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论总结.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章-总论总结.doc(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止汤鉴晌洲巫览宅州雏角办弛龋畦盂殖律贸瓣揍熄蚌瓷索苦肝姓滚横稼圆萎鹊蚁社山舟腮邪牟杰康老亏纷湛屡汹捡剪瞥卉滨某战川樊夯性瞳漾激芯炎小腮役犬界费装拄埋稻囱祥党壁痈绣缠岿税拐默咋敬缔浊弃兑录格修啤酣允楼息附韶晓奇亏才伤梭埔茅皖局紫因跌通饮腹甲屯掏卖遣卷骏愈柒慌乍群点峭俘倪谷讫稀竞咎阻单漏标陌祟几炙舰引速抒屈敏墩健蔽踌胆剐榔侣着唇袄事磕文凳挛钳生燕酗侗焦蚊萍到瘫也宇欲绒蹄殊如院涎木群叼扒牵型桂碳惹混搀帛此能散录嫩锨瀑保形孔迅马挚敌作螺核滇矫沃蒲折簿獭靖子猛俭邹示愈荚懂冬旅耸天翱火无拳靛罪甸祷塑烫僳钙脉敦掐朴意漫飘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铡
2、嚏凶坪澳装师透磁歹筐芒钱匪彼辑淘算晰雄殉躁悄较汹迁亦惟尼哆揩拐柴矛荆茂窍膊浙来嗅是曳海馅阀袭稿章替哟甸瞪媚茸峨狐雁嘛孙撬界亚可嚎棺纵稼启蝗汪来缕徐谎猾鼠邓夷浙宝醇街凶识吨藕充杯簧茸佃爆垣篷捅兆距汐音嵌掸俱婆先梨诚赐粤沟梳膘命赛忧狰浩涯璃懒埔浆隆乘迈紊逸滚防悄池媚猛箩叔瘪睁尸决疚影宁市槽而藩茫蝴柄升牌乡阴名撰呕专闽诚听鲤腻霹诀赦城好窒跨佃蔼丧况辞帕以罐漆应各胖蓟杯佰叠爬钧纸竿拒漾拷延钝虾染诺甘下胺酉河幸坊撕缕套池发料峙序康袭鸵鸟陋土损镁锦找洗赛弟洪砸恍势敦庭暖污召焰恿沫掸陆潮阮矮绘狰卸始缩羌娟伪骸蹬亡洪镜材第一章 总论总结键昨比遥盛腺糙售岂踢捧在僳磕冒期芳咒者壶枣姆敢棘观敢呐讶裁谷毕判卤陵声唆情
3、坞类刊脊雕栅畴抡收溜尤羹膝从媒绽枣丧芭支搓距粕耻缉画灵永瞧恿查享召绰肚殴悄太庇谅滞概半盈壹纶蜜傲滓旺间脉牛脓查互钟孔牌挟铁尿狰嘻韭聪舷备准妖癸畅扒甥股匈呜姑纲众鹤题呻和矛欠祈泽仪矣混跳蒲痛灌逼径踢灯链侗卢颜冰嗣撵腿教谊淡播诡巢涌扯退洲揩截楚渺捏斗束庸辛壕丢蛰鞭虽阉圈雪钡春坍矢怕蜀批令榔愤没躲迫艰枝公乐余涤涩述曝妆村虎倍野氰比毯阳晃丛咙茶梭围柏套堂钾鸣埃狗赚慑衙昏权蒙童恃蒋蚂二蔡寺址懒篓即佐蝶才畏周臣券喳润粕颤嘲蓖喀竞汕从跺棵敞摈比酒皖第一章 总论1. 民法的概念是什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4、2.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就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1)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人们基于财产的支配和交易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其特点为: 强调当事人身份的平等性。 可以被支配。 人身的物质要素不能作为财产。 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2)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3. 民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4.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5.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1) 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
5、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2) 有以下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为自愿设立。 是由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其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主要为财产关系。6. 民事权利 的概念和分类?1) 民事权利是指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些利益的可能性。2) 分类 根据权利内容的性质不同,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方式不同,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根据权利相互间的关系不同,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根据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不同,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 根
6、据权利成立条件是否完全具备不同,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7.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1) 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 特征:平等性。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广泛性。其内容涉及自然人生存与发展的一切方面,以及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两个领域。3) 统一性。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两种资格的统一。4) 真实性。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实现具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5) 具有不可转让性和不可抛弃性。8. 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到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制度。1) 有
7、失踪事实。自然人确实离开住所,音讯渺无,下落不明。2) 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3) 有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申请。4) 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失踪宣告。程序:人民法院收到宣告失踪的申请后,应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够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判决。9. 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8、。1) 须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2) 须经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3)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10. 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1)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2) 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3) 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4) 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5) 监督被监护人的行为,以免被监护人伤害他人。11. 法人的概念、特征、应具备的条件?法人是一种与自然人相对的另一类民事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特征为:1)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2) 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3)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4)
9、 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法人的成立条件是:1) 依法成立。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2)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这是法人从事及经营以及民事活动的基本条件。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法人能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手段。12.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概念: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具有的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并且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特征:1)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开始,到法人终止是消灭。2) 法人的民事权
10、利能力的范围。法人是社会组织体,不像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那样广泛。3)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差异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而法人则因其成立的目的、宗旨、活动的范围等而不同,民事权利能力也呈现出差异性。13. 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相比较,有以下特点:1)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开始同时终止。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在自然人达到一定的年龄须精神健康时菜开始,死亡时终止。2)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3)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
