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及未成年工劳动保护问答模板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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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及未成年工劳动保护问答一女职工劳动保护I为什么女职工不能从事第IV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IV级劳动强度的劳动是“很重强度的劳动,妇女长期从事很重强 度的劳动,对女性生理机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1).事重体力劳动的妇女,月经失调较为多见,可出现痛经、月 经过多,少数还可表现为月经不规则、闭经等。(2)从事重体力劳动时,由于用力而使腹压增加,腹压增加可使 子宫和阴道等器官被压向下,出现一时性的子宫下垂。如果长期持续 重复作用,可使子宫倒后和轻度的子宫脱落。(3)未成年的妇女,长期从事重体力的劳动,可影响骨盆的正常 发育,造成骨盆狭窄或扁平骨盆。(4).孕妇从事重体力劳动,有发

2、生自然流产或早产的危险。2什么是高空、低温、冷水作业?“高空作业是指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凡是在坠落高度基 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的作业。低温作业主要指冷库工作。冷水作业主要指常年在冷水里工作的职工的劳动,如洗肠工、洗 瓶工等。2为什么女职工在月经期不能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月经是妇女的生理现象,月经来潮时,可使正常的生理防御机能相对减弱,若不注意保护,会引起月经不调和其它各种妇女病。月经期 从事高空作业会给妇女带来诸多不便。由于女性本身物理的体温调节 机能差,月经更不能从事低温作业,否则可引起子宫淤血或发生痛经 等。月经期若受冷水的刺激,可引起经血减少、痛经、闭经或月经

3、淋 漓不断。3为什么女职工在月经期不能从事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月经期,由于子宫内膜脱落后使子宫腔形成伤面,需要一个修复过 程,在这个其间,女性的身体抵抗力比较差,不宜参加剧烈的运动和 重体力劳动,以免引起经血过多,月经期延长,损害身体健康。而第 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相当于重强度的体力劳动。故在规定中作出 了这一具体的规定。4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中的劳动者所采取的各项保 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的特殊保护措施。5女工劳动保护方面应执行哪些文件规定?主要执行:1998年7月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和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4、(劳安字19902号),以及 女工劳动保护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6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执行什么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 外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 或给予公假一至二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 单位证明,给予公假一天。7对女职工的婚前保健有哪些措施?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86卫妇字长7号文件 规定,婚前保健:并进行婚前健康及指导;对有过二次以上自然产史 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 LLJ 冈位。8对女职工孕期有哪些规定?劳动法第六十

5、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 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对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引起流产、早产的 作业的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明,应暂时调做其它工作或酌情减轻其 工作量。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 劳动,工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上班确有困难者,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9对女职工的产假是怎样规定的?女职工流产应休息

6、多长时间?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 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 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 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 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 作量。(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0对女职工的哺乳期内有哪些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 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

7、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 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 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 儿园待设施。(1) .女职工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卫生室;女职工在 四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 或分散工作的单位,可发单人自用冲洗用具。(2.)有五名以上哺乳婴儿的单位应设哺乳室。(3.)有二十名以上幼儿单位应设托儿所。11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否执行? 应执行规定。规定中的“企业系指我国境内国有、集体企业、 中外合资、使用、独资企业、乡镇企业,农村联

8、户企业,私营企业和 城镇街道企业等。(本条及其以下3条系劳动部劳安字19891号文件规定)12军队系统的单位是否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行政性法规,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 行。13单位实行承包或租赁后,单位领导人应否执行女工劳动保护规定? 单位实行承包可租凭只是经营形式的改变,单位领导人仍应执行女 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4如何理解矿井下作业?矿井下作业系指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的工 作,如医务人员下矿井进行治疗和抢救等。(本条及以下十条均自劳安字19891号)15 .什么是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极(BG3869-83

9、)中规定第团、团级 的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 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 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 动强度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团级; 大于15小于20,为团级;大于20小于50,为团级;大于50,为团级。若需了解其工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 测站实际测量和计算。16 .什么是夜班劳动?如何理解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 动?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从事劳动或工作。一般都应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于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

10、, 不安排从事夜班劳动确有困难的,请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暂时放 宽执行,但要在短时间内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本规定要求。17 .如何理解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 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 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18 .如何理解产前休假十五天的规定?女职工产假九十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十五天, 产后假七十五天。所谓产前假十五天,系指预产期十五天的休假。产 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 处理。19 .休产假能否提前或者推后

11、?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是否能 延长寒暑假?国家规定产假九十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 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 假的时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间,则由主管部门确定。20 .哺乳期满,有的婴儿身体特别虚弱或正值夏季,可否适当延长哺乳期?根据劳动部劳动安字19891号规定:女职工哺乳期满周岁后,一般 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 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21 .国家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劳动部劳安字口9901号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 .矿山井下作业

12、;(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团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 处架线作业;(4)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 公斤,间断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22 .国家对女职工待孕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原劳动部劳安字19902号规定,待孕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铅、汞、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团、团级的作业。23 .国家对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劳安字19902号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镉、镂、碑、氯化物、氮 氧化、一氧经碳、二硫化碳、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 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 .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 .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 业;(4) .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5)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团级体力强度的作业;(6) .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及拖拉机加强等;(7) .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刘、下蹲的作业,焊接作业;(8)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24.国家对乳母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劳安字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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