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专项规划——保定市徐水区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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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定市徐水区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二二年一月目 录一、基本现状.1(一)水资源简况.1(二)水资源管理情况.2二、总体思路.5(一)指导思想.5(二)规划原则.6(三)发展目标.6三、主要任务.7(一)严格资源管理,大力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实现水 资源可持续利用.8(二)保护饮用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12(三)加强源头控制,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12(四)保护良好水体,促进河湖水质持续改善.16(五)创新水资源保护利用体制机制.18(六)突出市场主体,拓宽投资融资渠道.18(七)提升监控能力,切实保障公众权益.20四、资金筹措.21五、保障措施.21 为加快构建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优化

2、配置的现代治理体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办发201840号)和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保定市水资源统筹利用保护规划实施方案(保市水字【2019】17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基本现状(一)水资源简况1、水资源量根据保定市第二次水资源评价成果资料显示,徐水县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8539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002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7807万立方米,重复计算量270万立方米。根据统计部门资料显示,2005年末徐水县人口为55.73万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53立方米,低于全市人均水资源量。徐水县50%保证率下地

3、表水可利用量为771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4080万立方米。依据2010年保定市水资源公报,徐水县水资源总量为7502万m。2、地下水埋深徐水县2009年12月底平均埋深20.73米,2010年10月末平均埋深21.67米,与2009年比下降0.94米。埋深数据均采用保定市水资源动态通报中的数据。3、计划用水量2010年市发改局、市水利局下发的徐水县用水计划总量为17302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380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220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300万立方米,生态用水2万立方米。2011年市发改局、市水利局下发的徐水县用水计划总量为17809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3800万立方米,

4、工业用水270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300万立方米,生态用水9万立方米。2012年市发改局、水利局下发的徐水县用水计划总量为17459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380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245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200万立方米,生态用水9万立方米。2013年市发改局、水利局下发的徐水县用水计划总量为17459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360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265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200万立方米,生态用水9万立方米。多年来,在水资源利用上一直以以求代供,在用水计划方面以每年超采一亿立方米左右总量维护着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水资源管理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

5、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冀政【2011】14号)要求,我县贯彻落实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徐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一)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制度实施。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要符合我省用水定额标准,在当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通过水资源论证审批,满足节水要求且须安装符合标准的计量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确定的节约、保护和

6、管理措施后,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细化计划用水管理措施,保护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取水或改变用水计划。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要进行水平衡测试,全面评估产品、规模、技术、工艺和实际取用水变化情况,合理核定取用水量。我县2013年完成水资源论证4个,水平衡测试6项,有效取水许可证37份。按考核要求:在县发改委备案、立项或审批的需要取用地下水的项目都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发改委提供资料2013年一百余项)。截至2013年底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23份,到目前进行水平衡测试申请延续的仅7份。按考核要求: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要进行水

7、平衡测试。并且取水许可证发放率纳入考核指标。(我县上报153份)。根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工业聚集园区和工业园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逐步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促进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大王店工业园区、徐水工业园区及入驻单位?)(二)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依托各种媒介、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水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认知度,珍惜水、保护水,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每年依据市水利

8、局和发改委制定的年度用水计划,结合我县发展改革局联合下达我县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分解并下达各单位。新增取水许可审批要符合我省用水定额标准,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增自备水源和自备水源用户,在城市公共供水可到达的地区,严格控制并逐步逐步减少自备水开采量。制定实施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南水北调工程建成通水后,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用水户,经政府批准后,自备井可予以保留,其余受水区自备井全部关闭,逐步消减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超采量。健全节水“三同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节水评估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9、。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复设计报告,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予以处理。已建成建设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须逐步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强力推进水平衡测试。改建、扩建工程申请用水指标,超计划用水,产品结构、生产工艺以及水处理水循环设施发生变化或管网存在隐患,用水户要开展水平衡测试。2009年安装ic卡77块,大多数没有启用,也有部分单位不配合未能安装。管理制度严格,制度保障落实跟不上,致使许多无取水许可、无计量设施用水单位观望、等待至置之不理。直接影响制度指标考核。 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

10、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综合治理,统筹生活、生态、生产用水,统筹外调水与当地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加快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水资源配置工程网络建设、水污染防治、江河湖库生态修复和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任务,全面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安全保障。(二)、规划原则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统

