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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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说明书2020年12月 目 录1编制背景12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83目标分析104主要规划内容和成果说明145与相关规划的衔接43I1编制背景1.1任务来源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11月,生态

2、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均明确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019年7月,中央农办等九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转发的

3、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县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石家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石家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编制工作。晋州市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以及连片打造的原则,围绕供水污水管网、无害化厕所改造、填埋垃圾、绿化、亮化等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为全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奠定坚实工作基础。先后制定

4、晋州市农村污水治理管控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和2020年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选择适宜治理模式,开展好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省、石家庄市通知要求,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委托河北量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河北量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大力支持下,先后调研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等部门,全面摸查晋州市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现状及建设需求,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为技术指导,开展规划编制工作。1.2编制过程河北

5、量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大力支持下,先后调研晋州市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先后收集晋州市年鉴、经济统计数据、全市供排水现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晋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晋州市城乡总体规划以及乡村振兴工作等相关资料,全面摸查晋州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状及建设需求,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为技术指导,对晋州市行政区内的全部建制村,包括东里庄镇、桃园镇、营里镇、总十庄镇、马于镇、东卓宿镇、小樵镇、槐树镇、晋州镇、周家庄乡、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九镇一乡一开发区的共224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规划工作,完成了规划文本、污水治理

6、设施规划任务以及相关图件编制工作,利用ArcGIS和遥感影像对晋州市农村居民点分布情况进行空间分析,选取最佳治理方案,最终形成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文本初稿)及附图、附表。规划期限分近期和远期。近期规划期限原则上为5年,远期规划与县域总体规划、乡镇(开发区)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尽量保持一致。本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完成规划文本及附图附表编制工作后,征求财政、城管、农村、水务等政府部门及乡镇(开发区)的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及规划任务,并编制规划说明书。1.3编制依据1.3.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1.3.2规范标准(1)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2)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村20146号);(3)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冀环土壤2019523号);(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2019);(5)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

8、02);(7)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9)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10)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18);(11)河北省地方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12)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8-2010);(13)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1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1.3.3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月);(2)中共

9、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3)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环土壤2018143号);(4)中央农办等九部门印发(中农发201914号);(5)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冀发201838号);(6)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2月);(7)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环水体201949号);(8)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2018年一号文件);(9)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11月);(1

10、0)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2019年2月);(11)河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冀建村201821号);(12)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冀政字201823号);(13)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7月1日实施);(1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农办社20207号);(15)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16)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石生态环保委办201917号);(17)石家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水领办20205号);(18)石家庄市人民

11、政府印发(2018年);(19)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2020-139);(20)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生态委办20204号)。1.3.4相关规划区划(1)河北省水功能区划(冀水资200442号);(2)河北省生态功能区划;(3)晋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4)晋州市各镇(乡)总体规划;(5)晋州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6)晋州市生态保护红线。1.3.5其他(1)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晋州年鉴(2019年)(3)石家庄市晋州市2019年度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2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2、现状晋州市农村地区依托厕所改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1农户改厕普及情况农村厕所改造内容为新建1.5立方玻璃钢三格式厕所,并增加了高压冲厕器、硅胶自闭式防臭器、厕污地面硬化等项目。截止2019年底已完成67个村庄的23800座农村厕所改造。2020年,计划建立完善市、乡、村三级农村改厕工作台账,强化工作硬约束,提前谋划,做好改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在具体推动实施中,实行任务销号管理,改厕实施一户统计一户完成一个村就销号一个村,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确保全市2020年完成9100座改厕任务。同时,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农村

13、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统筹推进龙头村等50个环境短板。积极推行“公司运营+智慧管控+三重管理+网格监管”四位一体污水综合治理模式,把好企业治污关、排放关,把排污智慧监测系统与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和智慧城管有效连接,确保监控全覆盖、无遗漏。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2.2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晋州市农村地区依托厕所改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已建成两座污水处理厂,为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具有以下特征:(1)农村生活污水浓度低,不同村庄间水质差别小,总体水质偏碱性,不同时段水质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主要污染物COD平均含量

14、约为300-400mg/L,氨氮为30-45mg/L,总磷含量为5-10mg/L,pH值约在7-8之间;(2)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与当地的经济增长具有强相关性,晋州镇、周家庄乡等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生活污水量远高于东卓宿镇等相对贫困的村庄;(3)生活污水排放具有很强的时间周期性和排放不连续性,与居民的生活规律息息相关,排放主要集中在早晨(6:00-8:00)、中午(11:00-13:00)和傍晚(16:00-18:00),夜间几乎无排放,夏季生活污水排放量高于冬季;(4)绝大多数村庄未建设集中排污体系,生活污水以户为单位就地随意排放,主要排放在庭院、街道、洼地、植被带等地,具有很强的分散性。3目标

