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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毕业论文不包括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20年月日毕业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毕业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障、使用毕业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有关毕业论文管理部门或机构送交毕业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毕业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机构将本毕业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毕业论文。本毕业论文属于 1、保密 囗,在 1
2、0 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2、不保密囗。(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作者签名:导师签名:20年月日20年月日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研究摘要:气候变化是目前国际社会举世瞩目的焦点,应对气候变化逐渐成为了当今世界各国环境问题的关键,中国在温室气体减排过程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并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的背景。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方面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行动迫在眉睫,省级在这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利于彰显我国作为国际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与此同时,省级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工作中,应对气候变化普及多个方面,省级立法必须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这是省级立法问题的提出,以此
3、为基础对气候变化立法的样态及其成因进行分析,通过借鉴域外国家地方先进的立法经验,结合国内各省级行政区的实际情况,为构建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路径和展望,逐步完善我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关键词: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省级立法;优化路径Study on Provincial Legislation on Climate ChangeAbstract :At present, climate change is the focus of worldwide attention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and coping with climate ch
4、ange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key to environmental issues of all countries in the world. China is facing unprecedented pressure in the process of reducing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has become the background of provincial legislation on climate change.Chinas legislation on climate change started
5、relatively late and is still in its infancy at present. It is urgent to establish legislative actions on climate change. The provincial level has an inescapable responsibility in this regard, which is conducive to highlighting Chinas image as a responsible international power.At the same time, in re
6、sponse to climate change legislation work, at the provincial level to address climate change spread multiple aspects, provincial legislation must have the feasibility and necessity of the provincial legislation problems is put forward, based on analyzing the status and causes of climate change legis
7、lation, draw lessons from countries outside the local advanced legislation experience,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domestic provin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provincial climate change legislation, path and the prospect of fighting climate change at the provincial l
8、evel in our country the legal system to consummate gradually.Keywords :Tackle climate change;The Paris Agreement;Provincial legislation;Optimized path目录第 1 章 绪 论6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71.1.1. 研究的背景71.1.2. 研究的意义71.2.国内外文献综述81.2.1.国内研究综述81.2.2.国外研究综述91.3.研究方法和内容91.3.1.研究方法91.3.2.研究内容10第 2 章 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问题的提出102.
9、1.气候变化基本问题的概述102.1.1.气候变化的概念112.1.2.气候变化的原因112.1.3.气候变化的影响122.2.省级立法的可行性122.3.省级立法的必要性13第 3 章 省级立法:样态、问题及其成因解析133.1.省级立法的样态133.1.1.省级立法的现状143.1.2.省级立法的特征153.1.3.省级立法的任务163.2.省级立法的问题及成因解析163.2.1.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不健全163.2.2.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不完善17第 4 章 域外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经验174.1.美国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的经验174.2.日本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的经验184.3.韩
10、国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的经验19第 5 章 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的优化路径195.1.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模式的选择195.2.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的构建205.3.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的展望205.4.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的建议20结 语21参考文献:22致谢:23第 1 章 绪 论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1.1.1. 研究的背景全球变暖的气候变化问题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威胁,其影响呈现出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趋势,遍及了地球上大部分地区的生态系统和人文环境。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对气候变化的忍让存在不同的认识,普遍存在的争论、质疑使得在该问题上各国存在尖锐的矛盾,但是各国家之间
