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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九月目录前前言言.1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2(一)自然地理条件.2(二)经济社会情况.3(三)土地利用现状.3(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4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5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10(一)指导思想.10(二)基本原则.10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3(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13(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5(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22
2、(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27五、五、“三线三线”划定情况划定情况.29(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29(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29(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33六、土地利用管制分区调整优化情况六、土地利用管制分区调整优化情况.34(一)允许建设区.34(二)有条件建设区.34(三)限制建设区.34(四)禁止建设区.35七、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情况七、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情况.36(一)纠正原则与方法.36(二)图层不一致问题.36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39(一)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39(二)
3、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41(三)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2(四)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42(五)结论.43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4(一)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44(二)进一步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44(三)切实落实规划目标责任.44(四)加强生态用地保护与建设.45(五)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45附表附表.46附附件件1前言定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自 2011 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实施以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需求,取得了较好的经济
4、社会生态效益。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战略的实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满足新形势下定兴县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完善十分必要。根据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546 号)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 号)等文件要求,定兴县人民政府立足实际,组织编制了定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方案以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为前提,严格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并与相关规划进
5、行了有效衔接,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为定兴县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次调整完善,规划范围包括定兴县行政辖区内所有土地,面积713.89 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 2009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现状数据采用 2014 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2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一)自然地理条件1、地理区位定兴县隶属河北省保定市,位于太行山东麓山前平原的京、津、保三角中心地带,地处北纬3905至3920,东经11530至11558。全县东西长39.9公里,南北长26.6公里,总面积713.89平方公里,占保定市土地总面积的3.5%。县城东邻高碑店市,西毗易县,南部和徐水区接壤,北接涞
6、水县,为河北省35个“环京津都市圈”县市之一和保定市10个环京津卫星城市链县市之一。2、自然条件定兴县地势较为平坦开阔,土层深厚,自西北向东南略有倾斜,海拔13.4-43.2米。地处中纬度地带,属东部季风区暖温带半干旱季风性气候地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年平均气温11.7,无霜期185天左右,年日照总时数2985.8小时,年平均降雨量545.8毫米,降水多集中在六、七、八三个月。定兴县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丰富,地下水质属全国最好的地下水类型之一。境内河流有南拒马河、北易水河、中易水河,属大清河水系,常年流水。县域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砖瓦粘土、建筑用沙和其他矿产资源。3(二)经济社会情况定兴
7、县辖 4 镇 12 乡,共有 274 个行政村和 262 个自然村。2014 年全县常住人口 52.57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8.37 万人,农村人口 34.20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34.94%。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750.58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573.14 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从 2009 年的 50.43 亿元增长到 2014 年的 104.45 亿元,增长 107.12%,其中,第一产业总产值 26.46 亿元,比 2009 年增长 49.15%;第二产业总产值 49.71 亿元,比 2009 年增长 200.91%;第三产业总产值
8、28.28 亿元,比 2009 年增长 74.89%。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 2009 年的 35.18:32.76:32.06 调整为 25.33:47.59:27.08,三产水平同步提高,结构日益优化。(三)土地利用现状2013 年,定兴县行政边界发生变化,由基期年的 71387.37 公顷调整为 71389.24 公顷,增加 1.87 公顷。2014 年,土地总面积 71389.24 公顷,其中:农用地 54058.9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5.72%。其中,耕地 47793.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95%;园地669.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林地 2
