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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综合能源服务产业政策发展趋势演变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综合能源服务可以视为是节能服务的升级。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环境中心主任熊华文此前就指出,节能未来的方向是系统节能,即从原来的单一环节向系统整体转变,从纯粹的节能向综合能源服务等模式转变,综合能源服务成为系统节能的重要表现形式。综合能源服务和传统的节能服务类似,服务主体仍然是节能服务公司,客体仍然是用能单位,只是在服务方式(节能到供能+节能)、服务链条(单一设备技能到整体系统节能)、能源品种(单能源品种到多能源品种)、数字化能力(人工管理到数字化管理)等方面有所升级。因此,要追溯综合能源服务的政策演变,应从最早的节能服务开始。IESPla
2、za综合能源服务网对国家层面相关的综合能源服务发展政策进行了梳理,将相关的主要政策分为命令控制型政策、经济激励型政策和自愿型政策三种类型,以便您更加直观地了解综合能源服务政策发展趋势。命令控制型政策命令控制型政策采用法规、标准、政策等措施,是政府为了实现碳减排,敦促能源市场改革的强制性措施。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2000年6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首次提出在全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节能主管部门发出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
3、、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鼓励售电主体创新服务,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服务。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电力系统正在朝着分布式、智能化、微型化方向发展。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7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4、意见指出:创新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商业模式,鼓励采取电网、燃气、热力公司控股或参股等方式组建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从事市场化供能、售电等业务,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服务等市场化机制。加快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智慧用能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开放共享、灵活智能的综合能源供应及增值服务。建设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有利于提高能源供需协调能力,推动能源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减少弃风、弃光、弃水限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是提高能源系统综合效率的重要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经历2016年7月2日和2018年10月26日两次修订后在第六十六条规定中写到: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
5、,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这也意味着合同能源管理实现了法制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2017年1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规划指出: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结合市场需求,鼓励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鼓励因地制宜采用天然气、清洁电力、地热能、余热、太阳能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配合互补的方式,满足不同地区取暖需求。既满足了市场需求,又使各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2018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2018年2月22日,国家工信部发布2018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
6、用工作要点。文件指出: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继续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引导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与重点用能单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建立合作。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年2月18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应用,扩大引入市场资本实施节能改造规模,继续推进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在综合能源服务的各个细分市场中,以政府为客户的公共机构市场相对具有更佳的项目可行性。该通知的发布,有效推动了公共机构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的发展。
7、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1年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积极推广综合能源服务,着力加强能效管理,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实施电能替代,大力推进以电代煤和以电代油,有序推进以电代气,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用能电气化是当下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的具体方向,也是推动我国重点行业绿色转型的关键。关于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1年9月2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对关于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对综合能源服务、智慧能源、储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在严守安全、环
8、保规范标准的基础上,探索“监管沙盒”的方式,鼓励开展政策和机制创新。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指出:探索建立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机制。探索同一市场主体运营集供电、供热(供冷)、供气为一体的多能互补、多能联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鼓励地方采取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投资经营主体。创新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建设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区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多部门联审机制,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这意味着综合能源服务进入办事快车道。2022年能源工作
9、指导意见2022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积极发展能源新产业新模式,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推动节能提效、降本降碳。优化涉企服务,打通堵点,为分布式发电就近交易、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这是综合能源服务首次被写入能源五年发展规划。通知指出:能源产业智能化升级进程加快,工业园区、城镇社区、公共建筑等领域综合能源服务,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深刻变革;实施智慧能源示范工程,以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源网荷储
10、一体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为依托,开展试点示范;支持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健全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会,培育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破除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在市场准入、投资运营、参与市场交易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壁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
11、比重;持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完善新能源项目投资核准(备案)制度,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微电网等综合能源项目,可作为整体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依托智能配电网、城镇燃气网、热力管网等能源网络,综合可再生能源、储能、柔性网络等先进能源技术和互联通信技术,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效灵活接入与生产消费一体化,建设冷热水电气一体供应的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2022年9月9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
12、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意见围绕能源费用托管的概念及意义,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条件、具体流程、落实要求等方面,对规范和促进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工作提出了相应意见。解决了因缺少国家层面相应政策支撑,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面临政策堵点的问题。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2023年1月18日,国管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意见指出:推广应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更大力度推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优化在京公共机构参与
13、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利用经济手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经济激励型政策经济激励型政策采用补贴、价格管制、税费等措施,是政府主要通过经济形式来引导综合能源服务发展,让参与综合能源服务的主体们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作用,跟随政策方向配置资源。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履意见的通知2010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履意见的通知。文件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税收扶持政策、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改善金融服务四个方面阐述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资金支持角度充分肯定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保驾护航
14、。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将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0亿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办法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条件为年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节能项目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以上)、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奖励标准为中央财政240元/吨标准煤,地方配套奖励资金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自愿型政策自愿型政策采用自愿协议、第三方机构、政府鼓励、宣传与表彰等措施,是政府期望企业、社区、家庭自愿参与,以民主化的形式促进能源供给侧、需求侧信息的统
15、一,最终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发展。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2016年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计划指出: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用能托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营造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注册登记管理服务平台,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要求,落实支持政策,实施节能改造,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鼓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创新,通过“债投”、“债贷”结合等方式支持项目实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