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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二 一 八 年 八 月 二 一 八 年 八 月 目 录 总则.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2 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2 第二节 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3 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7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9 第一节 指导思想.9 第二节 基本原则.9 第三节 规划目标.10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14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14 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8 第三节 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9 第四章 严格规范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22 第一节 合理调控开采总量.22 第二节 优
2、化资源开采布局.22 第三节 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23 第五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25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25 第二节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26 第三节 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28 第六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30 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30 第二节 政策支持和管理措施.30 第七章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32 第一节 探矿权区块设置.32 第二节 采矿权区块设置.32 第三节 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33 第八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35 第一节 规划协调性分析.35 第二节 环境影响分析.35 第三节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3
3、6 第九章 规划实施管理.38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与目标责任考核.38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全程监管.38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调整.38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信息化建设.39 第十章 附则.40 总则 总则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推进保定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绿色低碳宜居生态文明新城市和全面深化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矿业管理制度和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编制了保定市矿产资
4、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绿色矿业发展等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遵循本规划。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规划适用范围为全市所辖行政区域(定州市及雄安新区除外)。规划 基准年为 2015 年,目标年为 2020 年,展望到 2025年。-1-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保定市西倚太行山,东接华北平原,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功能区,面积 2.
5、22 万平方公里,交通四通八达。2015 年末,常住人口 1102 万,生产总值 3000.3 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86.8 亿元,矿业产值 94.18 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9.54%。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保定矿产资源丰富,西部山区金、铜、铅、锌、钼、铁、煤等矿产分布相对集中,是河北省有色金属、贵金属主要集中区之一;建材类矿产资源储量大,开发条件及区位优势明显;东部平原地热资源分布广泛。截止 2015 年底,全市有固体矿产探矿权 129 个,地热探矿权 1 个,勘查面积 1037.17 平方公里。发现各类矿产 88 种,列入2015 年河北省储量平衡表的矿产有 3
6、0 种、矿区 79 个。矿产地 130 处(大型 12 处、中型 31 处、小型及以下 87 处),已开发利用 74 处,未开发利用 56 处。优势矿产有铜、钼、铅、锌、金、银、铁、金红石、水泥用灰岩、石棉等,特色矿种有瓦板岩、花岗石、大理石等。查明主要矿产资源储量铜 96.17 万吨、铅26.44 万吨、锌 136.84 万吨、钼 37.04 万吨、铁 4.67 亿吨。有高阳、留史、容城、牛坨镇四个大中型地热田,分布面积约 3700平方公里,地热储量 22006.221016J。截止 2015 年底,全市有持采矿证矿山 435 个,其中:建材-2-等非金属矿山 339 个、金属矿山 88 个
7、、煤炭矿山 3 个、矿泉水5 个;矿山规模,大中型矿山 125 个、小型矿山 310 个;矿山设计矿石产能 1.02 亿吨/年,实际生产矿山 132 个(大中型 47 个、小型 85 个),矿石实际产量 0.44 亿吨。全市铁矿山 56 个(含超贫铁矿、钛矿),产能 1562.99 万吨/年,产量528.41 万吨/年;贵金属(金、银)矿山 11 个,产能16.60 万吨/年,产量0.02 万吨/年;有色金属(铜、铅、锌、钼)矿山 21 个,产能 184.39 万吨/年,产量5.68 万吨/年;煤矿山 3 个,产能 81 万吨/年,产量10.2万吨/年;建材非金属矿山 339 个,产能8348
8、 万吨/年,产量3886.79万吨;矿泉水5 个,产能36.32 万立方米/年。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占用及破坏面积 4173 公顷,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 321 公顷。新建、在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占用及破坏面积 13969 公顷。第二节 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保定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简称第二轮矿产资源总规划)实施期间,全市矿产资源管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矿产勘查和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得到加强。一、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完成了龙泉关等 1:5 万地球化
