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二维码) (1) - 副本.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二维码) (1) - 副本.pdf(4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您拥拥有有的的重重要要权权益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5 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1.6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您应应当当特特别别注注意意的的事事项项我们对免责条款和与您保单利益有关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灰色背景标注的内容。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
2、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1 条条款款是是保保险险合合同同的的重重要要内内容容,为为充充分分保保障障您您的的权权益益,请请您您仔仔细细阅阅读读本本条条款款。条条款款目目录录1.您您与与我我们们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4.2 宽限期10.2 中症疾病定义 1.1 合同构成5.现现金金价价值值权权益益10.3 重大疾病分组表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1 现金价值10.4 重大疾病定义 1.3 合同终止 5.2 保单贷款11.释释义义 1.4 保险期间 5.3 保险费自动垫交11.1 周岁 1.5 投保年龄5.4 减额交清11.2 有效身份证件 1.6 犹豫期6.效效力力中中止
3、止与与恢恢复复11.3 重症监护病房2.我我们们提提供供的的保保障障 6.1 效力中止与恢复11.4 意外事故 2.1 基本保险金额7.合合同同解解除除11.5 全残 2.2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1.6 毒品2.3 保险责任8.如如实实告告知知11.7 酒后驾驶 2.4 责任免除 8.1 如实告知11.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保保险险金金的的申申请请 8.2 不如实告知的后果11.9 无合法有效行驶证 3.1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9.其其他他需需要要关关注注的的事事项项11.10 医院 3.2 保险事故通知 9.1 年龄性别错误11.11 鉴定机构 3.3 保险
4、金申请9.2 未还款项11.12 保单年度 3.4 保险金给付9.3 合同内容变更11.13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3.5 失踪处理9.4 联系方式变更11.14 利息 3.6 诉讼时效9.5 争议处理11.15 贷款利率4.保保险险费费的的交交纳纳10.疾疾病病定定义义11.16 疾病相关术语释义4.1 保险费的交纳10.1 轻症疾病定义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汇丰人寿2024疾病保险 002 号 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1 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汇丰汇佑随心保
5、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您您与与我我们们订订立立的的合合同同1.1 1.1 合合同同构构成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视为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本合同的英文代码 MIM。1.2 1.2 合合同同成成立立与与生生效效您提出保险要求,经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即本合同生效日,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
6、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生效日期为准。本公司对本合同项下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日当日 24 时开始,但须以投保人交付约定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本公司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1.3 1.3 合合同同终终止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1)您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3)本合同第 2.3 条约定的不同保险责任下本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4)本合同效力中止且未能按本合同第 6.1 条办理复效的;(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效力终止的情况。1.4 1.4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1.5 1.5 投投保保年年龄龄
7、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周岁岁(见 11.1)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18 周岁至 65 周岁。1.61.6犹犹豫豫期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所有保险费。撤销本合同时,您需要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您的有有效效身身份份证证件件(见11.2)。自接到您有效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果您、被保险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曾向我们提出保险金申请,则不得再依据犹豫期的相关约定撤销本合同。我我们们提提供供的的保保障障2
8、.1 2.1 基基本本保保险险金金额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2 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且本合同的各项保险责任的给付均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进行计算。2.22.2基基本本保保险险金金额额的的变变更更本合同不支持基本保险金额的增加。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经我们同意且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基本保险金额的减少部分视为退保。2.32.3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必选责任和可选责任。您可以只投保必选责任,也可以在投保必选责任的基础上,同时选择投保可选责任并
9、约定其给付比例(如适用),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责任,具体如下表所列:保保险险责责任任名名称称 必选必选/可可选选责责任任给给付付比比例例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必选责任 100%身故保险金 必选责任 100%全残保险金 必选责任 100%轻症及中症疾病保险金 可选责任 投保时约定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分为计划一和计划二)可选责任 100%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选责任 投保时约定 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选责任 投保时约定 重症监护保险金 可选责任 10%保险责任及各给付比例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且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按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且各项保
10、险责任给付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责任的给付比例。等等待待期期 自本合同生效日 24 时起 90 日及本合同最后一次复效之日 24 时起 90 日为等待期。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被专专科科医医生生(见 11.16 疾病相关术语释义 1)确诊患有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责任下的任何一种疾病或入住重重症症监监护护病病房房(见 11.3),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将无息退还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意外外事事故故(见 11.4)导致上述情形的,则不受等待期限制。(一一)必必选选责责任任 首首次次重重大大疾疾病病保保险险金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所
11、定义的重重大大疾疾病病(具体疾病定义见本合同第 10.4 条),则我们将按该次重大疾病确诊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我们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项责任终止,同时我们豁免本合同在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之后的各期保险费(如有);但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身身故故保保险险金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3 全全残残保保险险金金 若被保险人全全残残(见 11.5),则我们将按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本合同基本
