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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24 4年新公司法年新公司法逐条解读逐条解读-总则总则-第第1-51-5条条汇报人:汇报人:XXXXXX20242024年年xxxx月月xxxx日日CONTENTCONTENT目录目录第二条第二条公司类型公司类型第一条第一条立法宗旨立法宗旨第三条第三条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第四条第四条股东有限责任和股东权利股东有限责任和股东权利第五条第五条公司章程及其效力公司章程及其效力第一条第一条立法宗旨立法宗旨法律条文法律条文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
2、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定本法。第一条第一条 立法宗旨立法宗旨公司法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公司法也不例外。因此,本条规定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公司法的立法宗旨立法宗旨是公司法立法要达到的目的或者实现的目标,是全部公司法的指导思想,为公司法的贯彻实施和未来修改提供了基本遵循。0303规范具体行为规范
3、具体行为公司法还对公司的具体行为进行了规范,包括法定代表人代表行为、决议行为、股份发行行为等。0101规范公司组织规范公司组织公司法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0202规范组织关系规范组织关系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职权与运行规则,以及解散、清算与注销等关系。(一)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一)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一)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一)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公司组织规范公司组织规范公司行为规范公司行为确保交易安全确保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0101020203030404公司法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设立与运行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
4、了公司及其组织机构在设立、运行和终止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则。公司法旨在规范公司和股东、职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确保交易安全和公平。公司法通过规定公司法律责任和义务,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1.1.公司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创造者,公司法首先要保护的就是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公司法还设计了许多具体规则,
5、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例如,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违法利润分配返还规则等。(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股东保护股东保护股东出资是公司资本的来源,而公司资本又是公司得以成立和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使股东能够自愿、安心地向公司投资、获取投资收益,公司法必须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权利保护权利保护本法还设计了大量具体规则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例如,股东享有知情权、提案权、建议权、质询权、表决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股权转让权股权转让权股东享有依法转让股权或者股份的权利、公司增资或者
6、发行新股时的优先认缴或者认购权、异议股东股权或者股份回购请求权、特殊情形下请求人民法院司法解散公司的权利等。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根据本法第4条的规定,股东享有有限责任,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向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2.公司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职工保护职工保护一个公司的成功,离不开股东的出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和监事的监督,更离不开广大职工的辛勤劳动和工作,公司法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与
7、社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利益保护规则利益保护规则法用多个条文,系统性地设计了职工利益保护规则,例如,职工可以依法建立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重大问题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等。3.3.公司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4.4.公司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公司的资产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和债权人的借贷。公司是否妥善经营,既牵涉股东能否收回投资,也关涉债权人能否
8、实现债权。在此意义上,保护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利同等重要。然而,公司拥有法人独立地位,股东同时又受到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在一些情形下,由于利益的分野和驱使,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公司、股东或者董事的侵害。(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本法第23条规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法第191条规定了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9、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综上,制定公司法,就是要规范和理顺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内处理好公司与股东、职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对外处理好公司和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对违法、背俗行为加以特别的法律规制和制裁,切实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指要完善立足中国本土企业实践而形成的一
10、整套以公司制度为核心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所谓产权清晰产权清晰,是指要明确资产的形态和权利边界,这是市场交易的基础。(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所谓权责明确权责明确,是指要合理区分股东、管理者、职工等群体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所谓政企分开政企分开,是指要将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职能区分开来。(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所谓管理科学管理科学,是指要优化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运行规则,要求公司要进行科学化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人事管
