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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联人寿2022年金保险 04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10 页 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阅阅阅阅 读读读读 指指指指 引引引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安联安联安联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分红型)(分红型)(分红型)条款条款条款条款”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1 您有获取保单红利,以及决定红利领取方式的权利.3.1、3.2 您有选择保险费
2、自动垫交的权利.4.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字体加粗的内容.2.2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释义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
3、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条款目录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附加合同的构成 1.2 附加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1.4 保险期间 1.5 起始年金领取年龄 1.6 犹豫期 1.7 附加合同终止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责任 2.2 责任免除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关于您的保单红利关于您的保单红利关于您的保单红利关于您的保单红利 3.1 红利
4、分配 3.2 红利分配方式 3.3 临时红利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及宽限期 4.2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4.3 保单欠款的扣除 第第第第五五五五部分部分部分部分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 5.2 保险事故通知 5.3 保险金申请 5.4 保险金给付 5.5 诉讼时效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 6.1 效力恢复 第七部分第七部分第七部分第七部分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如
5、何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7.1 合同的解除及风险 第八部分第八部分第八部分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3 年龄或性别错误 8.4 变更住所与通讯地址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法律法规 8.7 争议处理 释义释义释义释义 1.现金价值 2.保单生效日 3.保单周年日 4.保单年度 5.周岁 6.满期日 7.基本年金金额 8.累计应交保险费 9.自杀 10.毒品 11.酒后驾驶 12.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3.无有效行驶证 14.会计年度 15.保单欠款 16.利息 17.生存类保险金 样
6、本仅供参考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10 页 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安联安联安联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分红型)(分红型)(分红型)条款条款条款条款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条款,并特别关注加粗字体部分。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条款,并特别关注加粗字体部分。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条款,并特别关注加粗字体部分。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条款,并特别关注加粗字体部分。在本条款中,“您”指在本条款中,“您”指在本条款中,“您”指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投保人,“我们”,“我
7、们”,“我们”,“我们”指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指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指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指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条款中带有右上标标注的用词具有特定含义,您可参阅本条款尾部的“释义”本条款中带有右上标标注的用词具有特定含义,您可参阅本条款尾部的“释义”本条款中带有右上标标注的用词具有特定含义,您可参阅本条款尾部的“释义”本条款中带有右上标标注的用词具有特定含义,您可参阅本条款尾部的“释义”获取相关解释获取相关解释获取相关解释获取相关解释。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 1.11.11.11.1 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的构合同的构
8、合同的构合同的构成成成成 本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本附加合同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现金价值 1 1 1 1 表、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若上述构成本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须留我们处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以正本为准。本附加合同若未在主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中加以记载,则不产生效力;未经您书本附加合同若未在主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中加以记载,则不产生效力;未经您书本附加合同若未在主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中加以记载,则不产生
9、效力;未经您书本附加合同若未在主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中加以记载,则不产生效力;未经您书面申请并经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本附加合同内容的变更也不产生效力。面申请并经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本附加合同内容的变更也不产生效力。面申请并经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本附加合同内容的变更也不产生效力。面申请并经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本附加合同内容的变更也不产生效力。1.21.21.21.2 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与生效与生效与生效与生效 本附加合同由主合同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本附加合同需附加于主合同方可生效。本附加合同附属于主合同,主合同的相关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0、;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主合同终止,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本附加合同保单生效日保单生效日保单生效日保单生效日2222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3333、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保单年度 4 4 4 4 以及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1.31.31.31.3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投保时年龄在十八周岁周岁周岁周岁5555(含十八周岁)至七十周岁(含七十周岁)之间者,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1.41.41.41.4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若您选择一次交清的付费方式,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全部保险费后,自保
11、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方式,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于保险单中载明,自本附加合同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至满满满满期日期日期日期日 6 6 6 6 二十四时止。1.51.51.51.5 起始年金领取起始年金领取起始年金领取起始年金领取年龄年龄年龄年龄 本附加合同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的可选范围为:计划一:女性 55-81 周岁,男性 60-81 周岁;计划二:女性 55-86 周岁,男性 60-86 周岁;计划三:女性 55-91 周岁,男性 60-91 周岁;且选择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应不小于被保险人在第五个保
