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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强县“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为进一步遏制结核病流行,减少结核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推进健康衡水建设,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1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目标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服务体系,提高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实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和全程规范治疗,提供公平可及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县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
2、0万以下。(一)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二)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三)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四)县医院开展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县医院作为我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检测。(五)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
3、接。保障抗结核药品供应,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防治措施(一)完善服务体系,提高防治能力。1.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强化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按照分级诊疗原则,武强县医院是我县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市三院为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诊治耐多药和疑难重症肺结核患者。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达到呼吸道传染病诊疗和防护条件。2.明确机构任务。按照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要求,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强化结核病报告和登记管理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
4、构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置、信息收集与分析、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及实验室质量控制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报告管理要求对发现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其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查和健康教育。3.加强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医学教育,培养结核病防治人才,提升防治人员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服务能力。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开展结核病痰涂片检测、痰培养检测及结核病分子
5、生物学诊断。(二)扩大筛查范围,多途径发现患者。1.加大患者发现力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特别是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等症状者进行重点排查,实行首诊负责及传染病报告,提高诊断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漏诊,并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所有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查,提高病原学诊断率。2.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将结核病筛查纳入学校新生入学、学校教职员工、流动人口、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入监(所)等人群的健康体检项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相互配合,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
6、及时开展追踪调查,并对病原学阳性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3.加大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发现工作力度。县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所有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病原学检测(痰涂片和痰培养),对涂片阴性的患者开展分子生物学检测。县定点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人员服务能力。(三)落实防治技术策略,规范诊疗行为。1.落实结核病诊疗规范。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诊疗,落实患者随访检查,扩大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使用覆盖面,注重发挥中医药在结核病治疗、康复中的作用。提高卡介苗接种覆盖率和接种质量,加强接种评价工作。规范儿童结核病诊断和治疗服务,开展儿
7、童结核病的救治工作。落实结核病感染控制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防护,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严防传染性肺结核的社区和家庭传播。2.规范耐多药结核病诊治。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新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进行住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纳入门诊登记管理,并将患者转回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进行管理。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居家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耐多药患者登记管理、诊疗随访和全疗程督导服药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开展耐药监测工作,掌握结核病流行传播规律和菌株变异情况,优化防治政策。3.加强结核病医疗质量控制。定点医疗机构要完善结核病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机制
8、,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结核病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将结核病诊疗纳入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体系。(四)创新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全程治疗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到患者转诊追踪、治疗管理等工作全程无缝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做好居家服药治疗肺结核患者的随访管理,按规范要求督促患者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加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患者开展随访服务,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及全程管理率,减少耐药发生。(五)联防联控,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1.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
9、。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定期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全面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国家对教室、宿舍及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对学校中的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开展筛查,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防止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处置,为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专业培训、技术指导等。2.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和治疗、随访服务等工作。加强跨区域治疗的患者的信息交接工作,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域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对结核病的认识和自我防病能力。3.加强
10、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控。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合作,完善工作机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在艾滋病流行重点县市区,为结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检测服务。4.加强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控。开展入监(所)体检结核病筛查(结核菌素试验和胸部X光片),将肺结核患者排查列为入监(所)必检项目;加强监(所)内在押人员日常监测,落实被监管人员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监管场所要及时对即将出监(所)的尚未治愈的肺结核患者做好转介工作,将有关信息报送监管场所所在地和被监管人员户籍地(或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地方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完成治疗。(六)提高患者保障水平。要在2018年底
11、前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实施单病种付费或服务包。要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和必要的检查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患者治疗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的制度合力,落实“三重保障”医疗救助政策,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患者的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避免患者家庭发生灾难性支出而因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对贫困结核病患者的关怀和生活救助。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县直各
12、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结核病防治目标纳入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二)强化部门责任。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力度,对农村贫困结核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将结核病防治作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协调完善全县结核病防治服务网络和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机制。宣传部、文广新局等部门要配合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加强防治结核病知识宣传,大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发展改革部门支持结核病防治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结核病防治设施条
13、件。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控,组织开展新生入学体检,督导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和疫情报告,严防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蔓延,开展创建“无结核”校园活动。科技局、科协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工作计划。负责加强结核病在诊疗等新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诊断试剂等领域的研究。 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被监管人员开展结核病检查和治疗管理。 民政部门负责拟定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财政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医保政策,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肺结核列入门诊特殊病种,实施单病种付费或服务包
14、,提高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抗结核药品的审批和质量监管,完善药品质量抽验机制。扶贫办负责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治愈、有劳动能力的结核病患者的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做到精准帮扶、无一遗漏。武强县医院作为我县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负责为贫困结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开展健康教育和关爱活动。(三)监督与评估。县政府根据规划要求,定期组织对本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报检查结果和工作改进情况,确保顺利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县政府将不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执行本规划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各相关部门将执行情况报送县政府,县政府将对执行不力的部门通报批评。武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印发(共印30份)-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