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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盟水斋存牍看晚明乡绅与地方社会盟水斋存文的主要内容这部作品是崇祯年间出版的以蒙水寨为都城研究珠江三角洲社会的一部分。作者颜俊 彦是浙江桐乡县人,崇祯元年(1628)进士,同年被任命为广州府推官。该书是他汇总广州府 推官在任期间(崇祯元年至崇祯三年,16281630)所做审判记录的判牍笔者曾经以该书为主要史料,对明末珠江三角洲宗族实像之一端进行过阐明根据这篇旧稿的研究,明末清初三角洲地带宗族的集团体制得到了阐明,不过,由盟水斋 存牍获得的情报却远远不止这些。在树立宗族体制时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乡绅,他们当时 在三角洲地带展开了什么样的活动,关于这些问题,也可以从中获得众多的情报。乡绅之家 从事市场
2、占有、贸易、私盐贩卖、沙田经营等多角经营,其中成为重大社会问题的是围绕 沙田的纷争。在三角洲地带开发最迟的香山县等地,明代中叶以后,番禺、南海等发达县市 的乡绅之家,为追求沙田的利权而展开激烈的争夺战。本文首先要来探讨这个问题。第二, 乡绅之家实施利权争夺的,是乡绅子弟和宗族,还有奴仆、无赖等各色人等。我想聚焦于乡 绅以及乡绅宗族之据点所集中的广州城,介绍他们行动的实际状况。第三,乡绅的抬头是让 其宗族上升为“宦族”,我想探讨一下它对其他宗族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一、乡绅活动的拓展关于珠江三角洲乡绅的活动,为我们所熟知的事例是南海县深村堡石头霍氏。霍氏在宗主 霍韬的任官前后,从事谋取沙田、市场管
3、理与私税征收、私盐贩卖、矿山经营等多角经营, 在三角洲地带争夺利权盖敝省僻在海徼,寇盗奸究出入之薮也。外通洋夷诸岛,内逼香山、澳门。沿海又皆盐场, 蛋户利之所竞,害亦滋起。走利之徒,每私贩违禁之物,以勾引生事。此乡落之甚蠹,而缙绅 之公患也。然而此辈偏借缙绅之名号,以通行于乡落,而莫可谁何,长此不治。名实无根,黑 白相乱,甚者不知不见之处,乃有庇盗殃民之事。壮甚痛之,曩亦瞿瞿家居,颇为厉禁。今远 在八千里外,将如之何哉。为桑梓之谋,身名之计,惟有力控公祖饬法而已。壮同胞弟 子升弱冠,长大童稚,奉家慈,晨昏读书,不省外事,苍头不满十人。先世遗业无多,开收俱已 明白,无烦官司辨理。今家书所诫,犹铸
4、刑书也。大之开山贩海,庇盗殃民之事,小之搭墟承 担,宰牛养鸭,放债收当,柴米猪鱼诸税,以私垄断,而剥乡里,誓所不齿,所仰恳老公祖。凡 诈冒缙绅者,均法无贷,而于舍下尤加等焉。凡名号有涉舍下子姓奴仆者,均法无贷,而真子 姓奴仆尤加等焉。庶前项其可禁止乎。在陈子壮任官离家期间,似乎是其弟陈子升在管理故乡(广州城)的家业。在这封信中,陈子 升担心委托管理的家和其他乡绅(缙绅)之家一样为恶乡里,嘱托刘翰鸠严加管束。乡绅的一刻署府激略一卷跳骗聂于广徒云:审得,聂于广真白昼之胭魅也。逢人跳骗,乃及于孝廉。听斯狱,而深有感于此中孝廉之朴、 乡民之狡也。聂明道向有祖遗蒸田,被于广无端跳献彭宦,明道苦赎,批照告
5、县有案矣。后 又将其族人田跳献与王宦,见案在府。今王宦之仆王世进临审不到,不必深求矣聂于广是白日跳梁小丑,常常逢人行骗的无赖之徒,将举人聂明道从祖宗手里继承下来的祭 田,擅自投献给彭姓乡绅。聂明道煞费苦心地要买回这块土地,业已告发到县里。聂明道和 聂于广是同姓,但颜俊彦没有说他们是不是同宗的族人。值得注意的是,聂于广所投献的土 地是维持祖先祭祀上财政所攸的祭田。重要的公产被投献给外姓乡绅,对于聂氏来说,无疑 是极为棘手的。另外,聂于广后来又制造了一起将族人之田投献给王姓乡绅的事件。该事 件似乎与王姓乡绅的奴仆有关。这虽然是乡绅的奴仆勾结无赖做坏事的模式,但是在宗族 组织存立之中,纵然是所谓无赖
6、将族人土地投献给乡绅,而发生这种事也说明了宗族管理体 制的弱点。这样的事件还有其他例子。例如,一刻澈略四卷涎产黄明峰杖云:审得,黄明峰为三省之族人,一亡赖游棍也。三省有弟宗绅夭折,将房屋嘱托三省,以后嗣付 之,则业之不守,无以见宗绅地下,三省自不能嘿嘿而已也。明峰始以黄闰为注,献屋严宦, 案尚未结。而复以黄远出名,揭陈宦之债,契载银四百两,黄任宇、黄益宇佥证。今廷质之, 任宇即三省,益宇即三省之亲弟,坚不认佥。其为明峰所写无疑。况四百金交易,亦非小可, 而只一空头白券并上手文契,则其为借银之契,而非卖屋之契,可知。即银亦未必有多多许, 又可知也。黄三省在其弟黄宗绅夭折之时,受托保管其房屋,受嘱
