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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8月40目录第一章总则1(一) 规划范围1(二) 规划时限1(三) 规划依据11. 国家层面12. 省级层面2(四) 规划内容4第二章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5(一)“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完成的主要工作51. 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颇见成效52. 绿色建筑形成规模化发展趋势6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铺开74. 农村建筑节能与危房改造结合85. 新型墙体材料产业优化升级8(二)“十二五”期间建设科技发展成就91.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92. 建成房屋建筑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103. 助力“多规合一”,探索改革创新104. 规
2、划指引,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115. 规范引导,推动城市建设集约式发展116. 不断提高城乡建筑安全与防灾能力12(三)机遇与挑战131.机遇与发展132. 问题与挑战14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17(一)指导思想17(二)基本原则17(三)发展目标181. 总体目标182. 具体目标19第四章重点任务22(一)建筑节能篇221. 新建建筑节能与能效提升222. 绿色建筑推广与集中示范233. 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提升264. 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275. 农村建筑节能示范与推广286. 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297. 绿色建材评价与应用推广318. 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发展32(二)建
3、设科技篇341. 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342. 工程质量安全与防灾减灾3453. 城市建设与管理优化升级35第五章保障措施38(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重点工作38(二)健全政策制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38(三)健全标准体系,发挥规范引领作用39(四)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激励力度39(五)加强人才建设,提高行业整体水平40(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社会舆论氛围40第一章总则(一)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包括海南省27个市、县(区),其中4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8个区。(二) 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年限为20172020年,明确海南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十三五”发
4、展规划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三) 规划依据1. 国家层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4)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5)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6)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7)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7号)(8)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9)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10)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
5、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15)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16)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17)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18)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19)住房和城乡
6、建设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20)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2. 省级层面(1)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2)海南省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3)海南省房地产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4)海南省太阳能建筑应用发展规划(5)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规划(6)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色风情小镇(村)建设总体规划(7)海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8)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琼府201618号)(9)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
7、应用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10)海南省节能监察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255号)(11)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23号)(1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琼府201715号)(1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琼府201153号)(1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8号)(15)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琼府办201396号)(16)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琼府办201448号)(17)海南省关于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
8、意见(琼府办201648号)(18)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58号)(19)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116号)(20)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21)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琼建科2016160号)(四) 规划内容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海南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建筑产业现代化升级、绿色建材推广、建筑信息化发展等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的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风貌管理、新型城镇化、美丽乡
9、村、工程质量安全、防灾减灾、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智慧城市等与城镇建设相关的建设科技支撑工作的规划,其他未涉及的与建设事业相关的内容参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执行。第二章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完成的主要工作1. 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颇见成效(1)新建建筑节能执行率大幅提升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行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式管理模式,不断加强节能设计审查、节能施工验收等工作的管理,推进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各市规划区和建制镇范围内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验收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基本达到100%,相较“十一五”期末有了大幅度提