11、理、研发管理等。公司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主体之一,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涉我国广大公司经营的效率,因此,公司法须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己任。(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弘扬企业家精神弘扬企业家精神,是指要弘扬企业家群体的创新、冒险、创业和宽容等宝贵精神。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来自广大市场主体,而广大市场主体的活力又来自具体的个人,特别是来自企业家。在此意义上,弘扬企业家精神,就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公司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有必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12、(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经济秩序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发展促进市场发展完善法律制度完善法律制度社会经济秩序是社会经济活动的规则,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受到上层建筑的制约。公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开展经营活动离不开公司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公司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宗旨。设计和构建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第二条第二条公司类型公司类型法律条文法律条文 第二条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本法
13、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境内设立立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公司的类型(一)公司的类型1.1.大陆法系公司分类大陆法系公司分类无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即股东不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还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两合公司是指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即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份两合公司是指部分资本由无限责任股东承担,部分资本由有限责任股东承担的公司。有限责任公
14、司是指股东人数受到法定限制,但股东间相互了解信任,不需要以放弃对公司业务的管理权为代价,且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股份两合公司公司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一)公司的类型(一)公司的类型2.2.英美法系公司分类英美法系公司分类封闭公司是指公司股份不公开发行,不允许自由转让的公司,也称为私人公司或封闭式投资公司。封闭公司封闭公司开放公司是指公司股份公开发行,允许自由转让的公司,也称为公众公司或开放式投资公司。开放公司开放公司3.3.其他标准分类其他标准分类(一)公司的类型(一)公司的类型 信用基础分类信用基础分类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资两合公司,
15、以信用基础为标准将公司划分为不同类型。控制与从属关系分类控制与从属关系分类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从属关系为标准将公司划分为不同类型。管辖关系分类管辖关系分类本公司和分公司,以公司内部管辖关系为标准将公司划分为不同类型。(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1.1.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定义有限责任公司定义有限责任公司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特征有限责任公司优势有限责任公司优势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突出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特征,股东人数受到法定限制,但股东间
16、相互了解信任。有限责任公司仅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无需放弃公司业务的管理权,这是其显著优势。030302020101(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2.2.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定义股份有限公司定义股份有限公司是资本联合的高级法律形式,把闲散资金汇集成集中的生产资金,把小规模的商业行为变成大规模的社会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特征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利于集资、分散风险、公众性强、股东变更容易、管理科学等优势。股份有限公司优势股份有限公司优势(二)有
17、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3.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股东人数不同: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1人以上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1人以上200人以下。设立方式不同: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通过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采用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股权或股份是否股权或股份是否可自由转让不同:可自由转让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受人合性特质约束,除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转让其股权时需要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开放性程度不同:开放性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特点,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份发行的公开性及
18、股权转让的自由性,需向社会公开其经营状况。股东参与公司治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程度不同:理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亲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生产和经营的管理活动由专门管理机构进行。01010202030304040505(三)一人公司、上市公司、国家出资公司(三)一人公司、上市公司、国家出资公司1.1.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法律特征法律特征一人公司的突出法律特征在于股东的唯一性,包括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但其具备公司所有法律特征,仍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一人公司定义一人公司定义一人公司是指股东仅为一人,并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权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19、司。责任承担责任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承担有限责任,这使得一人公司成为了一种灵活且实用的公司类型。2.2.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三)一人公司、上市公司、国家出资公司(三)一人公司、上市公司、国家出资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表明其具有很强的公开性,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这种公开性特点。并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并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交易类型交易类型上市公司定义上市公司定义3.3.国家出资公司国家出资公司(三)一人公司、上市公司、国家出资公司(三)一人公司、上市公司、国家出资公司国家出资公司