9、587.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62%;其他农用地 3008.6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21%。建设用地 14711.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6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13300.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6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1411.1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98%。其他土地 2618.6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67%。其中,水域 236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1%;自然保留地 253.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35%。(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根据定兴县最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结果,全县宜耕后备资源面积为181
10、4.46 公顷,其中可开发后备资源 1458.36 公顷,可复垦后备资源 356.10公顷。可开发后备资源中,包括草地 165.95 公顷,占全县宜耕后备资源的 9.15%,主要分布于贤寓镇、北河镇及高里乡等乡镇;内陆滩涂 1208.74公顷,占全县宜耕后备资源的 66.62%,主要分布于高里乡、北田乡及贤寓镇等乡镇;沙地 83.66 公顷,占全县宜耕后备资源的 4.61%,全部位于贤寓镇。可复垦后备资源全部为采矿用地,占全县宜耕后备资源的19.62%,主要分布于固城镇、肖村乡及小朱庄乡等乡镇。5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一)规划主要指标历次修改变化情况1、原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根据定兴县土地利用总体
11、规划(2010-2020 年),至 2020 年,全县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为 47413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42100 公顷;园地面积为 1200 公顷;林地面积为 420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4605.13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3149.33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2409.57 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 468.01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 369.03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 289.77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为 391.33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 120 平方米。2、规划主要指标历次修改变化情况为适应经济
12、社会发展变化,定兴县分别于 2013 年、2014 年、2015年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历次修改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如下:(1)2013 年规划修改情况2013 年规划修改,主要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将近期不使用且零散分布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6.2400 公顷调出,用于定兴县城镇和工业项目建设。(2)2014 年规划修改情况2014 年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关于追加定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通知,追加定兴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0公顷,主要用于城镇建设。6(3)2015 年规划修改情况2015 年 8 月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关于追加定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通知,追加定兴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3
13、3.3333 公顷,主要用于城镇建设。规划修改后,全县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为:规划至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 47413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42100 公顷;园地面积为 1200 公顷;林地面积为 420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4678.4633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3222.6633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2482.9033 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541.3433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 442.3633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 363.1033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为391.3300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 120
14、平方米。7(二)规划目标实现情况1、耕地保有量2009 年,全县耕地 47874.14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 47413 公顷。截止 2014 年,全县耕地 47793.87 公顷,高于规划目标380.87 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规划实施期间,全县耕地净减少 80.270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146.3720 公顷,农业结构调整等其他途径减少105.858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71.9600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至 2020 年,上级下达定兴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42100 公顷。截止 2014 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42201.
15、74 公顷,超出规划目标101.74 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建设用地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 14711.65 公顷,较 2009年建设用地总规模(14517.07 公顷)增加了 194.58 公顷,已突破规划 2020年控制指标(14678.4633 公顷)33.1867 公顷;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300.54 公顷,较 2009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109.64 公顷)增加了190.90 公顷,已突破规划 2020 年控制指标(13222.6633 公顷)77.8767公顷;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934.47 公顷,较 2
