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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素质情况 以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为例【摘要】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我国劳动争议数量与日俱增,应届高校毕业生所面临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从而是应届高校毕业生面临劳动争议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大,因此有劳动关系知识和劳动关系处理能力所构成的劳动关系素质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越来越重要。而目前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关系素质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究其原因是个人对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无法转化为关注度和劳动关系素质的提升以及高校所提供的劳动关系教育效果不佳。提升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关系素质需要毕业生个人、高校以及政府部门共同采取行动。通过政府部门制定劳动关系教育的相关规定并为高校提供劳动关系教
2、育方面的指导,高校拓宽劳动关系教育的渠道、丰富劳动关系教育的内容及其形式,应届毕业生个人将对劳动关系的重视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而提高应届毕业生的劳动关系素质,避免应届毕业生合法权益受损。【关键词】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教育注:本论文(设计)题目来源于教师的国家级(或省部级、厅级、市级、校级、企业)科研项目,项目编号为: 。Fresh College Graduates Labor Relations Quality- Taking Zhongshan Campus of Guangdong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As Example abstract With
3、the arrival of the new normal economy, increasing number of labor disputes in China, college graduates facing the employment pressure increasing, which is the fresh college graduates to face the possibility of a labor dispute in increasing, hence the knowledge and ability of handling labor relations
4、 labor relations of labor relationship quality on college graduat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At present, there is still a large room for the improvement of the quality of labor relations among college graduates in our country.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abor relations among college graduates require
5、s the joint action of graduates, colleges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By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formulat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education and labor relations for th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provide guidance on the education of labor relations, widen the channel of the labor relationship
6、of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rich in content and form of education, labor relations graduates individuals will be translated into action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labor relations, so a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abor relations, of the fresh graduates to avoid the fresh graduates to t
7、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is damaged.key words Fresh College Graduates Labor Relations Education目 录1前言11.1研究现状21.1.1国外研究状况21.1.2国内研究状况21.1.3国内外研究状况的总结31.2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31.2.1研究的主要内容31.2.2研究的方法42劳动关系和劳动法理论综述52.1劳动关系52.1.1劳动关系的概念52.1.2劳动关系的主体52.1.3劳动关系的特点72.2劳动法92.2.1劳动法的概念92.2.2劳动法的本质92.2.3劳动法的功
8、能103调查研究:以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为例113.1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调查研究分析113.2调查目的及对象113.2.1调查目的113.2.2调查对象113.3内容分析113.4结果分析263.4.1劳动关系教育的充足程度、吸引力以及实践意义对劳动关系教育有效性的影响263.4.2应届毕业生劳动关系重要性认识程度对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及处理能力的影响273.4.3应届毕业生劳动关系关注程度对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及处理能力的影响.293.4.4 劳动关系教育的充足程度对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及处理能力的影响303.4.5劳动关系教育的有效性对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及处理能力的影响323.4.6劳动