11、还是形成统一的认识,那就是认为有必要采取措施以应对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影响, 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http:/www.ipcc.ch/home_languages_main_chinese.shtml.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应该控制在最低范围之内,确保全人类的共同发展,共同维护地球的可持续发展。在各国的积极协商和妥协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作为国际条约依次生效,也为各国气候变化问题立法奠定了国际法基础。公约指出,发达国家由于历史原因和先发优势,是现在全球温室气体最大的排放国,发展中国家排放量在上升,但是人均排放量是比较低的,应该增加排放份额,大力发展经济,促进社会的发展。我国
12、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最大受害者之一,是世界上灾害最频繁、损失最大的国家。 胡鞍钢,管清友.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0页.我国是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问题的出现,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国党和领导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除此之外,世界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中也不断付出努力,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立法这一方面各具特色,他们的做法和成果对我国来说值得学习,这也是省级行政区在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中可以借鉴的地方。1.1.2. 研究的意义全球变暖的气候变化问题给世界各国产生了巨大影响,严重给人类社会的健康和发展迎来了威胁,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研究将对地球环境的保护产生重大
13、意义。省级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究处于相对薄弱的阶段,已是不争之事实,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对解决如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将大有裨益,虽然国家在这一方面表现的不是很到位,但各个省级行政区可先于国家一步,进行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研究,制定立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构建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路径,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机制,这一系列的研究有利于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健康发展。1.2.国内外文献综述1.2.1.国内研究综述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国内还没有对其进行立法,尤其是省级的立法研究相对落后,虽然没有相关的立法,但有不
14、少的专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也有学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为立法者提供了参考。周珂(2009)提出应该从专门立法和相关领域的立法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建设,并且在对外贸易法中要有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立法论证和储备; 周珂.加强法治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12-3(A8).苏耀光(2012)认为完善现有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管理和执行机制,这无疑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苏耀光.中国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12.李丽英(2011)认为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的进程中,走低碳经济之路树
15、立基本国策,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同时提升道义责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和关注未来承诺这几个方面的因素。 李丽英.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究D.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杨泽伟(2013)在“后京都时代”中,主张中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应蕴含体现国情、结合省情、移植借鉴、协调统一和平衡利益等特点。 杨泽伟.“后京都时代”中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究以湖北省为例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9,15(5).梅宵(2014)认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应立足我国实际情况,着力解决气候变化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重要法律制度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等重大问题,提高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使应对
16、气候变化中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促进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梅宵.我国气候变化立法问题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刘哲(2016)认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是一部具有前瞻性且能够知道实践的法律,与之相关的问题诸如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源起、立法主张的基本定位、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及相关内容的设置等都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 刘哲.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基本问题探究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8(2).潘晓滨(2017)强调立法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地方立法者应当采取渐进式立法模式,并加强地方立法中的多元利益协调。 潘晓滨.中国
17、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先行立法研究N.法学杂志.2017-3.1.2.2.国外研究综述依据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世界各国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立法进程。 杨柳薏.浅析气候变化之立法N.法制与经济热点分析,2015-2.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问题上,国际社会的立法实践活动已走过20多年的研究历程,通过谈判缔结了一系列的公约,对气候变化问题作出了积极的回应。曹明德(2009)提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应对,并阐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原则。 曹明德.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J.政法论坛,2009,(4):161.李艳芳(2010)提出各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不同决定了各国应对
