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天天盈(虎啸版)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复星保德信天天盈(虎啸版)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pdf(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1 复星保德信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有限有限公司公司 复星保复星保德信德信天天盈天天盈(虎啸虎啸版)版)终身寿终身寿险险(万能型)(万能型)条款条款 阅阅 读读 提提 示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投保人(您)、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更好地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产品重要信息概览产品重要信息概览 保险保险责任责任 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终身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 0 周岁(须出生满 30 天)至 70 周岁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1)在特定情况下,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请您仔细阅读条款正文中灰色阴影显著标识的内容。(2)您有退保的权利,犹豫期内申请退保的,我们
2、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犹豫期后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复星保德信人寿 2023终身寿险 026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2 1.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1.4 犹豫期 5.5.保单账户保单账户 5.1 保单账户设立 5.2 持续奖金 5.3 保单账户价值 5.4 费用收取 5.5 保单账户结算 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2.2.我们我们提供的保
3、障和责任免除提供的保障和责任免除 2.1 保险期间 2.2 保险金额 2.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7 7.合同效力合同效力 7.1 效力中止与恢复 7.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7.3 合同终止 3.3.如何领取保险金如何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8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 年龄性别错误的处理 8.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4 未还款项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联系方式变更 8.7 争议处理 4.4.如
4、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自主支付的保险费 4.3 按相关约定转入的保险费 4.4 宽限期 6 6.其他其他权益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部分领取 6.3 自动抵交保险费 6.4 保单贷款 3 复星保德信复星保德信天天盈天天盈(虎啸虎啸版)版)终身寿险终身寿险(万能型)(万能型)条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 1.1.1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复星保德信天天盈(虎啸版)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
5、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共同构成。1 1.2.2 合同成立与生合同成立与生效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趸交(一次性)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单年度1、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2均以该日期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我们自本合同生效当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1 1.3.3 投保投保范围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周岁3(须出生满30日)至70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1 1.4 4 犹豫期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
6、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4。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 1 我们我们提供的保障提供的保障和责任免除和责任免除 2 2.1 1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当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2 2.2 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
7、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于自主支付的保险费与按相关约定转入的保险费之和减去累计部分领取的金额。有效保险金额有效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为下列两者的较大者:1.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表所对应的比例。1保单年度保单年度: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保单周年日的前一日 24 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2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合同生效日当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3周岁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 0 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
8、岁,不足一年的不计。4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户口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4 被保险人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5 比例 17 周岁及以下 100%18 周岁-40 周岁 160%41 周岁-60 周岁 140%61 周岁以上 120%2 2.3 3 未成年人身故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
9、前述限额。2 2.4 4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为等待期。(一)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意外伤害6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二)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2.2.5 5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
10、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7;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9或驾驶无无合法合法有效行驶有效行驶证证10的机动车机动车11;5到达年龄: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 1 后得到的年龄。6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
11、险人身体受到伤害。7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8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或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12、;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10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11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5 6.战争战争12、军事冲突军事冲突13、暴乱暴乱14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
13、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1 1 如何领取如何领取保险金保险金 3 3.1.1 受益人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
14、受益权。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3 3.2.2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
15、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3 3.3 3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 申请保险金时,由相应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15、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带车辆。12战争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13军事冲突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14暴乱暴乱