12、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全残保险金”以一项给付为限。我们仅对本合同下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以及“全残保险金”三项保险金中的一项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二二)可可选选责责任任 轻轻症症及及中中症症疾疾病病保保险险金金 “轻症及中症疾病保险金”包含“轻症疾病保险金”和“中症疾病保险金”。1 1)轻轻症症疾疾病病保保险险金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轻轻症症疾疾病病(具体疾病定义见本合同第 10.1 条),且被保险人在确诊该轻症疾病前从
13、未被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则我们将按该次轻症疾病确诊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责任的给付比例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累计给付达到三次时,“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同一种轻症疾病,我们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意外事故导致其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的,我们仅对其中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轻症疾病时,其已经同时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或全残的,我们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而不再给付“轻症疾病
14、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还将受到如下条件的限制:“轻轻症症疾疾病病保保险险金金”的的给给付付限限制制条条件件 1.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症疾病定义 2)2.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症疾病定义 6)3.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轻症疾病定义 7)我们仅对此三种轻症疾病中的一种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1.早期肝硬化(轻症疾病定义 17)2.急性重型肝炎行人工肝治疗(轻症疾病定义 18)3.中度慢性肝衰竭(轻症疾病定义 19)4.病毒性肝炎导致的肝硬化(轻症疾病定义 20)我们仅对此四种轻症疾病中的一种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1.植入大脑内分流器(轻症疾病定义 28)2.接
15、受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的脑垂体瘤、脑囊肿、颅内血管性病变(轻症疾病定义 30)3.微创颅脑手术(轻症疾病定义 31)4.颅内动脉瘤的血管介入治疗(轻症疾病定义 32)我们仅对此四种轻症疾病中的一种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1.角膜移植(轻症疾病定义 34)我们仅对此三种轻症疾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4 2.双目视力严重受损(轻症疾病定义 35)3.单眼失明(轻症疾病定义 36)病中的一种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1.单耳失聪(轻症疾病定义 38)2.中度听力受损(轻症疾病定义 39)3.人工耳蜗植入术(轻症疾病定义 40)我们仅对此三种轻症疾病中
16、的一种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2 2)中中症症疾疾病病保保险险金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中中症症疾疾病病(具体疾病定义见本合同第 10.2 条),且被保险人在确诊该中症疾病前从未被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则我们将按该次中症疾病确诊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责任的给付比例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累计给付达到三次时,“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同一种中症疾病,我们仅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意外事故导致其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
17、的,我们仅对其中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中症疾病时,其已经同时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全残的,我们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而不再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第第二二次次重重大大疾疾病病保保险险金金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分为计划一和计划二,您仅可选择其中一个计划类别,“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以一次给付为限。1)计划一(同种重大疾病二次给付)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恶恶性性肿肿瘤瘤重重度度”、“较较重重急急性性心心肌肌梗梗死死”或“严严重重脑脑中中风风后后遗遗症症”(具体疾病定义见本合同第 10.4 条重大疾病定义第 1-3 种定
18、义)而获得我们给付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且被保险人自该疾病首次确诊之日起满 3 年后,被专科医生第二次确诊患有同种重大疾病,则我们将按第二次确诊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2)计划二(同种或跨组重大疾病二次给付)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恶恶性性肿肿瘤瘤重重度度”、“较较重重急急性性心心肌肌梗梗死死”或“严严重重脑脑中中风风后后遗遗症症”(具体疾病定义见本合同第 10.4 条重大疾病定义第 1-3 种定义)而获得我们给付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且被保险人自该疾病首次确诊之日起满 3 年后,被专科医生第二次确诊患有同种重大疾病,则我们
19、将按第二次确诊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或,我们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 180 日后,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外(具体重大疾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5 病分组表见本合同第 10.3 条),本合同所定义的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则我们将按该重大疾病确诊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责任所指“恶性肿瘤重度”的“第二次确诊”包括以下情况:(1)与前一次“恶性肿瘤重度”无关的新发“恶性肿瘤重度”;(2)前一次“恶性肿瘤重度
20、”的复发、转移、持续。本项责任所指“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的“第二次确诊”还需提供颅脑影像学的新近典型改变证实为新的脑中风发作而非陈旧异常。男男性性特特定定恶恶性性肿肿瘤瘤保保险险金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恶性性肿肿瘤瘤重重度度”(具体疾病定义见本合同第10.4条重大疾病定义第1种定义),且原发于男性睾丸、阴茎、前列腺,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我们在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该男性特定恶性肿瘤确诊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责任的给付比例额外给付“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男性特定
21、恶性肿瘤保险金”以一次给付为限。我们给付“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后,本项责任终止。女女性性特特定定恶恶性性肿肿瘤瘤保保险险金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恶性性肿肿瘤瘤重重度度”(具体疾病定义见本合同第10.4条重大疾病定义第1种定义),且原发于女性子宫体、子宫颈、乳腺、卵巢、输卵管及阴道器官,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我们在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该女性特定恶性肿瘤确诊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责任的给付比例额外给付“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以一次给付
22、为限。我们给付“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后,本项责任终止。重重症症监监护护保保险险金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且连续入住重症监护病房 168 小时及以上,同时被保险人在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前尚未符合“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有)的给付条件,则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已符合“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有)的给付条件,且被保险人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的 180 日内,经专科医生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且连续入住重症监护病房 168 小时及
