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2022年007号).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2022年007号).pdf(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工银安盛人寿2022终身寿险 00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阅阅阅 读读读读 指指指指 引引引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重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表述。?该条款包含保险责任条款、一般条款两部分内容,并且在正文结尾加注名词释义该条款包含保险责任条款、一般条款两部分内容,并且在正文结尾加注名词释义该条款包含保险责任条款、一般条款两部分内容,并且在正文结尾加注名词释义该条款包含保险责任条款、一般条款两部分内容,并且在正文结尾加注名词释义 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向您介绍该合同的基本构成、该合同所提供的保险责任以及责任免除事项。一般
2、条款一般条款一般条款一般条款-向您介绍您对该合同所拥有的权益和义务,以及保单服务、理赔的具体要求。名词释义名词释义名词释义名词释义-向您解释该合同条款中所提到的一些专用名词,便于您更好地理解该合同。?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条款,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条款,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条款,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条款,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 您您您您-指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人。我们我们我们我们-指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受益人受益人
3、受益人-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该合同后 15 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 被保险人享有该合同提供的保障.1.7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2.6?您应承担的主要义务您应承担的主要义务您应承担的主要义务您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您需要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2.1 发生保险事故时您应及早通知我们.2.9 对于我们的询问,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2.14?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的限制.1.6 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的限制.1.8 我们对于您的未还
4、款项的处理.2.13?条款目录条款目录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保险责任条款 2.2 垫交保险费 2.13 未还款项的扣除 1.1 合同的构成 2.3 减额交清的选择 2.14 如实告知 1.2 投保范围 2.4 合同效力的中止 2.15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3 保险期间 2.5 合同效力的恢复 2.16 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 1.4 犹豫期 2.6 合同的解除 2.17 合同内容的变更 1.5 保险金额 2.7 合同效力的终止 2.18 第二投保人 1.6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8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2.19 联系方式的变更 1.7 保险责任 2.9 保险事故的通知 2.20 借款
5、1.8 责任免除 2.10 保险金的申请 2.21 争议处理 一般条款 2.11 保险金的给付 2.1 保险费的交付及宽限期 2.12 诉讼时效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 BNWLG10 1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工银安盛人寿鑫鑫鑫鑫禧禧禧禧如意终身寿险如意终身寿险如意终身寿险如意终身寿险条款条款条款条款 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 1.1 1.1 1.1 1.1 合同的构成合同的构成合同的构成合同的构成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
6、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本合同的英文代码为 BNWLG10。1.2 1.2 1.2 1.2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 28 天至 70 周岁周岁周岁周岁1且符合我们承保条件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对于未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应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对于 18 周岁(含)以上的被保险人,可由其本人或对其有保
7、险利益的人向我们投保。1.3 1.3 1.3 1.3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您提出保险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足额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保单年度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保险单所载生效日当日 24 时起计算。1.4 1.4 1.4 1.4 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 我们给予您 15 日的犹豫期,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算。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将本合同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
8、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将本合同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将本合同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将本合同退还我们。退还我们。退还我们。退还我们。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之日正式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已收本合同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之日正式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已收本合同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之日正式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已收本合同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之日正式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
9、退还已收本合同全部保险费。全部保险费。全部保险费。全部保险费。但如果您或受益人曾向我们提出理赔申请,但如果您或受益人曾向我们提出理赔申请,但如果您或受益人曾向我们提出理赔申请,但如果您或受益人曾向我们提出理赔申请,则不得在上述规定的犹豫期内行使合同解除权。则不得在上述规定的犹豫期内行使合同解除权。则不得在上述规定的犹豫期内行使合同解除权。则不得在上述规定的犹豫期内行使合同解除权。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一、保险合同原件;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1.5 1.5 1.5 1.5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金额 一、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
10、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二、保险金额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 BNWLG10 2 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含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保险合同周年日保险合同周年日保险合同周年日3),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含当年度保险合同周年日)的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5%以年复利形式增加,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35(n-1)(n 代表保单年度数)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按上述计算公式随之发生变更,我们将按变更后的保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11、按上述计算公式随之发生变更,我们将按变更后的保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按上述计算公式随之发生变更,我们将按变更后的保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按上述计算公式随之发生变更,我们将按变更后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若您申请减额交清若您申请减额交清若您申请减额交清若您申请减额交清,则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则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则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则本合同的保险金额随减额随减额随减额随减额交清交清交清交清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上述计算公式发生变更按上述计算公式发生变更按上述
12、计算公式发生变更按上述计算公式发生变更,我,我,我,我们将按们将按们将按们将按变更变更变更变更后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后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后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后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1.6 1.6 1.6 1.6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1.7 1.7 1.7 1.7 保险保险保险保险责任责任责任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且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仅以给
13、付一项为限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仅以给付一项为限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仅以给付一项为限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仅以给付一项为限:一、身故保险金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注注注注 1 1 1 1满 18 周岁前身故,则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标准标准标准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4;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现金价值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注注注注 1 1 1 1满 18 周岁(含)后、且于交费期满日交
14、费期满日交费期满日交费期满日6(含)前身故,则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本合同的现金价值。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注注注注 1 1 1 1满 18 周岁(含)后、且于交费期满日后身故,则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二、全残全残全残全残7保险金 1、在本合同有效