9、学测量,涞源县下战-臭水盆一带等物化探异常查证,保定市西大洋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地质调查和保定西部山区天然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财政资金勘查-3-投入 2.5 亿元,安排地质找矿项目 45 项(预查 19 项,普查 25项、详查 1 项),发现了安妥岭钼矿、赤瓦屋铜矿等大中型远景矿区,木吉村、南赵庄等大中型矿山通过“探边摸底、攻深找盲”实现找矿突破,提交了可供进一步勘查的后备产地 12 处。金、银、铜、铅、锌等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有较多增加,缓解了全市主要矿产后备勘查基地和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储备不足的局面。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得到好转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得到好转 开展了全市矿业
10、权实地核查、矿产资源利用现状和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掌握了全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和利用水平。通过矿山整合、关闭等措施,矿山规模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矿山总数明显减少,基本形成了涞源县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阜平饰面石材、易县唐县水泥建筑材料、曲阳县大理石雕刻等布局合理、集约利用的矿业经济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基地。主要矿产开采总量符合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总量控制目标,全市固体矿山数量由2010年末的552个减至为2015年末的430个,减少 122 个,生产的大中型矿山占全市矿山总数的 10.80%。关闭了砖瓦粘土矿山和部分位居“三区两线”内的露天矿山,淘汰落后水泥产能 197 万吨。全市矿
11、山“三率”考核体系逐步健全,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改善,2015 年底全市平均开采回采率:煤矿80%、铁矿 85%、铅锌矿 85%、金矿 80%;平均选矿回收率:铁矿86%、铅锌矿 80%、煤矿 83%、金矿 85%,较 2010 年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均提高 3%以上,综合利用率提高 5%以上。-4-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 通过矿山复绿和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重点矿区和敏感地带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环境治理、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的矿山整治等重大举措,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治理恢复,完成历史遗留
1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 321 公顷,以 2010 年基期数治理恢复率为 40%以上,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60 公顷。建成省级以上绿色矿山 2 个。四、矿业经济促进了西部山区经济发展 四、矿业经济促进了西部山区经济发展 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有力地支撑了全市和京津经济和重大工程建设,2015 年全市采选业产值 24.18 亿元,饰面石材雕刻加工业产值 70 亿元,金隅水泥等重要矿山企业进一步壮大,矿产开发利用促进了阜平县、涞源县、易县、唐县、曲阳县等县域经济发展,加快了我市西部山区脱贫步伐。五、矿政管理进一步规范 五、矿政管理进一步规范 积极落实和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
13、了地质找矿较大突破,加大了矿山卫片执法监察力度,促进了矿业秩序进一步好转,矿政管理进一步规范。-5-专栏 1 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专栏 1 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类别 指标 指标 单位 单位 预期 预期 目标 目标 期末 期末 完成 完成 属性 属性 提交勘查的后备产地 处 10 12 铁矿 矿石 亿吨 3 2.57 金矿 金 吨 10 27.94 银矿 银 吨 350 912.61 铜矿 铜 万吨 10 15.07 矿产 勘查 新增资源储量 铅锌矿 铅锌 万吨 30 31.59 预期性 煤炭 万吨/年280 10.20 铁矿 万吨/年1500
14、528.41 铜矿石 万吨/年350 0 钼矿石 万吨/年390 2.1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主要矿种控制开采总量 铅锌矿石 万吨/年220 3.58 预期性 固体矿山数量 个 525 430 矿业转型 升级 大中型矿山比例%10 10.80 预期性 开采回采率%提高 3 个百分点以上 均有提升 选矿回收率%提高 3 个百分点以上 均有提升 矿产资源 节约与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率%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 均有提升 约束性 新建矿山%全面治理恢复 100 生产矿山%全面治理恢复 100 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 恢复率 历史遗留矿山%40 40 约束性 全市矿山总数 435 个,其中:按采矿证中
15、所列的矿石产能统计大中型矿山 125 个,占全市矿山总数的 28.74%,按实际生产的矿石产量统计大中型矿山 47 个,占全市矿山总数的 10.80%。-6-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十三五”期间,是全市新型农村城镇化、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方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矿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一、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产资源开发提出了新要求。一、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产资源开发提出了新要求。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要我市提供矿产资源的同时,也要提供生态环境服务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对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