7、延续其香火。然而,黄三省的族人无 赖(“亡赖游棍”)黄明峰以黄闰的名义进行登记,将其投献给严姓乡绅。该案件尚未了结, 黄明峰又以黄远的名字从陈姓乡绅那儿借贷四百两银子,在契约书上署黄任宇和黄益宇二 人之名。经过调查,黄任宇即黄三省,黄益宇是黄三省的亲弟弟。该案件也是出于欺诈目的 的投献,借贷方是乡绅。黄明峰所求的是以欺诈获得利益,按理说不论对方是谁都可以,但 是他选择了乡绅作为投献的对象,可能是想得到乡绅的庇护。止匕外,一刻署府斌略一 卷投献陶国聘等杖中说:审得,陶国聘、陶国章之父体清,有荒坦十亩,与陶欣承坦三十余亩相并。清因历年赔税,急 脱之为快,得价一百五十两绝卖,与欣承管业。买石运泥,筑
8、坐改基,初成十一小漏,后又加 筑,改为三大漏,并通自己祖业三十余亩,共成一大围。其工费不为不多,业管三届,不为不 久,已谓子孙世守。诅章垂涎丰美,后起告争,钦承三十年苦心筹画,血力几尽,一旦割之,奚 啻剥肤。况经年久,例无回赎,谶者以兄弟之间断以加贴回赎,亦法中之情也。然钦承以国 章自受,故隐忍之耳。乃一入手,即转投卢上铭之父卢宦,兴众起业,总在一围之中,唇齿蹂 践,并钦承前产,俱不得安其故业矣。国章强赎,背卖卢瑛田,民得灶业,钦承所以衔恨骨,而 为赴阙之控也。陶体清所有的十亩未整备沙坦,和他的兄弟陶欣承的三十余亩沙坦相邻。陶体清为了躲避 赋税负担,以150两卖断给陶欣承。陶欣承历尽千辛万苦,
9、在这块土地的四周修筑了堤防,区画整备了内部土地,和自己从祖先那儿继承来的三十亩相连,形成一个大围。但是,陶体 清看到整备起来的沙田之后,就想把它弄到手,于是提起诉讼。审理该诉讼的官员考虑到该 纷争是兄弟之间的事,就判决由陶体清在当初的卖地价格上另加费用买回土地。该判决充 分考虑到兄弟之情,但陶体清一旦获得土地,却将其卖给了卢上铭之父卢瑛田。卢瑛田是东 莞县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及第,由户部主事历任湖广按察司副使、四川参政等。其 子卢上铭由其父恩荫任官,官至工部主事从这些事例可以知道,对宗族来说,拥有乡绅是何等重要。族中的无赖常常将族人的土地投 献给或者卖给有势力的乡绅,虽说是出于自己
10、的利益,但换句话说,也说明了自己所在宗族 之向心力很弱。这说明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乡绅,其宗族就连维系以血缘为纽带的关系都 有危险。另一方面,乡绅的宗族,以乡绅的权力为后盾,可以获得种种利权,扩大宗族网络, 强化作为宗族的力量。这就产生了宦族和弱小宗族之间的差距。乡绅势力较弱,无法与之对抗最后,我想归纳一下本文所阐述的内容。明末的乡绅之家,在矿山开发、海外贸易、墟市和沙田经营、牛的屠宰、养鸭、高利贷、 对日常生活物资征收私税等方面,推进多角经营,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围绕沙田的纷争。在明 代的珠江三角洲地带,由上游西江、北江、东江三江带来的淤泥不断地形成沙坦,把沙坦整 治为可耕种地的沙田由于所有权不明
11、确,是非课税的对象,带来了莫大的利益。在广州诸县 中,由于香山县开发最晚,沙田形成的范围很大,明代中叶以后,原籍番禺、南海、新会、顺 德的寄庄户获得沙田,又进一步占据了周围的水埠和泊位,不应税粮和徭役,将负担转嫁给 了当地各乡的里甲组织,给里甲人民造成很大危害。虽然寄庄户有“宦族”、“大家”、 “大姓”、“富豪人户”等种种名称,其实态就是乡绅之家。沙田成为发达地区乡绅争夺 利权的战场,这种情况到了明末仍然没有改变,以乡绅之家为中心,展开占沙、抢割活动。 即使到了明末,香山县的沙田依旧是发达诸县乡绅的口中之食,理由之一是香山县的乡绅势 力很弱,无法与之对抗。乡绅因为争夺各种利权而遭到批判,但利权
12、争夺的实行者是乡绅的子弟、亲族,还有奴仆、 无赖之类。乡绅以及猬集周围的人的重要据点之一是广州城。明代中期以降,在培养出官 员(乡绅)的宗族(宦族),在包括广州城和老家的广大范围内,扩张了以宗祠为中心的宗族网 络,在沙田地带,以乡绅权力为背景的土地争夺中,乡绅权力和宗族网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我推测族人以宗祠中心的宗族体制为杠杆,参与了种种利权。聚集在乡绅周围的,不仅仅只 有族人。受到乡绅权威和权力的吸引,各种各样的人猬集而至。由于无赖之辈的恶行而身 受其害的,在广东随处可见,其中以乡绅和宗族据点集中的广州城尤为瞩目。被称为市棍的 无赖与乡绅的奴仆(宦仆)合伙,暗中活跃。这些乡绅的奴仆和无赖,