18、气候变化的不同立法进程、不同立法形式和立法内容,详细阐述了英国是以气候变化法为核心的专门立法模式、欧盟其他成员国是分散立法模式、美国是以清洁能源与安全法为核心的综合立法模式、日本是以地球温暖化对策推进法为核心的政策型立法模式。 李艳芳.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4):161.Tim Stephens(2010)建议澳大利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引导下构建本国的气候变化应对法律制度,并考虑税收和财政政策的相关支持,由各联邦建立气候变化应对法律制度。 郭冬梅.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6.刘莹(2008)详细考察了日本
19、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机制、高翔(2010)考察了美国气候变化立法进程。 华启和.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研究综述J.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30(3).1.3.研究方法和内容1.3.1.研究方法 (1)规范分析法。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研究是一种新兴研究,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撑规范。通过分析国内立法现状的不足,比较和借鉴国外相关的立法经验,逐步构建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2)实证分析法。通过分析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法律和政策的导向,来找出我国省级在此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美国、日本和韩国这几个国家的立法和相关政策进行比较和分析,为我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和
20、政策提供了宝贵的参照经验。(3)比较分析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上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比较,国内省级立法与国外地方立法进行对比,寻求一条适合我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路径。1.3.2.研究内容第1章:绪论。本章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介绍了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和三种研究分析方法,来引入本文的主题。第2章:本章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内容进行介绍,介绍了气候变化的概念、原因和影响以及省级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使读者对气候变化有了基础的认识。第3章:本章内容介绍了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的样态和问题,以及对其成因进行解析。第4章:本章对阐述了域外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经验,介绍了美国、英国、
21、日本和韩国这几个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比较有经验的国家,为我国省级立法提供参考。第5章:本章介绍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路径与展望,省级立法模式的选择,法律体系的建立和法律制度的健全,并对日后完善相关的立法提出了建议。第6章:结语。第 2 章 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问题的提出2.1.气候变化基本问题的概述 京都议定书生效后,气候问题成为了研究的热门问题,学术界对此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增加,世界各国都非常关注此领域,可以说,重要的国际会议和国际论坛都会论及到这一问题,可谓“言必称气候变化”。 赵军.气候变化漫长的十五年谈判J.世界环境,2005,(2):9.公约将认为原因和自然原因导致的气候变化进行区分
22、,前者称之为气候变化,后者被认为是气候变率,全球气候变暖、酸雨和臭氧层破坏是气候变化的三种显著类型,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其中全球变暖是人类最迫切的问题,关乎到人类的未来。 陈新伟.欧盟气候变化政策研究D.2012-6.当今的气候变化给人类社会迎来了巨大挑战,不得不为应对气候变化而进行立法,想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气候变化的问题,首先要求立法者对气候变化的问题有比较全面而深入的认识,在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气候变化,接下来再采取立法的途径来进行应对措施。2.1.1.气候变化的概念清晰的概念是明确法律问题对问题进行法律定性的首要工具,如果说没有概念这一工具,我们就不能将生活中问题转变成法律问题
23、,也不能将法律上的考量转变为言语,也无法将这些思考传达给别人。 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J.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86.科学的法律概念是整个法律体系构造的基础,也是推动研究共识和通说形成的关键。 张宝.环境规制的法律构造J.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10.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称的气候变化是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 严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究J.人间说法,2015-2.公约把气候变化定义为:“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自然气候变化之外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
24、致的气候改变。” 2.1.2.气候变化的原因气候变化是地球气候的动态变化,一方面是地球本身活动导致的,另一方面是人类活动也对其产生作用,我们把这两大因素称之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其中人为原因所占的比重比较大。在人为因素中,主要是近年来人类活动过于频繁,经济发展和科技发明这些对大自然资源有所依赖,生活中所需要生产的化学物质,燃烧的化石燃料(煤炭、石油等),开采矿山,滥伐林木,以及工厂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等,这无疑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严重增加了环境承载力度。2.1.3.气候变化的影响通过上述的原因我们可以知道气候变化给国际社会和人们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这涉及到人类生存的各个方面,严重扰乱了人们的生
25、产生活质量。气候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是人类面临的一个严峻考验,这种考验往往都是会给人类带来不利影响,尤其是气候变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活动的负面影响日益加剧, 刘燕华,钱凤魁,王文涛,葛全胜,马翠梅,张九天,何霄嘉.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技术框架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23(5).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气候变化引发的环境和生态问题,不仅给国际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了影响,还给我国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困境与障碍。例如,二氧化碳浓度增加导致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臭氧层破坏、酸雨天气、生物多样性减少等,这些不利的后果给人类带来了严重威胁。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是广泛和持久的,但