16、境治理与恢复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全市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资源利用率低,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矿产开发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必须走绿色发展之路,坚持资源节约,实现矿业开发由粗放型向绿色保护型开发利用方式转变,控制固体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高地热等清洁能源资源利用程度,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实现矿业、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调结构转方式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全市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矿
17、产勘查开发利用程度低,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较小,低品位矿石开采量占比较大,非金属建材以初级矿产品-7-为主,矿产品深加工不够、附加值低。推进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化矿山结构,调整固体矿产开发格局,落实河北省煤炭、钢铁产能退出任务,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高效型增长转变,从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提高大中型矿山所占比重,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快转型升级,加强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矿产发展。三、矿政管理及监管需要机制体制改革创新 三、矿政管理及监管需要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新的政策环境要求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和加强
18、生态环境保护,为适应新的政策环境,要求对原有矿产资源管理机制、体制进行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探索简政提效,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矿业市场体系等法律法规,着力解决矿山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实现矿业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握协同发展、创新驱动、环境支撑三大主体战略,坚守发展、生态和民生三条底线,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格局,有序
19、适度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健全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与治理恢复制度,走生态环境优先的矿业绿色发展之路。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的原则 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的原则 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守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红线,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各个环节。统筹安排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二、坚持开发总量控制,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原则 二、坚持开发总量控制,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原则 将开发总量调控与化解过剩产能、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坚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
20、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区域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原则,科学调控矿产开发总量。压减与产能过剩行业配套的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加强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矿产勘查,鼓励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矿产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转型发展。-9-三、坚持规划功能分区管控,优化矿产资源开发格局的原则 三、坚持规划功能分区管控,优化矿产资源开发格局的原则 依据矿产资源分布、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科学划定管理功能分区,优化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布局。坚持禁采区退出、限采区严格准入、集中开采区集聚开发,限制小规模、低品位、高污染、高耗能矿产勘查开发。四、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矿业
21、转型升级的原则 四、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原则 全面落实资源节约集约优先战略,加快矿产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制度,推进矿山结构调整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综合评价,开辟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新领域,创新矿业发展方式,发展矿产资源循环利用新模式,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转型升级。第三节 规划目标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根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矿产开发利用现状,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对煤、铁、金、银、铜、铅锌、钼、石灰岩、白云岩等主要矿产进行开发利用管控,实行总量控制,推进结构优化,鼓励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到 2020