9、关系教育的吸引力对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及处理能力的影响343.4.7劳动关系教育的实践意义对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及处理能力的影响.354应届毕业生劳动关系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384.1应届毕业生劳动关系素质存在的主要问题384.1.1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关系的总体认知仍有提高空间384.1.2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关系具体内容认知不容乐观384.1.3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处理能力堪忧394.2影响应届毕业生劳动关系素质存在的外部因素404.3影响应届毕业生劳动关系素质存在的内部因素415应届毕业生劳动关系素质改善建议425.1对应届毕业生个人的建议425.2对高校的建议425.3对政府部门
10、的建议436总结44参考文献46致 谢49附录A 调查问卷501 前言根据统计数据,2010-2017年的毕业生人数按2%-5%的增长率逐年增长,累计毕业生人数达5706万人。而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首次突破800万人,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834万人。据教育部统计,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874万,同比增长40万,再创近10年毕业生人数新高,就业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27。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 年全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 182.6 万件,涉及劳动者 217.8 万人1。相较于2017年(全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
11、构共处理争议 166.5 万件,涉及劳动者 199.1 万人)2,2018年,全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的案件数量同比上升9.7%,涉及劳动者人数同比上升9.4%。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随着经济新常态的来临,我国的劳动关系也迎来了更多的新机遇和新挑战2。在经济新常态下,由于经济发展外部因素的变化,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也随之发生改变3。经济新常态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的新挑战主要有就业问题日趋严峻、劳动关系矛盾与冲突加剧、劳资双方地位进一步失衡、劳动者合法权益更易受侵害这四个方面3。而众所周知,由于劳动关系的隶属性,导致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4。在目前的新常态下,劳动者遭遇劳动争议的可能
12、性大幅增加,并且劳动者的处境会更为不利。因此,作为新时代的劳动者,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要掌握劳动法律知识,提升处理劳动关系的技能。在这一背景下,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关系素质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就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1.1 研究现状1.1.1 国外研究状况笔者通过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搜索引擎查找外文文献,发现国外关于大学生劳动关系知识普及领域的相关研究几乎是空白,所查找到的外文文献均为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1.1.2 国内研究状况笔者通过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搜索引擎查找中文文献,经归纳和整理文献的内容,发现国内学者的研究集中于从教育、法律的角度对大学生劳动法律知识、维权意识、
13、法律意识的培育等,而也有一部分学者关注大应届毕业生劳动权利的保护问题,但总体来说,研究成果相对来说还是较少的,且几乎没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学者对此进行研究。虽然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问题的普遍关注度逐渐上升,但仍然缺乏一定的系统性研究。我国学者认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从毕业生的角度分析,应届高校毕业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模糊是一大问题。由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刚进入社会,缺乏劳动关系法律知识的认知,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9。同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即将毕业时往往急于入职,忽视了对与之相关的劳动关系知识,在求职过程中,毕业生往往会忽视对于劳动合同、就业协
14、议等法律文书的仔细阅读而匆匆签字10。此外,对于学生而言,在对劳动关系相关知识的学习上,只是将其当成是一门课程,尽管上课时教授过一些劳动关系相关知识,学生上课时也学习过,考试也考过,但是当考试结束后,就被学生抛诸脑后了12。从高校的角度来看,某些高校往往只关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追求所谓的就业率,其所开展的就业指导课程流于形式,还局限于理论层面,对劳动关系知识的教育仅仅停留在表面,并不能很好的和社会接轨;部分高校在开展的就业指导课程中,其内容集中于传授就业技巧,对劳动关系知识的教授不足12;同时,也有一些高校在开展劳动关系知识相关课程时存在形式过于单一,内容缺乏实用性等问题10。针对以上的一些因
15、素,国内的学者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但未提及政府等其他方面的角度。1.1.3 国内外研究状况的总结总的来说,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素质的研究集中于教育与法律方面的研究,研究的角度集中高校与应届毕业生个人。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学者对此的研究极少。且我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欠缺政府角度以及制度层面的研究。1.2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1.2.1 研究的主要内容首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研究。通过对我校中山校区应届毕业生的抽样问卷调查,对目前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指数掌握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掌握,为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奠定基础。其次,分析应届