13、在围绕沙田利权的纷争 中也是实战部队。在明末的三角洲地带,宗族之间的竞争变得激烈,辈出乡绅的强大宗族和弱小宗族之间的关 系,在构造上被固定于社会之中,这种差距构造不仅在城市,甚至也扩大到了农村。从盟水斋存牍的案件中,可以清楚地知道杂姓村落中强大宗族崛起,让其他宗族从属自己的过 程。在这种状况中,对于各个宗族来说,如何强化自己的宗族就成了一个重大问题。如果说 上升为乡绅,族人还有奴仆、无赖等便会聚集在周围,可以构筑起很大的势力,从宗族方面 来看,辈出乡绅而上升为宦族,在扩张势力上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另一方面,引导宗族走向 强大的乡绅,在遭受宦族凌虐一方来看,则是威胁。在盟水斋存牍的案例中,族中的
14、无 赖经常将族人土地投献给或卖给有权势的乡绅。虽然这种行为本身是无赖出于自身的利益, 但是不能不说无法制止他们这种行为的宗族一方也存在着问题。换句话说,也说明了宗族 向心力的削弱。拥有乡绅的话,其宗族就可以以宗祠为中心强化向心力,不仅仅是族人,也 会吸引来奴仆、无赖等各种各样的人,多方面开展利权争夺。无法辈出乡绅,就意味着无法 强固地维持宗族体制,于是在利权争夺的竞争中败北。产生宦族和弱小宗族之间差距的理 由就在于此。如以所述,对于宗族来说,是否辈出乡绅成了左右其命运的重大问题。当然,乡绅的身份仅 仅限于一代,因而,其宗族如果没有了乡绅,势力随之丧失。强有力的宗族如果要辈出乡绅, 就需要常规装
15、置。在明末清初之前得到普及的宗族组织,在这一点上发挥了极为有效的机 能。依靠对教育的投资,使得科举及第者辈此是三角洲宗族的目标。不仅如此,在明末的 三角洲地带,各种民众反叛扩大到了全境第三,大量乡绅的宗族(官族)对其他宗族的影响第二,争取利益的矿工之间的人际关系首先,沙田的问题恶行有哪些呢?有矿山开发、与澳门的葡萄牙等夷狄进行贸易、经营墟市和沙田、牛的屠 宰、养鸭、放高利贷、对日常生活物资征收私税等。这样的多角经营,已经出现在嘉靖年 间的霍韬家族,说明乡绅围绕三角洲地带之利权而打进所有领域的情况,在明末也是很普遍 的现象。在探讨珠江三角洲乡绅活动方面,最值得注意的是围绕沙田的纷争。现在的珠江三
16、角洲是 由西江、北江、东江三条上游河川带来的淤泥形成的冲积平原,在开始开发的秦汉时代,该 地域是一个狭窄的海湾,星岛罗布。其后,三江的淤泥逐渐形成三角洲的上游部,在很长的 一段时间里,淤泥的堆积速度极为缓慢。南宋的时候,三角洲开始急速成长,元代加速发展, 香山县诸岛与大陆相连。明清时代,三角洲地带进一步陆地化,形成了现在三角洲地带的原 型。由淤泥堆积而成的沙洲形成了沙坦(沙田)。也就是说,沙州是自然形成的,其周围聚集 了更多的沉淀物,堆积进一步发展。农民在周围修建堤防,种植芦苇和豆类,防治堤防崩溃 和土壤流失。如此经过三年五载,沙坦成为适合种植水稻的土地。沙坦形成之后,更多的淤 泥淤积于下游,
17、又形成新的沙坦其中,广州诸县中开发最晚的香山县成为争夺沙田的舞台。我想将其间情况介绍如下。明 代中叶以降,原籍番禺、南海、新会、顺德的“宦族”(又称“大家”、“大姓”)获得香 山县和顺德县等地的沙田,根据所拥有田地而在香山各乡登录户籍,即所谓的寄庄户。他们 不负担税粮和徭役,而将其转嫁给当地各乡的里甲,里甲之民因而有相继破产者。于是,嘉 靖元年(1522),知县袁镭将寄庄户的户籍从各乡的里甲组织中削除,设立以各自原籍之县命 名的都,有番南(番禺、南海)都图、新会都图、顺德都图三个。但是,这个改革方案无法实 施。因为没有一个寄庄户肯赴县城服徭役曹守鸭埠之制,若遂行焉。畜鸭之民,惟遵埠主约束也矣。
18、不求仕族为之武羁。盖仕族武羁 为畜鸭之民之渊薮,小利啖之也。宦家子弟见小利忘厚祸,阴为畜鸭顽民窝主。顽民恃宦家 子弟为冰山,恣恶无忌。因畜鸭而残民之稼,民不敢告。日:“某宦族主之也。”祸固不小 矣。复因畜鸭而为劫盗,踪迹张白则宦族受玷不小矣。故鸭埠之制行,则民有定业,埠有定 主,不附丽宦族为之庇覆,宦族子弟亦得寡过保全衣冠之策也。从这篇文章可以看此成为畜鸭之民后盾的“仕宦之家”,其实态可以更为明确地说就是 “宦家子弟”和“宦族”。乡绅子弟和亲族收取畜鸭之民的贿赂,借助乡绅的权威,让官府 默许畜鸭之民的鸭子养殖。对此,遭受鸭患的农民害怕乡绅的权力而不敢上告,异口同声地 说:“某宦族主之也。”霍韬