26、人类的应对似乎是迟缓和不利的。 王联合.中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识、影响与问题A.国际问题研究C.2014-12-8.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必须采取立法的措施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我国省级行政区对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行动迫在眉睫、刻不容缓。2.2.省级立法的可行性现阶段,世界各国都认同气候变化是一个严肃的自然科学问题,我国省级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应具有可行性。 胡鞍钢,管清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四大可行性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23).我国现有的政策和规章,为各省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积累了丰富经验。近年来,我国不断制定和出台一些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性文件,初步确
27、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目标、立场和指导思想。各省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实践过程中,呈现出中西部省市领先于东部地区的特点,在这一方面可以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从生态敏感区和能源主产区向东部沿海地区进行转变。与此同时,我国还相继开展了低碳省市的试点工作和碳排放交易试点,这种先试先行的做法,为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奠定了实践的基础。另外,还有世界各国地方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经验,这也是我国省级立法能够参考,这一系列的实践,无疑为我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所以说省一级对气候变化进行地方立法是具有合理性和可操行的。2.3.省级立法的必要性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可行性是明确的,同时还应当具有必要性
28、。目前,中国没有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立法。在促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现有的法律和政策由于等级低而无效。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之下,气候变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是一种机遇和挑战,低碳经济是必然之路,否则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各省现有的环境政策,能源和资源的立法无法直接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因此无法充分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省级为此对应对气候变化进行立法,是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完善我国现有的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法律秩序。尽管缺乏国家立法,但是省级和地方政府可以尝试先行先试或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来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省级行政区在这方面仍然可以有所作为。第 3 章 省级立法:样态、问题及其成因解析
29、3.1.省级立法的样态我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成员国之一,并且已经建立了较早的气候变化应对体系,但它仍不涉及气候变化的法律领域,因此需要根据以实际情况为准。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指导下,中国各省级行政区域竞相颁布相应的政策性文件,各省根据自己独特的气候条件进行相应的立法,在地方性立法中突出自身特点。现阶段,我国在气候变化立法中是没有一部系统的法律法规的,缺乏一部气候变化专门发,只有一些相关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宪法和其他部门法之中。 刘召彬,王冰.应对气候变化立法问题的现状及存在问题J.研究与探索,2011-5.3.1.1.省级立法的现状从上图中可以看出,新疆省是我国在国家方案出台后率先
30、进行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省级行政区,也是民族自治区之中首个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自治区。从出台的法律文件来看,出台的大多数都是政策性文件,绝大部分的省级行政区都是通过方案的通知的形式进行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办法和规划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少;从立法的时间上看,中西部地区比东部沿海地区要早,发达地区比经济不发达地区要晚,民族自治区比直辖市稍微早一点;从立法的效力来看,只有青海省和山西省这两个行政区,它们都是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目前也在努力筹划中。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的主要方式地方制定实施细则,这种自上而下的应对方式实际上属于行政手段,个别省市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出台地方性法
31、律法规的范围是非常小的,尚且不具有代表性,由于立法层级较低对于实际工作的开展指导意义有限,立法活动更多具有试探性质。 潘晓滨.域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实践及中国借鉴A.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1(1).3.1.2.省级立法的特征由于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国家方案发布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才相继出台与各自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和规划,把,尽管在立法上不断发展,但始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立法具有滞后性。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推动下,我国各省级行政区才纷纷出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贵州、吉林、河北和福建这四个省级行政区于2008年
32、先后发布相关的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江西省和河南省也在“十三五”的规划下,才分别在2009年、2013年制定了各自的省级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直到今天还没有哪个省份出台一部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法。立法具有局限性。由于我国各省级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才刚开始,所以从立法的形式和内容看,大多都是政策性立法,倡议性和宣示性的规范相对较多,规制性的规范相对较少,而且还缺乏法律责任的设置。在没有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的带领下,凭政策性文件是不足以担当地方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的重任。立法具有多样性。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不同省市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源利用、气候条件、生态环境脆弱性方面都存在极大的