20、是指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国有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出资公司定义国家出资公司定义国家出资公司的资本性质特殊,国家系公司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在公司治理中存在产权主体缺位问题,故其组织机构设置需要满足特别治理需求。资本性质资本性质国家出资公司亦具备公司法律特征,可划分为国家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特征法律特征第三条第三条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法律条文法律条文 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21、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织,相应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必然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法人地位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公司拥有独立财产,包括货币、实物等有形财产和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财产。独立财产权利独立财产权利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股东的出资构成公司财产的最初来源,由公司享有股东出资财产的财产权。股东出资构成股东出资构成公
22、司财产来源公司财产来源独立财产基础独立财产基础公司财产还包括公司通过对外负债、资产收益、经营收益等途径所取得的财产。没有财产就没有人格,公司拥有独立财产、独立财产权是公司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物质基础。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的独立责任表现为无限责任,包括公司对股东所拥有的请求交付出资权利。独立责任特点独立责任特点公司的独立责任还表现为责任的独立性,即该责任是公司自己的责任,而非他人的责任。责任独立性责任独立性(一)公司的独立责任(一)公司的独立责任 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属于无限责任,包括实物所有权、债权、股权等其他民事
23、权利。股东出资的权利股东出资的权利公司对股东所拥有的请求交付出资权利,如股东缴纳出资后又抽逃出资的,公司有权将该抽逃的财产追回。公司追回股东财产的权利公司追回股东财产的权利公司追回该股东抽逃财产的权利,也构成公司的财产或者财产权,是公司独立责任的重要体现。(一)公司的独立责任(一)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还表现为责任的独立性公司的独立责任还表现为责任的独立性债务承担的重要性债务承担的重要性公司对债务的承担是公司独立责任的核心,它决定了公司与股东、员工、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之间的责任独立性。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体现在公司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包括实物所有权、债权、股权等其他
24、民事权利。责任独立性的体现责任独立性的体现公司独立责任是公司具有独立人格的重要标志,是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集中体现。(三)(三)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 12 23 3合法权益是指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定义合法权益的定义公司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在民事主体法律地位上享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的法律地位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是实现公司目的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司能够持续地经营和发展。保障公司权益保障公司权益(四)(四)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公司财产权的性质1.1.经营权说经营权说经营
25、权说认为公司财产权是一种经营权,其内容只是对财产进行使用、经营的权利。经营权说基于英美法中的笼统产权概念,主张公司财产权不包括所有权,只包括经营权。经营权说的依据经营权说的依据经营权说定义经营权说定义(四)(四)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公司财产权的性质2.2.结合权说结合权说结合权说定义结合权说定义结合权说认为公司财产权是经营权与法人制度的结合,经营权是其基础,法人制度是其载体。经营权与法人制度的结合经营权与法人制度的结合结合权说强调经营权是派生于所有权的一种物权,当这种经营权与法人制度相结合就产生了特殊的公司财产权。(四)(四)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公司财产权的性质3.3.双重结构说双重结构说双重结构说定
26、义双重结构说定义双重结构说认为公司的财产由公司享有,公司本身由股东共有。公司及公司财产是法律拟制的产物,公司财产最终归属于股东。双重结构说的意义双重结构说的意义双重结构说强调公司财产权的双重结构,即公司及公司财产是法律拟制的产物,公司财产最终归属于股东。(四)(四)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公司财产权的性质4.4.股权与公司所有权说股权与公司所有权说公司财产权是具有所有权性质的物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公司财产权公司财产权股东对于公司财产只享有股权,不享有所有权,股权是股东转让出资财产所有权而换取的权利。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公司的财产关系和结构就是股东的股权和公司的财产所有权的有机结合,共同构
27、成公司的财产。公司财产关系公司财产关系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公司法理论公司法理论0101公司法理论涉及公司财产权、公司人格独立性、股东权利限制等基本理论问题,对于理解公司法律地位和权利至关重要。达成共识达成共识0202公司法理论在基本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即公司财产权与股权紧密相连,公司的原始财产来源于股东的出资,股权是由股东转让出资财产所有权而换取的权利。财产权与股权财产权与股权0303公司的财产关系和结构就是股东的股权和公司的财产所有权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强调了公司财产权与股权的紧密联系。第四条第四条股东有限责任和股东权利股东有限责任和股东权利法律条文法律条文 第四条第
28、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公司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者等权利。等权利。(一)股东有限责任(一)股东有限责任1.1.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当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仅在某个确定的数额范围内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就是股东的有限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当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股
29、东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就是股东的无限责任。股东的无限责任股东的无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相辅相成的,公司的独立责任必然决定着股东的有限责任,而股东的有限责任同时又当然意味着公司的独立责任。相辅相成的关系相辅相成的关系(一)股东有限责任(一)股东有限责任2.2.公司独立责任与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责任与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是指公司作为法人,其财产、日常运营和法律责任与股东个人财产、日常运营和法律责任相分离,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限度承担责任的限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认购