16、009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19.75公顷)增加了114.72公顷,在规划2020年控制指标(2482.9033公顷)范围内。规划实施期间,定兴县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8加大,而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低,导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超过规划控制指标,城镇工矿用地虽未突破但剩余空间较小。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规划至 2020 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 541.3433 公顷。截止 2014年,实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 163.2270 公顷,规划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 378.1163 公顷。5
17、、生态用地变化情况2009 年,全县园地 675.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95%。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加大对零星分布、规模过小的园地整理力度,截止 2014 年,全县园地 669.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94%。2009 年,全县林地 2628.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68%。截止 2014年,全县林地 2587.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62%,较规划基期略有减少,主要是建设占用及农业结构调整。6、节约集约用地情况2009 年,定兴县单位建设用地 GDP 为 34.74 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75 平方米,人均城乡建设用地 242 平方米。截止 2014
18、 年,全县单位建设用地 GDP 为 71 万元/公顷,增长 104.38%;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5 平方米,较 2009 年降低 70 平方米,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人均城乡建设用地 253 平方米,较 2009 年增加 11 平方米,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97、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规划至 2020 年,定兴县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 33 个,截止 2014 年,已完成重点建设项目 11 个,总规模 118.64 公顷,均符合规划要求。其中完成公路项目 3 个,包括兴盛大街、北河至裴山公路、固城至杨村公路;完成水利设施项目 1 个,即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
19、上输水管道工程;完成电力能源项目 5 个,包括定兴 1000kV 变电站、定兴 220kV变电站、小朱庄 110kV 变电站、北田 35kV 变电站、新城 500kV 输变电工程;完成其他项目 2 个,包括定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定兴县城第二供热站建设项目。正在实施项目 1 个,总规模 7.28 公顷,即繁兴街北段,总体实施情况良好。10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主动适应和把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及要求,促进产业转移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定兴县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原则,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
20、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为前提,依据定兴县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调整完善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成“三线”划定,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点发展领域用地需求,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京南生态卫星城、做强“四张品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目标”,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更好地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评估前置原则评估前置原则评估是规划调整完善的前提和基础,规划调整完善前应先开展规划评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是在对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深入评估
21、后,充分掌握调整前规划的实施进度、主要任务和目标落实情况等内容后开展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延续调整前规划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用地,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土11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指标指标控制原则控制原则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定兴县耕地保有量目标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耕地原则严格保护耕地原则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切实保护耕地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优质耕地,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提高粮食综
22、合生产能力,使耕地质量和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优化配置原则优化配置原则从全县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土地供应能力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达到最优配置,规划调整完善后其结构与布局更趋于合理化。节约集约原则节约集约原则规划调整完善涉及的用地标准,必须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效果。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原则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原则紧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
23、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注重与全域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环境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做到与其他规划横向、纵向均协调。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在农业、交通、旅游、城建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12下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广泛听取规划调整完善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调整完善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13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依据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的函(保国土资函201672 号),本次调整完善,上级核减定兴县耕