22、年,矿产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矿业绿色发展目标。-10-一、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取得新的进展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取得新的进展 优化勘查结构,开展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加大地热、干热岩、稀有稀土稀散金属、晶质石墨等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矿产资源综合研究和找矿评价,加强贵金属、有色金属等传统优势矿产调查评价,搞好大中型矿山及金矿危机矿山资源勘查,提高铁矿、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基地 5 处,新增资源储量铁矿石 0.1 亿吨、金(金属)0.2 吨、铅锌(金属)1 万吨、铜(金属)0.5 万吨、钼(金
23、属)0.5 万吨。二、矿产开发总量保持合理水平 二、矿产开发总量保持合理水平 保持矿业发展基本平稳,矿业产值预期达到 130 亿元。实施减量开发,对主要矿产品产量进行管控,到 2020 年主要矿种开采总量:铁矿矿石量 500 万吨、贵金属矿产(金、银)矿石量 1 万吨、有色金属矿产(铜、铅锌、钼)矿石量 10 万吨、建筑材料用矿产(石灰岩、白云岩)矿石量 1900 万吨。三、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程度进一步优化 三、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程度进一步优化 矿业权实行减量化管理,探矿权总量保持基本稳定,固体矿产采矿权总量只减不增。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存量结构,露天矿山、高污染、高耗能、“三率”不达标、环境
24、破坏严重的矿山得到有效整治或关闭,矿山产能向建材集中区、重点矿区聚集。到 2020年,全市固体矿山数量减少到 300 个以内,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达到 20%以上。-11-四、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与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与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 90%以上,地热等清洁能源科学高效开发。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取得新成效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取得新成效 新建、在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要实现全面治理、土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
25、治理恢复率 50%以上,完成治理恢复面积 2303 公顷以上,完成矿山土地复垦面积 70 公顷。50的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新建、整合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成绿色矿山 30 个以上,实现矿业绿色转型、矿地和谐发展。六、矿政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矿政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能力得到提升,矿产资源宏观调控及监管体系基本完善,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到 2025 年,在 2015 年基础上固体矿山数量减少 50,生产矿山“三率”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治理恢复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全部解决,大中
26、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矿产开发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12-专栏 2 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表专栏 2 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年 属性 矿业经济发展 矿业产值 亿元 130 预期性 新发现矿产地 处 5 铁矿 矿石亿吨 0.1 金矿 金属吨 0.2 铅锌矿 金属万吨 1 铜矿 金属万吨 0.5 新增资源储量 钼矿 金属万吨 0.5 预期性 铁矿 矿石万吨/年 500 贵金属 矿石万吨/年 1 有色金属 矿石万吨/年 10 矿产勘查 主要矿种开采总量 建筑材料(石灰岩、白云岩)矿石万吨/年 1900 预期性 固体矿山数量 个 300 预期
27、性 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20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0 约束性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绿色矿山数量 个 30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50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70 约束性 -13-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管控,明确勘查开发主导方向,统筹谋划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优化勘查开发总体布局,控制首都周边地区资源开发强度,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主要勘查市域内成矿条件
28、有利、具有找矿潜力、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新兴战略产业需要的贵金属、有色金属、清洁能源和战略性新兴矿产,适度开发市域内传统优势矿产、建筑用非金属矿产,提升清洁能源矿产开发利用水平。明确禁止限制勘查开发矿种,限制勘查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明确相应监督管理措施。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及监督管理措施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及监督管理措施 重点勘查矿种:重点勘查矿种:金、银、铅、锌、铜、钼、铁、矿泉水、地热等各类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矿产。限制勘查矿种:限制勘查矿种:水泥用灰岩、碎云母。禁止勘查矿种:禁止勘查矿种:高灰高硫煤、超贫磁铁矿。优先勘查重点勘查矿种,禁止勘查矿种不再新设探矿权
