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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贡泽专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要求一、为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和西藏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结合贡泽专用公路工程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二、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 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 负责人,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 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三、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项目办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第二条质量目标一、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
2、定,质量管理达 标、内业资料规范。二、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 输厅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和实体工程质 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十、施工测量复核制度施工单位应明确贯通测量、控制测量、施工放样的各项具体 要求、规定、责任等,实行施工测量复核制度。十一、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加强过程 质量控制。-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明确需培训上岗的专业、岗位、培训内容、考核标 准及相关职责等,并按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参建单位上岗人员 进行监督检查。十三、变更设计审批制度施工单位严
3、格执行变更设计报批程序,做好变更设计初审、 上报,确保工程质量。十四、施工质量验收制度各参建单位按照相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隐蔽工程 检查签认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制度。十五、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项目 办、总监办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督促、检查 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事故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 质量。十六、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应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到人,对发生的任何质量事故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十七、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总监办及各参建单位建立基础技
4、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 的管理制度。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第六条 建设项目严格实施质量过程控制。加强建设项目前 期工作,按规定逐项落实工程招标条件和开工条件,为确保工程 质量奠定坚实基础。设计、施工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 量自控;监理单位严格过程监控;项目办组织检查,实施重点控 制;依法接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一、强化勘察设计管理,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地质勘察大纲 审查、勘察成果验收;组织做好初步设计文件初审、施工图审核 与优化以及与运营单位对接等工作;不得使用未经审核或审核不 合格的施工图。二、项目工程招标后,通过招标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并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质量要求、质量责任、质量违约
5、处理方式、质 量保修、质量回访等内容。三、组织参建单位和相关专家对重大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对参建单位资源配置履约和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四、在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进行审查,对重大施工方案组织论证。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开展施工图核对,组织 勘察设计单位开展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将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解决在开工之前。六、指导或组织参建单位编制重难点工点或工序的施工作 业指导书,并对施工单位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进行指导和检查。七、按规定到政府部门指定的监督机构办理公路建设项目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向项目办备案。未
6、办理公路建设项目工程 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得开工。第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要落实标准化管理要求和项目办相 关规定,按照规范规程和审查批复意见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确保 勘察设计工作质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勘察单位应保证勘察工作达到规定的深度,勘察成果 齐全、真实、准确,满足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成果进 行设计,加强专业间协调,不得简化程序和工序。设计文件应明 确工艺工序及质量要求,注明施工、运营注意事项和工程合理使 用年限。二、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 标准、规格、性能、使用注意事项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 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
7、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作出详细说明。属于依法实行许可或认证的,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三、按照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设计、施工图审核意见等优 化完善勘察设计,并就采纳情况向项目办报告。四、在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成立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机构, 现场设计配合人员应由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人员及具 有现场配合经验的勘察设计人员组成,并保持人员稳定。五、依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说明工程实施方案、方法、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对重点、特殊、 高风险工程等应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 工艺、新设备的进行专项交底,说明新设备的专业分工。六、对项目办、施工、监理单位核对
8、施工图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答疑,对出现的差错应及时更改并以书面形式送相关单位。第八条 施工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源配置、施工队组建、实施 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等开工前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设置专 门质量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 未经建设项目办同意,不得更换现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二、开工前应核对施工图,发现有差错或与现场实际情况 不符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勘察设计和项目办,不得擅自修 改设计。三、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总体方案和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
9、计经 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建设项目办审批。四、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分专业组 建架子队,每个架子队总人数与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相适应。五、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艺 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工程,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明确工程准备、 人机料配置、工艺工法、现场布置、质量控制要点等内容,并严 格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六、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 和业务能力,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第九条 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施工图核对、实施 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等工作。监理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