12、单周年日的年龄。您可在投保时选择起始年金领取年龄,经我们同意后在保险单中载明。1.61.61.61.6 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犹豫期 为保护您的权利,请在保险合同送达或寄达于您时书面签收。自您签收本为保护您的权利,请在保险合同送达或寄达于您时书面签收。自您签收本为保护您的权利,请在保险合同送达或寄达于您时书面签收。自您签收本为保护您的权利,请在保险合同送达或寄达于您时书面签收。自您签收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合合合同次日起,有同次日起,有同次日起,有同次日起,有十十十十五五五五天天天天的犹豫期。的犹豫期。的犹豫期。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务必在此期间请您务必在此期间请您务必在此期间请您务必认真审视本保险
13、合同,若您在认真审视本保险合同,若您在认真审视本保险合同,若您在认真审视本保险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此期间提出此期间提出此期间提出撤销本撤销本撤销本撤销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合同,合同,合同,须须须须填写合同终止填写合同终止填写合同终止填写合同终止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书,并提供本本本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及合同及合同及合同及您本您本您本您本人的人的人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自收到合同终止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我们会向您自收到合同终止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我们会向您自收到合同终止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我们会向您自收到合同终止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
14、内我们会向您无息全额无息全额无息全额无息全额样本仅供参考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10 页 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退还本退还本退还本退还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全部全部全部全部已交已交已交已交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撤销撤销撤销撤销合同之日起,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之日起,本附加合同附加合同附加合同附加合同即被解除即被解除即被解除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我们自始不承担我们自始不承担我们自始不承担本本本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15、1.71.71.71.7 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终止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附加合同终止:(1)您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向我们申请撤销或解除本附加合同;(2)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3)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4)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含两年),您未与我们就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达成一致的;(5)因本附加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2.12.12.1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一一一一、在本在本在本在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保
16、险期间内,合同保险期间内,合同保险期间内,合同保险期间内,根据您投保的保险计划,根据您投保的保险计划,根据您投保的保险计划,根据您投保的保险计划,我们承担以下我们承担以下我们承担以下我们承担以下保险保险保险保险责责责责任:任:任:任:(一)(一)(一)(一)年金给付年金给付年金给付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若被保险人在若被保险人在若被保险人在年满本年满本年满本年满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满期日(起至满期日(起至满期日(起至满期
17、日(含)止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含)止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含)止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含)止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且本附加合同有效且本附加合同有效且本附加合同有效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在,我们在,我们在,我们在上述上述上述上述每个保单周年日每个保单周年日每个保单周年日每个保单周年日按按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基本年金金额基本年金金额基本年金金额基本年金金额 7 7 7 7 给付年金给付年金给付年金给付年金。年金年金年金年金给付给付给付给付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按照下表确定:按照下表确定:按照下表确定:按照下表确定:保险计划保险计划保险计划保险计划 年金年金年金年
18、金给付给付给付给付次数次数次数次数 计划一计划一计划一计划一 20202020次次次次 计划二计划二计划二计划二 15151515次次次次 计划三计划三计划三计划三 10101010次次次次 (二)(二)(二)(二)身故给付身故给付身故给付身故给付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若被保险人身故,若被保险人身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则我们按则我们按则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者者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本附
19、加合同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终止终止终止终止:(1 1 1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8888扣除扣除扣除扣除累计已累计已累计已累计已给付给付给付给付的年的年的年的年金金金金;(2 2 2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的的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二二二二、在本在本在本在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
20、不再承担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本附加合本附加合本附加合本附加合同的同的同的同的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2.2.2.2.2 2 2 2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我们我们我们不承担给付不承担给付不承担给付不承担给付身故身故身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保险金的责任:保险金的责任:保险金的责任:(1 1 1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
21、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2 2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3 3 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自自自自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两两两年内(含年内(含年内(含年内(含两两两两年)年)年)年)自杀自杀自杀自杀 9 9 9 9
22、,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4 4 4)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主动主动主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吸食或注射毒品吸食或注射毒品吸食或注射毒品 10101010 ;(5 5 5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11111111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2121212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 1313
23、1313 的机的机的机的机动车动车动车动车。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1 1 1 1)项项项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合同终止,您已交足合同终止,您已交足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两两两两年以年以年以年以上(含上(含上(含上(含两两两两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年)保险费的,我们向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退还本退还本退还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的现金合同的现金合同的现
24、金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本本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的现金价值。样本仅供参考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10 页 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关于您的保单红利关于您的保单红利关于您的保单红利关于您的保单红利 3.13.13.13.