33、差异,国家立法者很难在一部法律中迎合不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的利益诉求。 潘晓滨.中国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先行立法研究J.法学杂志,2017,3.在立法的内容方面,青海省于2010年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体现了我国生态敏感地区对于适应气候变化的利益诉求;山西省也于2011年以一般性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代表了我国能源生产地区减缓气候变化的工作侧重。与此同时,安徽省由省人大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在2014年颁发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它虽然不是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但内容上集合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中气象监测、气候保护,以及减缓领域中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
34、条款。3.1.3.省级立法的任务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是不断推进立法实践,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的过程,把不同的立法意见逐步达成共识。省级立法应当牢牢紧扣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工作任务,首先总结和梳理国内现有的实践成果,保留效果好的制度,修改或调整未完善的制度。在立法的过程中,把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纳入立法章程,参考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创新经验,推进省级立法的进程。另外,根据各省的需求,来设定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责任,强化省级政府和行政相对人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责任制度。3.2.省级立法的问题及成因解析尽管个别省市已经成功应对了气候变化,但中国政府仍然非常关注并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即使成功,在解
35、决气候变化立法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现有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策文件不足以解决气候变化的影响 ,不足以有效应对,严重阻碍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3.2.1.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邮寄联系的统一整体。 张文显.法理学M.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48页.一个国家证明其遵守国际法律义务通常的做法是制定立法。 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摘要EB/OL.http:/www.ccchina/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不能与它相违背,但宪法并未明
36、文规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问题,只明确规定了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上还需努力。除了宪法以外,我国还有可再生能源法这些能源利用法律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些环境保护法律,虽然它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却仍不能满足我国的现状。除了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这两大法律之外,我国还有许多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立法文件,如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这些部门规章和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这些地方性法规,它们都是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体系的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这些环境法律制度,属于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但在许多层面存在着与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脱节之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3.2.2.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
37、度不完善法律制度是调整某一类或某一方面的社会管理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联系整体。 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M.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85页.法律制度必须依据法律规则来构建,法律规则的产生则取决于立法的基本原则。 林灿铃.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基本原则A.贵州省党校学报.2018,5.我国环境立法的模式是现行制定环境政策,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进行逐步调整,验证政策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经过验证之后再上升到国家立法的层面,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再将国家环保政策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Richard Watson.Future Files:A History of the N
38、ext 50 Years M.England:Nicholas Brealey Publishing,2008.我国省级或地方在立法上毫无疑问会遵循这一立场。 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缺失,我国虽然成立了某些地方环境交易的场所,但并没有针对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的专门性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有的能源立法,目前已经建立了能效标识制度,但对碳排放标识这一块却没有任何规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气候变化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都是从各部门法的角度出发,并没有形成综合全面的相应的法律体系。 第 4 章 域外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经验4.1.美国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的经验美国是典
39、型的伞型国家代表,采取的是综合立法模式。美国作为联邦制成员国之一,无论是联邦层面还是绝大多数的州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层面都没有制定专门法律。美国的国会在制定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没有成功的情况下,目前环境保护主要通过清洁空气法加强对温室气体的监管,该法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美国未来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走向。美国除了在联邦层面有专门的立法外,加利福尼亚州也制定了“AB32”法案,加州自此成为美国第一个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法案的州。该法案主要表现在:建立加州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监督机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和目标倒逼机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机制。在法案颁布实施的期间,温室气体排放实现