16、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的主要来源渠道有哪些。通过对调查对象的抽样问卷调查,得出目前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的主要来源渠道的结论,对不同来源渠道的左右效果进行分析,为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分析以及提出建议奠定基础。再次,研究影响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的主要因素有那些。基于对调查对象的抽样问卷调查所得出的数据,并对此进行分析,得出影响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的主要因素的结论。最后,为劳动关系的参与者以及政府、高校提出对策。根据全篇论文对上述研究内容的分析,为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与劳动维权意识、避免应届高校毕业生权益受损、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处理能力
17、和劳动维权能力提出建议。1.2.2 研究的方法本文主要采取的研究方法有以下几种:一、逻辑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相结合。基于研究课题,通过查阅文献获得资料,通过了解过往的研究结果,理清自身研究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奠定研究的方向;二、定量问卷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相结合。确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来源渠道、劳动关系处理能力以及影响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的主要因素;三、总结分析法。结合调查结果和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归纳总结出有实用性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议与对策。2 劳动关系和劳动法理论综述劳动关系是人们为实现生产劳动过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4。劳动
18、法应该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0。作为劳动关系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关系和劳动法理论是每一位劳动者都需要了解的知识,同时也是研究的基础。2.1 劳动关系2.1.1 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人们为实现生产劳动过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4。广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与职工及其职工组织之间,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权、责、利关系,包括:企业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管理者)间的关系;企业与职工组织间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职工间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职工组织间的关系;职工与职工组织间的关系;等4。狭义上讲,企业劳动关系是指企
19、业作为用人单位(雇主)与职工(雇员)及其组织之间根据劳动法律形成和调整的劳动法律关系4。2.1.2 劳动关系的主体狭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雇员及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雇员团体,另一方是雇主以及雇主协会。由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组成的组织,称为就业组织,也就是常说的用人单位,它可以是营利性的,也可以是非营利性的。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还包括政府。在劳动关系的发展中,政府通过立法的手段介入、影响劳动关系,其监督、调整和干预的作用不断增强,因而政府也是广义上劳动关系的主体19。雇员,又称员工、劳动者,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从属于它的工作者,包括所有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获取
20、工资或报酬的人。劳动关系中的雇员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雇主雇用并在其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劳动关系中的雇员一般具有以下含义:一、雇员是被雇用的人员;二、雇员是在雇主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三、雇员是以工资为劳动收入的人员;四、有些国家的劳动法规定数种人员不属于雇员,如公务员、军人、农业工人、家庭佣人、企业高层管理者19。雇员团体指因为共同利益、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的雇员协会和专门职业协会。工会的主要目标是代表并为其成员争取利益。非工会组织通常指独立于工会的雇员协会和职业协会。雇员协会往往是在就业组织内部形成的,也包括由员工组成的非正式
21、组织。职业协会是由跨企业、跨行业从事某种特定职业的人员组成的组织,主要目标是为成员争取更多的特定职业方面的利益19。雇主,也称资方,一般是指雇佣他人为其工作,并支付工资或报酬,拥有法律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经营决策权的人或团体,包括雇用劳工的业主、经营负责人或代表业主处理有关劳动事务的人。雇主处于管理方地位,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享有对员工的劳动请求权、指示命令权、以及决策权。在就业组织中,只有少数人具有比较完全的决策权力,其他管理层级的决策权力是逐级减的。每一级都要在服从上级权力的情况下行使权力。因此,管理方的权力分布不均衡,权力集中在管理方上层。即除最高层管理者外,其他管