11、筹水资源保护利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态和生产用水,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坚持节水优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切实把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各行各业节水,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以水定需,优化配置。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立足水资源条件,加强用水需求管理,以水定需、量水而行,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优先利用外调水,合理开发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使用非常规水,统筹配置生活、生态、生产用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健全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建立多水源统一调度制度,形成有利于各种水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水价体系,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实现水资源管理现代化。(三)、发展目标水资源统筹利用保护规划目标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20年,侧重打基础、补短板、强治理、建机制,优化供水水源结构,不断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在不突破水资源红线指标的情况下,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65亿立方米以内,全社会用水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20.38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199

13、;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水资源现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多水源统一调度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的合理水价体系基本形成,水资源刚性约束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基本建立。第二阶段,到2025年,侧重固强补弱、整体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与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徐水建设相适应。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6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9.4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248。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第三阶段,到203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6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9.16立方米/万元,农田

14、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258。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区域水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现代水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水利现代化基本实现。三、主要任务为实现水资源统筹利用保护规划目标,按照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重点任务要求,着力推进以下七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一)严格资源管理,大力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1.发展农业节水。大力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全面推广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科学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和玉米生产功能区。对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适度压减井灌区冬小麦种植面积。太行山-余脉山丘带,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发展以农业景观、生态景观、果业景观、田园风光景观为一

15、体的山地生态旅游农业。推进农业灌溉机井统一管理,明确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推行精准计量、精准灌溉。到2020年,全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199以上,农业用水总量下降到市考核要求。(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等部门配合,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重点推行节水工艺和设备改造、水循环利用、废水处理回用等节水环保技术,实现高效节水、循环利用。落实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水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

16、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在水资源水环境严重超载地区,实行用水定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工业园区推行统一供水、统一排水、统一集中处理和回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对淘汰的产业,以严格水资源的管控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对技改提升和重组整合的产业,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优先配置非常规水、外调水、地表水,严格控制取用地下水。对向园区转移的产业,充分利用引江水资源,加快实施与产业布局相配套的水源及配套工程。到2020年,电力、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制革等高耗水行业用水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全区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考核要求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信局、水利

17、局牵头,发改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3.加强城镇节水。强化规划引领,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节水要求,实施城镇节水综合改造。禁止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布城镇节水产品目录,公共建筑须采用节水器具,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重点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有条件的城镇积极开展分区计量,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加大生活用水特别是公共用水计量智能化管控力度,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到2020年,城镇管网漏损率下降到10%以内。到2019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到2020

18、年,全区城乡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市考核要求内,切实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水利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4.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进行统一配置。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鼓励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街道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用水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须同时建设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所有通车高速公路服务区须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推进城

19、市雨水利用。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全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强化生态修复人工增雨(雪)作业能力,提高人工增雨(雪)规模效益。(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5.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落实省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落实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规划,巩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成果,持续落实“节、引、蓄、调、管”等综合措施,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逐步实现压采目标。到20

20、20年,压采地下水约0.2757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2030年全面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进一步加强地下水保护和涵养,有条件的浅层地下水漏斗区探索实施地下水回灌补源,提高地下水调蓄能力。(水利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6.完善外引内联工程体系。配合市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南水北调受水区城镇配水管网改造提升,提高引江水消纳能力,受水区城镇生活和工业消纳引江水量到2022年逐步达到0.3152亿立方米。推进工业企业江水直供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厂实施江水切换,实现城乡供水一

21、体化。在长江丰水年有多余水量情况下,适时利用中线总干渠分水口及退水闸实施生态补水。(水利局、南水北调办、住建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谋划实施河系连通工程,织密区域供水网络。以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和水环境修复为主线,重要枢纽工程建设和水质改善为重点,推进主要河流水网工程建设。以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为重点,恢复、维系、增强河湖水系连通性,排蓄结合,修复河湖生态系统及其功能,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水网体系。(水利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财政局、南水北调办等部门配合)7.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配合国家、省、市

22、完成主要河系水量分配方案,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园区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格地下水管理,按照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取用地下水的由省人民政府取水审批机关负责审批。到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南水北调受水区城镇自备井。(水利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二)保护饮用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8.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对已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除因饮用