40、了绝对量的下降,对于促进加利福尼亚州分阶段实现温室气体绝对量减排的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美国联邦层面和加利福尼亚州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经验,我国省级行政区立法活动值得借鉴,其中能够引入的经验包括: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法律;赋予各省按照自身特点制定进行地方立法;通过实质性修改政策的措施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发挥有关环保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的带头作用;积极面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中的阻力。 宇文轩,田丹宇.美国和墨西哥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及其借鉴意义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8(2).4.2.日本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的经验日本和美国一样属于伞形国家的代表,采取政
41、策型立法模式。在进行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日本也是国际社会的早期国家。1998年,日本颁行了地球温暖化对策推进法,后面经过多年的努力,对该法进行四次的修改后,终于建成比较完备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为日本地方推进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从内容上看,该法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立法目的明确,明确了政府、公民以及有关单位的应对气候变化基本职责;第二,设置控制气候变暖制度,落实国家机构的职责;第三,制定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的管理措施;第四,构建了保护森林吸收作用的制度;第五,建立数量分配账户簿的制度。通过日本地方气候变化立法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从中国的省气候变化立法中学习:首先,科学地
42、确定现有的气候变化法律和法规,并尽快完善健全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第二,以省委单位设置专门的气候变化监督部门,将气候变化职责明确。其三,加强专门应对气候变化法律的制定,尽快完善我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 罗丽.日本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究J.法学论坛,2010(5).4.3.韩国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立法的经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韩国,和美国一样采取综合型立法。2010年,韩国颁布了绿色增长基本法,该法的主要内容为:以应对全国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行绿色发展,由此有效地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韩国这样的做法不仅可以增强绿色经济的地位,而且可以协调气候变化,低碳社会与绿色经济之间的关系。从韩国
43、的绿色增长基本法可以看出,韩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我国省级在立法上应向韩国学习,在立法模式上以适应性立法为主,在“绿色增长委员会”增加民间人士的参与力度,成立专门的民间委员会,强化民间力量的作用,在共同委员长制度下与总理共同行使权力。 徐凌.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府责任研究D.江西理工大学,2011-6.第 5 章 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的优化路径5.1.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模式的选择从我国省级目前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立法的现状来看,综合型和政策型的立法模式与我国较为合适,应当坚持减缓与适应相结合的立法路径,加快适应性法律的立法进程。尽管我国现行的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存在诸多问题,但
44、对应对气候变化诸多领域的规定为综合性气候变化法的施行提供了重要基础。 廖建凯.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研究以减缓、适应及其综合为路径D.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4.减缓气候变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尽管我国目前已经积极应对,但减缓性制度已成法律体系,对气候变化已经造成的影响适应也迫在眉睫,虽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日后通过立法来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减缓工作的操作性,并适当提高减缓的法律位阶。5.2.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的构建 在法制和政策方面,着力推进适应气候变化制度安排、战略规划完善、法律体系构建、适应政策优化、以及实施流程常规化。 吴绍洪,罗勇,王浩,高洪波,李传
45、哲.中国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态势和展望J.科学通报,2016,61(10):1042-1054.省选择综合型立法模式的实体立法路径的省级,应当构建“一体两翼”的法律法规体系,“一体”是指综合型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减缓”与“适应”我们把它称之为“两翼”。5.3.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的展望应对气候变化是一个长期不断完善立法的过程。重视加强地方气候立法将成为“自下而上”气候治理模式的起点和“自上而下”气候治理模式的落脚点。 彭本利,何燕.中国应对气候变地方立法特点、局限与展望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7,38(6).省级行政区域需要提高立法水平,以地方政府法规的形式制定实施措施
46、,或以一般法律文件的形式制定实施规则,以增强省级立法的兼容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应加强与有关立法的关系,省级部门要处理与有关立法有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协调关系。要注重地方适应气候变化,把适应策略整合到地方综合规划中,制定与完善专门气候政策。5.4.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省级立法的建议气候变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对于立法要求较高,执法工作也非常重要,需要将法律责任明确落到实处,推动气候变化的发展规划机制全球战略的实施,避免导致法律责任的情况低效的管理。 邓林玲.论我国气候变化的立法完善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5-3.省级有关部门还可以委托大学和科研机构,或聘请气候变化领域的专家,为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活动提出建议,并利用人才队伍,率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 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制定一部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法,虽然不一定能够解决气候变化带来的所有问题,但日后省级行政区在完善地方立法的进程中可以此为基础,以其他相关法律为支撑,共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虽然我国有个别省市在立法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相比于其他国家的地方立法还是远远不足的,亟需出台一部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法,加强人民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这也是省级立法需要考虑的地方。针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现存的问题,一切行动应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