22、理者都同时处于服从上级和指示下级这两种关系之中。低层管理者只负责监督和分配,而无权命令、奖惩下属,因此他们属于雇员 19。雇主组织的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带,一般不直接介入雇员与雇主的具体劳动关系事务中。其主要任务是与工会或工会代表进行集体谈判,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向其成员提供支持,通过参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政治活动和立法改革,间接影响劳动关系19。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有四种:一是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通过立法介入和影响劳动关系,为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二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通过监督、干预等手段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保证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执行,并建立执法与司法制
23、度和程序;三是公共部门的雇主,以雇主身份直接参与、影响劳动关系;四是有效服务的提供者,重点是加强对劳资双方的培训,并为劳资双方的谈判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和指导19。2.1.3 劳动关系的特点 一、法律的平等性劳动者和企业都是劳动力市场的主体,双方都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缔结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单方与对方解除劳动关系时,都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均须履行义务并享有权利。在正常、合理、双方未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在法律上具有平等性19。二、经济的依赖性劳动者以劳动交换企业的薪酬福利,以满足其经济与生活上的需求。企业则需要将劳动者的劳务转换成产品与
24、服务,以满足顾客的需求,创造投资的经济效益19。劳资双方在经济上虽有相互依赖性,但在一般实务上,劳动者对企业的依存度较高,而企业对劳动者的依存度较低。劳动者对企业的依赖主要是经济上的,因为企业有能力对劳动者施展三种可能的控制:一是劳动者为了生存必须出卖劳动力,企业可以决定是否购买;二是劳动者想得到工作,在出卖自己的劳动时,会与其他劳动者相互竞争,降价求售,使得企业可以决定购买劳动力的价格;三是劳动者出售劳动所得,必须用来购买生活所需的商品,这些商品都是企业生产,企业可以操纵这些商品的价格19。三、管理的从属性企业基于生产与服务的需要,必须安排劳动、指挥人员、行使管理权,劳动者则要服从指挥调度,
25、依企业需求提供劳务。劳动关系一经确立,劳动者就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安排,完成一定的工作,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服从的关系。劳动者提供的是从属性劳动,基于明示、默示,或依劳动之本质,在一定时间内,对自己的作息时间不能自行支配。管理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劳动关系的确立意味着劳动者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劳动者自行决定自由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二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会不断发生变化,劳动合同难以做到穷尽全部工作内容,因此,用人单位有指示命令的权力,劳动者有服从的义务;三
26、是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接受用人单位的考察和检查,以确定是否遵守规则和指示;四是劳动者有接受制裁的义务。劳动者应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对违反工作规则的行为有惩处权,惩处方式可以从口头申诚到解雇19。四、权益的冲突性基于人性,绝大多数劳动者希望能以较少的劳务交换最高的薪酬福利。但为了创造最大经济效益与利润,企业则竭尽所能降低劳动成本,激发出最大、最高产值的劳务。劳资双方为争取各自最大的权益,常常会引发许多隐性或显性的冲突,冲突结果虽然依劳资双方的实力、冲突议题和协商策略而定,但基于实力上的差异,企业常是劳资冲突中占优势的一方19。五、实力的差异性劳资双方拥有和可行使的
27、权力的程度有相当大的差异。实力的差异受到工作性质、雇佣时间和有效期的影响,它也是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讨价还价能力的体现。例如,医院里的清洁工与医生拥有的实力不同,清洁工的谈判实力较弱,一旦离开,雇主很容易找到替代者。权力是劳资关系中的基本要素,对劳资关系的管理及其结果都有重大影响。实践中,企业的经济实力是其在劳资冲突中最重要的等码,通过经济力量的发挥,劳动者个人难以对抗雇主在法律、管理权上的优势地位,唯一的策略是整合多数劳动者的力量与企业抗衡。不过,即使面对劳动者集体的力量,在许多冲突中,拥有较多经济资源的企业,其实力也强于劳动者集体 19。六、冲突的影响性劳资冲突的影响不仅局限于企业内部,常常
28、会波及劳动者家属、顾客、社会大众权益,加之劳动者占有较高的人口比例,劳资冲突的议题常衍生为社会问题,全球化的趋势也有可能扩大劳资冲突的影响,如海运公司、航空企业的劳资冲突波及范围较为广泛19。七、互动的复杂性基于人的心理特质,个人间的互动关系具有复杂性,而集体劳动者间的互动、集体劳动者与企业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互动关系,其复杂程度常常超出常人的想象。劳动者、企业与政府不能低估劳资互动的复杂性。因此劳资关系可以说是另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或社会关系。了解劳资关系特点,有利于构建正面的劳资互动机制,也有利于体现良好的劳资关系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影响19。2.2 劳动法2.2.1 劳动法的概念作为调整
29、对象的社会关系之独特性是该法律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重要依据,故而,劳动法概念的界定也是围绕着其调整对象一一工业劳动关系展开。目前我国劳动法学界关于劳动法概念的通说为:“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法律20。” 相比较而言,国外学者对劳动法概念的界定突出了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的“从属性”,这也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尤其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对劳动法的解释是:“与雇佣劳动相关的全部法律原则和规则。它规定的是雇佣合同和劳动或工业关系法律方面的问题。”德国学者杜茨认为:“劳动法是关于劳动生活中处于从属地位者(雇员)的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则
30、的总和。”日本学者本多淳亮认为:“劳动法是以从属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关系为对象的法律20。” 因此,劳动法应该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里的劳动关系与从属劳动关系具有同等意义20。2.2.2 劳动法的本质劳动法的本质是由劳动法的内容所反映并决定和影响劳动法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劳动法的主旨是保护雇员即劳动者的利益;二是劳动法确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是劳动关系双方所遵循的最低条件和标准19。虽然各国根据自己的社会背景制定的劳动法不尽相同,但各国均认为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19。2.2.3