29、,限制勘查矿种按照规划准入条件管理,严格审查与规划论证。鼓励开发矿种:鼓励开发矿种: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金、银等贵金属矿产,矿泉水及战略性新兴矿产。限制开采矿种:限制开采矿种:超贫磁铁矿、钼矿、水泥灰岩、碎云母。-14-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矿种:高灰高硫煤、砖瓦用粘土。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优先开发鼓励开发矿种。禁止开采矿种不再新设采矿权。限制开采矿种按照规划准入条件管理,严格审查与规划论证,控制采矿权投放数量和时序,保证开采总量控制目标实现。已有采矿权未达到准入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二、勘查开采规划分区及监督管理措施 二、勘查开采规划分区及监督管理措
30、施 为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控,指导矿业权合理设置,全市划分重点调查评价区、重点勘查区、限制勘查区、重点矿区、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重点调查评价区。重点调查评价区。落实省级规划重点调查评价区 2 处,面积8399.30 平方公里。阜平县麻棚-涞源县镰巴岭重点调查评价区,开展铁、铜、铅、锌、银、钼、金、银等矿种调查评价工作,加强铷、锂、铍、铌、钽、钪、镓以及晶质石墨等战略性新兴矿产勘查评价,摸清资源潜力、圈定找矿靶区,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产地。安国-高阳重点调查评价区,基本查明地热资源主要热储开发利用条件,对地热资源进行总体评价,根据热储温度、开采深度、可利用状况等条件综合评估
31、资源勘查开发风险和经济可行性。重点勘查区。重点勘查区。将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好的区域划为重点勘查区,作为国家、省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和商业性勘查资金投资的重点区域。根据矿产资源找矿潜力,全市划定重点勘查区 4-15-个,总面积 3964.86 平方公里。其中,落实省级重点勘查区 1 处,划定市级重点勘查区 3 处。专栏 3 重点勘查区 专栏 3 重点勘查区 1.阜平县赤瓦屋钼金多金属矿区(省级重点勘查区),面积 216.12 平方公里,主攻矿种铜、钼、金。2.涞源县镰巴岭-易县孔各庄铜铅锌金多金属勘查区,面积 875.30 平方公里,主攻矿种铜、铅、锌、金及多金属。3.涞源县木吉村-唐县大石峪
32、铜金多金属勘查区,面积 1893.11平方公里,主攻矿种铜、钼、金、铁。4.博野-高阳地热勘查区,面积 980.33 平方公里,主攻矿种地热。重点勘查区优先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优先出让有望实现找矿突破矿种的探矿权,鼓励现有探矿权自愿依法有序整合,推进勘查技术创新及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实现找矿突破。限制勘查区。限制勘查区。将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区、环首都圈等环境敏感地带划定为限制勘查区。全市划定有坐标范围的限制勘查区48个,面积5367.54平方公里,其中,落实省规划限制勘查区9处。
33、限制勘查区要依法严格各类主体功能区准入管理政策,达到准入条件方可投放探矿权,限制勘查区内已有的探矿权确需退出的,研究制定退出补偿方案,在维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重点矿区。重点矿区。为保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基本需求,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开发,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全市划定重点矿区9 个,面积 1417.45 平方公里。其中,落实省级规划重点矿区 1个,划定市级重点矿区 8 个。-16-重点矿区以优化矿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为目的,优先考虑采矿权的投放,整合区内已有采矿权,走规模化开采之路。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采。专栏 4 重点矿
34、区专栏 4 重点矿区 1.阜平县横岭里金矿区(省级规划石湖金矿区的一部分),面积 19.60 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金。2.涞源县南赵庄铅锌矿区,面积 16.20 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铅、锌。3.涞源县镰巴岭铅锌矿区,面积 39.46 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铅、锌。4.涞源县大湾铅锌钼矿区,面积 3.26 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铅、锌、钼、银、镉。5.涞源县木吉村-浮图峪铁铜钼矿田,面积 19.13 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铁、铜、钼。6.涞源县于城铁矿区,面积 4.35 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铁。7.涞源县支家庄铁矿区,面积 4.45 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铁。8.涞源县独山城铁矿区,面积
35、17.79 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铁。9.高阳县地热田,面积1293.21 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地热。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将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划定为禁止开采区。全市划定有坐标范围的禁止开采区47处,面积2967.53平方公里,其中,落实省规划禁止开采区8处,划定市级禁止开采区39处。禁止开采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不再新设采矿权,已有采矿权在及时治理恢复矿山环境和复垦被破坏土地后,依法有序有偿退出。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全市划定涞水县、涿州
36、市为限制开采区,为省规划环首都圈限制开采区的一部分,面积 2400.01 平方公里。区内限制开发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的其他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区内不新设水泥灰岩、水泥辅料矿产矿业权,已有-17-矿山未达到规划准入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新设其它矿种采矿权需经严格的规划审查与论证。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矿业重点发展区 一、矿业重点发展区 依据全市矿产资源成矿地质条件、分布特点、开发现状、环境承载能力,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和保持矿业稳定合理发展要求,全市划定 3 个矿业重点发展区域,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管控,构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涞源县-阜平