23、以上,我们将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责任终止;但是,若被保险人于前述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的 180 日内未能符合前述“重症监护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则我们不再承担“重症监护保险金”。本合同有效期内,“重症监护保险金”以一次给付为限。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6(三三)不不同同保保险险责责任任下下本本合合同同效效力力终终止止的的情情形形 如您只投保必选责任,在我们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终止。如您在投保必选责任的基础上同时投保可选责任的,可选责任中的“轻症及中症疾病保险金”、“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或“女性特定恶
24、性肿瘤保险金”中任一项或多项责任范围内事故的发生均不会直接导致本合同效力终止;可选责任中的“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重症监护保险金”责任范围内事故发生的先后顺序与本合同效力终止的关系如下表所列:可可选选责责任任保保险险事事故故发发生生先先后后顺顺序序本本合合同同效效力力终终止止的的情情形形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重症监护保险金已选未选/本合同效力在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终止。未选已选先发生“重症监护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发生“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的;本合同效力在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终止。先发生“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但但在该事故发生后的 18
25、0 日内未未发生“重症监护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的;先发生“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且且在该事故发生后的 180 日内发生”重症监护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的;或或前述两个保险事故同时发生的;本合同效力在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后终止。已选已选先发生“重症监护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发生“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的;本合同效力在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终止。先发生“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但但在该事故发生后的 180 日内未未发生“重症监护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的;先发生“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且且在该事故发生后的 18
26、0 日内发生“重症监护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的;本合同效力在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后终止。注注: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均终止。您、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应当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先后顺序申请相应的保险金。如果未按保险事故发生先后顺序申请理赔,本公司有权对理赔结果进行更正,对本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先后顺序下不应给付的保险金,本公司有权要求相关受益人无息退还或从下次应给付的保险金中直接进行扣除。2.42.4责责任任免免除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
27、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或“重症监护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7(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毒品品(见 11.6);(5)被保险人酒酒后后驾驾驶驶(见 11.7)、无无合合法法有有效效驾驾驶驶证证驾驾驶驶(见 11.8),或驾驶无无合
28、合法法有有效效行行驶驶证证(见 11.9)的机动车;(6)被保险人感感染染艾艾滋滋病病病病毒毒或或患患艾艾滋滋病病(见 11.16 疾病相关术语释义 2);(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9)遗遗传传性性疾疾病病(见 11.16 疾病相关术语释义 3),先先天天性性畸畸形形、变变形形或或染染色色体体异异常常(见 11.16 疾病相关术语释义 4)。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或进行手术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入住重症监护病
29、房或进行手术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前款责任免除情形第(2)、(3)、(4)、(5)、(7)、(8)项。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除上述责任免除条款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
30、除我们责任的条款,详见“1.6 犹豫期”、“2.3 保险责任”、“3.2 保险事故通知”、“6.1 效力中止与恢复”、“8.2 不如实告知的后果”、“9.1 年龄性别错误”、“10.1 轻症疾病定义”、“10.2 中症疾病定义”、“10.4 重大疾病定义”以及“11 释义”中灰色背景标注的内容。保保险险金金的的申申请请3.13.1身身故故保保险险金金受受益益人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3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8(1)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
32、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丧失受益权。3.23.2保保险险事事故故通通知知您、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
33、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3.33.3保保险险金金申申请请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疾疾病病类类及及重重症症监监护护相相关关保保险险金金申申请请 由保险金申请人提出书面理赔申请,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原件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1)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完整的病史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卡、出院小结等);(3)由专科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及相关所必需的检查结果证明(如病理检查报告、血液检查报告、超声波、影像学及其它医学诊断检查报告等),若接受外科手术者,还需提供外科手术证明文件;(4)本合同所列疾病定义中明确要求的其他医疗证明;(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
34、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身身故故保保险险金金、全全残残保保险险金金申申请请由保险金申请人提出书面理赔申请,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原件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若因被保险人身故提出申请,则应提供:1)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2)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3)若因被保险人全残提出申请,则应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医医院院(见 11.10)或鉴鉴定定机机构构(见 11.11)出具的鉴定书或诊断书;(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
35、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3.43.4保保险险金金给给付付我们在收到书面理赔申请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被保险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9 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
36、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理赔申请表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3.5 3.5 失失踪踪处处理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书宣告之日为准,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3.6 3.6 诉诉讼
