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

上传人:山*** 文档编号:97293555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PDF 页数:25 大小:362.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井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井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井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井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2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井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 则(一)编制目的。(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二(二)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

2、法规规定,编制本预案。(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对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详见附件 1)、生活饮用水污染等事件,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牵头组织防-3-控和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四)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反应灵敏、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事发

3、地政府在乡(镇)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风险管理、预防为主。坚持风险管理、预防为主。增强风险意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监测评估和舆情监测工作,严密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强化宣教培训,提高公众防范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全面做好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妥善处置。坚持依法规范、妥善处置。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运用高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确保处置应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完善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力量快

4、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妥善处置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五)事故分级。(五)事故分级。按照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故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4-(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分级标准见附件 2)。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县指挥部。(一)县指挥部。预判可能或已经达到较大标准需县政府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启动县级应急响应建议,经批准后,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统筹指挥事故处置工作。指挥长可酌情指

5、定 1-2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协助协调指挥等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会商、信息报告和督查等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二)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环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负责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协调、监督、指导及责任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指导一般级别事故处置。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突发

6、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依照法律法规及我县农产品质-5-量安全突发事件相关预案,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检测和风险分析预警。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协助做好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委网信办:县委网信办:负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网络谣言治理。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导学校

7、、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助乳品、食盐等特定食品工业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协助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县级药品储备调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涉及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置。县公安局: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对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食品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维护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和医疗救治机构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对发布食品安全事故虚假信息、造谣滋事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打击处理。-6-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因食品安

8、全事故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救助、儿童等福利机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负责依法为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相关事故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支持保障。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政府开展环境污染处置;依法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教育,协助做

9、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提供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道路交通运力保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县商务局:县商务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协助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及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相关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县文化广电县文化广电体育体育和旅游局:和旅游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景-7-区、旅游星级饭店等涉及旅游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收购

10、、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发生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置,对可能导致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粮食进行检验确认;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确认的受污染粮食。县林业工作总站:县林业工作总站:负责食用林产品(除水果之外部分)种植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产品的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移动移动公司公司、联通、联通公司公司、电信、电信公司公司: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长统一协调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县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

11、要,视情况增加成员单位。(三)现场指挥部。(三)现场指挥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事态紧急程度、形势发展需要,各级指挥部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现场指挥部,靠前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可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力以赴处置事故。(四)工作组。(四)工作组。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后,县指挥部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社会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县指挥-8-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并随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分组及职责见附件 3)。(五)技术支撑机构。(五)技

12、术支撑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机构、农畜水产品检验等有关单位所属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机构,在县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开展应急检验检测、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要重视加强应急处置专家库建设,事故发生后可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现场处置、医学救援、调查评估、舆论引导、善后处置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三、预警与信息报告全县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实施本地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依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分析研判掌握食品安全形势,强化风险专项治理,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一)风险监测。(一)风险监测。县

13、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建立协调高效的风险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强化信息的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根据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对可能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或通报相关信息。(二)信息通报。(二)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指导下级部门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9-尤其是高风险食品从种植养殖到最终消费各环节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事故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危害程度、发展趋势,适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风险预警信息。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在日常

14、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县市场监管部门,并按职责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应当通报的情形和内容包括:(1)发现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2)出现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接收的病人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4)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5)其他经研判认定涉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敏感信息。当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应适时终止和解除相关控制措施。(三)预警分级。(三)预警分级。对存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采取预警措施,按照事故发生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

15、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标准执行。(四)预警发布。(四)预警发布。县市场监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县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县-10-相关部门(单位)。县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信息,及时进行处置。(五)预警行动(五)预警行动1.1.分析研判分析研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机构和

16、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安全信息和热点舆情的收集、核查、汇总和分析研判,并及时跟踪监测,预估事故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经分析评估、初步调查核实,符合事故分级响应标准的,按本预案处置。2.2.防范措施。防范措施。迅速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加大食品安全应急科普宣传力度,告知公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或个人)停止食用、使用不安全食品。3.3.应急准备。应急准备。通知应急队伍及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4.4.舆论引导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组织专家解读,并对存在的风险和危害加以解释说明,加强舆情跟踪监测,主动

17、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澄清谣言。5.5.预警解除预警解除。发布预警的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单位)应根据事态发展、措施效果等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经研判可能引发事故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时,-11-应适时终止相关预警行动。(六)信息报告(六)信息报告1.1.报告单位或个人包括报告单位或个人包括:(1)市场监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2)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3)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4)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报告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早发现、早报告的原

