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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为提升企业发展信心,持续强化产业扶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发展困难,增强 企业内生动力,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推动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 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 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动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做大做强,依 托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2、,全力做大“链主”,壮大“链条”,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为 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按照2023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 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各类要素 资源向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倾斜,持续增强发展动能,持续完善产业生态,有效 提升电动贵州”品牌效应。锚定2023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总产值突破“千 亿级”目标不动摇,全力以赴争取最好结果。力争建成投产项目20个以上,力争全 年完成投资200亿元。三、工作措施(一)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3、,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大力支持宁德时代、弗迪电 池、贵州裕能、中伟新材料、振华新材料等省内重点企业发展壮大,研究制定支 持龙头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链主”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大中小企 业深度融合、上中下游有效衔接、功能配套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加快推动贵 州磷化集团新一轮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加大对贵州磷化集团支持力度,推动企业转 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入企走访,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问 题。采取综合措施支持企业强化供应链建设,支持存量企业和已落地项目根据市 场需求变化合理调整建设规模、主导产品和工艺路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4、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 区管理委员会)(二)强化运行监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工 业经济稳增长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及时享受各类扶持政 策。指导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上下游企业科学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项目推进计划, 全面保障资源、能源、原料、电力等生产要素,合理安排设备维护、检修、保养 时间,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释放新能源电池原辅料产品产 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市(州)人民政 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三)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集约集聚
5、。全面落实贵州省新能源动力电池 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22-2030年),优化完善“一核两区”规划布 局。“一核”:以贵阳贵安和“开阳-息烽”“瓮安-福泉”两大磷化工产业基地为核心 承载区。重点培育打造新能源电池及配套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磷系、氟系电池材 料产业带。贵阳贵安依托现有电池制造优势,积极布局储能电池、钠离子电池、 固态电池等前沿电池生产线。围绕打造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制造基地目 标,积极与周边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新能源电池关键组装材料 生产地区形成联动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聚集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 链式发展、集群发展态势。“开阳-息烽”“瓮安福泉
6、”磷化工产业基地核心承载 区依托产业资源优势,围绕磷系、氟系电池材料,重点发展磷酸铁锂、磷酸镒铁 锂、六氟磷酸锂、磷系钠离子电池材料,培育壮大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带,全力打 造千亿级磷化工产业集聚区。“两区”:铜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和“黔西南-六盘水”新能源电池 及材料产业聚集区。铜仁市以大龙经开区为重点、以黔东工业集聚区产业带为 支撑;“黔西南州六盘水”以义龙新区为重点,兴仁经开区、安龙工业园区、盘北 经开区、六枝经开区为支撑,重点发展三元电池正极材料及原辅料、钠离子电池 材料及原辅料等产业,着力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路径,积极布局硅 基、钠电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生产线,加
7、快布局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等项目。支 持遵义高新区、毕节高新区、普定经开区、镇宁产业园区、岑巩经开区、黔东 经开区等其他地区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电池及材 料产业,补齐锂盐、隔膜、电解液添加剂、钠离子电池材料等短板,提升全省产业 耦合度和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投 资促进局、省能源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四)推动项目建设,加快壮大产业规模。完善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点 项目库,及时跟进储备项目进展和招商项目情况,在矿产资源保障、能耗指标配 置、电力和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资金基金、土地资源、上市融资、信贷投放、 人
8、才培养等方面对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全力推动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宁德时代贵 州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磷化开泰年产1万吨六氟磷酸锂 项目、振华新材料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贵州安达科技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及 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贵州裕能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等在建项目尽 快建成投产。大力推动贵州中伟兴阳储能年产20万吨磷酸铁一体化(二期)建设 项目、贵州中伟新能源年产6万吨三元前驱体建设项目、厦鸨年产10万吨保 钻镒三元前驱体项目等拟建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 理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市
9、(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五)落实惠企政策,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聚焦新能源 电池及材料上市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积极引 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力争培育100亿元级企业2 家以上,50亿级企业6家以上,着力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和市场领军企业。落实惠 企纾困政策,确保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及时充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增值税留 抵退税政策。用好“贵人服务”品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 力度,及时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发展氛围。充分发挥专项 资金支持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
10、造,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开发 新兴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科学 技术厅、省投资促进局、省能源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市(州)人民 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六)强化资源保障,提高产业内生动力。持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力争提级新增一批资源量,为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 障。加快氟、铝、锂、镒等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水平,提高无水氟化氢、碳酸锂、 氢氧化锂、高纯硫酸锦、四氧化三锌等原料保供能力。支持矿山企业与后续加 工企业采取控股、参股或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产业
11、整合,形成采选加工联合体, 提高矿产资源就地转化率。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生产企业通过资源勘探合 作、股权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境外资源基地,加快提升境外银、钻、镒、锂等资 源保障供应能力和进口矿石储备能力,降低原料成本,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积 极落实矿产资源配置政策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富矿精开”及优势矿产资 源配置管控措施,有序投放矿业权。科学统筹推进全省磷矿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 加快磷资源集中采购供给平台建设,科学制定原矿石和初级产品交易价格形成机 制,积极支持落户贵州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重点企业发展。支持符合产业政策要 求及需以磷矿石为主要原料、落实黄磷产能指标、建成黄磷、湿法磷酸装置
12、并 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法依规获得探矿权。(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 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探 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七)强化支撑要素保障,化解产业发展瓶颈。持续实施重大项目省级统筹制 度,对符合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规划的重点项目,由省级统筹全部 给予用能支持。坚持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重点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大 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对于重点项目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市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不足的,按照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统筹支持。强化重点企业用电 监测,用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建立企业产品市场