10、升。2011-2015年,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3833.39万平方米数据源自于海南统计年鉴2016。,形成年节约标准煤60.22万吨的节能能力。(2)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初步建成“十二五”期间,我省继续委托能源审计小组对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为建筑用能定额的确立提供基础数据。制定并实施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导则,初步建成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完成三亚市13栋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和数据采集示范工作,并将实际采集数据计入传输到我省平台。2015年底,委托专业公司对100栋公共建筑进行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安装,
11、新装或更换具有远传功能的电、水、燃气等表具,用于采集各类能耗数据。2016年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将数据上传至能耗监测平台。2. 绿色建筑形成规模化发展趋势海南省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不断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发布实施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技术和标识管理体系;组织编制并实施了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试行)等8个文件,将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列入施工图设计审查,逐步完善绿色建筑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闭合监管机制;推动政府投资的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
12、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海口市、三亚市和儋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编制并实施了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鼓励绿色生态小区的建设发展。“十二五”期间,海南省绿色建筑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从自愿到强制的突破性发展,从单体绿色建筑向绿色生态小区转变的规模化发展。截止到2015年12月底,海南省新建绿色建筑168个,建筑面积606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17个,建筑面积194万平方米;包括三亚海棠湾亚特兰蒂斯酒店项目(一期)在内的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7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累计
13、421万平方米。海口开维生态城s1区、万宁石梅山庄a区、三亚万科森林公园等3个项目获得我省首批“绿色生态小区”称号。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铺开2010年海南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明确在全省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十二五”期间,为了进一步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推广工作,一方面出台了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暂行办法、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建筑面积补偿或财
14、政补助政策扶持,鼓励建筑项目最大化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另一方面制定了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海南省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设计与安装图集、海南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方案图集、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及统一用表、关于进一步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技术要点、标准图集和政策文件,规范了我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闭合管理工作。同时,不断加强组织管理,推进宣传培训、能效测评、产品备案和质量监管。海南省积极推进国家
1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示范市(县)以及省级财政补助示范项目的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5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建设,示范面积45.79万平方米。三亚、儋州、文昌、陵水等4个市县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示范建筑面积585万平方米。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十二五”期间,每年提供省级财政补助2000万元。截止到2015年底,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施工报建面积4288万平方米。4. 农村建筑节能与危房改造结合“十二五”期间,海南省提出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完善村庄规划、规范农户建房报建、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推广特色民居图
16、集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村建房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建筑节能、风貌建设结合起来。2011-2015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14万户其中2011年2.81万户,2012年2.86万户,2013年2.56万户,2014年2.58万户,2015年4.33万户,数据源自于海南省年鉴。各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条件合适的地点,发挥政府农房建设支持资金导向作用,按照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要求开展绿色农房示范,文昌、澄迈、白沙等市县开展装配式农房建筑试点建设。5. 新型墙体材料产业优化升级2012年,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产业指导意见,规范和促进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原材料开采、生产加工、
17、推广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全部淘汰落后实心粘土砖生产能力,重点发展集节能、隔热、阻燃、抗震、环保、防水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建筑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95%,新型墙材生产企业400多家。为加强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能源利用管理,提高能效水平,海南省于2014年4月份出台了蒸压灰砂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2项地方标准,明确规定蒸压灰砂砖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得高于350千克标准煤/万块标砖和2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单位产品电耗分别不得高于226千瓦时/万块标砖和17千
18、瓦时/立方米。同时对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对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等惩罚措施。(二)“十二五”期间建设科技发展成就1.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近年来,海南省积极鼓励建设科技成果的开发和应用,注重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建筑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十二五”期间,海南省组织评审15个建设领域的科研课题,涉及课题经费150万元;陆续发布海南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和海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认定目录,累计推广建设科技成果23项其中2012年5项,2013年14项,2014年4项。,认定节能材料和产品66项其中2012年16项,2013年45项,2014年5项。;累计申报国家级施工工法
19、8项(一级3项、二级5项),评审通过154项省级工法其中2011年30项,2012年42项,2013年33项,2014年35项,2015年14项。,为推进我省施工企业技术升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2. 建成房屋建筑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为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海南省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平台自2011年起筹建,2013年通过验收,2014年发布实施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检测数据接口标准(试行)DBJ46-031-2014,信息平台开始试运行。2015年,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库(企业、人员、项目、诚信)数据标准DBJ46-035-
