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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瑞泰瑞泰瑞吉瑞吉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投资连结型)条款条款 阅阅 读读 指指 引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瑞泰瑞吉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合同”。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词释义 投保人投保人是购买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受益人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投资账户投
2、资账户是我们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资金运作设立的一个或者多个专用账户。保单账户保单账户是我们为您单独设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您在各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 7 条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在投资账户间转换投资资金的权利.第24条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权利.第25条 签收本合同后20日内(即犹豫期)您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第32条 您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第33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 8、9 条 您应当如何支付保险费.第 10、26 条 投资账户的风险
3、完全由您承担.第11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29条 解除本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 33 条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35条 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特别是黑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特别是黑体字、加粗字体、背景突出表示体字、加粗字体、背景突出表示的内容及脚注注释的内容及脚注注释部分。部分。瑞泰人寿2023终身寿险 001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2 目录目录 一、一、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4、 1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2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 3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二、二、我们保什么、保多久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4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5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6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7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三、三、我们不保什么我们不保什么 8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9 其他免责或重大利害关系条款其他免责或重大利害关系条款 四、四、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 10 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的支付 五、五、投资账户的运作投资账户的运作 11 投资账户的设立与管理投资账户的设立与管理 12 可供选择的投资账户可供选择的投资账户 13 投资账户的增设、合并、分立与关
5、投资账户的增设、合并、分立与关闭闭 14 投资账户评估投资账户评估 15 投资单位价格投资单位价格 16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 17 资产评估交易日的约定资产评估交易日的约定 18 特殊情况下交易的约定特殊情况下交易的约定 六、六、保单账户的管理保单账户的管理 19 保单账户保单账户 20 保单账户价值保单账户价值 21 投资账户选择投资账户选择 22 投资单位数的确定投资单位数的确定 23 费用收取费用收取 24 投资账户转换投资账户转换 25 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 26 宽限期宽限期 27 效力中止与恢复效力中止与恢复 七、七、如何领取保险金如何领取
6、保险金 28 受益人受益人 29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30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 31 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 八、八、如何退保如何退保 32 犹豫期犹豫期 33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九、九、其他权益其他权益 34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 十、十、需关注的其他事项需关注的其他事项 35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36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37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8 宣告死亡处理宣告死亡处理 39 未还款项未还款项 40 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变更 41 联系方式变更联系方式变更 42 司法鉴定司法鉴定 43 客户信息保密
7、客户信息保密 44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 45 争议处理争议处理 附表:瑞泰瑞吉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年附表:瑞泰瑞吉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年风险保险费费率表风险保险费费率表 3 一、一、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这部分讲的是本合同包括哪些部分,这部分讲的是本合同包括哪些部分,合同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在什么时候生效。1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瑞泰瑞吉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2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投保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
8、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同意承保并收到您支付的首期保险费、且被保险人生存的,本合同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将及时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除另有约定外,我们从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1、保单年度保单年度2、保单月度保单月度3均以保险单中载明的生效日期为准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3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0 周岁周岁4至 70 周岁,且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投保时被保险人为 0 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 30 日且健康的婴儿。二、二、我们我们保什么、保保什么
9、、保多久多久 这部分讲的是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4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5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您累计所支付的保险费(不计息),减去您累计申请部分领取个人保单账户价值的金额。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6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 1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 指本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