19、担心此事伤害到乡绅的权威。沙田成为发达地区乡绅争夺利权之地,这种状况即使到了明末也丝毫没有改变。盟水斋 存牍对此事有所记载。例如,“香、顺两邑招集亡命,冒宦抢禾,无日无之”(一刻献略 二卷冒宦抢禾何基伯等一徒五杖),在香山、顺德两县,招集“亡命”之徒,借乡绅的 名义夺取收获物之辈不绝。止匕外,曾与陈子壮一同抗击清朝的生员陈邦彦(字会份,号严野), 对乡绅之家在沙田的活动进行了具体的证言。陈氏的祖先陈玺,从安徽池州府铜陵县入粤。 相传他出仕宋朝担任机宜文字,南宋末年,追从端宗南迁,卒于广州城。陈玺的次子陈大谟 担任元朝的枢密副使,陈大谟的儿辈从广州迁移到南海县龙山,从此 陈氏作为世代财主而 为人
20、所知,称小圃陈氏。景泰初年,由南海县析置顺德县,龙山亦成为顺德县所属。顺德县 共设置了四十个堡,龙山是其中之一,位于顺德县城西北与南海县的交界处。龙山堡又由二 十一个村组成,其中包括陈氏所居住的小圃臣观今日之侵渔小民使之离心者,不独在有司,而兼在豪右。有司之侵渔在法之内,犹可言 也。豪右之侵渔在法之外,不可言也。远者臣不及知。臣以臣之乡观之,诸借势牟利之事非 一,而最大者一曰占沙,一日抢割,度未有闻之朝廷者,臣敢讼言之。臣乡田多近海,或数十 年辄有浮生。势豪之家以承饷为名,而影占他人已成之税田,认为己物。业户畏之而不敢争, 官司闻之而不能直。此所谓占沙也。及至秋稼将登,豪家募召打手,驾使大船,
21、列刃张旗,以 争新占之业。其后转相摹仿,虽夙昔无因者,皆席卷而有之。耕者之少不敌抢者之多。甚或 杀越折伤,而不能问。此所谓抢割也。斯二者小民积怨深怒,皆归咎于乡绅。“势豪之家”借势力谋求利益的恶行之一就是占沙,以纳税为名目,影占他人已整备完毕的 税田。其二是抢割,到了秋季收获时期,乡绅之家募集打手,驾驶大型船舶,携带武器,高举 大旗,抢夺收获物。蒙受占沙和抢割祸害的人都把这些责任归咎于乡绅。占沙和抢割并不仅仅是顺德县,香山县也很普遍。其实例且留置后述,下列史料表明香山县 受到发达诸县乡绅的祸害依然最为严重。二刻公移议详春花园田入义仓云:看得,香山春花园田壹拾伍顷肆拾壹亩,向被豪民隐占有年,自冯
22、知县清出以拾顷归仓,伍顷 归学,此不易之案也。后复肆侵占。周知县究详竖界,而此田已久归之公家矣。夫何周知县 去后,当事者非其人,漫无主持,听吏胥为政,而前田仍落豪手,后竟有每亩纳银壹两叁钱之 议。前且勿论,即查周知县竖界之后,已有十年,其间花利不可胜算。皆为豪辈奸延吞匿,式 千金尚不足偿花息之半。岂有壹两叁钱作田价之理。按,新会义田久没豪家,亦未尝不 以补饷为名,前院欲追,则尽追出矣。无有敢抗者。岂三尺之法能行之新会,不能行之香山 乎。况见任香山为甲科县令,非复前任愦愦,冯、周两县令彼何人哉,当亦非异人任矣。香山县春花园的十五顷四十一亩田地长期被豪民所占有。于是,冯知县进行了调查,将其收 归国
23、有,以十顷归属官仓,以五顷归属县学。冯知县即冯生虞。他是四川大足人,万历九年 (1581)由进士出任香山知县。赴任之后,冯知县亲自出马测量县内土地,分成上中下三等登 录鱼鳞图册然而,周知县去官之后,由于主持县政的不是合适的人才,没有遵守周知县的判决,听任吏胥 为政,春花园田地再次落入豪民之手。后来竟然有豪民以每亩银一两三钱向香山县缴纳以 图解决的议论,颜俊彦认为若依照这种方法,将无法取回被占据期间所获得的收成利益而予 以了屏退。颜俊彦在此提出了一个疑问。新会县的义田也长期被势豪之家所占有,当时的 察院将该土地收归官府,没有人敢反抗。为什么法律在新会县可以得到实施,而香山县却不 能呢?职更有虑者
24、。香山乡绅甚少,而皆闭户不与外事。其为祟香民者,皆邻邑也。此田须责成县 官,当官召本邑殷实之户承佃纳租,不许外邑衿绅与身其间。庶不启旁蹊曲径,复致沦没。 宪台德泽永永垂之无穷耳。他认为在占有春花园田的豪民背后,有他县的乡绅在遥控。香山县要想收回该园田,需要能 够对抗他县乡绅的当地乡绅的支援,但是,香山的乡绅极少,而且闭门不参与此事。于是,颜 俊彦提出不许他县乡绅介入,应该由香山县独自召集当地富家承种园田。此处,如实显示了他县乡绅围绕沙田的暗中活动。正如颜俊彦指出的那样,香山县的乡绅原 本极少。根据光绪五年(1879)刊广州府志卷三十四选举志三明,对被赋予任官 资格的进士及第者人数进行一下比较。