37、县有色贵金属矿业重点发展区。涞源县-阜平县有色贵金属矿业重点发展区。包括涞源县全部及易县、阜平县、唐县部分区域,是河北省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主要集中区,已探明大中型矿产地 24 处,形成了涞源县铁矿有色金属集中开发区、易县黄金集中开发区、阜平县建筑饰面石材集中开发区,有大中型矿山 41 个。实施矿产开发总量调控,严格固体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勘查开发铜、钼、铅锌、铁、金、银及花岗石等矿产。易县-曲阳县建材矿产矿业重点发展区。易县-曲阳县建材矿产矿业重点发展区。包括易县、徐水区、满城区、顺平县、唐县、曲阳县部分区域,是为全市及京津提供建材矿产资源保障的主要地区。区内非金属建材矿产质量
38、优良、开发条件优越,已探明大中型矿产地 16 处,形成了易县-曲阳县山前丘陵水泥建筑材料集中开发区、曲阳县大理石雕刻集中开发区等,有大中型矿山 35 个。实施矿产开发总量调控,严格固体-18-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开发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灰岩、水泥灰岩、建筑饰面大理岩、瓦板岩、瓷土矿等矿产。博野县-高阳地热矿业重点发展区。博野县-高阳地热矿业重点发展区。包括蠡县、高阳县,区内有两个大型地热田,发展地热供暖、洗浴、养殖、种植、疗养等综合利用产业,严格地下水超采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地热、矿泉水矿业权管控。限制在地热生产井过密、开采强度大、水位降深较大的区段开采。推广地热尾水回灌
39、,加强地热资源开发规划和监管,解决无证开采、非法取热、粗放利用、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二、管理政策措施 二、管理政策措施 鼓励矿山企业在矿业重点发展区开展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加强老矿山(老矿区)、危机矿山深部和外围勘查,增加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对符合扩界扩深条件的优先给予支持。优化矿业开发环境,加快矿山资源整合,提高集约开采水平。坚持综合利用评价,引进先进的选冶新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超贫铁矿资源开采,调整建材非金属矿产产品结构和矿山规模结构,发展石材深加工产业。积极推进地热、浅层地温能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强化梯级开发,严格尾水达标排放,逐步提高地热资源利用率。第三节 矿业布局优
40、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一、矿业布局优化调整 一、矿业布局优化调整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永久基-19-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和交通要道(铁路、高速、国道、省道,下同)两侧、入白洋淀主干河流大型水库以下区段各 1000 米范围内新批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新批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太行山生态涵养区、国家公益林等重点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固体矿产资源开发。以不突破区域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规划分区管控,坚持禁采区退出、限采区严
41、格准入管理。矿业开发产能向鼓励开发矿种、重点矿区、建材集中区聚集。严禁开采砖瓦粘土矿,逐步关闭煤炭矿山,基本实现无煤矿市。严格控制小型建材非金属等露天矿山数量,逐步减少水泥灰岩、制灰灰岩产能。加强建材集中开采区、重点矿区建设,加强矿业权整合,推进矿产资源集约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在平原区合理有序投放地热矿业权。二、矿业转型升级 二、矿业转型升级 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控制开采总量。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控制开采总量。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科学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控制矿产开采总量,到 2020 年全市固体矿山数量在 2015 年基数上压减 30%
42、以上,矿山总数减至 300 个以内,其中金属矿山 62 个、建材非金属矿山 238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 20%以上。到 2020年,全市固体矿产矿石开采总量较 2015 年减少 35%以上,主要-20-矿种开采总量:铁矿矿石量 500 万吨、贵金属矿产(金、银)矿石量 1 万吨、有色金属矿产(铜、铅锌、钼)矿石量 10 万吨、建筑材料用矿产(石灰岩、白云岩)矿石量 1900 万吨。严格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严格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按照开采规模与矿床规模相匹配原则,严格落实我市制定的各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新建、整合矿山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已有矿山其开采规模与矿床规模不相适应的要
43、限期进行整改,逐步达到规定标准。控制小规模、低品位矿产开发,不再新建年产 20 万吨以下露天铁矿、10 万吨以下地下开采铁矿。不再新建地下开采规模低于 3万吨、露天开采规模低于 6 万吨的金矿。适度提高建材集中区新建、整合矿山产能产量准入门槛,建筑材料(白云岩、灰岩)矿山规模不低于 80 万吨/年。推动矿业生产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推动矿业生产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创新和推广先进适用的采选矿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动矿山实现生产机械化、现代化、智能化,提高生产效率、安全水平,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加强金属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及采选矿研究,提升铁精粉生产能力和铜、铅、锌、钼等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能力。加
44、大建材非金属矿产品研制开发力度,增强精深加工和生产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推动大理石雕刻、板岩加工、饰面石材产业资源整合,鼓励创新,增加饰面石材花色品种,提高产品档次。优化能源开发结构,有序开发地热、浅层地温能,减少大气污染。到 2020 年,大中型矿山“三率”指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12 个百分点,矿山“三率”达标率在 90%以上。-21-第四章 严格规范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第四章 严格规范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第一节 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全市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以控制总量,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实现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合理开采,保障京津冀协调发展对非