18、则,履行报告义务。2.2.报告内容。报告内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范围和程度(涉及人数、伤害人数和死亡人数)、先期处置措施、现场相关情况(如:救援工作是否存在困难,伤害人员是否有老人、儿童、涉外及涉港澳台人员等)、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续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进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情况等信息;根据事故应对进展可进行多次续报,在处置过程中取得重大进展或可确定关键性信息时,应随时报告。终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概况、调查处理过程、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3.3.报告程序和时

19、限。报告程序和时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治疗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向事发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接报的市场监管部门要尽快掌握情况,按照信息报送时限规定-12-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特别重大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接报后 20 分钟内电话报告、30 分钟内书面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报 20 分钟内分别向县委、县政府电话报告,30 分钟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后续进展情况应每天至少报告 1 次。较大级别食品安全事故,在接报后 1 小时内书面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 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一般级别食品安全事

20、故,在接报后 2 小时内书面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报后 2 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突出电话首报,凡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可能演变为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县市场监管部门获知后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值班室电话报告,随后按程序书面报告。四、应急响应(一)先期处置。(一)先期处置。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事发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进行调查核实,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蔓延。1.1.积极开展医疗救援。积极开展医疗救援。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提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措施-13

21、-建议,做好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2.2.保护现场并抽样检验。保护现场并抽样检验。有关部门应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事发现场,加强治安管理,控制涉嫌犯罪人员;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立即组织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召回,停止生产经营;依法封存涉事相关场所以及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等,待有关调查工作结束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3.3.事故初步调查。事故初步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有关部门应予以协助;在对相关证据样品采集完成后,及时组织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完成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后,应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提交现

22、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针对可疑食品污染来源、途径及其影响因素,对相关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开展卫生学调查,验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及检验机构采样并开展实验室检验,确认致病因子、查找污染来源和途径、及时救治病人。4.4.事故评估。事故评估。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评估,判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并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事产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14-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3、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事故发展蔓延趋势等。有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经初步评估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县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向县政府提出响应建议。5.5.事故转办调整。事故转办调整。经评估判断为其他安全事件的,应立即报请县政府同意后,通报相关部门或单位事件信息,并移交有关证据和封存物品等。调整转办过程中,不能中断有关处置工作。6.6.做好信息发布准备。做好信息发布准备。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和说明。(二(二)响应分级响应分级。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应急响应建

24、议,县政府决策启动应急响应后,成立处置指挥机构,按照预案开展处置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事发地政府根据事故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综合研判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县级层面响应:县级层面响应: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时,县级政府按照程序启动县级应急响应。(三)分级响应。(三)分级响应。处置应对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初判事故级别、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市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初判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县级政府负责应对并核-15-定事故级别。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后,县政府应启动级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

25、处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食品安全事故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时,及时上报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协调支援应对工作。(四)响应措施(四)响应措施1.1.总体措施总体措施。采取必要措施减轻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在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进一步做好医学救援、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检验检测等工作,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分析评估事故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事故调查结论,确认事故责任,研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和整改意见建议,并提交调查报告。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

26、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2.2.应急检测评估。应急检测评估。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支撑机构应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物品及时进行应急检验检测,提交科学的检验检测报告。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情况,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及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及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方案等提供指导意见;检验后确认没有安全问题的,应当予以解封。-16-3.3.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应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分析评估事故风险和发展趋势

27、,认定事故责任,研究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建议,并提交调查报告。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五(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处置。未达到一般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县政府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六)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六)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持续动态发布信息。发布信息的内容应当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信息发布应包括事故预警信息。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

28、吹风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主动设置相关议题,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及时正确引导舆论。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事故处置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营造积极健康社会舆论。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后,未经应急工作机构同意,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编造、-17-传播食品安全事故虚假信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七七)维护稳定。)维护稳定。加强事发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

29、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救助患者的医疗机构、涉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损害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问题。(八八)响应调整与终止。)响应调整与终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后,事发地有关部门应适时组织相关专家会商研判态势,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必要时向事故涉及和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通报有关信息。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态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1.1.级别提升。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有扩大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于学校、托幼机构等重

30、点单位,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及时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2.2.级别降低。级别降低。当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且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3.3.响应终止。响应终止。当事故得到控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应急响应:(1)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患者病情稳定 24 小时以上,且无出现新-18-增的急性病症患者,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