25、明代(洪武至崇祯)五县的进士及第者,番禺县91人, 南海县151人,新会县45人,东莞县79人,顺德县99人。总数465人。相比之下,香山县 在有明一代不过12人。在向官界输送人才的能力上,新兴开发地的香山县显然占绝对的劣 势。从颜俊彦的话可知,香山县乡绅也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对抗发达诸县乡绅上的无能为 力。如上所述,乡绅对利权的争夺持续到了明末。尤其是在香山县,嘉靖年间以来,由于番禺、 南海、顺德、新会等发达地区的乡绅在获得土地之后不肯承担税役,负担遭到了转嫁,此外 还蒙受了以各种非法手段进行土地占夺和收获物夺取的祸害。沙田纷争不过是乡绅之家活 动的一端。正如陈子壮所述,乡绅活动极为多面,可以
26、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在争夺三角洲地带 的一切利权。支撑着这些乡绅活动的,是怎样的一些人呢?我想在下一章来探讨一下这些人。二、乡绅依靠东道国的权力争夺如前章所述,争夺以沙田为首的各种利权,使乡绅之家饱受批判,然而,其责任在谁呢?霍韬 渭隹文集卷五赠黄尹宰香山叙日:香山在郡之南百五十里,而近周遭皆海。香山擎然于海之中如琼隹,而差小山之秀特如垣如 屏。拥邑治之背,邑南襟带海洋,登高观焉。岭外之奇境也。其邑之域暨民生齿之数登于图 籍者为里。惟三十有五。然番禺、南海、新会、顺德、东莞五邑之民,皆托籍寓产焉。一 邑丛五邑之产,则多大姓。五邑之大姓丛产,一邑征赋督逋,哓无宁时。故为令难。邑多涨 卤,积而为岛,可
27、稻可菱,可落可渔。有力者利焉,大姓交利争。是以梦武断之横。为令操权 之难。令不能曲直。彼弱则阱,强则狼,悻奔叫上官,叫嚣于天阙。逮械质保,及于闾五什百 为聚。为令追呼之难。大吏不能自曲直,取基于令,或则大吏诡直曲,责成于令。逆大吏,则 虞祸罟,顺则获戾直民,为令任职之难。两梦之诘,岂日以诈实,以贿逞胥隶,亵燕隙以投焉。 百一垢售曲直,倒操谗夫,俟衅仇皆腾涌,不为覆操。为令自守之难。是故小邑也,乃难为令。根据霍韬的证言,发达诸县(番禺、南海、新会、顺德、东莞五县)的“大姓”围绕着沙田 的利权相互竞争,纷争不绝,面对这种状况,香山知县无法统御其武断之横。而且,“大姓” 一旦被管束,则上告于知县的上
28、司,甚至上告到朝廷,弄得纷纷攘攘。因而,不让知县来判断 纷争的是非曲直,而接受控告的大官又不能自己判断曲直,或者歪曲是非判断,将责任推卸 给知县。违背大官意志的话,则恐怕有不测之灾。“大姓”即乡绅之家一面对地方官和中 央政府行使巨大的影响力,一面争夺着沙田的权益,乡绅自身显然应承担重大的责任。但是, 乡绅自身并没有亲自出马指挥争夺利权。陈邦彦在前引禁侵渔中,谈到直面占沙和抢 割的人把责任归咎于乡绅之后,又说:乡绅读书,知义理,受国深恩,其身为不肖者固无几耳。乃其间或子弟仆从之蒙蔽而不及知, 或戚属奸徒之诈冒,而不可诘。小民赴诉其门,则主人如帝,门者如鬼,未尝为之深察其颠末。乡绅是不是真的没有参
29、与其中,值得怀疑,但是从上文可以知道乡绅的子弟和亲族,还有奴 仆、奸徒之类是利权争夺的执行者。此外,陈子壮也在写给广东巡按御史刘翰鸠的前引简 牍中,委托刘翰鸠说,如果老家的亲族和奴仆染指乡绅多方面利权争夺之事,定给予严惩不 贷(“凡诈冒缙绅者,均法无贷,而于舍下尤加等焉。凡名号有涉舍下子姓奴仆者,均法无贷, 而真子姓奴仆尤加等焉”)。乡绅依靠聚集在自己周围的这些人,而这些人则依靠乡绅的权 力。这样结合起来的人际关系,其具体形态究竟如何呢?本章将来探讨这个问题。作为寄庄户而积极获取香山县沙田的,是发达地区如番禺、南海、顺德、新会、东莞诸县 的乡绅,正如前面的研究已经阐明了的,他们在明代中期以后,
30、努力将亲族组织化,构建了以 宗祠为中心的体制。乡绅聚集在以番禺、南海两县作为附郭县的广州城以及南海县佛山镇 这样的政治和经济中心城市,那里的宗祠装置也比较集中例如,邻接佛山镇的深村堡石头霍氏,霍韬在老家石头修建了大宗祠之后,随着亲族和子孙 的迁移,在各地修建祠堂,扩张了宗族网络像霍氏这样,在广州城中构筑宗族据点的例子并不少。例如,黄佐一族早就是移民广州城的 宗族黄氏步入官界的同时,移居广州城内,独自修建祠堂,同时与老家香山县的宗族也保持联系。 即使在城居化之后,还与原籍地的宗族维持关系,这也可以从方氏的事例中得到确认。方氏 的祖先来自福建的莆田。始祖方宗元出仕宋朝,赴任广东行中书省,葬于番禺的
31、青萝嶂。次 子方道隆任广州路总管,始定居南海县孔边乡丹灶村,是始迁祖。方道隆诸子分别是长房、 二房、三房、四房、五房之祖。其中方雷益是五房之祖。方雷益之子方日华,方日华之子 方势宏。相传方势宏在明初动乱时期率领“乡族”保卫乡里。方势宏之子,讳权,字用中, 号亭秋。方用中放弃为官之道,热心于子孙的教育。子孙没有辜负方用中的期待。首先,方 用中之子方允成(讳遂)任广西全州学正,卒于正统十三年(1448) o方允成有三个儿子,嫡长 子方贵科任南京旗手卫知事,次子方茂夫乡试及第。第三子是方献夫以上介绍的霍氏、黄氏、方氏,均是明代中期以后官员(乡绅)辈出的宗族,也就是所谓宦族。 作为上升为宦族的宗族,黄
