本模式自由证明:自由证明:指法律对司法证明活动没有任何限制,司法者在采纳证据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时候,享有完全的自由。法定证明
35、:法定证明:指法律为司法证明活动设计具体的规则,司法者再采纳证据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的时候,必须遵守这些规则。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明制度的功能法定证明制度的功能1.1.规范司法证明活动;规范司法证明活动;2.2.统一采纳证据标统一采纳证据标准;准;3.3.减少证据运用上的减少证据运用上的混乱;混乱;4.4.保证司法公证的实现。统一司法保证司法公证的实现。统一司法+公证公证司法司法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的历史条件(一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念含义概念:含义概念:所谓法定证据制度,是法
36、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 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在这种证据制度中,法官无权按照自己 的见解自由地判断证据,而只能机械地适用法律有关的证据证明 力和判断规则的规定,并由此认定案情。法定证据制度的兴起很大程度上与神明裁判衰落后司法力量 为追求案件实质真实案件实质真实而导致的肆意司法密的肆意司法密切相关的。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一一)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的概念表现形式:表现形式:1.证据分类法定性(如证人证言分为完全证人与不完全证人)2.证明力法
37、定性(如人证中被告人自白,书证的原本)3.处罚条件证据形式的法定性(如强奸罪,要求具备四个证据形 式:施暴证据、呼救证据、反抗证据、报案证据)目的目的:为了防止和制止法官的擅断:为了防止和制止法官的擅断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定案原则:定案原则:有完整的证据,法官必须给被告人定罪:有几份可信证据,可以 因为被告人有嫌疑而对其进行刑讯;刑讯后仍收集不到完整证据,按照德法等国规定,法院可以做出存疑判决。结果:法官成为机器计算器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
38、生的历史条件(一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念证据分类:证据分类:各国法典规定,中间可以分为完善的和不完善的、不完善证据制度又可以 分为不太完全的、多一半完全的和少一半完全的。19581958年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规定年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规定:以下证据为完全证据:1.收审人的自白;2.书面证据;3.亲自的勘验;4.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证明;5.与 案件无关的人的证明。以下证据为不完全证据:1.收审人之间的相互攀供;2.询问四邻得知的嫌疑人个人情况和行为;3.实施犯 罪的行为要件;4、表白自己的宣誓。证据规则证据规则:几个不完全的证据可以合成一个完全的证据。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
39、度一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二二)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欧洲历史进入封建君主专制时期,一种新的适应政治需要的证 据制度产生,17世纪到18世纪中间,达到全盛时期,其影响一直 延续到19世纪中叶。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纠问式证据制度纠问式证据制度:对每一种证据不需要考虑证据本身的情况如 何,而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它的可靠性和证明力。这种证明力完全 是由立法者按照证据的外部特征加以规定的。控告式诉讼控告式诉讼(Accusatorial Procedure)公元1111 世纪以前以陪审制为
40、基础、以当事人为主导的以陪审制为基础、以当事人为主导的(Adve 辩辩ria式式lP诉诉r edure)oc讼讼rsa抗抗以司法职权为核心的(Inquis纠ito i a式l r edure)oc讼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二二)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史条件纠问式证据制度纠问式证据制度:对每一种证据不需要考虑证据本身的情况如何,而是由法 律预先规定它的可靠性和证明力。这种证明力完全是由立法者按照证据的外部 特征加以规定的。诉讼分为两个阶段诉讼分为两
41、个阶段:预审阶段:预审阶段:不受监督的调查取证以及刑讯逼供,是中心,起决定性作不受监督的调查取证以及刑讯逼供,是中心,起决定性作用用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基于预审案卷进行审讯,审判之前判决意见即已形成,并非中心基于预审案卷进行审讯,审判之前判决意见即已形成,并非中心 事实裁判者:事实裁判者:熟熟悉罗马法的职职业法官业法官认定实施方式:认定实施方式:奉行法法定证据制度定证据制度取证方式:取证方式:刑讯逼供盛行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书:当几个地位当几个地位或性别不同的证人的证
42、言发生矛盾时,要依照下列原则处理:言发生矛盾时,要依照下列原则处理:(1)(1)男人的证言优于妇女的证言;男人的证言优于妇女的证言;(2)(2)学者的证言优学者的证言优于非学者的证言;于非学者的证言;(3)(3)显贵者证言优显贵者证言优于普通人的证言;于普通人的证言;(4)(4)僧侣的证言优于世俗人的证言僧侣的证言优于世俗人的证言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二、二、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1.1.限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实现有罪推定。限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实现有罪推定。2.2.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