30、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超出限额的责任超出限额的责任在股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以后,就不再对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承担额外的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作为投资者,其投资行为仅在一定范围内承担风险,即当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仅在某个确定的数额范围内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一)股东有限责任(一)股东有限责任3.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与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与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限期认缴的规定限期认缴的规定出资义务的加速到期出资义务的加速到期破产情形下的出资义务破产情形下的
31、出资义务认缴与实缴的区别认缴与实缴的区别出资额的含义出资额的含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与其出资额密切相关,通常来说,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额是衡量股东在公司中地位和权利的重要标准,也是公司资本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认缴与实缴虽然意思相近,但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认缴是指确定出资义务和出资义务人后,出资义务人依照规定缴纳出资。本法第47条第1款规定了限期认缴制,即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本法第54条规定了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即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或债权人可要求未届缴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企业破产法第35条
32、规定了公司破产情形下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一)股东有限责任(一)股东有限责任4.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责任与实缴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责任与实缴制认购股份是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重要措施,一旦公司破产,股东需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仅限于认缴的出资额,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无需承担额外责任。限期认缴制和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是法律规定的两种制度,旨在确保股东按期履行出资义务。认缴出资额是法律责任,不是抽象数字,出资义务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出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着巨大的责任,需要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二)
33、股东权利股东权利1.1.股权法律关系与股东权利内容股权法律关系与股东权利内容本条第2款规定了股东权利,简称股东权、股权。股权法律关系实质上是股东基于其地位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公司的股东,同一公司的不同类型的股东,其股东权利的内容与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二)(二)股东权利股东权利股权法律关系股权法律关系0101股权法律关系实质上是股东基于其地位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公司的股东,同一公司的不同类型的股东,其股东权利的内容与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共益权共益权0202共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股东权利,如表决权等。自益权主要体现为对股东具有财产利益的权利,共益权主
34、要体现为对公司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统一统一0303自益权和共益权并不是绝对分开的,有时候自益和共益是统一的,并不矛盾,如股东代表公司提起派生诉讼的权利,很大程度上兼具共益权和自益权的属性。(二)(二)股东权利股东权利2.2.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和共益权是按照股权行使的目的进行划分的,自益权是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共益权则是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和共益权固有权是指不得被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剥夺或限制的权利,如非经股东同意,已实缴出资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不得被剥夺或限制。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和非固有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剥夺或限制的权利,
35、如在为公司利益、不违反股东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进行适度合理的限制。转让股权的权利转让股权的权利通常情形下,股东的共益权多为固有权,股东的自益权多为非固有权,但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优先认缴或认购权优先认缴或认购权(二)(二)股东权利股东权利3.3.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不得被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剥夺或限制的权利,如非经股东同意,已实缴出资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不得被剥夺或限制。转让股权的权利转让股权的权利非固有权是指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剥夺或限制的权利,如在为公司利益、不违反
36、股东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进行适度合理的限制。优先认缴或认购权优先认缴或认购权通常情形下,股东的共益权多为固有权,股东的自益权多为非固有权,但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二)(二)股东权利股东权利4.4.股权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股权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 资产收益权利资产收益权利资产收益的权利主要是在公司有利润时,股东可以享受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利参与重大决策权利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包括出席股东会、召集股东会、主持股东会,以及股东知情权、提案权、建议权、质询权、表决权等。选择管理者权利选择管理者权利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是指
37、就任免董事提出提案和进行表决的权利,除此之外还包括依法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权利等。(二)(二)股东权利股东权利5.5.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包括出席股东会、召集股东会、主持股东会,以及股东知情权、提案权、建议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参与重大决策权利参与重大决策权利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是指就任免董事提出提案和进行表决的权利,除此之外还包括依法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权利等。选择管理者权利选择管理者权利第五条第五条公司章程及其效力公司章程及其效力法律条文法律条文 第五条第五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公司章程对公司
38、、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一)(一)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地位与制定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地位与制定1.1.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公司章程是由设立公司的股东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关于公司章程的性质,主要有自治法说与契约说两种观点。自治法说自治法说公司章程是用于约束公司、股东与内部组织机关及活动的自治法规,不仅约束制定章程的设立者或发起人,也约束新加入公司的组织者。公司章程制定或修改、章程的内容均以股东的共同意思确定,具有契约的性质,侧重于公司章