31、劳动法的功能法律的主要功能就是解决纠纷。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纠纷,申诉各方都希望赢得诉讼或得到最起码的公正对待。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具有以下三个主要功能:一、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如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二、解决纠纷劳动法不仅赋予劳动者劳动权和保障权,而且规定了保证这些权利实现的司法机制,这是民主法制的基本要求;三、确定基本劳动标准,如最低工资、最低就业年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及安全卫生标准等19。3 调查研究:以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为例3.1 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调查研究分析在2020年3月,笔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进
32、行了随机抽样问卷调查。该问卷调查的数据作为本次研究的数据基础。3.2 调查目的及对象3.2.1 调查目的为了解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来源渠道以及劳动关系处理能力,以确定影响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劳动关系处理能力的因素,从而为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掌握程度与劳动维权意识、避免应届高校毕业生权益受损、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关系处理能力和劳动维权能力提出建议向政府、高校以及应届高校毕业生提出建议。3.2.2 调查对象 通过对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基于互联网平台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3.3 内容分析对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抽样调查,
33、共收回有效问卷100份。其中男性23人,女性77人。(见图3-1)选项小计比例A.男2323%B.女7777%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 受访者的性别分布在收回的问卷中,来自商学院的受访者最多,有37人,占比37%,符合商学院为中山校区应届毕业生数最多的学院的事实。在其他学院的受访者中,信息工程学院有11人,食品学院有8人,化工学院有12人,药学院与中药学院各有16人。(见图3-2)选项小计比例A商学院3737%B信息工程学院1111%C. 食品学院88%D化工学院1212%E中药学院1616%F药学院1616%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2 受访者的院系分布同时,在受访者中,有60.0%
34、来自城镇,有40.0%来自农村。(见图3-3)选项小计比例A城镇6060%B农村4040%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4 受访者的城乡分布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受访应届毕业生在劳动关系知识对应届毕业生的重要性这一问题上,仅有2%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关系知识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重要;81%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关系知识对应届高校毕业生重要或很重要,这说明应届毕业生对与劳动关系知识重要性的认知十分深刻,绝大部分的应届毕业生都认识到劳动关系知识的重要性。(见图3-4)选项小计比例很不重要00%不重要22%一般1717%重要3636%很重要4545%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4 受访者对劳动关系知识重要性的认知情
35、况在对劳动关系相关信息的关注度方面,40%的受访应届毕业生对劳动关系信息达到了关注的程度,在未达到关注程度的受访者中,有43%的受访者对劳动关系信息的关注度一般。统计数据表明,应届毕业生对劳动关系信息略有关注,但关注程度较为模糊。(见图3-5)选项小计比例极不关注33%不关注1414%一般4343%关注3030%很关注1010%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5 受访者对劳动关系知识的关注程度对于应届毕业生获得劳动关系知识的渠道,调查结果显示,网络媒体和学校是应届毕业生获得劳动关系知识最主要的渠道,分别有69%和62%的应届毕业生从中获得了劳动关系知识。对于应届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的普及,要重点通过
36、网络媒体和学校这两个通道来进行。(见图3-6)选项小计比例A学校6262%B工会1818%C政府部门(如人社局等)3434%D企业2929%E亲戚朋友同事4343%F网络媒体6969%G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4444%H专业人士(如律师等)1313%I其他11%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6 受访者劳动关系知识的来源分布对于学校是否有提供足够的劳动关系知识教育,77%的受访应届毕业生没有表示足够,其中表示很不足够的有8%。作为应届毕业生劳动关系知识最重要的渠道之一,学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所提供的劳动关系教育的不足将会给应届毕业生在未来的就业与工作中带来不利影响。(见图3-7)选项小计比例很不
37、足够88%不足够2222%一般4747%足够1919%很足够44%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7 高校劳动关系教育的充足程度对于学校所提供的劳动关系教育的有效性,超过一般的受访者认为学校所提供的劳动关系教育效果一般,仅有28%的受访学生表示学校所提供的劳动关系教育是有效的。对于学校这一劳动关系知识传播的重要渠道,其所提供的劳动关系教育效果不佳将会让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未来处理劳动关系时处于更为不利的境地。(见图3-8)选项小计比例完全无效44%无效1414%一般5454%有效2323%很有效55%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8 高校劳动关系教育的有效性在学校的劳动关系教育的吸引力方面,有接近半数(