24、地保有量 1466.0001 公顷,核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016.3334 公顷,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40 公顷;下达耕地保有量45946.9999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9083.6666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4874.8934 公顷。调整完善后,定兴县主要控制指标如下:1、总量指标耕地耕地保有量保有量本次调整完善,上级下达定兴县耕地保有量45946.9999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调整为 45946.9999公顷,较调整前减少 1466.0001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本次调整完善,上级下达定兴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9083.6666 公顷。规
25、划至 2020 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为39083.6666 公顷,较调整前减少 3016.3334 公顷。园地指标园地指标为提高定兴县环境承载能力和综合实力,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作,结合园地指标不能低于 2014 年现状的要求,规划至 2020年,将园地指标调整为 1028.7999 公顷,高于 2014 年现状面积(669.43公顷)359.3699 公顷,较调整前减少 171.2001 公顷。林地指标林地指标为切实做好定兴县万亩森林生态公园建设,根据定兴县生态枢纽多功能林发展规划,结合林地指标不能低于 2014 年现状的14要求,规划至 2020 年,将林地指标调整为 3457.1
26、723 公顷,高于 2014年现状面积(2587.02 公顷)870.1523 公顷,较调整前减少 742.8277 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上级下达定兴县建设用地总规模 14874.8934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4874.8934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196.4301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 13462.6633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24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3360.2898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877.3865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14 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 1
27、411.11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根据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低于 2014 年现状面积的要求,将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为 1412.2301 公顷,较调整前减少 43.5699 公顷。2、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上级追加定兴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40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调整为 781.3433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24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调整为682.3633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24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调整为603.1033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240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整理复垦
28、开发补充耕地指标根据 2010-2014 年实际补充量和2015-2020 年补充耕地量,将全县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调整为1778.4458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1387.1158 公顷。153、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结合经济和城镇人口发展速度,根据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除以 2020 年城镇人口,将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调整为100 平方米,低于 2014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5 平方米),较调整前(120 平方米)下降 20 平方米。(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耕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2014 年,全县耕地 47793.87 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
29、2020 年实际落实耕地面积为 47509.7672 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45946.9999 公顷)。2015-2020 年,全县耕地净减少 284.1028 公顷,其中:(1)耕地的减少)耕地的减少2015-2020 年,耕地共减少 1890.5886 公顷,其中“十三五”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建设项目占用 666.8082 公顷,生态退耕减少 870.441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等其他途径减少 353.3390 公顷。(2)耕地的增加)耕地的增加2015-2020 年,耕地共增加 1606.4858 公顷,全部为土地整治补充,其中土地整理补充 77.0960 公顷,低效利
30、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和废弃砖瓦窑用地复垦补充 675.9533 公顷;内陆滩涂、荒草地等土地开发补充 853.4365 公顷。162、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耕地减少与分布)耕地减少与分布本次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耕地共减少 1890.5886 公顷,主要是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2015-2020 年,全县耕地因建设占用共减少 666.8082 公顷,除姚村乡、杨村乡、北南蔡乡之外,其余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的定兴镇和东部的天宫寺乡,其中定兴镇 544.9029 公顷,主要位于两合庄村、二街村、西石桥村、大沟村等村庄;天宫寺乡 104.4044
31、 公顷,主要位于中斗门村、南斗门村等村庄。2015-2020 年,为提高定兴县环境承载能力,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作,结合定兴县万亩森林生态公园建设实施方案进行生态退耕,共补充林地 870.4414 公顷,除北河镇、东落堡乡、北南蔡乡、小朱庄乡之外,其他乡镇均有涉及,以县域北部的定兴镇、西部的张家庄乡、东北部的天宫寺乡居多,其中定兴镇 502.7480 公顷,主要位于北侯村、侯村营村、南侯村等村庄;张家庄乡 69.2654 公顷,主要位于东陶沈村、固店村、西落堡村、张家庄村等村庄;天宫寺乡 59.4954 公顷,主要位于南王各庄村、李八营村、张祖庄村等村庄。2015-2020 年,全县耕地因农业
32、结构调整减少 353.3390 公顷,全部补充为园地,位于县域北部的定兴镇,主要涉及西城村、北关村、郝家房村等村庄。17(2)耕地增加与分布)耕地增加与分布本次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耕地共增加 1606.4858 公顷,主要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2015-2020 年,全县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77.0960 公顷,主要为设施农用地及坑塘水面整理,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以县域南部的柳卓乡、东落堡乡居多,其中柳卓乡 10.0665 公顷,主要分布于西江村、肖金庄村、北柳卓村等村庄,东落堡乡 10.7638 公顷,主要位于东册上村、东落堡村、田侯村等村庄;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675.