10、日,不含本合同生效日当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假设保单生效日是 2022 年 1 月 6 日,2023 年 1 月 6 日为第一个保单周年日。2保单年度保单年度 从本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3保单月度保单月度 从本合同生效日或月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月度保险合同月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月度。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4周岁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 0 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4 超过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
11、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7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7.1 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如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1)若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当日保险费已经转入投资账户,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下列两者中的较大者: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列身故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我们按照收到保险金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证明资料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计算的个人保单账户价值。2)若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当日保险费尚未转入投资账户,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被
12、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列身故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身故给付比例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 比例 0-17 周岁 100%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到达年龄到达年龄=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当时保单年度数当时保单年度数-1 三、三、我们不保什么我们不保什么 这部分讲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这部分讲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8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13、;(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相应金额。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相应金额。上述情况我们退还的相应金额如下:5 (1)若保险费尚未转入投资账户,退还金额为您累计所支付的保险费(不计息);(2)若保险费已经转入投资账户,退还金额为我们收到保险金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证明资料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现金价值(见第 34 条)。9 其他免责其他免责或重大利害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条
14、款条款 除“第 8 条 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人责任或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详见“第 6 条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第 7 条 保险责任”、“第 11 条 投资账户的设立与管理”、“第 14 条 投资账户评估”、“第 15 条 投资单位价格”、“第 16 条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第 18 条 特殊情况下交易的约定”、“第 23 条 费用收取”、“第 24 条 投资账户转换”、“第 25 条 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第 26 条 宽限期”、“第 27 条 效力中止与恢复”、“第 28 条 受益人”、“第 29 条 保险事故通知”、“第 32 条 犹豫期”、“第
15、33 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第 34 条 现金价值”、“第 35 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 36 条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第 38 条 宣告死亡处理”、“第 39 条 未还款项”、“第 41 条 联系方式变更”、“第 42 条 司法鉴定”及其他突出显示的内容。四、四、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 这部分讲的是您这部分讲的是您支付保险费的形式支付保险费的形式。10 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分为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1)趸交保险费:您可以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的金额,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但需符合投保当时我们关于保险费支付的规定;(2)追加
16、保险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在被保险人生存的情况下,您可申请追加保险费,经我们审核同意,我们将按约定的交费金额收取追加保险费。您申请追加保险费须符合申请当时我们关于保险费支付的规定;(3)转入保险费:由约定的保险合同转入的红利、生存类保险金,或我们约定的其他转入形式。转入保险费的支付由您与我们约定。五、五、投资账户的运作投资账户的运作 这部分讲的是投资账户是如何运作的。这部分讲的是投资账户是如何运作的。11 投资账户的设立与管理投资账户的设立与管理 投资账户是我们为履行本合同的保险责任,依照国家政策和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资金运作设立一个或者多个专用投资账户。投资
17、账户的投资组合及运作方式由我们决定。各投资账户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您承担。投资账户价值划分为等额单位,以投资单位数计量,投资损益将直接影响投资账户价值的变化。在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有权将投资账户的管理全部或者部分委托给我们以外的金融机构。12 可供选择的投资账户可供选择的投资账户 我们已设立了以下 4 个投资账户供您选择:6 (1)成长型投资账户 本账户资金将积极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主导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为主要投资品种,辅以其他投资品种。股票市场风险和基金市场风险是本账户投资的主要风险。本账户主要投资于股票主导型和混合型基金,投资比例为 90%-100%,
18、银行存款及现金比例为0-10%。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本账户的资产配置目标为股票 50-80%。债券及其他票据投资 20-50%,银行存款及现金 0-10%。(2)平衡型投资账户 本账户资金将积极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混合型基金和债券主导型基金为主要投资品种,辅以其他投资品种。基金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是本账户投资的主要风险。本账户主要投资于混合型和债券型主导型基金,投资比例为 90-100%,银行存款及现金比例为 0-10%。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本账户的资产配置目标为股票 30-60%,债券及其他票据投资 40-70%,银行存款及现金 0-10%。(3)稳定型投资账户 本账户以债券主导型