16、: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1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有执业医师和护士提供全日 24 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但不包括诊所、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院。6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3 3.4 4 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
17、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若我们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则上述的30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经我们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已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
18、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3.53.5 宣告死亡处理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下落不明且经人民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的,我们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依法确定被保险人死亡日期,并按本条款与身故有关的约定处理。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继承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后30日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给我们。1 1 如何支付如何支付保险费保险费 4 4.1.1 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分为自主支付的保险费和按相关约定转入的保险费。4 4.2.2 自主支付的保自主支付的保险费险费 自主支付的保险费包括趸交(一次性
19、)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两部分。趸交趸交(一次(一次性)性)保险费保险费 您应当在投保时向我们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的保险费,保险费的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追加追加保险费保险费 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追加保险费。我们有权调整交纳追加保险费的规定,您申请追加保险费须符合申请当时我们的规定。4 4.3.3 按相关约定转按相关约定转入的保险费入的保险费 转入的保险费来自于您与我们约定的本公司承保的其他保险合同指定的保险金、保单红利,或您与我们约定的其他转入形式。转入的保险费应符合转入时我们的规定。4 4.4.4 宽限期宽限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收取风险保险费时,如保单账户价值不
20、足以支付风险保险费,则自该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风险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支付风险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7 1 1 保单账户保单账户 5.15.1 保单账户设立保单账户设立 我们于本合同生效日为您设立保单账户,用于记录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每一保单年度,我们将向您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保单状态报告包含保险单信息、报告期内本保单账户价值变动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各月的年化结算利率等。本合同终止,保单账户即同时终止。5 5.2.2 持续奖金持续奖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21、如被保险人于持续奖金发放持续奖金发放时点时点16仍生存,我们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按照前5个保单年度内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发放持续奖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持续奖金发放时点仍生存,我们在第6个及以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按照前1个保单年度内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发放持续奖金。持续奖金直接计入保单账户价值,不以现金形式发放。5 5.3.3 保单保单账户价值账户价值 在下列情况下,保单账户价值将发生变动:(1)保单账户设立时,保单账户价值等于您已支付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2)您在追加保险费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您追加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等额增加;(3)按相关约定转入保险费后
22、,保单账户价值按当次转入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等额增加;(4)我们发放持续奖金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我们实际发放的持续奖金的金额等额增加;(5)我们每月结算保单账户利息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所结算的账户利息等额增加;(6)我们每月从保单账户中扣除风险管理费和保单管理费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扣除的风险管理费和保单管理费等额减少;(7)您在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后,保单账户价值按您实际部分领取的金额以及本合同约定收取的“部分领取手续费”金额两者之和等额减少;(8)我们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保单账户价值降为零;(9)若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保单账户价值的情形,保单账户价值按约定相应增加或减少。5
23、5.4.4 费用收取费用收取 初始费用初始费用 我们将按照您所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收取初始费用,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价值。对于自主支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扣除的初始费用比例为2%。对于按相关约定转入的保险费,本合同扣除的初始费用比例为1%。保单管理费保单管理费 保单管理费是我们为维护本合同向您收取的管理费用。本合同的保单管理费为零。16持续奖金发放时点持续奖金发放时点:指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每一个保单周年日零时。8 风险保险费风险保险费 我们将对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风险保险费。风险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到达年龄、性别、风险保额决定。风险保额等于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减去保
24、单账户价值后的数值。每千元风险保额应收取的年风险保险费根据附表年风险保险费费率表确定。每日的风险保险费为年风险保险费的1/365。在等待期后,我们开始收取风险保险费。在每月的结算日,我们按照当日至下一个结算日的实际天数从您的保单账户中收取风险保险费。若您申请追加保险费、按相关约定转入保险费、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则我们将会收取或退还相应的风险保险费。若您申请解除合同,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日之后的风险保险费。退保费用退保费用 犹豫期后,您申请解除本合同的,我们将收取退保费用。退保费用为我们收到您解除本合同申请书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如下表:保单年度 退保费用比例 第一年 3%第二年 1%
25、第三年 1%第四年 1%第五年 1%第六年及以后 0%5 5.5.5 保单账户结算保单账户结算 结算周期结算周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月第一日对您上个月的保单账户价值进行一次结算,该日为每月对应的保单账户结算日。结算利率结算利率 我们根据实际投资状况,将您的保单账户价值按照我们宣布的上个月的结算利率进行累积,结算利率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保单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保单账户利息保单账户利息 我们在每月保单账户结算日零时根据当时的结算日利率、计息天数及保单账户价值变动,采用单利方式计算上一结算日至本结算日之间的保单账户利息,并将
26、保单账户利息等额计入保单账户价值。该适用的利率将于当月公布。在本合同终止日零时结算的,我们根据上一次的结算日利率、计息天数及保单账户价值变动,采用单利方式计算上一结算日至本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保单账户利息,并将保单账户利息等额计入保单账户价值。2 2 其他权益其他权益 6 6.1 1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等于保单账户价值扣除退保费用后的余额。6.26.2 部分领取部分领取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部分领取条件部分领取条件 在申请部分领取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被保险人未身故;9 (2)您没有未还款项;(3)您领取的金额和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