20、2015发布实施,信息平台正式投入使用。信息平台囊括招投标监管系统、勘查成果与施工图审查系统、施工许可与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系统、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系统、诚信评价与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公共照明监控系统等10多个子个系统,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使用阶段以及招投标监管、企业人员管理、行政审批各个环节,覆盖全省19个市县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机构等相关企业和人员,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闭合监管,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3. 助力“多规合一”,探索改革创新2015年6月5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
21、议同意海南省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为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海南省组织完成了“多规合一”32个专题、12个产业的深入研究,助力完成海南省总体规划战略规划。在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将工作阶段从战略规划转向空间规划矛盾梳理、空间区块管控和协同推进市县“多规合一”,进一步开展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研究,确保“多规合一”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4. 规划指引,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制定了海南省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海南国际旅游岛
22、村庄规划导则、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从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规范和完善全省村镇建设管理。为推动特色风情小镇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我省先后出台了海南省特色风情小镇建设指导意见、海南省乡村特色民居建筑方案图集、海南省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海南特色风情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图集,为各市县特色风情小镇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指导。“十二五”期间,儋州、琼海、文昌和海口演丰镇等3市1镇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12个省级试点项目展开建设,全省建成海口云龙镇等25个特色风情小镇、琼中县什寒村等181个美丽乡村。5. 规范引导,推动城市建设集约式发展“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组织编制了海
23、南省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维修标准、海南省市政桥梁设施养护维修标准、海南省市政排水管渠养护维修标准、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规范、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苗木质量分级标准、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DBJ46-030-2014)、海南省住宅建筑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J 46-036-2015)等地方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城市建设领域技术规范,全面提升海南省城市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2013年1月,万宁成功申报成为我国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开启数字化城市建设新篇章。2015年,海口启动国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完成全市综合
24、管线普查,建立动态信息化平台,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总体发展规划和示范区专项规划。至2015年末,实施建设长滨路管廊、海秀路管廊等的6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总长约11.1公里,总投资10.43亿元。三亚被确立为“双修”“双城”国家综合试点后,加紧开展三亚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三亚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三亚城市色彩专项规划、三亚市岸线生态修复和保护规划等12项专项规划编制,全面指导三亚城市转型发展。6. 不断提高城乡建筑安全与防灾能力2011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了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提高新建城乡建筑和公共设施的设防标准,加强城乡交通、通信、电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防
25、灾减灾能力建设。2014年,省住建厅发布海南省台风灾后农村房屋重建技术导则(试行),加强台风灾后农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指导。2015年发布海南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防风技术规程(DBJ46-11-2015),切实提高农居抗震防灾水平。同年,省住建厅联合住建部防灾研究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编制了海南省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是我省首个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发展规划,弥补了该领域的空白,有助全面提升海南岛抗震防灾能力。(三)机遇与挑战1.机遇与发展(1)城市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时期。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协调发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对城市工作
26、的全面部署,城乡发展面临新的转变机遇:由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由短期发展转向关注可持续发展转变;由靠单纯的从能源驱动向效率驱动转变。随着“多规合一”、“新型城镇化”、“双修双城”、“智慧城市”等试点的不断推进,海南建设领域的转型升级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机。(2)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贯彻。随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全面铺开,我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海南省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将绿色崛起提升到全省战略定位,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将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27、,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是未来建设领域发展的重要工作。(3)海上丝绸之路的全新构建。随着“一带一路”的建设开发,海南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交通枢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面临了又一次重大发展机遇。未来海南将以打造中国旅游特区作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建成世界一流的精品旅游目的地,打造国际旅游岛的升级版。海南建设领域的管理将会更加趋于现代化、国际化、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4)“两个暂停”政策,提升房地产项目品质。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鼓励住房消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积极消化我省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28、稳健康发展,从2016年起,海南省实行“两个暂停”等调控新举措,加强开发管控,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增量,优化产品结构,鼓励发展旅游地产和商业地产,调整房地产开发的规模、时序和产品种类,引导房地产项目向高端发展。2. 问题与挑战(1)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依然存在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自1988年建省以来,经过近30年的快速发展,海南城乡建设突飞猛进,随之带来的对资源环境的破坏逐渐暴露。道路布局不合理、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城市形态风貌失控、雨涝灾害严重等问题成为海南发展的瓶颈。(2)既有建筑节能进步缓慢。由于地域气候环境、经济技术条件以及观念保守陈旧的制约