33、9533 公顷,主要为低效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及废弃砖瓦窑用地,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以县域东部的天宫寺乡、小朱庄乡居多,其中天宫寺乡 180.2154公顷,主要位于南斗门村、北斗门村、老君屯等村庄,小朱庄乡 219.3814公顷,主要位于巨兰沟村、常家营村、王兰沟村等村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853.4365 公顷,主要为内陆滩涂、其他草地、沙地,以县域西北部的高里乡和西部的贤寓镇居多,其中高里乡 346.2669 公顷,主要位于河内村、易上村、南章村等村庄,贤寓镇 201.3366 公顷,主要位于百楼村、北大牛村、沽酒村等村庄。(3)耕地质量变化)耕地质量变化根据定兴县耕地质量等
34、别更新完善成果,全县耕地利用等别涉及8-12 等,以 9 等地为主,平均质量等别为 9.71。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将零散分布、质量较差耕地进行生态退耕及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的耕地坚持不低于周边耕地质量的原则。调整完善后,耕18地集中连片程度得到提高,预计全县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 9.69,较调整前有所提高,耕地得到有效保护。3、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调整完善前基本农田数量与布局)调整完善前基本农田数量与布局情况情况规划调整完善前,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42201.74 公顷,按地类统计,耕地 41655.26 公顷,园地 499.09 公顷,其他农用地 38.60 公顷
35、;建设用地 8.79 公顷。平均质量等别 9.71,主要分布在高里乡、固城镇、北田乡等乡镇。(2)本次基本农田调整情况)本次基本农田调整情况划出基本农田划出基本农田划出依据划出依据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要求。在确保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将纳入生态退耕范围的基本农田、京津冀协同发展及“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分布相对零散的基本农田划出。划出数量与范围划出数量与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全县共划出基本农田 3482.00公
36、顷,涉及 5733 个地块,平均质量等别为 9.92。主要涉及:纳入生态退耕范围内的基本农田 389.70 公顷,主要位于张家庄乡、固城镇、柳卓乡、天宫寺乡等乡镇;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划出基本农田 848.88 公顷,全部位于定兴镇;现状为园地、建设用地、其他19农用地以及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等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基本农田划出 1653.39 公顷,主要位于杨村乡、姚村乡、固城镇、贤寓镇、柳卓乡等乡镇;为“十三五”规划等重点建设项目划出基本农田 590.03 公顷,主要位于北田乡、天宫寺乡、定兴镇、李郁庄乡等乡镇。划入基本农田划入基本农田划入依据划入依据根据
37、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 20161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已有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将优质耕地、质量等别较高的新增耕地以及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构建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切实保护耕地传承农耕文化的载体功能。新划入的基本农田必须是耕地,与原有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且 25 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不宜划入基本农田。划入数量与范围划入数量与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定兴县划入基本农田 391.4
38、4公顷,涉及 135 个地块,全部为耕地,大多坐落于定兴镇南祖村店、北关、小北头、沟头、庞各庄,东落堡乡东相盖等村庄,在中心城区东北部分布。新划入的基本农田与原有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生产条件优越,平均质量等别为 9.73。(3)调整完善后基本农田数量与布局调整)调整完善后基本农田数量与布局调整调整完善后实际划定基本农田 39111.18 公顷,全部为耕地,比规划20目标(39083.6666 公顷)多划 27.5134 公顷,严格落实了调整完善后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平均质量等别由 9.71 提升为 9.69,保证了县域耕地平均质量水平有提高。(4)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
39、依据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定兴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姚村乡西马家庄村、西李家庄村和固城镇陈村营村、北店村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高产稳产、集中连片的耕地 433.3786 公顷,划作基本农田整备区,平均质量等别 9.66,用于规划期内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补划。4、园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园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园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2014 年,全县园地 669.43 公顷。本次调整完善,结合定兴县大北环北侧建设万亩森林生态公园的目标,将部分耕地调整为园地,
40、到 2020 年,实际落实园地 1028.7999 公顷,完成了调整完善后 2020 年规划目标(1028.7999 公顷)。调整完善后,园地主要分布在杨村乡、定兴镇、贤寓镇、柳卓乡、东落堡乡等乡镇。2015-2020 年,园地增加 360.3397 公顷,主要为农业结构调整、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途径补充。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园地 353.3390 公顷,全部位于县域北部的定兴镇,主要分布在西城村、北关村、郝家房村等村庄;土地复垦补充园地 5.8193 公顷,主要分布在县域中部的北河21镇北河店村,北部的高里乡王村,西部的贤寓镇陈村、龙华村等村庄;土地整理补充园地 1.1814 公顷,主要分布
41、在县域西部的贤寓镇陈村,中北部的东落堡乡东册上村,南部的杨村乡五柳庄村。2015-2020 年,园地减少 0.9698 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分布在县域北部的定兴镇新庄村,东部的李郁庄乡杨各庄村。(2)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2014 年,全县林地 2587.02 公顷。本次调整完善,进一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以建设京津保平原生态过渡带造林工程、三河两岸景观生态带、城市生态森林项目、一万亩城区“大北环”生态带为重点,全面构筑西临太行山、东接白洋淀的森林过渡带和生态缓冲区,建立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打造区域绿心。同时,将
42、京港澳高速公路及京昆高速公路两侧部分耕地进行生态退耕。到 2020 年,实际落实林地 3457.1723 公顷,完成了调整完善后 2020 年规划目标(3457.1723 公顷)。调整完善后,林地主要分布在高里乡、定兴镇、贤寓镇、东落堡乡、固城镇等乡镇。2015-2020 年,林地增加 903.7770 公顷,主要为生态退耕、土地复垦及土地整理补充。其中生态退耕补充林地 870.4414 公顷,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的定兴镇北侯村、侯村营村、南侯村等村庄,西部的张家庄乡东陶沈村、固店村、西落堡村、张家庄村等村庄,东部的天宫寺乡张祖庄村、南王各庄村、李八营村等村庄;土地复垦补充林地 18.3823