13、价格与电价联动机制,降低 企业生产用电成本。研究完善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加快国家可再生 能源中心贵州分中心建设,满足新能源企业申购绿证需求,绿电指标对新能源电池 及材料企业优先予以支持。强化用气保障,充分考虑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项目建成 初期用气量不确定的实际,研究制定企业用气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降低用 气成本。全面梳理辖区内落后产能、闲置产能、低效产能等,引导企业通过市场 化交易等方式依法依规获取相关产能指标,全力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项目 落地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 厅、省能源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
14、信息 化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八)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高产业承载能力。继续发挥“四化”及生态环保基 金、新动能基金等专项基金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企 业兼并重组、技术升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创新型金融 服务。对于符合专项债支持方向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优 先予以推荐,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示范园区。统筹各类专项 资金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积极协调住建、交通、商贸流通、应急、 消防一、环保等专项资金加大对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所在园区支持力度,提高园 区安全和环保水平。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调
15、整省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支持力 度,通过融资贴息等方式,更大限度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提升重点园区承载 能力,为重大项目顺利落地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 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 理委员会)(九)抢抓储能发展机遇,加快完善储能产业体系。高度关注电化学储能产业 发展形势,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研究制定电化学储能加快发展的专项措施, 明确产业发展目标、规模、布局等。建立省级支持储能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积极 支持各地引进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项目。加快培育储能市场主
16、体,完善市场准入标 准和投资备案管理程序,研究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 探索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 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增强企业参与储能市场的积极性,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布局。 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积极推动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在毕节、六盘水、 黔西南等新能源装机规模较大区域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开发储能多元化 应用场景。着力培育电化学储能电池产业体系,围绕电化学储能电池上游磷酸铁 锂正极材料、钠基电池正极材料、全机液流电池材料和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持 续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打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业发展双赛道。(责
17、任单位:省 能源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投资促进局、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 理委员会)(十)持续抓好招商引资,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聚焦电解液、隔膜等薄弱环 节,强化产业链招商,培育产业集群。按照“优先支持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提升扩能项目,积极支持新能源电池行业企业转型投资项目,谨慎支持 其他领域企业跨界投资项目”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地(州)产业基础优势,严格按照 “一核两区”规划布局差异化培育,精准补链延链强链,多渠道、多方位支持省内供 应体系建设。持续发挥好“一带一路”、粤黔协作等平台作用,谋划引
18、进落地一批 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项目。(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 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十一)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 积极引进智能制造技术,推进关键工艺流程数信息化,降低原料、人力等成本,提 高产品合格率。充分运用我省“大数据”产业优势,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系 统与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融合,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依托梅 岭电源“动力电池及材料检测中心”,发挥省质检院、省机电院相关国家质检中心 平台作用,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聚焦新能源电池材料前沿
19、技术和成果,加 大研发投入力度,构建完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测试、应用、资源回 收一体化产业生态体系。(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 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十二)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下游应用配套。加快城区公共区域充电 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 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 城区边缘、从优先发展区域向其他区域有序延伸。拓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 础设施
20、覆盖广度,打造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充电网络,在确保 安全前提下,在高速服务区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换电设施,积极 推进建设加油(气卜充换电等业务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推进社区充电基础 设施建设共享,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支持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 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件要求,推动 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建设有效覆 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支持各市(州)结合实际开展县乡两级公共充电网络规划, 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 盖”。支持新能源汽车
21、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购车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 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拉动新能源 电池及材料需求。(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 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 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十三)强化政策保障,严格产业准入。优化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专家库,积 极搭建产业发展咨询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省级层面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 发展的配套政策。引导负极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强化负极材料项目的备案 和能耗管理,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石墨类负极材料项目,防止负极材料项目低水平 重复建设、盲目扩张。支持省
22、内工艺先进的一体化负极材料企业发展壮大,引导 单纯石墨化加工项目向一体化方向转型升级,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开发 新产品。省委、省政府明确引进的负极材料重大项目和先进一体化负极材料项 目、新型负极材料项目、现有企业向一体化转型升级的负极材料项目,由工作专 班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予以综合评估,明确项目处置意 见。(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省 能源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四、保障机制(一)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工作专班职能职责, 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定期调度、联动会商、跟踪办理、督促问效”
23、等工作机 制,细化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宣传推广等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分步分类推 进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早落 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二)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执行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测和联 网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污染物、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和 环保源头管理,落实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项 目建设有序推进,企业生产平稳顺利。(三)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省直相关部门、各地(州)政府要建立细化目标任 务,每月底前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专班办公室书面反馈工作落实情 况、存在问题、下步措施及计划等。将各地各相关部门推进情况纳入新型工业 化考核,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