23、水水源功能发生变化、水质不能满足饮用水要求、饮用水水源安全受到威胁等原因确需调整外,不得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在南水北调总干渠等水源保护区,加快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垃圾、畜禽集中养殖、农药及化肥使用、废污水等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清理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城镇备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到2020年,城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综合整治,彻底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生态环境徐水分局牵头,水利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健

24、康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南水北调办等部门配合)(三)加强源头控制,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9.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水平。制定实施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新建城区、扩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截流、收集纳管;进一步加强城区支管、毛细管等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城镇排水系统和雨污分流建设,新建城区、扩建新区、新开发区建设排水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加快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中心城区于2020年底前实现雨污分流。强化城区和重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

25、设、同步投运。城区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等部门配合)10.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白洋淀上游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出水水质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合理扩大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规模,及时、合理地规划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要求,到2019年,全区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等部门配合

26、)11.推动城镇垃圾治理。高标准建设和配置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覆盖范围和运输装备水平,优先选用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等部门配合)12.严格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完善排污许可体制机制,选择工业污染重点区域和行业,在固定点源管理上率先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逐步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点源管理制度。所有工业园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通过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进一步规范污水排放口设置,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

27、查,实施环境信用颜色评价。以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焦化、石化、有色等行业为重点,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徐水分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13.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明确畜禽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合理优化养殖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未完成的予以取缔。散

28、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徐水分局配合)1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制定实施全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建设高效清洁农田,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化学农药替代、化肥机械化深施、精准化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控源减排技术,实行“种养结合”,提高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比例。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种植模式,保障化肥、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体功能为类的河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环境敏感区,严禁农田退水直接排放进入地表水体,并按省定规范要求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

29、流。全区所有利用污水灌溉的区域,实施灌溉水质监测,严格控制污水灌溉,严禁不达标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2019年以后,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或负增长,全区主要农作物产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38%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推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15.全面整治不达标重污染河流。加强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逐一排查水质达标状况,对未达到水

30、质目标的河流,所在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逐一落实到河流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期限。特别是对承接城市污水、水污染严重的河流,重点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实施生态清淤、人工湿地、排污口整治,河道内布置生物浮床和浮岛,岸边引种净水能力较强的植物,形成一定面积的“缓释区”,降低河流污染物浓度,修复水体净化功能,打造水清岸绿的生态河流。每年向社会公布治理进展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2020年全区河流基本恢复使用功能,基本消除劣类水质。逾期未达标的,实施预警和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流域限批等措施。(生态环境徐水分局牵头,发改局、水利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四)

31、保护良好水体,促进河湖水质持续改善16.实施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白洋淀上游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大力实施白洋淀上游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立生态补水长效机制,配合国家和省、市做好调度引江水工作,优化配置当地地表水,满足白洋淀生态用水需求,促进水体循环流动,改善水质;实施瀑河、漕河等2条主要入淀河流河道生态综合整治,为推进雄安新区、白洋淀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打造优美生态环境、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荣的生态城市”提供强力支撑。2019年,入淀河流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水质。(发改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牵头,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交通运输

32、局、工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美丽乡村办等部门配合)17.加强重要河湖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生态空间,2020年底前对被侵占的水源涵养生态空间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的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维护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就地迁移保护,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落实河北省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牵头,生态环境徐水分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3、配合)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重点实施大清河等河湖综合治理,优先满足河湖生态基本用水需求,构建绿色生态廊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积极推进城镇、中心村周边河渠综合治理。(水利局牵头,生态环境徐水分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办等部门配合)18.大力推进退耕还林与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对太行山25度以上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坡改梯、营造水土保持林,发展经果林、封禁治理、新建谷坊坝,推进天然林保护。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30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35%。(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牵头,水利局、发改局等部门配合)19.建立河湖生态水量

34、保障机制。开展河湖健康评估,科学确定重要河湖生态水量和生态水位。优化水库供水调度,在保证城镇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水库下泄生态水量,重点保障白洋淀重要湿地及重点河段生态用水。修订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完善洪水调度、供水调度、生态基流调度机制,实施水库洪水动态调度,有序增加水库蓄水。改善地下水超采区生态环境。在长江丰水年有多余水量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生态补水、地下水回补和农业灌溉,地表水存蓄水库作为引江水量不足时的应急备用水源,增加地下水战略储备。(水利局、南水北调办牵头,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五)创新水资源保护利用体制机制20.建立分