15、分析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其中近期规划中,考虑到要与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河北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等主要工作任务要求衔接,因此加入2020年工作目标和任务。3.1近期目标到2020年,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增完成治理7个村庄、累计实现7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机制建设,累计完成150个村庄(不含治理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改变一些村庄污水横流的现象;将临河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建立长效管护运营机制。到2025年

16、,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污染物排放达到河北省农村污水排放标准或相关用水标准要求。3.2远期目标到2035年,全市所有村庄生活污水全部得到因地制宜的收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标排放,推动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3.3规划指标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指标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数及覆盖率、农户覆盖率、农村污水处理站达标排放率、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具体指标值见表3-1。指标值的测算根据具体的治理工程规划计算得来。表3-1 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指标表序号指标2019年基准值

17、2020年目标2025年目标2035年目标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数(个)6774104224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303346100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2832421004农村污水处理站达标排放率(%)1001001005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3048100(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数及覆盖率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数量,以及行政村数量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比例。截止到2019年底,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或采用集中、分散模式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共67个,覆盖率约30%。规划到2020年,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74个,覆盖

18、率达到33%。规划到2025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04个,覆盖率达到46%。到2035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覆盖率100%。(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农户数占全市农户总数的比例。截止到2019年底,全市38286户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户覆盖率28%。规划到2020年,全市43572户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2%。规划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到42%以上。规划到203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农户覆盖率100%。(3)农村污水处理

19、站达标排放率乡镇建设的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废水达标排放率。截止2019年底,全市乡镇仅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到2020年,全市不新建集中污水处理厂,并对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污水排放达标率100%。规划到2035年,其他乡镇新建7个农村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达标率稳定达到100%。(4)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农村生活污水经集中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相应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生态景观补水等的比例。规划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30%,2025年不低于48%,2035年达到100%。3.4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

20、1)国家及省、石家庄市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政策和资金倾斜,为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政策保障。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及石家庄市先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河北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河北省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石家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2018

21、年起,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逐渐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点倾斜,2019年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集中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逐步增加的中央财政资金投入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了基础保障。(2)晋州市积极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工程,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基础条件。厕所改造是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前提。晋州市全力推进厕所改造工程,按年度将改造任务细化到村,预计到2020年底,晋州市将完成32900个农村厕所改造,约占全市农村户数的21%,规划期内,可完成全部厕所改造,与污水治理设施统筹推进,有力保障规划目标的完成。4主要规划内容和成果说明4.1污染负荷量预测根据农

22、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和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第3部分:生活用水”选取晋州市农村生活用水定额。选取结果见表4-1。表4-1 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定额选用表(单位:L/人日)村庄类型2020年定额近期定额远期定额晋州镇、晋州经济开发区100120140总十庄镇6080100桃园镇、东里庄镇、营里镇、马于镇、东卓宿镇、小樵镇、槐树镇、周家庄乡406080农村污水排放系数与村庄区域、经济水平、卫生器具和洗盥设备完善程度及生活习惯均有密切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颁布的华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北

23、京市开展的农村区域生活污水排放系数研究结果,确定晋州市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系数,见表4-2。表4-2 晋州市农村生活排水系数乡镇排水系数晋州镇、晋州经济开发区0.8总十庄镇0.5桃园镇、东里庄镇、营里镇、马于镇、东卓宿镇、小樵镇、槐树镇、周家庄乡0.4依据晋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各乡镇总体规划,预测到2025年晋州市域农村人口达到24.52万人;到2035年农村人口达到21.34万人。依据用水定额、排水系数以及农村人口预测各乡镇近远期的污水量,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2020年约为9251.17t/d,近期约为8113.92t/d,远期约为9170.44t/d。表4-3 晋州市

24、农村生活污水量预测乡镇名称农村人口(人)农村生活污水量预测(吨/日)2020年2025年2035年2020年2025年2035年东里庄镇471312480018940754.10595.2606.08桃园镇564203055027910902.72733.2893.12营里镇324671914017480519.47459.36559.36总十庄镇5090329670282601527.091186.81413马于镇432632397021990692.21575.28703.68东卓宿镇433952076012830694.32498.24410.56小樵镇57154338203259093

25、8.19811.681042.88槐树镇571543166026030914.46759.84832.96周家庄乡1001364504430160.21154.8141.76晋州镇1748715510146201398.961488.961637.44开发区936888608300749.44850.56929.6合计4247552451902133809251.178113.929170.44根据华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中,华北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取值,表4-4,估算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5。表4-4 华北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取值 单位:

