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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1 第 1 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康爱卫士康爱卫士恶性肿瘤疾病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保险利益条款利益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条第一条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康爱卫士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共同构成。本保险条款包括康爱卫士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和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第三版(以
2、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第二条第二条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0 周岁(须出生满 30 日)(详见释义)至 70 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其中,最高投保年龄为男性 69 周岁、女性 70 周岁。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第三条第三条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本合同保险金额按本合同利益条款第五条规定、根据基本保险金额进行计算确定。第四条第四条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
3、起算,分为至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详见释义)零时止、至被保险人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至被保险人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即被保险人终身)四种。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五条第五条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本合同本合同的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您您在在投保时可投保时可以以单独投保基本责任,也可以单独投保基本责任,也可以在投保基本责任的基础上投保在投保基本责任的基础上投保可选责任,可选责任,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责任。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责任。可选责任一经确定,在本
4、可选责任一经确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根据您的选择按下列规定承担相应保险责任:1.1.等待期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或自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之日起 180180 日日(含)为(含)为等待期。等待期。如投保的保险责任不含可选责任,如投保的保险责任不含可选责任,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在等待期内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重度”(详见(详见本合同利益条款本合同利益条款第第十九十九条)条),或或在在等待期内等待期内因因疾病原因身故,疾病原因身故,我们我们不承担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责任
5、,但会向您但会向您退还本退还本合同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详见详见释义)释义),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的保险责任含可选责任,如投保的保险责任含可选责任,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发生本合同在等待期内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所指的“恶性肿瘤“恶性肿瘤 轻度轻度”(详见(详见本合同利益条款第本合同利益条款第十九十九条)条)或或“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重度”,或或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原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原因身故,因身故,我们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但会向您退还本退还本合同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原因
6、身故的,无等待期。2 2.基本责任基本责任 (1 1)重度重度恶性肿瘤恶性肿瘤保险金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等待期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的专科医生(详见释义)确诊初次初次发生(详见释义)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重度”(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的保险责任含可选责任,被保险人如投保的保险责任含可选责任,被保险人因因同一疾病原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时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同时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和“恶性肿瘤重度”和“恶性肿瘤轻度”轻度”,我们我们按上述规定承担给付按上述规定承担给付重度重度恶性肿瘤恶性
7、肿瘤保险保险新华保险2023疾病保险 068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20231 第 2 页 金责任,不承担给付金责任,不承担给付轻度轻度恶性肿瘤恶性肿瘤保险金责任,本合同保险金责任,本合同终止终止。(2 2)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等待期后等待期后因疾病原因身故,我们我们按本按本合同合同实际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交纳的保险费与与本合同本合同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二二者者之较大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重度重度恶性肿瘤恶性肿瘤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我们我们在保险期间内仅给付一项,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在保险期间内仅给付一项,给付
8、其中任意一项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3 3.可选责任可选责任 (1 1)轻度恶性肿瘤)轻度恶性肿瘤保险金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等待期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轻度”(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未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且未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重重度度”,”,我们我们按按基本基本保保险金额的险金额的 2 20 0%给付轻度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轻度恶性肿瘤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轻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轻度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次数以一次为限。(2 2
9、)豁免保险费豁免保险费 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等待期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轻度”,您可免交自确诊之日起本合同的保险费,我们视同按期交纳,本合同继续有效。第第六六条条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导致被保险人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的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恶性肿瘤轻度轻度”或“或“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重度”的的,或因下列或因下列 1 1-7 7 项情形之一项情形之一导致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的,我们不承担不承担保险保险责任责任:1.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
10、害、故意伤害;2.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故意犯罪或者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日起 2 2 年内年内自杀,但自杀,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4.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5.5.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合法有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详见释
11、义)的机动车(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详见释义);6.6.战争战争(详见释义)(详见释义)、军事冲突、军事冲突(详见释义)(详见释义)、暴乱、暴乱(详见释义)(详见释义)或武装叛乱;或武装叛乱;7.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8.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自伤,但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自伤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9 9.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详见释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详见释义);1010.遗传性疾病(详见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详见释义)。遗传性疾病(详见释义),先天
12、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详见释义)。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 1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重度”的,本合同终的,本合同终止,止,我们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我们向被保向被保险人险人的的继承人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退还本合同本合同的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发生上述其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重度”的,或发生的,或发生 2 2