10、、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置现 场监理人员,配备必需的试验检测、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工具 等。未经建设项目办同意,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 程师。二、根据规范规程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和监 理实施细则,提出加强质量控制措施。三、在开工前应核对施工图,发现差错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 符时,及时书面通知建设项目办、设计、施工单位。四、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资质、进场机械数量及性能、投标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资质、质 量保证体系、主要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要求,并检 查整改落实情况。第十条加强工程实施阶段质量管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 过程控
11、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受控。一、完善现场质量管理流程和工作标准,对流程中的关键风 险点,应制定防控措施,实施重点控制,并加强流程检查,适时 调整优化,实施动态管理;项目办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 立完善质量工作流程并认真执行。二、总监办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及检查验 收标准,并做好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检查验收工作,达到条件才能 批准开工,实现开工阶段标准化管理。三、按照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招标采购的建筑材料、构 配件和设备的,应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 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 件和设备,不得指定、推荐、介绍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生
12、产厂、供应商。加强设备器材上道前的检测、验收,严禁使用不 合格产品。四、组织做好路基、桥梁工程及隧道施工等首件评估工作, 依据首件评估结果对作业指导书进行调整完善,改进相关工艺工 法后在全线推广应用。五、加强变更设计管理,建设项目涉及质量、安全需要变更的,必须及时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六、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和资源配备履约情况检查,开 展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按规定对隧道衬 砌、桥梁基桩等开展第三方检测工作,对检测不合格、不达标的, 按程序和标准组织整改。七、落实质量“红线”管理要求,将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 桥梁收缩徐变达标、工序达标等作为质量“红线”,从严进行管 理,突破“红
13、线”的要坚决停工,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工序交接 检查制度,组织对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责成 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八、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做好检验批、分 项、分部工程验收,对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建立质量问题库, 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每个检查 出的问题都得到整改,实现闭环管理。九、定期组织分析项目质量现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 法;对暴露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避免重 复发生。对质量管理制度、作业标准等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质量管理工作。十、组织参建单位和相关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鼓励 参建单
14、位将技术创新成果纳入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中,指 导现场施工,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公路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新 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规定通过技术鉴定(或评审)或审批,并制定相应质量验收标准。未经鉴定(或评审)、批 准或无质量验收标准的,不得采用。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工作,及时解 决现场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勘察设计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 作。一、制定现场配合工作细则,配合总监办、施工单位处理涉 及勘察设计的有关事宜,说明施工图设计意图并指导实施,对现 场地质情况进行确认,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勘察设计的问 题。二、参加项目办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调整,参与重 大施
15、工技术方案研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并根 据确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做好施工图优化工作。三、及时掌握工程实施情况,需要变更设计的应按规定及时 履行变更设计手续,完成变更设计文件。四、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发现违反设计文件施工的, 应及时通知建设项目力、施工、监理单位,需设计提供解决方案 的应及时提供。五、依据规范做好项目精测网测设工作和建设期间的维护管 理工作,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测量设置。六、按规定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设计文件组织施 工,开展标准化作业,强化质量自控措施,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依据设计文件和
16、设计技术交底纪要,在作业前进行施工 技术交底,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计划、过程控制及 质量标准、作业标准、材料设备及工装配置、安全措施及施工注 意事项等向参与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传达。二、按照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 备的,应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并按 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对涉及结构安全的 试件、试块和建筑材料,必须按规定在项目力、监理单位监督下 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不 得使用未经试验、检测或试验、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件、设备,不得使用未经许可或认证的属于依法依规实行
17、许可 或认证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三、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加强混凝土拌和站、工地试验室标准 化建设,推广应用拌和站和试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 采集和在线传输与监控,确保实验数据真实,切实控制原材料和 混凝土质量,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四、加强对改良土和级配碎石拌和站、预制梁场、构件加工 场、钢筋加工场等重要施工场所的管理,能进行工厂生产的舲制 品、加工件等应实行工厂化生产,出厂成品、半成品应附质量合 格证明。五、对交桩资料、桩位进行核对和复测,在勘察设计单位指导下做好项目测量测设、施工控制网加密及维护工作,并按照复 核后的资料和精度要求进行构筑物精准定位,严格构筑物施工测 量精度控制
18、。六、施工中应核对施工图,发现有差错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 符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勘察设计和建设项目办,不得擅自 修改设计和继续施工。需要进行变更设计处理的,应及时提出建 议,并根据变更设计文件做好施工技术方案调整工作。七、落实标准化作业要求,严格工序管理,上一道工序检查 发现的质量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确 保工序质量全面达标。八、在施工过程中应强化质量自控,建立健全质量检验检测 制度,按规定做好施工过程的检查、记录和签认,及时处理自检 发现的质量问题,建立自检问题及处理情况台帐,对重点隐蔽工 程应留存影像资料,确保质量记录真实可追溯。九、对各类检查、检测发现的质量问题要
19、按照时限要求认真 组织整改,并建立质量问题库,全面实现闭环管理。十、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 工程验收,并做好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十一、加强工艺工法管理,开展工程首件评估工作,依据首 件认可结果对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调整完善,严 格按作业指导书组织实施。开展技术创新工作,进行工艺工法总 结,成熟后及时推广。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3,开通验收速度满足设计目标值;4,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房屋、路基、桥梁、隧 道、轨道、通信、信号、电力、接触网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 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的要求。三、杜绝工
20、程质量等级事故。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机构一、项目办负责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 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二、项目办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三、项目办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是安全质量部;四、项目办应根据内部工作分工,明确相关部门的质量管理 职责,落实质量管理责任。第四条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审定项目办质量管理办法;2 .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质量方针、目标,督促建立质量管理十二、按规定做好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 质量技术资料真实、完整。第十三条监理单位要严格