37、讼时时效效被保险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疾病类保险金以及“重症监护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保险险费费的的交交纳纳4.14.1保保险险费费的的交交纳纳本合同的保险费是按保保单单年年度度(见 11.12)计算的。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保险险费费约约定定交交纳纳
38、日日(见 11.13)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4.24.2宽宽限限期期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当日 24 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届满当日 24 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现现金金价价值值权权益益5.15.1现现金金价价值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为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
39、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5.25.2保保单单贷贷款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累计贷款本金及利利息息(见 11.14)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80%扣除其他各项欠款后的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10 余额。贷贷款款利利率率(见 11.15)将在服务完成通知书中予以注明。每次贷款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您可以随时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或仅偿还全部利息。若您逾期未偿还的,则从逾期之日起,您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若在保单贷款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自累
40、计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当日 24 时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第 5.2 条中的“保险合同”包括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如有)。5.35.3保保险险费费自自动动垫垫交交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贷款。当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的,我们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计算保险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保险合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第 5.3 条中的“保险合同”包括本合同及
41、其附加合同(如有)。5.4 5.4 减减额额交交清清 本合同不提供减额交清。效力中止与恢复效力中止与恢复 6.16.1效效力力中中止止与与恢恢复复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合同的,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合同同解解除除7.17.1您您解解除除合合同同的的手手续续及及风风险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随时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1
4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2)其他本公司要求提供的证明和资料。自我们收到解除本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本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如如实实告告知知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11 8.18.1如实告知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本合同时会在投保文件、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我们会就
43、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申请复效及变更时,您也应当如实告知。8.28.2不不如如实实告告知知的的后后果果 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变更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对于本合
44、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有关法律法规退还保险费。我们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其其他他需需要要关关注注的的事事项项9.19.1年年龄龄性性别别错错误误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本合同“不如实告知的后果”中
45、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9.29.2未未还还款款项项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前,需先按保单年度扣除所有应交未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及利息或其他未还清款项。9.39.3合合同同内内容容变变更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
46、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在收到保险金申请后,我们不接受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变更申请。9.49.4联联系系方方式式变变更更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汇丰汇佑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2024-01 MIM 12 视为已送达给您。如有关通知与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有关,您应将有关通知转交相关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9.59.5争争议议处处理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47、,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疾疾病病定定义义10.1 10.1 轻轻症症疾疾病病定定义义 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为符合下列定义的 50 种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其中,恶性肿瘤轻度等第 1 至第 3 种轻症疾病采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20 年 11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中轻度疾病规定的疾病名称及定义,第 4 种至 50 种为本公司以合理性依据增加并制定的疾病定义。以下疾病名称仅供理解使用,具体保障范围以每项疾病具体定义为准。1 1、恶恶性性肿肿瘤瘤轻轻度度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
48、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病灶经组组织织病病理理学学检检查查(见11.16 疾病相关术语释义 5)(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疾病病和和有有关关健健康康问问题题的的国国际际统统计计分分类类第第十十次次修修订订版版(ICD-10ICD-10)(见 11.16 疾病相关术语释义 6)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国际际疾疾病病分分类类肿肿瘤瘤学学专专辑辑第第三三版版(ICD-O-3ICD-O-3)(见 11.16疾病相关术语释义 6)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
49、围的疾病。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1)TNMTNM 分分期期(见 11.16 疾病相关术语释义 7)为期期的的甲甲状状腺腺癌癌(关于甲状腺癌的 TNM 分期见 11.16 疾病相关术语释义 8);(2)TNM 分期为 T1N0M0 期的前列腺癌;(3)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4)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5)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6)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 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10/50 HPF 和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轻度”,不在保障范围
50、内: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2 2、较较轻轻急急性性心心肌肌梗梗死死 急性心肌梗死指由于冠状动脉闭塞或梗阻引起部分心肌严重的持久性缺血造成急性心肌坏死。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必须依据国际国内诊断标准,符合:(1)检测到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或肌钙蛋白(cTn)升高和/或降低的动态变化,至少一次达到或超过心肌梗死的临床诊断标准;(2)同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