32、氏和方氏在广州城新建祠堂,同时在老家修建始祖、始迁祖的祠 堂,维持同祖亲族集团的关系。而霍氏以老家石头的大宗祠为中心,构建了亲族网络,广州 城的族人也包摄其中。宗族网络虽然以各种各样的形态遍布着,但在其形成之际,乡绅无疑 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前所述,在沙田地带,以乡绅权力为背景而展开的土地争夺中,乡绅 权力和宗族网络发挥了非常大的效力。我觉得争夺利权而遭到批判的宦族,其核心不用说 就是乡绅的家族,其周边是以宗祠为中心的宗族体制作为杠杆,族人有各种各样的参与。聚集乡绅周围的,不仅仅是族人。被乡绅的权威和权力所吸引,各色人等猬集而至。二刻 斌略公移禁约禁棍仆跳局小民日:示粤中惯多跳诈,省城尤甚。土
33、究恶少三五成群,寻风生事,又且依草附水,影射名色,为狡 兔之窟。本厅初度岭来,见之发竖,立意重创,非不知抉齿啮之戒。然一点血性,遏捺不住, 愿以身从,弃一官特一羽也。待罪三年,上赖各上台之音震,下藉诸同事之维持,与夫地方衿 绅之相体,庶几嚣戢纷解,无诈无虞,理兹土者亦渐渐相安,可忌锄击。乃迩来复数数见告, 小民之被鱼肉者,号呼于道,殆无虚日。其间刁诬不无,而凌逼尽有。如温斗玄一事,昏夜闯 府,击鼓鸣冤。据县审称,棍徒十余掳至宦家,拷勒写二百金,果尔,浮于强盗矣。今后 如有市棍势仆结党横行,跳局小民,许地方保约人等竟孥缚解府,以凭究治,转解院道发落。 小民与市棍斗,则善恶不敌,小民与宦仆斗,则强
34、弱不敌,然市棍宦仆与小民斗,则众寡亦不 敌。吾民之可恃者众志成城耳。一街之中一人被害,则一街寒心,唇齿辅车,岂可不念乃忍 袖手旁观。遇有前项纵横之人,当群起力攻,缚而致之该县令长。令长于民为父母,岂有父 母而忍其子之落于汤火,不急引手者。决不左袒市棍势仆,难为受冤受苦之百姓也。广东盛行欺人跳诈的行为,据说广州城(省城)尤为严重。“土究”和“恶少”聚众闹事,此 外,还依靠有权势的人,借他人之名义迷惑人,省城遂成为狡兔之巢窟。他们实际上就是宦 仆和市棍。颜俊彦希望今后如有宦仆、市棍结党横行,地方保约人等应该合力捉拿他们,并 解送到官府。宦仆是乡绅的奴仆,市棍是市井无赖,他们是否属于乡绅之家,并没有
35、太大关 系,他们是一起活动的同伙。在颜俊彦描写的事件中,“棍徒”甚至采取闯入乡绅之家(宦 家)强行借去二百金这样的过激行动。他们不仅仅是官府,就连乡绅也感到棘手的一群人。 这些无赖之徒通过各种渠道赚钱。根据堀地明的研究,广州城在明代后期频频爆发抢米风 潮,暴动的主角是小贩和无赖。据说无赖从事端午节划龙舟的人夫,以此为生这些乡绅的奴仆和无赖,在围绕沙田利权的纷争中,也成为实际作战的部队。如前所引,陈 子壮和陈邦彦提到了在各种利权争夺中,有乡绅的亲族,同时奴仆和无赖也暗中活跃。举一 个事例来说明。一刻瀛略二卷抢禾梁仲采萧诚志徒曰:审得,土完梁仲采、萧诚志与已故陈万祥,影附宦仆,蚕食民产黎光显经税之
36、田坦,可以领批 守沙为名,恣其抢掠,又将周及李孙彦、李应柱、秦邦城诸家而快志焉。嗟嗟,使可若此,则 普天王土何不可鲸吞为己有也。良字都金鼓角之非黄旗都黄圃沙,已凿凿乎,其不可混矣。 据仲采、诚志称,系严宦之子懋纶实为之,严宦万里远宦,靡能内顾。懋纶少不经事,或不无 为若辈所弄。乃懋纶从未到官,今严福已杳不可即,而列帜守禾聚徒抢割之仲采、诚志俨然 在焉,其又何辞,戕小民之禾应死,玷乡绅之节应死,非重惩之,风胡可长。姑引轻律拟配,犹 其幸也。香山抢割为祟,曾经职重创,申详有案。今复有此等事,所恃县令抉破情面,刑乱用 重以镇之耳。在该事件中,土克梁仲采和萧诚志谋同一个叫陈万祥的人,追随乡绅的奴仆(“
37、宦仆”),蚕 食黎光显业已纳税登录完毕的民田,以获取批文、保护沙田为名,抢夺该民田的收获物。即 所谓抢割。该民田位于良字都金鼓角。良字都在香山县城东南,属于仁厚乡根据梁仲采和萧诚志的证词,该事件由乡绅严某(严宦)之子懋纶实行。严宦远在任所,无暇 顾及家庭经营。其子懋纶还很年轻,经验不足,很有可能轻信那些人所言。很多乡绅由于当 官而离家在外,无法管理家庭经营的实务。不得不让家人或宦仆代替主人经营家业,于是,就生发了他们和无赖(土究)一起进行抢割的事件。此外,一刻激略二卷冒宦抢禾何基 伯等一徒五杖还说:审得,香、顺两邑招集亡命,冒宦抢禾,无日无之,而不谓青衿之领袖之也。据冯仰曾杀占之 控,称被究曾