19、基金为主要投资品种,辅以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投资品种。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是本账户投资的主要风险。本账户主要投资于混合型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比例为 90-100%,银行存款及现金比例为0-10%。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本账户的资产配置目标为股票0-30%,债券及其他票据投资 70-100%,银行存款及现金 0-10%。(4)安益型投资账户 本账户资金将积极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债券主导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为主要投资品种,辅之以银行存款及现金。基金市场风险、债券市场风险和货币市场风险是本账户投资的主要风险。本账户主要投资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其中债券型基金投资比
20、例为 40-100%;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央行票据、短期债券及债券回购等)投资比例为 0-60%;银行存款及现金比例为 0-10%。13 投资账户的增设、合并、分立与关闭投资账户的增设、合并、分立与关闭 在充分保障您利益的前提下,我们可在提前公告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规定程序后增设新的投资账户或者合并、分立、关闭投资账户,或者停止投资账户的转换。在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可在提前公告后合并或者分解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在合并、分解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时,各投资账户价值保持不变。14 投资账户评估投资账户评估 我们在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前提下,对投资账
21、户价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日由我们确定,正常情况下,我们应当至少每周对投资账户的价值评估一次,计算出前 7 一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并予以公布。投资账户价值=该投资账户总资产 该投资账户总负债 投资账户总资产和总负债的评估方法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如果因投资账户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停市或者其他我们不可控制的外部客观因素,致使我们无法评估投资账户价值的,我们可以暂停或者延迟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出现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情形后,我们履行相应的转入转出您的投资账户价值、给付保险金、给付投资账户价值等各项合同义务得以顺延,直至上述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情形消失。我们将按照上述情形消失后的下
22、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进行交易。15 投资单位价格投资单位价格 投资单位价格根据每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值确定,分为买入价和卖出价。卖出价是资金退出投资账户,将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兑现为现金时所使用的价格。投资单位卖出价=投资账户价值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 买入价是资金进入投资账户,折算为投资单位时所使用的价格。投资单位买入价=投资单位卖出价(1+买入卖出差价)转入的投资单位数等于转入投资账户的金额除以投资单位买入价。转出投资账户的价值等于转出的投资单位数乘以投资单位卖出价。买入卖出差价以投资单位价值的百分比表示,目前的收取标准为 0%。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前提下,我们
23、有权对投资账户买入卖出差价进行调整,但最高不超过2%。16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 我们在每个资产评估日按前一日各投资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各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前一日该投资账户资产净值该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距上次资产评估日的天数365;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扣除资产管理费后等于投资账户价值。目前,各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如下表所示:目前,各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如下表所示:投资账户投资账户 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 成长型投资账户成长型投资账户 1.5%稳定型投资账户稳定型投资账户 1.5%平衡型投资账户平
24、衡型投资账户 1.5%安益型投资账户安益型投资账户 0.75%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有权对资产管理费收取比例进行调整,但该比例最高不超过 2%。17 资产评估交易日的约定资产评估交易日的约定 8 任何投资单位的交易交易5申请需在资产评估日前经我们同意后才适合该资产评估日,我们有权约定受理参加该次资产评估日交易的截止时间,迟于该截止时间的交易申请,我们将在下一资产评估日为您进行相关交易。18 特殊情况下交易的约定特殊情况下交易的约定 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以及保证大多数投保人基本利益的前提下,如果发生非我们所能控制的特殊情况或者不寻常的市场行为(诸如证券
25、交易所休市,相关证券品种停止交易,投资账户巨额卖出申请巨额卖出申请6等),则我们可限制接受或者延迟执行您卖出投资单位数的申请,被延迟卖出的投资单位将按其实际被卖出时所对应的资产评估日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其卖出金额。当发生巨额卖出申请时,我们为保护您的利益,可以根据该投资账户情况决定全额卖出、部分延期卖出或者暂停卖出:(1)全额卖出:当我们认为有能力支付全部卖出申请时,按正常卖出程序执行。(2)部分延期卖出:1)当日按不低于上一资产评估日该投资账户内投资单位总数的 10%进行交易,其余申请将延期交易;2)对于当日可以交易的部分,我们将按照当日该投资账户可以进行交易的单位数量占所有支取申请
26、的单位数量总和的比例,确定当日每个投保人可以交易的投资单位数量;3)对于延期交易的部分,您可以申请取消交易;否则将转到下一个资产评估日进行相应处理,并且不享有优先交易的权利;之后依次类推,直到全部申请处理完毕为止。(3)暂停卖出:连续 2 个(含)以上资产评估日发生巨额卖出申请,如我们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卖出申请;已经接受的卖出申请可以延期支付相应的卖出款项,但不得延迟超过20 个工作日,并应当进行公告。六、六、保单账户的管理保单账户的管理 这部分讲的是您的保单账户价值、投资单位数的确定、相关费用收取及您享有的账户相关权益等内容。这部分讲的是您的保单账户价值、投资单位数的确定、相关费用收取及
27、您享有的账户相关权益等内容。19 保单账户保单账户 为履行本合同的保险责任,明确您的权益,我们将为您设立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以记录您所持有的各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于本合同生效日设立。每一保单年度,我们将向您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以方便您了解保险单信息,保单账户价值情况,保险费支付等信息内容。20 保单账户价值保单账户价值 在任意一个资产评估日,您的保单账户价值等于您名下的保单账户中各投资账户价值之和,各投资账户价值等于该投资账户中您拥有的投资单位数乘以相应投资单位在资产评估日的 5交易交易 指由于保险费分配、投资账户转换所导致的购买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或者由于保险金领取、部分领取、
28、解除合同、投资账户转换等所导致的卖出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时,在资产评估日发生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的买卖。6巨额卖出申请巨额卖出申请 指由于合同终止、部分领取或者账户转换等所引起的在资产评估日当日的投资账户净卖出申请的投资单位数量超过上一资产评估日投资账户总投资单位数量的 10%。投资账户总投资单位数量为所有投保人在该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之和。9 卖出价。21 投资账户选择投资账户选择 您在投保时、申请追加保险费及转入保险费时须按我们的约定选择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并指定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在各投资账户间的分配比例。保险费在各投资账户间的分配比例在保险单或者批单上载明。22 投资单位数的确定投资单位数的确