21、按照设计文件和监理规范实施监 理,落实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规定对单位工程开工条件进行检查。二、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建立工地试验室,做好原材料、构配 件、设备进场验收工作,确保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满足质 量标准要求。三、加强过程检查,落实关键工序旁站制度,按规定进行平 行检验和见证检验,认真核对现场实体和检验批记录后及时签 认;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留存影像资料,及时下达监理指令, 并检查整改情况。四、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及影像留存工作,隐蔽工程未经 监理工程师现场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五、按规定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参加单 位工程验收。六、做好施工图
22、纸核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核合格的 施工图纸施工。七、按规定参加施工技术方案研究、变更设计现场签认与方案研究等工作,并做好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四条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未按规定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O一、组织或参与建设项目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 和安全评估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组织参建单位认真 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二、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竣工文件的范 围、份数及整理归档责任,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编 制建设项目竣工文件,并做好项目档案移交工作。三、督促参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开
23、 展工程质量回访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运营中暴露出的工程质量 问题。四、按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总结,全面记录建设过程中质量管 理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其他项目建设提供借鉴。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参加验收工作,对发现的质量问 题提出处理意见。二、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参加质量回访工作,对运营中发 现的质量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工程中所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 设备、新材料和特殊结构向运营单位提交使用说明书和养护维修 要点,对沿线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和地点(段)进行说明。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
24、和设备安 装、调试并自检合格,经监理单位同意后,向项目办申请验收。二、施工单位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及时整改验收中发 现的质量问题。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三、建设项目交付运营后,施工单位应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 施工质量负责,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 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按规定参加质量回访工 作,及时解决运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第十七条监理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达 到验收要求。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 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整改。三、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参加质量回访工作,配合解
25、决运营中 发现的问题。第五章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第十八条施工质量缺陷处理在施工过程或工程竣工后,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缺陷,根据 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制止, 并根据质量缺陷产生原因采取根除措施。二、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立即停工,施工单 位立即采取足以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复工。三、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 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严重影响时,对质量 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 缺陷的处理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第十
26、九条竣工验收后质量缺陷处理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现质量缺陷时,应按质量保修书规定,项 目办、总监办及时发出保修通知,由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修复。第二十条质量缺陷责任的判定对质量缺陷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全面审查有关的施工资 料、监理资料、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资料,必要时还应进行现场 检测、第三方试验等。在分清责任的同时,按规定明确质量缺陷 处理的费用。有争议的质量缺陷责任,按照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处理。第二十一条质量缺陷的修补及加固质量缺陷的修补和加固不得降低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强制性 技术规范所允许的范围内。第二十二条质量事故的处理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的 安全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
27、。二、项目办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进行调查分析、 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按规 定报批同意后,方可下达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三、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相关现行规定办理。四、凡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及未经监 理工程师同意擅自处理的,对事故部分及受影响部分视为不合 格,不予验工计价,并责成返工。体系;3 .组织审核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4 .组织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文件;5 .组织对参建各方的质量信用评价;6 .组织调查处理质量事故;7 .定期组织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布置质量工作。二、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责1 .负责编
28、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2 .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3 .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4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 施;5 .建立健全项目办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检查监理、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6 .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落 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7 .负责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8 .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验收。组织抽查施工单位检验批、分 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情况)资料;9 .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审查有关方案、措 施等具体工作;10按照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负责
29、组织开展参建单位质量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11 .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抽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 的现场验收;12 .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按考核标准严格组织考核,确 保质量目标的实现;13 .建立项目质量信息平台,信息档案;负责工程质量档案 管理;14 .参与验工计价的审核工作,质量不合格项目不能进行验 工计价。三、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1 .勘察设计单位是勘察设计质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对勘 察设计质量负责,项目力、监理单位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单位应 承担的责任。2 .勘察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政策、工程建 筑设计强制性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查