13、-7 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我们向向您您退还退还本合同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的现金价值。第七条第七条 其他免责条款其他免责条款 除本合同利益条款“第六条除本合同利益条款“第六条 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详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详见以下条款中加粗的内容:本合同利益条款“第十条见以下条款中加粗的内容:本合同利益条款“第十条 效力中止与恢复效力中止与恢复”、”、“第十“第十六六条条 犹豫期”、犹豫期”、“第第十九十九条条 本合同保障的疾病定义本合同保障的疾病定义”、”、“第二十第二十一一条条
14、 释义”,本合同基本条款“第四条释义”,本合同基本条款“第四条 保保险事故通知”、“第六条险事故通知”、“第六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八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八条 年龄错误的处理”。年龄错误的处理”。第第八八条条 保险费的保险费的支付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详见释义)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支付保险费的具体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第第九九条条 宽限期宽限期 除另有约定外,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
15、。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 20231 第 3 页 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除另除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有约定外,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起效力中止。第第十十条条 效力中止效力中止与恢复与恢复 在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不承担保险责任。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偿还保单贷款及利息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 2年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
16、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年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第十第十一一条条 受益人受益人 1.除另有指定外,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和轻度恶性肿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
17、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为与您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丧失受益权。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
18、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第十第十二二条条 保险金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及豁免保险费的申请的申请 1.申请保险金时,由相应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或轻度恶性肿瘤保险金申请所需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详见释义);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书;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上述相关疾病诊断资料须在被保险人
19、生存期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任何针对遗体检上述相关疾病诊断资料须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任何针对遗体检查的资料不能作为保险金申请依据。查的资料不能作为保险金申请依据。(2)身故保险金申请所需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2.申请豁免保险费时,由您或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0231 第 4 页(2)申请
20、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书;(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如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第十第十三三条条 未还款项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者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欠款,我们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第十第十四四条条 减减保保 在本合同保险
21、期间内,您可以申请减保,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我们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如在犹豫期内的,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的保险费)。减保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标准。减保后的保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减保后的保险费本次减保前的保险费(1减保比例)我们按减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和减保后的保险费承担保险责任。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您您不得申请减保。不得申请减保。第十第十五五条条 保单贷款保单贷款 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申请使用保单贷款功能。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在犹豫期后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 80%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每次贷款期
22、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约定的利率执行。我们会在保单贷款到期前向您发送还款通知,您应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贷款本息。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当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加上其他未还款项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的效力中当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加上其他未还款项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止。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您您不得申请不得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第第十十六六条条 犹豫期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
23、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责任。第十第十七七条条 您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我们自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您在
24、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 30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第十第十八八条条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详见释义)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20231 第 5 页 您可以向我们咨询。第第十九十九条条 本合同保障的疾病定义本合同保障的疾病定义 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重度”: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
25、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的疾病。下列疾病不属于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重度”,不在保障范围内:,不在保障范围内:(1 1)ICDICD-O O-3 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 0(良性肿瘤)、(良性肿瘤)、1 1(动
26、态未定性肿瘤)、(动态未定性肿瘤)、2 2(原位癌和非(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a.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b.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2 2)TNMTNM 分期为分期为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3 3)TNMTNM 分期为分期为 T T1 1N N0 0
27、M M0 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4 4)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5 5)相当于)相当于 BinetBinet 分期方案分期方案 A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6 6)相当于)相当于 Ann ArborAnn Arbor 分期方案分期方案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7 7)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WHO 分级为分级为 G1G1 级别级别(核分裂像核分裂像10/5010/50 HPFHPF 和和 kik
28、i-672%672%)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轻度”: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重度”保障范围的疾病。”保障范围
29、的疾病。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1)TNM 分期为期的甲状腺癌;(2)TNM 分期为 T1N0M0期的前列腺癌;(3)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4)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5)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6)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 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10/50 HPF 和 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下列疾病不属于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恶性肿瘤轻度”轻度”,不在保障范围内:,不在保障范围内:ICDICD-O O-3 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肿瘤形态学编码