39、程制定者的意思自治,认为章程的制定是基于股东的共同意思。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通说是自自治法说治法说,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及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其他自治规章的重要依据。契约说契约说实务界观点实务界观点(一)(一)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地位与制定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地位与制定2.2.公司章程的制定与生效公司章程的制定与生效制定主体制定主体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制定主体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共同制订。基础作用基础作用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础,它规定了股东、公司、管理机关及人员以及职工等多重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生效时间生效时间公司章程在
40、设立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确定公司成立的重要文件,还是确定公司内部利益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文件。规则制定规则制定公司章程还是公司进一步制定更为具体的生产制度、销售制度、采购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其他自治规章的上位规则和依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制度协调制度协调这些规则均不得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抵触或者冲突,进一步强调了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管理基本法律依据的地位和作用。(一)(一)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地位与制定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地位与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公司股东会,因为公司章程修
41、改涉及公司经营、职权分配等重大事项或根本规则的调整,关涉公司多方利益主体,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公司权力机构来决定,其他机构均无权决定。修改权修改权公司章程修改应作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应由股东签署确认,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决议事项决议事项3.3.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与要求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与要求(一)(一)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地位与制定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地位与制定(二)(二)公司章程的内部效力公司章程的内部效力1.1.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
42、织与行为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约束公司内部组织和活动,也约束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行为。违反公司章程将构成越权行为,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将导致法律责任。(二)(二)公司章程的内部效力公司章程的内部效力2.2.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对股东股东的效力的效力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制定的,是股东之间的共同约定,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权利义务另有规定或限制的,应遵循章程的规定。例如,可以对股权转让另作规定,或对股东之间的分红比例另作规定。(二)(二)公司章程的内部效力
43、公司章程的内部效力2.2.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输入标题020201010404030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着公司经营管理、监督与事务执行的重要角色,理应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的内部效力具有法定性,本条规定是强制性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约定排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公司股东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三)公司章程的外部效力公司章程的外部效力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的效力审
44、查义务审查义务查阅义务查阅义务限制范围限制范围理论界对于公司章程是否具有外部效力存在不同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公司章程具有约束外部第三人的效力,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章程仅对内部当事人具有效力。若过于扩张公司章程的外部效力,将会给第三人造成过重的审查负担,如限制法定代表人职权,若违反章程将构成越权行为。相对人无义务审查公司章程,但若不承认公司章程的外部效力,则交易安全无法得到保障,需平衡交易公平与效率。公司章程的外部效力应限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交易安全与效率,提高审查效率,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三)(三)公司章程的外部效力公司章程的外部效力最高人民法院的立场最高人民法院的立场最高人民法院民
45、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采相同立场,该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为限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的代表权,规定合同所涉事项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权力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决议,或者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执行机构决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取得授权而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相对人主张该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三)公司章程的外部效力公司章程的外部效力合同编通则解释合同编通则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明确规定,若相对人未审查公司章程即与公司订立合同,且合同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符,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对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理职权范围经理职权范围公司法修改将经理职权由“法定列举”加“章定职权”修改为“章定职权”或“董事会授权”,这意味着经理的职权范围应当由公司章程进行明确规定。董事会的审查义务董事会的审查义务对于经理的职权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都应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任何误解。若相对人未审查公司章程即与公司订立合同,且合同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符,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对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