30、批复意见等。3 .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成果必须真 实、准确、可靠。设计文件必须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勘察设计 单位应加强总体工作,认真搞好站前、站后各专业的协调和配合。4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对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技术交 底,对特殊工程、关键工程、新技术、新工艺设计要做出详细说 明。5 .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应设置强有力的现场 设计代表机构,及时解决有关勘察、设计技术问题。积极配合监 理、施工单位工作,及时处理现场问题,并做到原因分析准确, 处理方案经济合理。6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工程检查和检验批以及分 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发现违反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应
31、 及时通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7 .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提出相应 的技术处理方案。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 应责任。8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做好质量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四、施工单位质量责任1 .施工单位是质量责任主体,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必 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接受 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 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并明 确其质量责任。上述人员未经项目办审查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施 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3 .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
32、目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 配足配强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 和满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试验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 的试验人员和试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等。5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施工单位有责任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发现勘察设计与现 场情况不符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监理单位和项目 办。6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用于本工程 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试验检验。未经试验检验或
33、试验 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7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 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 调查。对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8 .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的关键岗位、关键工种执行严格的 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 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9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强化质量自 控,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按规定做好隐蔽工 程的检查、记录和签认,做到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10 .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应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对 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施工质量负责。
34、11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 档,保证竣工文件真实、完整。五、监理单位质量责任1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委托合同,依照交通运输部和西藏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 同,对工程实施监理,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不得转让所承 担的工程监理业务。2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监理合同约定,设置项目 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 理员各负其责的工程监理体系,监理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监理工 作需要,并配备与工程质量要求相匹配的试验室、办公设备及交 通、通讯工具。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变 动应征得项目办同
35、意。3 .监理单位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严格按照合同和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4 .监理单位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必 须实行旁站监理。5 .监理单位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创优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加大监理力度,强化质量的事前预控,严格事中控制,做好事后 检查。6 .监理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监理管理,制定监理工作管理制 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质量责任,并分阶段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监理工作质量。7 .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和施工中应核对施工图,依据设计文 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监理,发现差错或与现场实际不符,必须 及时书面通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8 .监理单位在开工前
36、和施工中,必须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 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单位资质、进场机械数量及性能、投 标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资质、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技术措施等 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要求,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9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 单位工程验收。10 .按有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因监理原因 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11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一、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开工前,项目办负责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安全 监督手续,接受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二、地质勘察监理制度为确保地质勘察质量,对
37、贡泽专用公路工程初测和定测阶段 实行工程地质勘察。三、初步设计初审制度项目办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初审及优化,消除 设计缺陷,提高设计质量。四、施工图审核制度开工前,项目办负责组织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未经 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五、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办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召开技 术(设计)交底会议,以明确工程的设计目的,了解设计内容和技 术要求。六、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接到施工图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图现场核对, 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核制度总监办组织编制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项目办审 核;对施工单位编制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八、工程地质核实制度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对已揭示的工程地质情况,与原 设计文件进行核实。不符时,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处理。九、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施工、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设立工地试验室,并经相关质监 部门认可,按有关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