38、49%)的受访应届高校毕业生表示“一般”,表示有吸引力的仅占不到四分之一(23%)。缺乏吸引力的培训方式会对培训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使得培训的效果打折扣。(见图3-9)选项小计比例完全没有吸引力66%没有吸引力2222%一般4949%有吸引力1616%很有吸引力77%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9 高校劳动关系教育的吸引力在学校的劳动关系教育的实践意义方面,有超过半数(52%)的受访应届高校毕业生表示“一般”,表示有实践意义的约占三分之一(32%)。对于应届高校毕业生而言,其在劳动关系方面的实践经验较少,因此在实践意义这方面的问题上态度较为模糊是可以理解的。(见图3-10)选项小计比例完全没有实
39、践意义33%没有实践意义1313%一般5252%有实践意义2626%很有实践意义66%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0 高校劳动关系教育的吸引力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关系法律的总体认知情况基本上处于正态分布,有29%的受访应届毕业生表示达到了了解的程度,亦有28%的受访应届毕业生表示“不了解”或“很不了解”,还有43%的受访应届毕业生表示“一知半解”。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对劳动关系法律的总体认知仍存在提高空间。(见图3-11)选项小计比例很不了解88%不了解2020%一般4343%了解2525%很了解44%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1 受访者对劳动关系法律的总体认知情况相对于对劳动关系法律的
40、总体认知情况,应届毕业生对较为具体的、细化的劳动关系知识认知情况则更不容乐观。在是否了解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方法这一问题上,仅有20%的受访应届毕业生表示了解,表示不了解的有36%,另有44%的受访应届毕业生处于一知半解的状况。(见图3-12)选项小计比例很不了解1414%不了解2222%一般4444%了解1414%很了解66%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2 受访者对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方法的认知情况在是否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一问题上,仅有22%的受访应届毕业生达到了了解的程度,处于不了解状况的有33%,另有45%的受访应届毕业生处于一知半解的状况。与对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方法的了解
41、情况一样,情况同样不容乐观。(见图3-13)选项小计比例很不了解1111%不了解2222%一般4545%了解1717%很了解55%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3 受访者对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认知情况而对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一更细化的问题,情况则更不容乐观,接近40%的受访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处于不了解的状态,另有接近40%的受访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仅有23%的受访者处于了解的状态。(见图3-14)选项小计比例很不了解1212%不了解2727%一般3838%了解1818%很了解55%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4 受访者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42、的认知情况相较于此前的3个问题,应届毕业生对于“五险一金”这一较为简单的概念认知情况则较好,有一半的受访应届毕业生处于了解的状态,处于不了解状况的受访应届毕业生仅有16%。(见图3-15)选项小计比例很不了解33%不了解1313%一般3434%了解3333%很了解1717%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5 受访者对“五险一金”概念的认知情况但对于更为系统的“五险一金”相关社会保障法律,情况则同其他具体的劳动法律知识类似,有34%的受访应届高校毕业生处于了解的情况,有28%的受访应届高校毕业生处于不了解的情况,处于一知半解状况的受访应届高校毕业生达38%。在目前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足额
43、缴纳“五险一金”的背景下,应届高校毕业生对“五险一金”相关社会保障法律的认知状况令人担忧。(见图3-16)选项小计比例很不了解99%不了解1919%一般3838%了解3030%很了解44%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6 受访者对“五险一金” 相关社会保障法律的认知情况在应届毕业生就业时,会同用人单位以及毕业院校签订就业协议,但许多毕业生会将就业协议同劳动合同混淆,而部分用人单位也利用这一现状来侵害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但应届毕业生对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的认知较为模糊,有约三分之一的毕业生表示一知半解,而处于了解和不了解状态的毕业生也各占三分之一。(见图3-17)选项小计比例很不了解66%
44、不了解2727%一般3434%了解2727%很了解66%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7 受访者对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的认知情况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会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工会给予保护25。但对于工会的职能,应届毕业生的认知情况并不令人满意,仅有约四分之一的对工会的职能处于了解的状态,不了解工会职能的达到了37%,另有37%的应届毕业生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见图3-18)选项小计比例很不了解1212%不了解2525%一般3737%了解1818%很了解88%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0图3-18 受访者对工会职能的认知情况对于自己是否能够独自处理劳动争议,接近一半的应届毕业生给出了“一般”这一模棱两可的答案,表示自己有能力的仅有18%,另有约三分之一的应急毕业生明确表示自己没有能力独自处理劳动争议。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学习期间,大多仅接触了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以及毕业实习,期间面临劳动争议的概率不高,因此应届毕业生不清楚自己是否能够独自处理劳动争议,这是可以理解的。(见图3-19)选项小计比例完全没有能力99%不没有能力2424%一般4949%有能力1212%完全有能力66%本题有效填写人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