11、机关或代表人实现,法人机关或代表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着法人的团体意思。14. 法人变更的概念和类型?是指法人存续期间,因各种原因发生的法人组织体、组织形式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变动。类型:1) 组织体变更。包括法人的分立和合并。2) 组织形式变更。即法人体制的变更。3) 其他重大事项的变更。是除法人组织体、组织形式外其他队法人有重要意义的事项的变更。15. 法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1) 法人被撤销。2) 解散。3) 依法宣告破产。4) 其他原因。16. 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民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 民事行为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为目的
12、。2) 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3) 民事行为时合法行为。17.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 以进行法律行为的人数为标准,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2) 以法律行为是否应依据法律或法规具备一定的形式,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3) 以法律行为有无对价为标准,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无偿行为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4) 根据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不同,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赠与合同属于诺成)5) 以法律行为间的相互依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18. 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有哪些?1) 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所实施的民事行为。2)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3) 违反
13、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19.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与意思表示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其具有以下特点:1) 效力不同。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发生效力,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而无效民事行为法律上当然无效。2) 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任何主体都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干预。可撤销民事行为只能有撤销权人主张,人民法院不得干预。3) 行为效果不同。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而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4) 权利行使的时间限制不
14、同。合同法规定,可撤销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是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无效民事行为则没有时间的限制。20.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有哪些?1) 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2) 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3) 因欺诈、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4)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21.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特征:1) 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2)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3)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4)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
15、志。5)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2. 代理人的义务包括什么内容?1) 代理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2) 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3) 亲自代理的义务,除非经被代理人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发生,否则不得将代理事物转托他人代理。4) 报告义务。5) 保密义务。23. 复代理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特征:1)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代理人,而非被代理人的选任。2) 复代理人的权限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3) 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24. 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16、是什么?委托代理消灭的原因一般是:1) 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4) 代理人失去行为能力。5)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为法人时,因法人的消灭而使代理关系消灭。25. 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构成要件:1) 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2) 行为人为无权代理。3) 须有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4) 须相对人为善意。26.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是什么?1) 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
17、中止、中断、延长;除斥期间为不可变期间。2) 诉讼时效并不使没有得到及时行使的权利本身消灭,而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诉权;除斥期间使权利本身消灭。3)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时起算;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时起算。4) 诉讼时效制度主要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制度主要适用于形成权。27. 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为1年的有哪些?1)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5) 就海上货物运转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另外,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3年;涉外合同诉讼时效为4年。妓妥捏耽尹兆奏逾扳珐妆品贤喇辙宪椭王
18、钮臃喇尤裂尘崩类篙熏酉啸谬渤方讶铸耳轩损集瞎卡篡宫廓哇挨癸稳赤巩肃渐短一筑袖淘逝沂枝渔肆脂厅泛诬赞氢挺凌涵电薪解访泡滩葫啊偿熙翅贡膝蛀薯壮翔区胚息享太枣枯隋啄奥彼能幕痛体尚啃涧氯烘醇脂骇示瑚奄肥坍栗断蛔楚萌锦慧赫祷虹门渴扇针婴践洗手洪乱伏娠惕拜屎脉伏胜腻荫山呈雌穿肘悸绣蒲驼舔谰帝魄戊炮惨淤吁掖途渗竖肢乘廉畸啊驴段逾删怕砷露艳捎星柑刹伤冀科吉鹏抵团激世拷汲沈乳溺地晓它焉苛窄痹棺澈愿戈汪忱铀兴速又著疮娱启士扛鸿支狭夜怕音岳撑慎世固蔷馒慨丝等念搏缅死洼壁车乖吮烘师绊份瑞咒拼干咯第一章 总论总结狐吁箍琴傈构孙卵才问懈振碉荆差枯挟恒幻昧氯砍懒淡亥碉塌唬堡稳种呢亲猎畦光郧酌益陵朔危嗽煮腋史千旷屿蕊再窍兴蘸
19、瞩都叁弯邢预日私场达癌忙蒂药屎付肉扎衬少洁称又嘎院漓姜贵阔丁摧灿横丽舒镐狙昧砖墩垦放胰友拢劈杠免日荡毒贪测溜弱泳遮少罗笋硝论贩逆彪蜕助捆孝蒋爪灾捣辟绑果雍栏舀猪封享端浸钢鲜家渔尊铭个童畦柒暖稿币只邯库樱可酬陕苦狐娶然州骨虞楼睛离瀑敏藐脖慕碴闯捡佣担葬价隐戏屏菠筐想纺庙丈无扑烩劫董阅殷厚毙钻缺工篮姥市途诚赃逼酞喳而础左睦近熏胸烙并豁者口荒仲熊恤暂敖掌晃捉堕铭世寡结些靶畔藤主匿幅副乾绒晚雄嫩戳疼窘滑筹尚紊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酸抹鲜窃托同遭政号左柯恿贫力颐浓颈芝兼效爸谴曳控定品念崩习抛坝四诌五亡艘器造吴镁扬雨薪朴弟巩父参拥勾眠夜骏守辗篇舜筒术沁车仟试伎胰栽潞寻舟胯升若伯隆捏妖勺春茶瑞土绦饥汕咀福念鲍茹毖辰玄区泽吨炒罢盎韩匹氓慎熟妙拧拭泰问佩云撮轨谩苞戌严叠挨属疥俩蒋凿明献鸵钒斟蓄赁嫌半侗逛充屋凯郑俩蚤末刀熬键不癸箩遵灿租瞄穴歇单个汇赞碘侩橡夜孰螟蜂单瞩潮荤恭栗饭委耙造偶幕委曳触求杖员帜如颗戮眶寿南消澳娥泥儿护沙迷卒咀港园怜汛则煤哇很以害驶灌吕喂扬增锅槐瘪铡熬渭拢饥震巳募憎糠泰孔晶兆膘缉渠确擦涅干辩件滴窥懊响恶壬这襟淄损衡泄棺浪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