30、属于 0 0(良性肿瘤)、(良性肿瘤)、1 1(动态未定性肿瘤)、(动态未定性肿瘤)、2 2(原位癌和非侵袭(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性癌)范畴的疾病,如:a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b.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以上“恶性肿瘤重度”、“恶性肿瘤轻度”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
31、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中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上述疾病定义中的上述疾病定义中的术语释义:术语释义:1.组织病理学检查:指通过局部切除、钳取、穿刺等手术方法,从患者机体采取病变组织块,经过包埋、切片后,进行病理检查的方法。通过采集病变部位脱落细胞、细针吸取病变部位细胞、体腔积液分离病变细胞等方式获取通过采集病变部位脱落细胞、细针吸取病变部位细胞、体腔积液分离病变细胞等方式获取病变细胞,制成涂片,进行病理检查的方法,属于病变细胞,制成涂片,进行病理检查的方法,属于细胞病理学检查,不属于组织病理学检查。细胞病理学检查,不属于组织病理学检查。2.ICD-10 与 ICD-O-3:疾病和
32、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国际通用的疾病分类方法。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是 WHO 发布的针对 ICD 中肿瘤形态学组织学细胞类型、动态、分化程度的补充编 20231 第 6 页 码。其中形态学编码:0 代表良性肿瘤;1 代表动态未定性肿瘤;2 代表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3 代表恶性肿瘤(原发性);6 代表恶性肿瘤(转移性);9 代表恶性肿瘤(原发性或转移性未肯定)。如果出现 ICD-10 与 ICD-O-3 不一致的情况,以 ICD-O-3 为准。3.TNM 分期:采用 AJCC 癌症分期手册标准。该标准由美
33、国癌症联合委员会与国际抗癌联合会 TNM 委员会联合制定,是目前肿瘤医学分期的国际通用标准。T 指原发肿瘤的大小、形态等;N 指淋巴结的转移情况;M 指有无其他脏器的转移情况。4.甲状腺癌的 TNM 分期:采用目前现行的 AJCC 第八版定义标准,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 年发布的甲状腺癌诊疗规范(2018 年版)也采用此定义标准,具体见下:甲状腺乳头状癌、滤泡癌、低分化癌、Hrthle 细胞癌和未分化癌 pTX:原发肿瘤不能评估 pT0:无肿瘤证据 pT1:肿瘤局限在甲状腺内,最大径2cm T1a肿瘤最大径1cm T1b肿瘤最大径1cm,2cm pT2:肿瘤 24cm pT3:肿瘤4c
34、m,局限于甲状腺内或大体侵犯甲状腺外带状肌 pT3a:肿瘤4cm,局限于甲状腺内 pT3b:大体侵犯甲状腺外带状肌,无论肿瘤大小 带状肌包括:胸骨舌骨肌、胸骨甲状肌、甲状舌骨肌、肩胛舌骨肌 pT4:大体侵犯甲状腺外带状肌外 pT4a:侵犯喉、气管、食管、喉反神经及皮下软组织 pT4b:侵犯椎前筋膜,或包裹颈动脉、纵隔血管 甲状腺髓样癌 pTX:原发肿瘤不能评估 pT0:无肿瘤证据 pT1:肿瘤局限在甲状腺内,最大径2cm T1a肿瘤最大径1cm T1b肿瘤最大径1cm,2cm pT2:肿瘤 24cm pT3:肿瘤4cm,局限于甲状腺内或大体侵犯甲状腺外带状肌 pT3a:肿瘤4cm,局限于甲状腺
35、内 pT3b:大体侵犯甲状腺外带状肌,无论肿瘤大小 带状肌包括:胸骨舌骨肌、胸骨甲状肌、甲状舌骨肌、肩胛舌骨肌 pT4:进展期病变 pT4a:中度进展,任何大小的肿瘤,侵犯甲状腺外颈部周围器官和软组织,如喉、气管、食管、喉反神经及皮下软组织 pT4b:重度进展,任何大小的肿瘤,侵犯椎前筋膜,或包裹颈动脉、纵隔血管 区域淋巴结:适用于所有甲状腺癌 pNx:区域淋巴结无法评估 pN0:无淋巴结转移证据 pN1:区域淋巴结转移 pN1a:转移至、区(包括气管旁、气管前、喉前/Delphian 或上纵隔)淋巴结,可以为单侧或双侧。pN1b:单侧、双侧或对侧颈淋巴结转移(包括、或区)淋巴结或咽后淋巴结转
36、移。远处转移:适用于所有甲状腺癌 M0:无远处转移 M1:有远处转移 乳头状或滤泡状癌(分化型)年龄55 岁 T N M 20231 第 7 页 期 任何 任何 0 期 任何 任何 1 年龄55 岁 期 1 0/x 0 2 0/x 0 期 12 1 0 3a3b 任何 0 期 4a 任何 0 A 期 4b 任何 0 B 期 任何 任何 1 髓样癌(所有年龄组)期 1 0 0 期 23 0 0 期 13 1a 0 A 期 4a 任何 0 13 1b 0 B 期 4b 任何 0 C 期 任何 任何 1 未分化癌(所有年龄组)A 期 13a 0/x 0 B 期 13a 1 0 3b4 任何 0 C
37、期 任何 任何 1 注:以上表格中“年龄”指患者病理组织标本获取日期时的年龄。第第二十二十条条 附则附则 本合同利益条款与本合同基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第第二十二十一一条条 释义释义 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 0 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保单周年日: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合同生效日当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指投保人依据本合同已经向本公司交纳的保险费;如本合同发生过减保情形,则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为扣除每次减保所对应的保险费后的余额。意外伤害:指以
38、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主要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猝死是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 24 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属于疾病身故。猝死的认定,如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件、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等,则以上述法律文件、诊断书等为准。认可医院:指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院、二级及以上社保定点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院,但不包括以疗养、护理、戒酒或戒毒、精神心理治疗或类似功能为主要功能的医疗机构,但不包括以疗养、护理、戒酒或戒毒、精神心理治疗或类似功能为主要功能的医疗机构,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
39、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具体可登陆本公司主页()查询或咨询本公司全国客户服务电话 95567。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国家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20231 第 8 页 确诊初次发生:指被保险人自出生之日起自出生之日起第一次在医疗机构或经医生确诊,而不是指自本合同
40、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第一次在医疗机构或经医生确诊。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或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41、;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车辆。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
42、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
43、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有效身份证件: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户口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保单年度: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保单周年日零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第三版 第1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第三版第三版 第一条第一条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
44、明。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周年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我们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二条第二条 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变更 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第三条第三条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1.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解除本合同
45、的;2.我们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3.被保险人身故的;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事项。第第四四条条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时
46、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第第五五条条 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若我们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则上述的 30 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经我们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
47、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第第六六条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当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
48、的,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如果您故意或故意或者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我们决定是否同意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承保或者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不承担保险责 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第三版 第2页 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
49、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第第七七条条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第第八八条条 年龄错误年龄错误的的处理处理 1.您和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2.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
50、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