27、值应均不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要求。部分领取部分领取申请申请 您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时,必须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1)保险合同;(2)部分领取申请书;(3)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给付您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扣除部分领取手续费后的余额。部分领取部分领取手续手续 费费 部分领取时,我们将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部分领取手续费占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的比例如下表:保单年度 部分领取手续费比例 第一年 3%第二年 1%第三年 1%第四年 1%第五年 1%第六年及以后 0%6 6.3.3 自动抵交保险自动抵交保险 费费 您可以选择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自动抵
28、交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视作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在犹豫期后,当前述保险合同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交纳全部当期保险费的,我们将通过减少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以自动抵交欠交保险费。所减少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在扣除部分领取手续费后,用于抵交您仍未交纳的全部当期保险费。届时,本合同账户价值按实际自动抵交保险费的金额及本合同约定收取的部分领取手续费等额减少。若抵交保险费会导致保单账户价值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我们将不抵交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6 6.4 4 保单贷款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在犹豫期后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80%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每
29、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我们会在保单贷款到期前向您发送还款通知,您应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贷款本息。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若在保单贷款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未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当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加上其他未还款项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的效力于当日24时中止。1 1 合同效力合同效力 7 7.1 1 效力中止效力中止与恢与恢 复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且不结算保单账户利息、不发放持续奖金。10 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
30、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若因保单贷款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偿还全部保单贷款、累积利息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合同的,向您退还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7 7.2 2 您您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险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31、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7 7.3 3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1.在保险期间内解除本合同的;2.被保险人身故的;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事项。2 2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 8.1 1 明确说明与如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当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
32、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8 8.2 2 年龄性别错误年龄性别错误的处理的处理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
33、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的风险保险费少于应付的风险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从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您欠交的风险保险费(无息)。如果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风险保险费和应付风险保险费的比例调整风险保额后给付;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的风险保险费多于应付的风险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风险保险费(无息)计入保单账户价值。8 8 11 8 8.3 3 本公司本公司合同解合同解除权的限制除权的限制 本条款第8.1
34、、8.2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应当承担保险责任。8 8.4 4 未还款项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时,如果您有欠交的风险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欠款,我们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8.58.5 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变更 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8 8.6
35、6 联系方式变更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电话或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联系方式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8 8.7 7 争议处理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选择仲裁方式,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并明确约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
36、。12 附表 年年风险保险费费率风险保险费费率表表 (单位:人民币元(单位:人民币元/每千元风险保额)每千元风险保额)到达年龄 男性 女性 到达年龄 男性 女性 到达年龄 男性 女性 0 0.867 0.62 44 2.393 1.028 88 171.609 132.638 1 0.615 0.456 45 2.639 1.137 89 187.046 145.395 2 0.445 0.337 46 2.913 1.259 90 203.765 158.572 3 0.339 0.256 47 3.213 1.392 91 221.873 172.172 4 0.28 0.203 48 3
37、.538 1.537 92 241.451 186.294 5 0.251 0.17 49 3.884 1.692 93 262.539 201.129 6 0.237 0.149 50 4.249 1.859 94 285.129 216.94 7 0.233 0.137 51 4.633 2.037 95 309.16 234.026 8 0.238 0.133 52 5.032 2.226 96 334.529 252.673 9 0.25 0.136 53 5.445 2.424 97 361.101 273.112 10 0.269 0.145 54 5.869 2.634 98 3
38、88.727 295.478 11 0.293 0.157 55 6.302 2.853 99 417.257 319.794 12 0.319 0.172 56 6.747 3.085 100 446.544 345.975 13 0.347 0.189 57 7.227 3.342 101 476.447 373.856 14 0.375 0.206 58 7.77 3.638 102 506.83 403.221 15 0.402 0.221 59 8.403 3.99 103 537.558 433.833 16 0.427 0.234 60 9.161 4.414 104 568.4
39、97 465.447 17 0.449 0.245 61 10.065 4.923 105 及以上 1000 1000 18 0.469 0.255 62 11.129 5.529 19 0.489 0.262 63 12.36 6.244 20 0.508 0.269 64 13.771 7.078 21 0.527 0.274 65 15.379 8.045 22 0.547 0.279 66 17.212 9.165 23 0.568 0.284 67 19.304 10.46 24 0.591 0.289 68 21.691 11.955 25 0.615 0.294 69 24.41
40、1 13.674 26 0.644 0.3 70 27.495 15.643 27 0.675 0.307 71 30.965 17.887 28 0.711 0.316 72 34.832 20.432 29 0.751 0.327 73 39.105 23.303 30 0.797 0.34 74 43.796 26.528 31 0.847 0.356 75 48.921 30.137 32 0.903 0.374 76 54.506 34.165 33 0.966 0.397 77 60.586 38.653 34 1.035 0.423 78 67.202 43.648 35 1.111 0.454 79 74.4 49.205 36 1.196 0.489 80 82.22 55.385 37 1.29 0.53 81 90.7 62.254 38 1.395 0.577 82 99.868 69.88 39 1.515 0.631 83 109.754 78.32 40 1.651 0.692 84 120.388 87.611 41 1.804 0.762 85 131.817 97.754 42 1.978 0.841 86 144.105 108.704 43 2.173 0.929 87 157.334 12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