38、纯学、王懋式等,冒宦驾船,逐佃卷租。职进抢禾之人,而一一审之,朱国基、 关昭宇犹口称梁宦不置陈,继同区彦权、李荣显面质,秀才王懋式主使而勾引之来者,则曾 纯学、何基伯实为戎首。纯学已以别案盗情系狱。其何基伯应以白昼抢夺,城旦不枉,朱国 基等五人坚称雇工,姑予一杖。何世荣未到,另提其生员王懋式,法应褫革,宽其一面,是在 上裁。招详。在香山、顺德两县,召集“亡命”之徒,假借乡绅之名进行抢割之事已成为常态。据冯仰曾 有关杀占的指控,曾纯学、生员王懋式等假借梁宦之名,驾船攫取佃户的佃租。在该案件中, 因假借乡绅之名进行抢禾而被问罪,其首谋者是生员。生员成为领袖,召集“亡命”之徒, 进行抢割。虽然不知道
39、梁宦究竟与此有无关系,但通过该事例可以知道,以生员为首谋的这 些人假借乡绅的权力,实施了抢割。一刻署香山县谶略一卷抢割田禾黄楚行等徒 云:看得,香山襟海而邑,在诸邑中最称僻壤,田为海水所喷射,故用力恒多,收成极薄,八口嗷嗷, 朝夕不给,而重之土究之投献,势豪之侵占,穷乡下邑,何处控诉,有束手待毙耳。更可恨者, 田禾收割之时,一伙亡赖强贼诈称某宦某宦看守田禾,白日驾船,恣行抢割。小民暑耕雨耨, 手月并足服,满望妇子有一饱之乐,而竟供其须臾之一卷。加上向“土究”的投献、“势豪”的侵占,收获季节还有一群“亡赖强贼”在乡绅(某官) 的名义之下,以保护水稻为名,白日驾船抢夺收获物的抢割已经成为常态。在该
40、案件中,以 乡绅之名进行抢割的是黄楚行等17人。对止匕遭袭击村庄的里排郑复昌率领乡民三百余人 与其作战,将其捕缚解送官府。根据判决,袭击者17人不过是“佣工愚民”,下令抢割的是 顺德县的“光棍”吴子华。如上所述,在明末三角洲地带,宗族、奴仆和无赖借助乡绅的权力争夺各种利权。这些乡绅 之家的活动对三角洲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呢?接下来,我想以宗族问题为中心作些介绍。三、广东的械斗制度在乡绅的周围,不仅仅有族人,还聚集了奴仆、无赖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与乡绅结成关系, 争夺利权。因而,从宗族一方来看的话,是否辈出乡绅,就拥有足以左右其命运的重大意义。 在其他宗族眼里,乡绅的权力对他们的生活难道就没有
41、产生威胁吗?乡绅以官界影响力为后 盾而拥有的强大权力固然可畏,支撑乡绅的诸种关系大概也是敬畏的对象。本章想对这个 问题进行探讨。如前章所述,拥有乡绅的宗族有在广州城设置据点的倾向。这种倾向在佛山可以得到更为 明了的确认。持续辈出乡绅的强大宗族(宦族)与弱小宗族之间的关系,在构造上已经固定 于社会之中广东巡抚王俭奏:粤民多聚族而居,每族祠置祭田,名为尝租。大户多至数千亩,小户亦有数 百亩。租谷按支轮收。除祭祀完粮外,积至盈千累万,费财丰厚,往往倚强凌弱,恃众暴寡。 其势均力敌者,不能取胜,则祠内纠众出斗。议定,族中斗伤人,厚给尝租,以供药饵,因伤身 故者,令木主入祠,给尝租,以养妻孥。如伤毙他姓
42、,有肯顶凶认抵者,亦照伤故例。正犯漏 网,奸徒愈无顾忌。前经按察使潘思矩请,将尝租仿宋臣范仲淹义田例,设族正族副经管,仍 令地方官稽核。奉行日久,而械斗之风未俊。窃思,聚此贪财,适以济其凶恶,不如散彼田产, 可以息其斗争。请饬查尝租,田自百亩以上者,计每年祭祀所需,酌留数十亩,择安分族人, 承充族正经理,嗣后严禁添积。其余田新置者,仍归本人收管。年远及递年租利所置,按支 派均散,俾贫民有田以资生,凶徒无财以滋事。得旨。据王俭称,广东人多聚族而居,不论大户小户,其宗族祠堂(族祠)都设有大量祭田,称之为尝 租,获得很多田租收入。宗族的强者以其丰厚的经济实力为背景,欺凌弱小的宗族,依靠族 人众多而肆
43、行横暴。当势均力敌,无法解决的时候,从尝租之中拨出费用,以此为诱饵,动员 族众参加械斗,因械斗身亡的,向其家族支付尝租,保障他们的生活。广东按察使潘思矩曾 仿照范仲淹的义田制度,命令设族正、族副进行管理,由地方官进行监察,但是,未能制止械 斗之风由王俭的奏折可知:第一,在宗族之间存在着大户和小户的差距,经济基础和族人数量处于 劣势的小户不得不从属于大户;第二,宗族之间有着残酷的竞争,经常发展为械斗。这种状 况在明末早已出现。我想从盟水斋存牍中介绍几个事例。一刻漱略卷三讦讼劳绍 元等杖云:审得,劳绍元与冯子真等一村,共有七姓。向为一保,其来久矣。迩因人口繁滋,已非昔比, 独冯、劳二姓丁力强众,两