15、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注注注注 1 1 1 1满 18 周岁前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注注注注 1 1 1 1满 18 周岁(含)后、且于交费期满日(含)前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本合
16、同的现金价值。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注注注注 1 1 1 1满 18 周岁(含)后、且于交费期满日后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以下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全残保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 BNWLG10 3 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保险费乘以附表所列相应比例;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被保险人同时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全残项目时,我们只给付一项“全残保险如被保险人同时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全残项目时,我们只给付一项
17、“全残保险如被保险人同时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全残项目时,我们只给付一项“全残保险如被保险人同时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全残项目时,我们只给付一项“全残保险金”。金”。金”。金”。附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注注注注 1 1 1 1 比例 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注:注:注:注:1 1 1 1、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到达
18、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1 1 1 1 2 2 2 2、若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若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若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若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本合同所称的本合同所称的本合同所称的本合同所称的“本合同“本合同“本合同“本合同基本保险金基本保险金基本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额所对应的已交额所对应的已交额所对应的已交标准标准标准标准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和和和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金额”随之相应变更,随之相应变
19、更,随之相应变更,随之相应变更,且且且且本合同本合同本合同本合同的的的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减额交指减额交指减额交指减额交清后的现金价值清后的现金价值清后的现金价值清后的现金价值。1.8 1.8 1.8 1.8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一一一一、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您对被保险人的故
20、意杀害、故意伤害、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二二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三三三、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或或或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
21、保险人被保险人自自自自本合同本合同本合同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2 2 2 年后年后年后年后自杀自杀自杀自杀、故意自伤导致身故的、故意自伤导致身故的、故意自伤导致身故的、故意自伤导致身故的除外除外除外除外。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 2 2 2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年以上保险费
22、的,我们将向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您已交足您已交足您已交足 2 2 2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被保险被保险被保险被保险人
23、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的,的,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除上述责任除上述责任除上述责任除上述责任免除款项外,本合同其他免除责任的条款,详见本合同“免除款项外,本合同其他免除责任的条款,详见本合同“免除款
24、项外,本合同其他免除责任的条款,详见本合同“免除款项外,本合同其他免除责任的条款,详见本合同“1.4 1.4 1.4 1.4 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1.5 1.5 1.5 1.5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金额”、“1.7 1.7 1.7 1.7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2.4 2.4 2.4 2.4 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2.5 2.5 2.5 2.5 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2.9 2.9 2.9 2.9
25、保险事故保险事故保险事故保险事故8 8 8 8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2.14 2.14 2.14 2.14 如如如如实告知”及“实告知”及“实告知”及“实告知”及“2.16 2.16 2.16 2.16 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中相关字体加粗内容。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中相关字体加粗内容。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中相关字体加粗内容。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中相关字体加粗内容。一般条款一般条款一般条款一般条款 2.1 2.1 2.1 2.1 保险费的交付及宽限期保险费的交付及宽限期保险费的交付及宽限期保险费的交付及宽限期 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我们一次
26、性或分期支付保险费。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则在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在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日交付续期保险费。续期保险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的,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当日 24 时起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 BNWLG10 4 2.2 2.2 2.2 2.2 垫交保险费垫交保险费垫交保险费垫交保险费 续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若您选择垫交保险费的,我们将按以下情况自动垫交您欠交的保险费:若本合同届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在扣除借款、已垫
27、交保险费及上述款项应付利息利息利息利息9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当期欠交的保险费时,我们将先行垫交您当期欠交的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若本合同届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在扣除借款、已垫交保险费及上述款项应付利息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当期欠交的保险费时,我们将以该余额折算成承保天数,先行垫交您相应的保险费,本合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若上述余额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若上述余额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若上述余额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若上述余额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本合同若有附加合同,则保险费的自动垫交也包括附加合同当期欠交的保险费。自动垫交的保险费视同借款处理。2.3 2.3 2.3 2.3 减
28、额交清减额交清减额交清减额交清的选择的选择的选择的选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按照我们的规定,向我们申请将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我们将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在扣除当期生存保险金(若有)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交付的全部净净净净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10,重新计算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原基本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本合同继续有效,您无需再交付保险费。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减额交清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但减额交清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可低于我们届时规定的最低限额。2.2.2.2.4 4 4 4 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
29、仍未交付续期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期满当日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仍未交付续期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期满当日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仍未交付续期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期满当日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仍未交付续期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期满当日的 24242424 时起中时起中时起中时起中止效力。止效力。止效力。止效力。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2.2.2.5 5 5 5 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
30、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包括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并偿还借款及利息之日,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我们对合同中止日至复效日我们对合同中止日至复效日我们对合同中止日至复效日我们对合同中止日至复效日期期期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2.2.2.2.6 6 6 6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
31、解除合同的解除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一、保险合同原件;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完整的解除合同申请材料之日 24 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收到完整的解除合同申请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2.2.2.2.7 7 7 7 合同效力的终止合同效力的终止合同效力的终止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终止: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