26、mg/LpHSSCODBOD5NH3-NTP6.5-8.0100-200200-450200-30020-902.0-6.548表4-5 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单位:t/d乡镇名称SSCODBOD5NH3-NTP2020年2025年2035年2020年2025年2035年2020年2025年2035年2020年2025年2035年2020年2025年2035年东里庄镇0.075-0.1510.060-0.1190.061-0.1210.151-0.3390.119-0.2680.121-0.2730.151-0.2260.119-0.1790.121-0.1820.015-0

27、.0680.012-0.0540.012-0.0550.002-0.0050.001-0.0040.001-0.004桃园镇0.090-0.1810.073-0.1470.089-0.1790.181-0.4060.147-0.3300.179-0.4020.181-0.2710.147-0.2200.179-0.2680.018-0.0810.015-0.0660.018-0.0800.002-0.0060.001-0.0050.002-0.006营里镇0.052-0.1040.046-0.0920.056-0.1120.104-0.2340.092-0.2070.112-0.2520.10

28、4-0.1560.092-0.1380.112-0.1680.010-0.0470.009-0.0410.011-0.0500.001-0.0030.001-0.0030.001-0.004总十庄镇0.153-0.3050.119-0.2370.141-0.2830.305-0.6870.237-0.5340.283-0.6360.305-0.4580.237-0.3560.283-0.4240.031-0.1370.024-0.1070.028-0.1270.003-0.0100.002-0.0080.003-0.009马于镇0.069-0.1380.058-0.1150.070-0.141

29、0.138-0.3110.115-0.2590.141-0.3170.138-0.2080.115-0.1730.141-0.2110.014-0.0620.012-0.0520.014-0.0630.001-0.0040.001-0.0040.001-0.005东卓宿镇0.069-0.1390.050-0.1000.041-0.0820.139-0.3120.100-0.2240.082-0.1350.139-0.2080.100-0.1490.082-0.1230.014-0.0620.010-0.0450.008-0.0370.001-0.0050.001-0.0030.001-0.00

30、3小樵镇0.094-0.1880.081-0.1620.104-0.2090.188-0.4220.162-0.3650.209-0.4690.188-0.2810.162-0.2440.209-0.3130.019-0.0840.016-0.0730.021-0.0940.002-0.0060.002-0.0050.002-0.007槐树镇0.091-0.1830.076-0.1520.083-0.1670.183-0.4120.152-0.3420.167-0.3750.183-0.2740.152-0.2280.167-0.2500.018-0.0820.015-0.0680.017-0

31、.0750.002-0.0060.002-0.0050.002-0.005周家庄乡0.016-0.0320.015-0.0310.014-0.0280.032-0.0720.031-0.0700.028-0.0640.032-0.0480.031-0.0460.028-0.0430.003-0.0140.003-0.0140.003-0.0130.0003-0.0010.0003-0.0010.0003-0.001晋州镇0.140-0.2800.149-0.2980.164-0.3270.280-0.6300.298-0.6700.327-0.7370.280-0.4200.298-0.447

32、0.327-0.4910.028-0.1260.030-0.1340.033-0.1470.003-0.0090.003-0.0100.003-0.011开发区0.075-0.1500.085-0.1700.093-0.1860.150-0.3370.170-0.3830.186-0.4180.150-0.2250.170-0.2550.186-0.2790.015-0.0670.017-0.0770.019-0.0840.001-0.0050.002-0.0060.002-0.006合计0.925-1.8500.811-1.6230.917-1.8341.850-4.1631.623-3.6

33、511.834-4.1271.850-2.7751.623-2.4341.834-2.7510.185-0.8330.162-0.7300.183-0.8250.019-0.0600.016-0.0530.018-0.0604.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布局规划原则(1)规划将纳入中心城区和经济开发区以及距离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区域,优先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规划延伸市政管网,实现应接尽接;对距离乡镇内污水泵站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区域,根据泵站分布情况,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乡镇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将收水管网延伸至中心村,实现乡镇中心村及以上级

34、别村庄生活污水集中处置;(3)除(1)(2)情况外,基层村根据村庄地理区位、生态环境敏感程度、污水产排现状、经济发展水平等选择治理方式,对集聚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区域,进行集中治理,逐步实现应接尽接;(4)对有管网或部分管网、无治理设施的村庄优先治理;(5)新建设施选址要避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远离一级水源保护区和其他环境敏感区,生态红线范围见附图;集中处理设施的终端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0米,不宜设置在低洼易涝区;应充分考虑相关规划要求、地形特点、管道铺设和供电情况及当地主导风向等因素并采取较好的防洪防涝措施。4.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方案选择根据晋州市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居民

35、集中程度、地形地貌状况不同,选择适宜模式对农村污水进行治理。主要治理方式选择以下三种:纳厂处理、集中处理(常规模式和高级模式)、分散处理(简单模式)。根据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筛选出每种模式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的选择最优方案。详见表4-6。表4-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推荐工艺表治理模式推荐工艺适用范围建设成本运行成本去除效率出水去向纳厂将具有纳厂条件的村庄或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接入城区污水处理管道系统中,具有单位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易于集中管理等优点。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周边(一般3公里以内),人口集中、地理和施工条件都满足输送