44、不相下,管辖尤难。劳姓之屡告开保者,亦因冯族历有犯事,以虑 累为言也。冯氏之必不欲分保者,以劳姓无良不受铃束,以图自便也。然皆未有据也。唯是 两居犬牙错集,特不能割地为界,而总之块土,皆在一围之中,声息相闻,不难稽察,添保帮摄, 未为不可。况该县已曾给帖,冯、劳两姓各主一保,其余五姓听从,付近入册,互相核查,有 事连坐,各任专责,间有一二插居,以册为定,无累别保。树大枝分,势使然也,冯子真等借口 旧籍定制,明属强词,劳绍元等罗列肆谗,大伤邻睦,事干人众,姑将二比首名各拟杖惩。余 免株求。招详侯夺。成为问题的村落是七姓居住的杂姓村落,原本编成一个保,但是由于其中劳姓和冯姓势力崛 起,互不相让,一
45、保则难以管辖。于是,劳氏主张重新设置一个保,对此,冯氏则认为没有必 要开设新保。管辖该村落的县协调两姓的主张,将两姓各自编为一保,让其他五姓从属两姓, 分属两个保,颜俊彦也赞成该县的裁定。虽然这只不过是其中一例,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在 杂姓村落中,强大宗族的崛起,其他宗族从属于他们的过程,在明末清初得到了发展。此外,正如二刻盗略二卷争山何宪峰等杖所说的“粤中争坟之讼,无日无之”,在 广东,围绕祖坟的诉讼频发。我无法在此一一列举,盟水斋存牍中收录了大量这种案件。 一刻i献略卷三妄讼罗承宗等免拟就是其中之一:审得,罗承宗、黄惟经争山上一片余地,蛮触不休,两家山邻亦各左右其袒,左罗者结为罗氏 始祖,左
46、黄者结为黄家绝墓。总之,生明道宋,世远人亡,为罗为黄,俱无可考。夫争风水以 妥先灵也,乃取不可知之荒冢,而认之为始祖,将强地下之祖父,而亦祖其祖,不大有余恫乎。 今据该县原审及所绘山图,两山左右有水坑为界,无可相侵。而所争一片余地,委系无名古 墓,两姓不得插葬。仍行该县立一石,书古绝墓三字,竖其地上,永杜哗争。罗承宗妄讼应杖, 但念其从父母起见,可徼宪台之宽宥也。详奉布政司批。既经县断,姑免究缴。罗承宗和黄惟经为了争夺山上一片寸土的所有权,纠纷不息。邻接两家山地之人也各有袒 护,执持罗氏的联手声称该土地为罗氏始祖之墓,而执持黄氏的则认为是黄家的绝墓。正如 “生明道宋,世远人亡,为罗为黄俱无可考
47、”所说的那样,在围绕古墓的纷争中,罗氏和黄氏 所主张的建于宋代的祖坟,是毫无证据的,颜俊彦不承认两家的主张,认为那是没有物主的 “古绝墓”,判决“两姓不得插葬”。换句话说,尽管两家到了明末,各自主张那是自己的 祖坟,但也说明他们在此之前并没有对该墓进行过管理。该事件发端于罗承宗的诉讼。他 这时候提出诉讼,是因为古墓在风水上是绝好的场所,他试图通过主张那是罗氏始祖以来之 墓,以确定所有权,将此地作为一族的墓地。在宗族逐步加强凝聚力的明末,坟墓的确保,是 与设立祠堂同等重要的大事,因而,我推测在这件纷争的背后,有可能是两姓宗族在操纵。此外,一刻激略卷一 人命冯崇聚等杖记载了以下的事件:审得,邓氏之
48、夫吕处贤,因争墟界为冯崇聚等兢殴伤足,不久身故。死虽因病,而病所从来, 不为无因,尸男吕肖则以人命讼县。当有两族人冯执宪、吕理举及氏族邓耀庭等处明,当官 拦息。其中冯姓虑累,愿许助葬,情亦有之。而尸族吕元辅等疑执私和,经府审明,将辅治罪, 悉照原案归结。冯崇聚因悔前处助葬居间之人不善调停,此邓氏复有二命之控,亦吕族于章 等从旁挑激之耳。今肖则已出,各犯酿衅有繇。崇聚、执宪、理举、耀庭、于章各杖示惩。邓氏之夫吕处贤在争执市场边界(墟界)之际,被冯崇聚等人殴打致伤,不久死亡。死因虽然 是病死,但此前被殴打亦是根本之原因,因此,吕处贤的儿子吕肖则以杀人事件告到县里。 吕姓和冯姓的两姓族人冯执宪、吕理
49、举以及邓氏家族的邓耀庭等人要求弄清事实真相,但 县官让他们撤销诉讼。其间,冯姓方面担心受到连累,表示愿意助葬。然而,死者吕处贤宗 族方的吕元辅等人怀疑这是冯姓想不通过官府判决而把事情敷衍过去,主张应该经由府审 判决。这件事原本是吕处贤在围绕市场边界之争中受伤而造成病死的事件,然而在此后的 诉讼过程中,发展为吕姓和冯姓的全面对立。我以为围绕墟界的纷争原本就是两姓宗族之 间的斗争。宗族互相竞争,崛起的宗族让弱小宗族从属自己,在这种倾向被固定化之中,对于各个宗族 来说,如何强化自己宗族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如前所述,一旦上升为乡绅,亲族、奴仆和 无赖等聚集在他的周围,就可以构筑起强大的势力。因而,从宗族的角度来看,培养出乡绅 而上升为宦族,在扩张势力上比什么都来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