29、和影响,海南地区多年来建筑能效一直未有大幅度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动缓慢,农村建筑节能难以推行,绿色建筑运营标识评价积极性不高。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既有建筑存量的增长,建筑能耗急需面临实质性的改善。(3)建筑产业发展滞后。海南省在地理位置上相对独立,距离其他省市较远,建筑节能方面高新技术传入困难,建筑产业相对落后,目前没有能够满足建筑工业化建设需求的支撑产业基地。建设技术更新周期长,与其他地区相比发展较为缓慢。同时气候环境和建设发展定位与其他地区存在差异性,较难找寻复制对象。(4)可再生能源应用发展模式有待调整。“十二五”期间,我省大规模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基本实现可再生能
30、源的最大化利用。但是随着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由于海南候鸟人群的入住特点、海南当地居民的用水习惯以及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等,导致太阳能热水系统并没有发挥理想中的节能效益,反而因造成投入成本、消费价格、空置闲置、外观立面、运营维护等问题引起质疑。因此,如何解决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提出更加符合地方特色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路径是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5)激励机制不到位。海南省自2013年提出要加大政策激励,完善对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材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建筑节能检测、能效测评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同时要求各市县完善二、三星级运行标识的绿色
31、建筑返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激励政策。但是激励政策一直未完善,激励措施始终执行不到位,进而影响了海南省绿色建筑的进一步发展。(6)科技创新环境有待改善。一直以来,海南省建设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有限,围绕工程建设和新产品研发的科研工作及与建设行业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一些基础性研究工作较少。以企业为研究主体的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尚未成型,设计、生产、施工单位对新技术成果认识不足,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程度不高。(7)高科技人才与院所匮乏。由于多方面的综合因素,海南省整体对建设科技领域的高科技人才吸引力不够强,缺少高素质的领军人物与优秀的研发团队、缺少科研院所,亟需改善科研环境与待遇,创造与培育有利于高素质人才聚
32、集与发展的条件。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的战略机遇期,坚持稳中求进,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充分利用好自身区域优势、生态优势,把握好当前大数据背景下的优势,按照全省建设事业发展总体要求,以民为本、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积极发展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建设技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健康发展为主要任务,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运用;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集成应用为突破
33、口,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和科技对行业发展的贡献率;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强化与其他地区合作,切实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实现自主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科技水平,推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二)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和谐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品质。2. 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充分考虑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城市发展进程,充分考虑地域性与先进性的关系,合理制定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实施有
34、针对性的政策措施。3. 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按照单体建筑、住区、城区三个层面,由点及面,循序渐进。既要着力抓好建筑单体的节能绿色工作,又要注重规模化连片推广。既要针对专项开展城市功能提升研究,又要着眼全局,全面统筹,统一规划。4. 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突破制约城市发展的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体系。推动创新成果工程化应用,引导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发展,实现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全面转型升级。5.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快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转变,构建有效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
35、基础性作用,提升市场主体推进建筑节能与城市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发展目标1. 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平台建设、自主创新、产业升级、提升服务、创新机制”等主题,实施建筑领域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强度控制的“双控制”,提高海南省绿色发展水平。推动建筑能效提升,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深入开展建设科技创新工作,提升城镇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2. 具体目标(1) 城镇新建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现海南省新建建筑能效持续提升。超低能耗、近零能耗、被动房试点示范项目23个。(2) 全面强制推广绿色建筑,到“十三五”期末,城镇绿色建
36、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新建高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39个,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标识18个。(3) 到2020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万m2,启动12个既有居住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项目23个。(4) 至“十三五”末,提升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实现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初具规模。(5) 结合“美丽乡村”、“三园一体” “三园一体”是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中提出的“三区、三园、一体”中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以及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工作,
37、开展建筑节能改造与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6)到2020年底前,重点推进地区(海口、三亚、儋州)、积极推进地区(文昌、澄迈、琼海、陵水)和鼓励推进地区(其他市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分别不低于15%、12%、10%。海口、三亚、儋州各至少建成1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并各培育1-2个部品部件生产的龙头企业。全省培育2-3家具有装配式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实现商品住宅全装修。(7)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8)到2020年,建筑业特级企业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甲级勘察设计企业基本实现基于BIM的协同设计。建设2个BIM技术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应用示范项目。(