36、污水至已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农村地区。集中处理(常规模式)预处理-强化人工快渗-人工湿地组合工艺适用于有较大闲置土地的平原地区,尤其适用于干旱缺水的平原地区0.2-0.4万元/吨0.05-0.1元/吨COD:70%85%,SS:80%90%,TN:30%40%,TP:50%70%回用或排入地表水体预处理+生物稳定塘+人工湿地0.3-0.55万元/吨0.05-0.1元/吨COD:70%85%,SS:80%90%,TN:30%40%,TP:50%70%预处理+人工快渗0.15万元/吨0.36元/吨COD80%NH3-N80%预处理+SBR适用于多种地形条件,占地较小0.4-0.5万元/吨0.5元/

37、吨COD:80%90%BOD:85%95%SS:70%90%预处理+A/O0.6-0.8万元/吨0.8-1.2元/吨COD:80%90%NH3-N:85%95%SS:70%90%,TN:55%-85%预处理+氧化沟0.4-0.5万元/吨0.5元/吨COD:80%90%NH3-N:85%95%SS:70%90%,TN:55%-85%回用或排入地表水体集中处理(高级模式)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人工湿地组合工艺适用于环境要求高,且有可利用土地的地区0.65-1.4万元/吨0.55-0.6元/吨COD:80%90%,SS: 70%90%,NH3-N:40%60%回用或排入地表水体预处理- SBR -

38、人工湿地组合工艺0.55-0.9万元/吨0.55-0.6元/吨COD:80%90%,BOD:85%95%SS: 70%90%分散(简单模式)收集池+吸污车收集运输至污水处理厂(站)适用各种地形,周边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便于运输的区域0.150.27万元/户基本无设备运行费COD:70%85%SS: 80%90%TN:30%40%TP:50%70%同污水处理厂排水化粪池适用于有大量农田可消纳治理后污水的单户或连户的分散式污水治理0.17-0.21万元/户(个)基本无设备运行费COD 40%50%,SS:60%70%,动植物油:80%90%,致病菌寄生虫卵不小于 95%农田灌溉厌氧发酵池工艺适用于混

39、入养殖废水、粪污的生活污水的治理0.0250.035 万元/m3(池容积)0.10元/m3COD:40%50%;SS:60%70%农灌或排入沟渠化粪池-稳定塘/人工湿地组合工艺适用于水环境要求一般且可利用土地充足的农村地区的单户或连户污水治理0.4-0.45万元/吨基本无设备运行费COD:50%65%,SS: 50%65%,NH3-N:30%45%农灌或排入沟渠化粪池+土壤渗滤适用于水环境要求一般且可利用土地充足的农村地区的单户或连户污水治理0.47-0.61 万元/90%,NH3-N: 40%60%农灌或排入沟渠4.4设施出水排放要求主要依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

40、171-2015),根据农村分类和排水去向,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水标准。根据农村的经济状况、基础设施和自然环境条件,将农村划分为发达、较发达、欠发达3种不同类型,晋州市属于第一种发达型农村:人均纯收入大于6000元/人/年,基础设施完备,住宅建设集中、整齐,有一定比例楼房的集镇或村庄。根据河北省水功能区划,晋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于秘家庄村,滹沱河、石津总干渠均属于类功能水域。根据晋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晋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5km2,占晋州市域面积的0.25%,占石家庄市国土面积的0.01%。晋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集中分布在中部的南水北调沿岸和北部的滹沱河沿岸。晋州市的东里庄镇、马于镇、桃园

41、镇、营里镇、总十庄镇属于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中确定的重点控制区,区域内同时处理生活和工业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执行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晋州市的东卓宿镇、槐树镇、晋州镇、小樵镇和周家庄乡属于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中确定的一般控制区,区域内同时处理生活和工业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执行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中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表4-7 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制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

42、准(旱作)序号控制项目名称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A标准B标准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1pH值692色度(倍)303050803化学需氧量(CODcr)/mg/L5060100150405030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1020203010101505悬浮物(SS)/mg/L102040502006总氮(以N计)/mg/L15201515凯氏氮307氨氮(NH3-N)/mg/L5(8)8(15)15252.0(3.5)5(8)8总磷(以P计)/mg/L0.510.40.5109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mg/L0.51510810动植物油,mg/L13101511粪大肠菌群/个(个/L)103104104104104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根据上述分析,晋州市村庄所处的地理位置、水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和地方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不同,排放标准也有相应的区别:(1)经处理后的农村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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