32、BNWLG10 5 一、您于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三、本合同效力中止且未能按本合同第 2.5 条办理复效;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效力终止的情况。2.2.2.2.8 8 8 8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三、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四、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
33、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五、除有特殊约定,本合同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六、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届时适用的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七、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八、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
34、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2.2.2.2.9 9 9 9 保险事故的通知保险事故的通知保险事故的通知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1010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35、、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我们我们我们对无对无对无对无法确定法确定法确定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我们我们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
36、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我们我们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2.2.2.2.10 10 10 10 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料原件:1、保险合同;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
37、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全残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料原件:1、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 BNWLG10 6 3、被保险人自费提供的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全残鉴定书;在申请索赔期内,我们有权要求被保险人进行身体检查及提供有关的检验报告;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
38、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2.12.12.12.11 1 1 1 保险金的给付保险金的给付保险金的给付保险金的给付 一、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若需补充资料,计算期间将扣除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对属于保险责
39、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二、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退还我们已支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2.12.12.12.1
40、2 2 2 2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2.12.12.12.13 3 3 3 未还款项的扣除未还款项的扣除未还款项的扣除未还款项的扣除 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时,如您有欠交保险费(包括自动垫交的保险费)或保险合同借款未还清的情形,我们将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其应付利息后给付或退还。2.12.12.12.14 4 4 4 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
41、同的内容。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对对对保险条款中保险条款中保险条款中保险条款中免除免除免除免除我们我们我们我们责任的条款,责任的条款,责任的条款,责任的条款,我们我们我们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作作作出足以出足以出足以出足以引引引引起起起起您您您您注意的提注意的提注意的提注意的提示示示示,并对,并对,并对,并对该该该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条款的内容以书面
42、或者口头口头口头口头形式向形式向形式向形式向您您您您作作作作出明确说明出明确说明出明确说明出明确说明,未未未未作作作作提提提提示示示示或者明确或者明确或者明确或者明确说明的说明的说明的说明的,该该该该条款不条款不条款不条款不产产产产生效力生效力生效力生效力。我们我们我们我们就就就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况况况提出提出提出提出询问询问询问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您应当如实告知。,您应当如实告知。,您应当如实告知。复效及申请变更时,您复效及申请变更时,您复效及申请变更时,您复效及申请变更时,您也也也也应当如实告知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应当如
43、实告知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应当如实告知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应当如实告知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况况况。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履履履行行行行前前前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款规定的如实告知款规定的如实告知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义务义务义务,足以影响我们,足以影响我们,足以影响我们,足以影响我们决决决决定定定定是否是否是否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同意承保或者提同意承保或者提同意承保或者提高高高高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率率率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故意不
44、如果您故意不如果您故意不如果您故意不履履履履行如实告知行如实告知行如实告知行如实告知义务义务义务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前前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责任,责任,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并不退还保险费。并不退还保险费。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履履履行如实告知行如实告知行如实告知行如实告知义务义务义务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对保险事故
45、的发生有,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严严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前前前发生的发生的发生的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我们我们我们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道道道您您您您未如未如未如未如实告知的情实告知的情实告知的情实告知的情况况况况的,的,的,的,我们我们我们我们不得解除合同
46、;不得解除合同;不得解除合同;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我们我们我们承担承担承担承担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如意终身寿险条款 BNWLG10 7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12.12.12.15 5 5 5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12.12.12.16 6
47、 6 6 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错误处理错误处理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二、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写明。三、三、三、三、如果您申如果您申如果您申如果您申报报报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真真真实,并且其实,并且其实,并且其实,并且其真真真真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可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可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可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现金
48、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以解除合同,并退还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以解除合同,并退还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以解除合同,并退还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适用适用适用适用于本合同第于本合同第于本合同第于本合同第 2.2.2.2.1 1 1 15 5 5 5 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四四四四、如果您申、如果您申、如果您申、如果您申报报报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真真真实,我们可以实,我们可以实,我们可以实,我们可以根据根据根据根据其其其其真真真真实年龄或性别实年龄或性别实年龄或性别实年龄或性
49、别进进进进行如下行如下行如下行如下调整调整调整调整:1 1 1 1、您申、您申、您申、您申报报报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真真真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少少少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要要要求您求您求您求您补补补补交保交保交保交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有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有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
50、,我们有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有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费的费的费的比例比例比例比例给付。给付。给付。给付。2 2 2 2、您申您申您申您申报报报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真真真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实,致使实交保险费多多多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将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将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将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将多多多多收的保收的保收的保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险费无息退还给您。险费无息退还给您。险费无息退还给您。2.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