38、9)建立和完善建设科技领域创新和管理机制,提升在城乡规划、风貌管控、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工程质量安全、防灾减灾、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根据需要新编或修编一批地方标准。专栏1:海南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十三五”规划指标序号分类单位规划目标指标属性1建筑节能占新建建筑比例%100约束性2超低能耗、近零能耗、被动房项目个23预期性3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50约束性4绿色建材推广比例%40预期性5高星级绿色建筑个39预期性6绿色生态小区个34预期性7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标识个18预期性8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万m250预期性9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39、个1-2预期性10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项目个23预期性11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重点推进地区)%15约束性12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积极推进地区)%12约束性13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鼓励推进地区)%10%约束性14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个3约束性15部品部件生产龙头企业个3-6约束性16具有装配式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家2-3约束性17BIM技术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应用示范项目个2预期性第四章重点任务(一)建筑节能篇1. 新建建筑节能与能效提升(1)继续强化建筑节能实施力度,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机制,严格监管建筑
40、节能标准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及竣工验收等阶段执行情况,保障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当期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2)加快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完善海南省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体系以及配套监管反馈机制,编制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结构及用能特征的差异性,分别建立新建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的能效提升指标体系,提出海南省节能中长期发展目标(2016-2030),并制定海南省建筑节能发展相关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形成海南省建筑能效提升路线等研究成果。(3)进一步完善用能监测系统,推动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完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节能审查、调适及评估制度。公共建筑节能监
41、管体系逐步覆盖教育、医疗、科研、交通、文化、商业等主要公共领域;至规划期末,所有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建筑均强制建立用能监测系统。(4)积极开展适宜性节能优化技术研究,探索与国际先进标准同步发展的被动式建筑技术和低能耗建筑技术,编制海南省超低能耗建筑及被动房技术导则,并选择经济技术条件成熟的2-3项目作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被动房试点示范,形成示范效应,推进建筑节能先进技术的应用发展。专栏2:新建建筑节能与能效提升(1)完善节能监管机制。城镇新建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2)探索建筑能效提升。建立海南省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指标体系和实施路线。(3)普及公共建筑用能监
42、测。2020年,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建筑100%强制要求建立用能监测系统。(4)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市建设2-3个被动式低能耗示范项目。2. 绿色建筑推广与集中示范(1)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执行范围,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实现住宅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性规定。(2)引导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区域发展,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城区)建设
43、。建立、健全绿色生态小区规划、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全过程闭合监管的技术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从2017年起,总规划用地面积10公顷及以上的新建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均按绿色生态小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所有绿色生态小区均需满足绿色建筑面积比例90%的要求,并按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的要求同步建设。至规划期末,实现绿色生态小区在所有市县全部覆盖。鼓励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对总规划用地面积3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新建城市开发区、功能区、新城区等,按绿色生态城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3)推进绿色建筑从低星级向高星级转化。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44、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风貌、民族习俗、文化和生活习惯等因素,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高档次商品房为突破口,设计、建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至规划期末,实现高星级绿色建筑在所有市县全部覆盖。(4)注重落实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管理,不断加强绿色建筑审查与监管,推进绿色建筑从设计向运营的转化。建立健全从设计方案审查及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招标投标及施工许可、施工及竣工验收备案到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各阶段闭合监管,形成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机制。注重施工过程的绿色化,鼓励申报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项目。鼓励开展绿色建筑运营标识评价,到2020年
45、,实现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在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万宁、陵水等市县覆盖。对已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开展后评估和定期抽查,复核绿色建筑技术落实情况并予以公布,提高实际项目执行力度。专栏3:“十三五”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分解序号市县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个)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标识数量(个)绿色生态小区规划建设数量(个)1海口市70%6452三亚市70%6653洋浦开发区50%114儋州市60%3235澄迈县50%116文昌市60%3227琼海市60%328万宁市60%3229东方市50%1110临高县50%1111昌江县50%1112乐东县50%1113陵水县60%3
46、2214定安县50%1115屯昌县50%1116白沙县50%1117保亭县50%1218琼中县50%1119五指山市50%113. 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提升(1)继续推进海南省建筑能耗统计、检测、审计等相关工作,提出海南省建筑能耗总量控制中长期目标(2016-2030)以及能耗总量控制的实施路径,进一步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建设,逐步扩大监测建筑数量及监测深度,强化统计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应用,构建分类型的能耗限额体系。(2)研究海南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关键技术,编制相关建筑绿色改造设计、施工技术体系和评价体系。研究制定海南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规程和标准指南,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实施流程、判定原则、改造技术、改造实施及效果评价等提出规定,有效指导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作的开展。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