25、1 红利分配红利分配红利分配红利分配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但在本但在本但在本但在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此项权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此项权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此项权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此项权利。在每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会计年度 1 1 1 14 4 4 4 结束后,我们将根据该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3.23.23.23.2 红利分配方式红利分配方式红利分配方式红利分配方式 我们按照完整保单年度分配红利,若本附加合同于保单周年日及该保单周年日之前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有效,我们将根据该保单
26、年度适用的红利分配方案向您派发该保单年度的红利。在红利最终确定以后,我们会向您寄送该保单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分配的具体情况。您可以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的任何一种形式获得分配的红利。若未作选择,我们将视作您选择了“累积生息”形式。(1)现金领取 若您作此项选择,领取红利时,您须持我们的红利通知书和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累积生息 若您作此项选择,则每年的红利将被保留在我们这里累积生息,其利率由我们每年公布。累积生息而产生的累积红利可由您随时书面申请以现金形式领取,未领取部分将和其他保险利益一起支付。(3)抵交保费 若您作此项选择,现金红利将被划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账户;在
27、保险费支付期结束后,如果您没有要求变更为其它红利领取形式,我们将视作您变更为“累积生息”。3.3.3.3.3 3 3 3 临时临时临时临时红利红利红利红利 当合同终止发生在红利分配日之前,且根据本附加合同 3.2 条的约定您享有红利分配权时,我们将支付临时红利。由于此时年度红利分配方案尚未确定,我们所由于此时年度红利分配方案尚未确定,我们所由于此时年度红利分配方案尚未确定,我们所由于此时年度红利分配方案尚未确定,我们所确定的临时红利金额可能会与红利分配日最终确定的红利金额有差别,但临时红确定的临时红利金额可能会与红利分配日最终确定的红利金额有差别,但临时红确定的临时红利金额可能会与红利分配日最
28、终确定的红利金额有差别,但临时红确定的临时红利金额可能会与红利分配日最终确定的红利金额有差别,但临时红利一经支付,您将不能要求依照红利分配日确定的红利金额重新分配。利一经支付,您将不能要求依照红利分配日确定的红利金额重新分配。利一经支付,您将不能要求依照红利分配日确定的红利金额重新分配。利一经支付,您将不能要求依照红利分配日确定的红利金额重新分配。第四部分第四部分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 4 4 4 4.1.1.1.1 保 险 费 的 支保 险 费 的 支保 险 费 的 支保 险 费 的 支付及宽限期付及宽限期付及宽限期付及宽限期 您可选择本附
29、加合同提供的交费方式支付保险费,并在保险单中约定。若您选择一次交清方式,保险费应在保单生效日之前一次付清;若您选择分期交费方式,保险费支付期应于保险单中约定,首期保险费应在保单生效日之前支付,其余各期保险费应在保险单中所载的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对于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则本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则本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
30、交保险费,则本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则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保险费支付及宽限期的相关规定适用于本附加合同,但若本附加合同另有关于保险费支付及宽限期的特别规定,则以该规定为准。样本仅供参考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10 页 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4.24.24.24.2 保 险 费 的 自保 险 费 的 自保 险 费 的 自保 险 费 的 自动垫交动垫交动垫交动垫交 (1 1 1 1
31、)如您未选择保险费的自动垫交选项的,如您未选择保险费的自动垫交选项的,如您未选择保险费的自动垫交选项的,如您未选择保险费的自动垫交选项的,且且且且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交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交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交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2)如您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选项,且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则当主合同及所有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在扣除保单欠款保单欠款保单欠款保单欠款11115 5 5 5 后的净额足以垫交主合同及所有附加合同的当
32、期应交保险费及其利息利息利息利息11116 6 6 6 时,我们即有权自动为您垫交应交保险费,使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直到我们收到您的书面反对声明为止。垫交的保险费视作您的保单贷款,其利率同保单贷款利率,并自保险费自动垫交发生之日起予以计息。反之,当主合同及所有当主合同及所有当主合同及所有当主合同及所有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在扣除保单欠款后的净额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在扣除保单欠款后的净额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在扣除保单欠款后的净额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在扣除保单欠款后的净额不足以垫交不足以垫交不足以垫交不足以垫交主合同及所有主合同及所有主合同及所有主合同及所有附加合同的当期应交保险费及其利息时
33、,附加合同的当期应交保险费及其利息时,附加合同的当期应交保险费及其利息时,附加合同的当期应交保险费及其利息时,若主合若主合若主合若主合同同同同保险费支付期保险费支付期保险费支付期保险费支付期仍未结束,仍未结束,仍未结束,仍未结束,则则则则本附加合同效力随主合同效力同时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随主合同效力同时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随主合同效力同时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随主合同效力同时中止;若若若若主合同主合同主合同主合同保险费支付期保险费支付期保险费支付期保险费支付期已经结束,已经结束,已经结束,已经结束,则则则则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4 4 4 4.3 3
34、 3 3 保 单 欠 款 的保 单 欠 款 的保 单 欠 款 的保 单 欠 款 的扣除扣除扣除扣除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或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若您尚有保单欠款,则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或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若您尚有保单欠款,则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或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若您尚有保单欠款,则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或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若您尚有保单欠款,则我们将在扣除保单欠款后给付剩余部分。我们将在扣除保单欠款后给付剩余部分。我们将在扣除保单欠款后给付剩余部分。我们将在扣除保单欠款后给付剩余部分。第五部分第五部分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如何如何如何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申请
35、领取保险金申请领取保险金申请领取保险金 5 5 5 5.1.1.1.1 受益人受益人受益人受益人 (一)年金受益人 本附加合同的年金受益人同主合同生存类保险金生存类保险金生存类保险金生存类保险金11117 7 7 7 受益人。若主合同无生存类保险金对应的保险责任,则本附加合同的年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
36、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5 5 5 5.