45、金属矿产需求,到 2020 年全市建材非金属矿石产量控制在2350 万吨,其中:建筑材料矿产(石灰岩、白云岩)矿山数量减至 107 个,矿石产量控制在 1900 万吨;建筑饰面用石材类矿产矿山数量减至 93 个,矿石产量控制在 130万吨;制灰灰岩、水泥灰岩及辅料矿产矿山数量减至 17 个,矿石产量控制在 250 万吨;其他非金属矿产矿山数量减至 21 个,矿石产量控制在70 万吨。第二节 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为了有效减少小型非金属矿山数量,控制其开发总量,实现矿山地质环境及时治理恢复,规范建材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据资源条件、开发现状、环境承载能力,在控制总量、减少矿山数量和完成原有矿山环境恢复
46、治理任务的前提下,在具备环境承载力的地带建立建材矿产集中开采区。经综合评估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全市划定建材矿产集中开采区 12 个,面积 251.42 平方公里,涉及的矿种有建筑用白云岩、灰岩、片麻岩、花岗岩等。坚持疏堵结合,优化开发空间布局,集中区以外,原则不新设置三类建材矿产采矿权,已有三类建材矿产采矿权采完可采储量后关闭,或通过整合置换多个矿山(2 个以上),在完成治理-22-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后进入建材集中区建立新矿山。建材矿产集中区按年度计划优先投放采矿权。压缩徐水区、满城区建材矿产采矿权数量及产能,将易县、顺平县、唐县、曲阳县作为建材矿产的主要供应基地。逐步关闭破坏生态环境和位居“三
47、区两线”、南水北调工程一、二级保护区、入淀(白洋淀)主干河流两侧1000 米及大型水库以下区段等范围内的建材非金属矿山。专栏 5 建材集中开采区 专栏 5 建材集中开采区 1.易县南城司花岗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12.48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3 个。2.易县富岗片麻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64.34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11 个。3.易县龙华建筑用白云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48.64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18 个。4.易县井儿峪建筑用白云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10.35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9个。5.顺平县解放-司仓水泥灰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37.67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48、 4 个。6.顺平县寨南-李思庄建筑白云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21.17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11 个。7.顺平县龙堂-辛庄建筑用白云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14.19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8 个。8.曲阳县羊平-石门建筑用大理石集中开采区,面积 3.23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5 个。9.曲阳县崔古庄村东辉岭建筑石料用白云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18.82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11 个。10.曲阳县河东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2.06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3 个。11.唐县迷城建筑用灰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18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11 个。12.唐县侯各庄南沟
49、建筑用灰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0.47 平方公里,设置矿业权区块 1个。第三节 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严格建材集中区准入条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建材集中区内实行总量控制,禁止开发砖瓦粘土、限制开采水泥灰岩。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建筑石料(碎石)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80 万吨/年。新建和整合矿山执行绿色矿山标准,已有矿山进行改造升级,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范-23-管理。强化生态保护,开展矿山资源整合,加快小型非金属矿山规模结构调整,严格控制生态涵养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实现矿区最低储量规模与矿山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相匹配。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
50、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建材集中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鼓励矿山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促进矿山规模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转型升级。-24-第五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第五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围绕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支撑区,统筹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保定承担着京津水资源保障、水土保持、气候调节、洪水调蓄、华北生态平衡维护等功能,生态地位重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