29、定 我们按照您与我们约定的分配比例,将可投资保险费可投资保险费7分配到相应投资账户,买入投资单位。您名下各投资账户中买入的投资单位数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买入的投资单位数=可投资保险费分配进入该投资账户的金额该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买入价 对于在犹豫期满前我们收到的保险费,如果您选择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买入价为本合同生效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如果您选择在犹豫期满后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买入价为本合同犹豫期满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对于在犹豫期满后我们收到的保险费,投资单位买入价为我们收到每笔保险费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买入价。23 费用收
30、取费用收取 我们按以下约定收取相关费用:(1)初始费用 初始费用指您所支付的保险费进入个人保单账户之前,所扣除的费用。您每次支付的每项保险费,我们将按照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收取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按照本合同“第 22 条 投资单位数的确定”的约定分配进入投资账户,买入投资单位。本合同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的初始费用均为当次所支付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如下:保险费支付方式保险费支付方式 初始费用收取比例初始费用收取比例 趸交保险费趸交保险费 当次所支付保险费小于当次所支付保险费小于 20 万人民币:万人民币:2.0%当次所支付保险费大于或等于当次所支付保险费大于或等于 2
31、0 万人民币:万人民币:1.5%追加保险费追加保险费 第一个保单年度第一个保单年度:当次所支付保险费小于当次所支付保险费小于 20 万人民币:万人民币:2.0%当次所支付保险费大于或等于当次所支付保险费大于或等于 20 万人民币:万人民币:1.5%第二个保单年度及第二个保单年度及以后:以后:1%转入保险费转入保险费 0%7可投资保险费可投资保险费 包括扣除初始费用后的趸交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追加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转入保险费。10 (2)风险保险费 风险保险费是我们对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本合同的风险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到达年龄、性别、当时风险保额及风险程度确定。风险保额等
32、于身故保险金减去您的保单账户价值的差额。风险保险费按您保单账户中各投资账户的投资账户价值进行分摊,以卖出投资单位的方式收取。我们于本合同生效日之后的首个资产评估日和每个保单月度的首个资产评估日,按照该保单月度的实际天数从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风险保险费。每日的风险保险费为年风险保险费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每千元风险保额对应的年风险保险费于本合同附表:瑞泰瑞吉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年风险保险费费率表上载明。(3)其他费用 除上述“(1)初始费用”、“(2)风险保险费”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涉及费用收取的条款,详见“第 16 条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第 24 条 投资账户转换”、“第 25 条 保单账
33、户价值的部分领取”、“第 33 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24 投资账户转换投资账户转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保单账户建立后,您可以用书面申请或者以其他我们同意或认可的方式,将您保单账户中的资金从一个投资账户全部或者部分转移至其他投资账户。保单账户中各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也将随之作相应调整。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按如下方式进行投资账户转换:(1)以转出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卖出您申请转出的投资单位,并在收取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后得到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投资账户转出的投资单位数该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卖出价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2)将转出金额分配到您指定转入的投资账户,并根据转入投资账户的转入金额,
34、以该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买入价买入投资单位数。买入投资单位数=转入投资账户转入金额该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买入价 每次转换的金额须符合转换时我们约定的最低限额。本条所指的投资单位卖出价与买入价为我们收到转换申请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对于投资账户转换,目前我们每次收取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 0 元,我们有权调整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但最高不超过每次 100 元。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没有次数限制,但您连续两次申请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 3 个资产评估日。25 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在犹豫期后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35、:(1)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2)您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及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均不得低于部分领取当时我们规定的最低数额。11 如果部分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数额,您只能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不能申请部分领取。您在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时,须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部分领取申请;(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8。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我们将按照收到您申请并同意该请求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出您申请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并支付给您。同时,我们将在您剩余的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部分领
36、取手续费。部分领取手续费为您申请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根据您部分领取时所部分领取手续费为您申请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根据您部分领取时所在的保单年度确定,各保单年度对应的部分领取手续费比例如下:在的保单年度确定,各保单年度对应的部分领取手续费比例如下:保单年度保单年度 第一年第一年 第二年第二年 第三年第三年 第四年第四年 第五年第五年 第六年及第六年及以后以后 部分领取部分领取 手续费比例手续费比例 3%2%2%1%1%0%26 宽限期宽限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您的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风险保险费,则自本合同生效日的该月度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