43、公顷,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土地整理补充林地 14.9533 公顷,除杨村乡、李22郁庄乡、北田乡外,其余乡镇均有分布。2015-2020 年,林地减少 33.6247 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的定兴镇塔头、西关、西石桥、新庄、周家庄等村庄,东部的李郁庄乡彭各庄村、张百户营村等村庄。(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1)本次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本次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本次落实追加新增建设用地 240 公顷,共涉及 65 个地块,占用农用地 234.4211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 202.5604 公顷),占用建设用地 0.704
44、3公顷,占用其他土地 4.8746 公顷。其中追加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建设203.0229 公顷,涉及 40 个地块,占用农用地 200.9864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 175.0330 公顷),占用建设用地 0.5502 公顷,占用其他土地 1.4863公顷;用于村庄建设 23.6214 公顷,涉及 12 个地块,占用农用地 23.262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 21.6722 公顷),占用建设用地 0.1064 公顷,占用其他土地 0.2521 公顷;用于工矿建设 13.3557 公顷,涉及 13 个地块,占用农用地10.171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8552公顷),占用建设用地0.0477公顷
45、,占用其他土地 3.1362 公顷。(2)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使用情况)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使用情况调出地块调出地块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将零散分布、近期不用的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调出,规模为 34.3741 公顷,涉及 3 个地块,将其恢复成具有生态和生产功能的农用地,其中耕地 32.6720 公顷。23调入地块调入地块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将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调出的新增指标调整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区域,进行集中布局,规模为 34.3741 公顷,涉及 7 个地块,全部用于城镇建设,其中占用耕地 31.4225 公顷。(3)现状建设用地复垦情况)现状建设用地复垦情况为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对县域内部
46、分低效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城镇用地和废弃砖瓦窑用地进行复垦,涉及 485 个地块,总面积为729.5428 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复垦 721.1724 公顷,涉及 471 个地块,增加耕地 670.9752 公顷、园地 2.8143 公顷、林地 18.2570 公顷、其他用地 29.1259 公顷;砖瓦窑等工矿废弃地复垦 4.3849 公顷,涉及 4 个地块,增加耕地 4.1657 公顷、其他用地 0.2192 公顷;城镇用地复垦 3.9855公顷,涉及 10 个地块,增加耕地 0.8124 公顷、园地 3.0050 公顷、林地0.1253 公顷、其他用地 0.0428 公顷。(4)建设
47、用地结构调整变化情况)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变化情况本次调整完善,将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 76.6656公顷调整为城镇用地,以推动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发展,涉及 3 个村庄,分别为定兴镇小店村、大沟村和东石桥村。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由调整前 13337.2515 公顷调整为 13459.6702 公顷,净增加 122.4187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由调整前 3102.3366 公顷调整为 3360.2898 公顷,净增加 257.9532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由调整前 10234.9149 公顷调整为 10099.3804 公顷,净减少135.5345 公顷;将交
48、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 1368.2179 公顷,净24减少 87.0821 公顷。(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可用空间分析)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可用空间分析规划调整完善前,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剩余 524.8557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上级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40 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2015-2020 年可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 764.8557 公顷。2、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本次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地块布局情况)本次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地块布局情况本次调整完善,保定市追加定兴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40 公顷,主要用于中心城区、特色小镇、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业及其他项目建设
49、。中心城区建设中心城区建设为打造京津冀中部核心功能区重要节点城市,发展以现代制造业和绿色食品为主的生态宜居城市,综合考虑中心城区周边用地,以“西跨、南进、东联、北延”为发展方向,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举,着力推进县城建设,加快构建“一城两带三心四组团”的空间结构,本次调整完善,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00.7909 公顷用于中心城区建设,涉及 26 个地块,全部位于定兴镇,主要分布在二街村、大沟村、李家庄村、小店村、南肖庄村、南祖村店村等村庄。经济开发区建设经济开发区建设面对京津冀愈加凸显的外溢效应,以“扩容升档、强化配套、加快集聚、彰显特色”为原则,举全县之力加快推动河北定兴金台经济开发区
50、和定兴县经济开发区(分为经济开发区东区与经济开发区西区)两大板块率先崛起,全力构筑环京津区域内极具吸引力的产25业转移承接基地。大力实施园区扩容整合,不断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全力打造低碳园区、信息化示范区。本次调整完善,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77.9804 公顷用于定兴县经济开发区东区、定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河北定兴金台经济开发区建设,涉及 10 个地块,主要分布在定兴镇西石桥村、大沟村、小北头村、两合庄村、沟头村。特色小镇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为提升城市建设、旅游休闲与接待集散水平,定兴县立足文化资源禀赋与区位条件,将建设以非遗鉴赏、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小镇,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产品的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