31、隐患消除。4.4.级别调整与终止程序。级别调整与终止程序。现场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五、后期工作(一)善后处置。(一)善后处置。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解决因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善后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交通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的支付以及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的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涉及外县市的有

32、关善后工作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保险理赔工作;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责任调查。(二)责任调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9-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向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三)总结评估。(三)总结评估。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及时组

33、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提出事故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评估报告。(四)表扬奖励。(四)表扬奖励。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由县政府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县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五)责任追究。(五)责任追究。事发单位以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进行处置、报告的,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

34、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事故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事故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不服从上级政府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情节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20-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对事故处置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六、有关保障(一)人员技术保障。(一)人员技术保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响应和应对处置能力。应急处置技术支持机构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应急处置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队伍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乡(镇)政府食安办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二)物资经费保障。(二)物资经费保障。县财政、科工、商务等部门应统筹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的储备调用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

36、鼓励企业积极投保。(三)医疗救治保障。(三)医疗救治保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有关应急预案执行。(四)信息保障。(四)信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执法案件、事故通报等信息进行采集、监控和分析,研判评估食品安全风-21-险,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应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能及时报告与接收。(五(五)社会动员保障社会动员保障。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七、预案管理

37、(一)预案编制。(一)预案编制。县政府组织制定本级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市场监管部门备案。预案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应结合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应急措施,明确工作流程,健全应急组织,配齐应急装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二)预案修订。(二)预案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及时修订预案: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3.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4.在食品安全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重大问题;5.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修订的其他情况。(三)预案演练。(三)预案演练。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

38、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22-案。应急演练应重点演练应急指挥、信息报送、现场指挥、协调联动、舆论引导、调查评估和综合保障等工作。(四)宣传与培训。(四)宣传与培训。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技术机构、集中供餐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五)预案实施。(五)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食源性疾病中的传染病

39、2.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3.县指挥部工作组分组及职责-23-附件 1食源性疾病中的传染病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肠道传染病:甲类传染病中的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等;丙类中传染病中的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感染性腹泻诊断标准(WS271)规定的除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包括沙门菌肠炎(包括除伤寒及甲、乙、丙型副伤寒以外的所有沙门菌感染)、肠致泻性大肠杆菌(肠致病性大肠杆菌、肠产肠毒素性大肠杆菌、肠侵袭性大肠杆菌、肠出血性大肠杆菌/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和肠集

40、聚性黏附大肠杆菌)肠炎、致泻性弧菌(包括副溶血弧菌、河弧菌、拟态弧菌、霍利斯弧菌等)肠炎、弯曲菌(空肠弯曲菌、结肠弯曲菌)肠炎、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肠炎、轮状病毒肠炎、诺如病毒肠炎、肠腺病毒肠炎、隐孢子虫病、蓝氏贾第鞭毛虫肠炎。3.食源性疾病中涉及的其他传染病。-24-附件 2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事故分级评估指标特别重大(1)受污染食品流入 2 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1)受污染食品流入 2 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41、的;(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3)1 起食物中毒人数在 100 人(含)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 10 人(含)以上死亡的;(4)省政府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1)受污染食品流入 2 个以上县(市、区),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 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在 100 人(含)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 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在 30 人(含)以上、99 人(含)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

42、)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安全事故。注:一般以下食品安全事故,应按规定报告,并依法及时处置。-25-附件 3县指挥部工作组分组及职责一、事故调查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工作总站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形成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组织实施相关应急检验检测;查找事故致病因素,分析事态发展趋势,预测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涉嫌犯罪的,组织、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在事发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

43、调查。调查发现失职失责的,将有关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二、危害控制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事发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对问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进行追溯;配合有关部门和技术机构采集相关样品;对事发现场和可能污染的工具、设备等设施进行彻底消毒,防止危害蔓延扩大。三、医疗救治组-26-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救治方案,组织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对受到损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四、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

44、、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开展刑事案件排查;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趁机作乱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指导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五、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推动涉事部门承担舆情处置引导第一责任,及时发声、回应关切。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组织新闻媒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六、专家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组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主要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评估、趋势研判,为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对事发地不能定性或定性存在争议的事故进行定性。根据具体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必要的工作组,也可增设其他工作组,并明确各工作组具体的参加单位。各工作组可派出人员赶赴事发现场,成立前方工作小组,指导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其他杂项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