35、水指标动态调整制度。按照统筹安排、计划管控、定期评估的原则,配合省、市开展省内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完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分水指标,促进外调水的高效利用。(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1.加强多水源统一调度。明确机构承担全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实现多水源统一调度管理。按照充分利用外调水、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的原则,统筹不同水源、不同区域、不同用户,探索建立外调水源水费足额筹集保障制度,逐渐实现外调水和当地水合理配置、统一管理、科学调度、实时监控。(水利局、编办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农业农村局、南水北调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六

36、)突出市场主体,拓宽投资融资渠道22.理顺价格税费。建立科学合理水价体系,对洗车、洗浴、滑雪场等特种行业项目按城市供水执行分类水价标准。稳步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探索农业水价模式。制定鼓励使用非常规水价格政策。逐步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按市要求开展建制镇阶梯水价改革试点;2020年底前,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发改局牵头,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完善收费政策。城镇污水处理费按“合理盈利”原则,制定征收标准;稳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污水处理收费中,明确所包含的污泥处理费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污泥处置领域,实现污泥处置无

37、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奖优罚劣。立足优先利用外调水、合理开发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使用非常规水,组织测算取用不同水源的综合用水成本,形成原水水价、用户水价基础数据库,厘清取用外调水与本地水、地表水与地下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等不同水源的比价关系,确定不同水源合理的水价标准。对地下水超采区实行差别化的价格政策,充分发挥水资源税经济杠杆调节作用,逐步提高地下水资源税税额标准,适当降低地表水资源税税额标准,逐步实现同地区、同水质、同行业同一供水价格。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超限额农业用水征收水资源税。(发改局、财政局牵头,生态环境徐水分局、住建局、水利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38、等部门配合)落实税收政策。依法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税务局牵头,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23.完善补偿赔偿机制。深化流域生态补偿。完善全区河流跨界断面流域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河流跨界断面水质、水量双控制的上下游奖励和惩罚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结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69号)精神,推进河库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建立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协作机制,推动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

39、财政局、生态环境徐水分局牵头,发改局、水利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七)提升监控能力,切实保障公众权益24.推进落实河长制。在初步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为重点,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疗,从根本上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巡河行动,规范各类涉水行为,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管,推动入河湖排污口综合整治,坚决整治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养殖、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问题,全面建设清洁型、生态型河湖。(水利局、生态环境徐水

40、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徐水分局、财政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25.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结合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家大数据战略等,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体系建设,完善水量、水位、水质、断面监测网和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四网一平台”建设,建立水资源动态管理监控体系,全面提高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能力。配合省市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自动化水平。加快实现防汛抗旱指挥、南水北调供水调度管理、水资源管理信息、水土保持监测四网融合。到2020年,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涉水信息数据共享、实时监测

41、预警、准确会商研判、统一指挥调度,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水利局牵头,财政局、南水北调办、工信局等部门配合)四、资金筹措水资源统筹利用保护规划项目建设,涉及多个领域的投资政策,国家投资比例和支持力度不同,凡列入规划的项目,由各有关部门按现有投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落实建设计划;具备社会融资条件的,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把水资源统筹利用保护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把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明确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落实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分工负责制,明晰事权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

42、总责,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多措筹集资金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及生态建设投入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用足用好各项政策,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现有资金的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保障重点方向、重点项目支出。严格落实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各项政策,强化各项规费征收,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运用各项金融政策,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三)强化科技支撑引进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高等人才,充分发挥

43、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人才优势,加强水安全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课题研究,建立水资源水环境专业化智库,为党委政府治水兴水提供智力支撑。引进、吸收、转化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水资源水环境治理效益。加强对基层管水治水能力培训,培养一批敢担当、懂专业、善攻关专业技术队伍。(四)推进社会参与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公众参与的公益活动,加强水利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强化全社会水危机意识,提高公众节水意识。把水资源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法公开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有关信息,鼓励社会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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