43、法形式。法形式。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和等级性的特点,机械地、僵化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和等级性的特点,机械地、僵化 地对证据的搜集、使用及其地对证据的搜集、使用及其证明力进行规定。证明力进行规定。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三、三、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1.法定证据制度是使用封建君主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建立的。法定证据制 度取代神示证据制度,剥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迅速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 机关和诉讼制度,适应了社会发展潮流。优点在于防治法官专断、强制法 官规则意义、维护法官统一等制度,具有合理意义。2.进步性:法定证据制度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律对证据证明力、判断证
44、据 规则的预先规定来审理案件,有利于消除法官在运用证据过程中的混乱状 态,有力的限制了法官的司法专横。有力的限制了法官的司法专横。而且,法定证据制度的有些规定,例 如书证的原本、副本的证明力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书证的某些特 征和运用书证的经验。与神示证据制度相比,在运用证据上摆脱了宗教迷在运用证据上摆脱了宗教迷 信,使之服从法律,信,使之服从法律,也是进步性的表现。严格的等级观念严重背离证明规律和诉讼机制。使得真理在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上转化为谬论。法定证据制度从有罪推定出发,将被告人的口供视为最好的证据,从而导致刑讯逼供的盛行。法定证据制度以具体经验代替一般规则,同野蛮的刑 讯逼供相联系
45、,并以严格的规定限制了法官的合理的自由裁量权。这就决 定了他的落后性、封落后性、封建性和非科学性建性和非科学性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三、三、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3.从本质上讲,法定证据制度是反科学的,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残酷性和反动性的一种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之上,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 历史条件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大陆法系赋予法官更大的权力,并不像英美法系那样依赖陪审团,但大陆法
46、系赋予法官更大的权力,并不像英美法系那样依赖陪审团,但 它的法官进行裁量时,所依据它的法官进行裁量时,所依据的仍然是以论理法则与经验法则为基础的仍然是以论理法则与经验法则为基础 的自由心证。论理法则系的自由心证。论理法则系指数学或逻辑学、物理学、化学、法医学、指数学或逻辑学、物理学、化学、法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心理学等各精神医学、药学、心理学等各种自然科学上已经证明不容怀疑之法则种自然科学上已经证明不容怀疑之法则。经验法则系指人类经由日常生活的经验归纳而成的合理法则,故非如 论理法则般为自明的先验法则,亦非科学上之因果法则,而为一种盖 然的合理法则。得为裁判基础之经验法则必须是科学上之经验法
47、则,而非一般肤浅之经验法则而非一般肤浅之经验法则,故自由心证主义不但是合理之心证主义,故自由心证主义不但是合理之心证主义,同时亦为科学之心证主义。同时亦为科学之心证主义。台吴景芳:“独立审判与自由心证”,载吴景芳著:刑事法研究(第一册),五南图书出版社公司五南图书出版社公司19991999年版,第年版,第219219页,第页,第221221页页。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欧洲大陆法的所谓自由心证主义,其欧洲大陆法的所谓自由心证主义,其宗旨是要避宗旨是要避免法定证据主义的僵硬性,让审判人员能摆脱法 律形式的制约,而直接面对事实和具体语境,凭借法借法律人的良心、正律人的良心、正义
48、感以及专业素养作义感以及专业素养作出妥当出妥当 的综合性判断。的综合性判断。但是,这决不意味着法官享有肆但是,这决不意味着法官享有肆 意专断的特权。意专断的特权。自由心证主义的出发点必须是合法的资料,法官自由心证主义的出发点必须是合法的资料,法官 行使裁量权仅限于对有确凿证据的证明力范围和行使裁量权仅限于对有确凿证据的证明力范围和 可信程度进行估量。可信程度进行估量。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概念和产生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有法官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性的一种证据制度
49、,它 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由心证制度形成有一个过程。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指法律对指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大小和如何运用不作预先规定不作预先规定,而由事实裁判者根据法庭审理活动法庭审理活动,运用自己的理性和良心理性和良心对证据的证明价值作出判断的 证据制度。本质特点本质特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证明价值价值,如果具有证明价值,其证明价值的大小以及如何运用该证据认定纠纷事实,完全依赖事实裁判者的理性和事实裁判者的理性和 良心。良心。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首先,资产阶级思想崇尚人的理性和良心,提出首先,资产阶级思想崇尚人的理性和良心,提出”人人生而自由生而自由“
50、的观点。的观点。其次,资产阶级法学家认为,按照法定证据制度来确认案情其次,资产阶级法学家认为,按照法定证据制度来确认案情,只能达到形 式真实,而不能达到式真实,而不能达到“实质真实质真实实”最后,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人权最后,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人权和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对法定证据制度中刑讯逼供的规定和封建等级观念提出了证据制度中刑讯逼供的规定和封建等级观念提出了挑战。挑战。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概念和产生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有法官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