37、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保险费支付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风险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如果宽限期结束之时您的保单账户价值仍不足以支付当月的风险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27 效力中止与恢复效力中止与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风险保险费、其他未还款项之日,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之
38、日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现金价值。七、七、如何领取保险金如何领取保险金 这部分讲的是发生保险事故后受益人如何领取保险金。这部分讲的是发生保险事故后受益人如何领取保险金。28 受益人受益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可以 8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 包括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12 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
39、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29
40、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30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 申请保险金时,由相应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
41、死亡证明。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给付保险金,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31 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
42、义务。若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第 30 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 31 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 13 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若我们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则上述的 30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
43、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八、八、如何退保如何退保 这部分讲的是您可这部分讲的是您可根据需要根据需要申请退保申请退保,退保可能会有损失,退保可能会有损失。32 犹豫期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2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您有权选择是否在犹豫期内将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该选择在保单上载明。(1)如果您选择在犹豫期内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即本合同生效后立即投资的),并且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
44、您退还我们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以及除资产管理费之外的其他已收取的各项费用;(2)如果您选择在犹豫期满后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并且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您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或您本人的原因导致犹豫期无法起算或计算错误的,我们将协助您及时予以解决,但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33 您解除合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同的手续及风险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
45、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解除合同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照收到您申请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出您的保单账户价值,在扣除退保费用后,将剩余部分(即现金价值)支付给您。退保费用为您申请解除本合同时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根据您申请解除本合同时退保费用为您申请解除本合同时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根据您申请解除本合同时所在的保单年度确定,各保单年度对应的退保费用比例如下:所在的保单年度确定,各保单年度对应的退保费用比例如下:
46、保单年度保单年度 第一年第一年 第二年第二年 第三年第三年 第四年第四年 第五年第五年 第六年及第六年及 14 以后以后 退保费用退保费用 比例比例 3%2%2%1%1%0%您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九、九、其他权益其他权益 这部分讲的是您所拥有的其他相关权益。这部分讲的是您所拥有的其他相关权益。34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 指保单账户价值扣除相应的退保费用后的余额。某一日的现金价值即按当日的投资单位价格结算的保单账户价值扣除相应的退保费用后的余额。十、十、需关注的其他事项需关注的其他事项 这部分讲的是您应当注意的其他事项。这部分讲的是您应当注意的其他事项。35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明确说明与如实
47、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订立本合同或复效时,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向您退还本合同解除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现金价值。如果您
48、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需要扣除您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我们在合同订立或复效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36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解除之日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现金价值
49、。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风险保险费少于应付风险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风险保险费。如果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对于保险金超出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我们按最近一次实付风险保险费和应付风险保险费的比例给 15 付;(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风险保险费多于应付风险保险费的,我们向您无息退还多收的风险保险费。37 我们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
50、;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38 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处理处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下落不明且经人民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的,我们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依法确定被保险人死亡日期,并按本条款与身故有关的约定处理。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继承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后 30 日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给我们。39 未还款项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退还保单账户价值或者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风险保险费或者其他欠款,我们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40 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