37、2.2.2.2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样本仅供参考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10 页 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5 5 5 5.3 3 3 3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 (一)年金 在申请领取年金时,年金受益人须提供下列
38、证明和资料:(1)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件等证明被保险人生存的文件的原件证明被保险人生存的文件的原件证明被保险人生存的文件的原件证明被保险人生存的文件的原件;(2)年金受益人的银行账号。若因其未能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银行账号而导致我们无法及时给付年若因其未能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银行账号而导致我们无法及时给付年若因其未能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银行账号而导致我们无法及时给付年若因其未能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银行账号而导致我们无法及时给付年金的,我们不承担未及时给付应付年金的责任。金的,我们不承担未及时给付应付年金的责任。金的,我们不承担未及时给付应付年金的责任。金的,我们不承担未及时给付应
39、付年金的责任。(二)身故保险金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4)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5)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若申请人为代理人,还需提供由受益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5 5 5 5.4 4
40、4 4 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应当赔偿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41、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若被保险人在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生还,已经领取了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或被通知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我们已给付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申请人应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停止支付年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申请人应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停止支付年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申请人应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停止支付年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申请人应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停止支付年金。对于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仍领取的年金,相关受领人应立即向我们返还,且我金。对于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仍领取的年金,相关受领人应立即向我们返还,且我金。对于在被保险人
42、身故后仍领取的年金,相关受领人应立即向我们返还,且我金。对于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仍领取的年金,相关受领人应立即向我们返还,且我们有权向该受领人追索。们有权向该受领人追索。们有权向该受领人追索。们有权向该受领人追索。5 5 5 5.5 5 5 5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向我们请求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样本仅供参考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7 页 共 10 页 安联附加超级随心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第六部分第六部分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的恢复 6.16.16.16
43、.1 效力恢复效力恢复效力恢复效力恢复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含两年),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单欠款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自本自本自本自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两两两年年年年您未和我们达成协议的您未和我们达成协议的您未和我们达成协议的您未和我们达成协议的,我们,我们,我们,我们有权解除本有权解除本有权解除本有权解除本附附附附加加加加合同。若我们解除合同,将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若我们解除合同,将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若我们解
44、除合同,将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若我们解除合同,将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第七部分第七部分第七部分第七部分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7.17.17.17.1 合 同 的 解 除合 同 的 解 除合 同 的 解 除合 同 的 解 除及风险及风险及风险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合同终止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合同终止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合同终止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在终止日的现金价值。如您在犹豫期后解除
45、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故请您慎重考虑和决定。如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故请您慎重考虑和决定。如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故请您慎重考虑和决定。如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故请您慎重考虑和决定。第八部分第八部分第八部分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8.18.18.18.1 明 确 说 明 与明 确 说 明 与明 确 说 明 与明 确 说 明 与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 订立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附加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
46、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我们在合同订立、合同复效或合同变更时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我们在合同订立、合同复效或合同变更时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我们在合同订立、合同复效或合同变更时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我们在合同订立、合同复效或合同变更时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您应当如实告知。您应当如实告知。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如果您故意或
47、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
48、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
49、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我们在合同订立、合同复效或合同变更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8.28.28.28.2 我 们 合 同 解我 们 合 同 解我 们 合 同 解我 们 合 同 解除权的限制除权的限制除权的限制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附加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
50、给付保险金的责任。8.38.38.38.3 年 龄 或 性 别年 龄 或 性 别年 龄 或 性 别年 龄 或 性 别错误错误错误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及其真实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 1 1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附加附加附加合同约定投合同约定投合同约定投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