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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 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 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我市建筑业高端化、智能化、绿 色化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 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结合天津市“一基地三区” 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功能定位,以构建“1+3+4”产业体系为战略抓手,
2、以全局 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通过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智能建造关键技 术创新突破,促进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形成涵盖 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 系,打造智能建造全产业链标杆城市,加快建筑业现代化发展步伐。(二)工作目标1 .总体目标以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促进建筑工业化体系转型升级,到 2025年,形成完善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智能建造数字 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建 成一批示范项目、形成一套标准体系,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绿色化 协调
3、发展,基本建立起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体系,数字一体化设计能 力显著增强,装配式预制构件比例大幅提升,智能装备与建筑机器人应用得到推 广,智慧工地统筹高效,智慧监管体系健全。2 .具体目标围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以“3311”的具体目标为途径,形成智能建造 产业发展格局。即:到2025年,建成30个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引育、培育30 家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形成1条智能建造产业链,搭建1个建筑产业互联网平 台。通过以示范项目为抓手,以示范企业为引领,以及智能建造产业链的带动, 加快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形成涵盖科技创新、数字设计、智能 生产、智慧施工、智慧运营、信息服务等智能建造
4、相关产业集群,智能建造产值 达1000亿元。二、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一)建立统一开放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1 .构建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智能建造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研究制定适合天津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 框架。充分调动高校、骨干企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 标准化工作,推动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以统一、开放的智能建造标准,促进全产业链信息协同,发挥标准在智能建造技 术和产业体系构建中的顶层设计和引领规范作用。2 .建立统一的智能建造全产业标准体系编制智能建造基础共性标准,结合BIM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智能建造新技术,提出涵
5、盖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建筑全寿命期 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要求;制定产业互联网平台数据标准,统一平台信息编码、 标识解析、安全管理、评价指标等,为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跨域分析奠定基础。(二)推动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1 .推动智能建造核心技术研发鼓励发展面向全产业链一体化的工程软件、面向智能工地的工程物联网、面 向人机共融的智能化工程机械、面向智能决策的工程大数据等领域技术。加快推 动部品部件数字化制造等一批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推进数字一体 化设计、3D打印、智能装备与智能机器人等关键技术自主创新,以点带面实现智 能建造技术水平跃迁。2 .开放高精尖技术应用场景加快推进BIM正向
6、设计、自动生成图纸等技术在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 生产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应用;围绕部品部件智能制造与智慧工 地智能施工两大应用场景,针对“危、繁、脏、重”环节,加快人机智能交互、 智能物流管理、3D打印、智能装备与智能机器人等技术的应用落地,以实际应用 场景推动高精尖技术迭代发展。3 .搭建协同创新平台组建智能建造产业联盟,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 联盟等优势科研力量进行集成创新和协同攻关,共同推进BIM数字化集成设计、 智造车间智能化生产、现场智慧化施工信息管理以及后期协同平台运维等技术研 发成果持续优化升级。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和科研团队激励挂钩机制,
7、推动科 技成果信息发布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或者风险基金,用于支持智能建造科技成果的转 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三)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结合制造业立市战略和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定位,以大力发展建筑 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全过程 应用,培育全过程、全产业链、全要素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 展的开放性产业体系。1 .加强智能建造产业顶层设计统筹建造活动全产业链,编制天津市智能建造产业链发展规划,分析天津市 智能建造产业链优势和短板,绘制产业链图谱,细分本地智能建造产业
8、链门类, 明确重点发展方向,不断增强智能建造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串联关键环节,补 齐薄弱环节,强化优势环节,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 的开放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形成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形成涵盖科技创新、数字 设计、智能生产、智慧施工、智慧运营、信息服务等智能建造相关产业集群。2 .推动智能建造工程项目试点建设以试点项目为抓手,以开发建设单位为主导,提前开展试点项目的遴选与推 动建设工作,在住宅、公建、工业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推动 建设30个涵盖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和工业化成品建筑等不同主体结 构形式的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示范项目应符合天津市智能建造实施要
9、求,并在总 结试点示范经验基础上,加快构建先进适用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技术体系和产 业体系,探索适合天津的智能建造发展路径。示范项目分成综合示范项目和专项 示范项目,鼓励不同类型企业参与项目试点示范,特别是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 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参加国家级示范项目申 报,进一步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 .培育智能建造领军企业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支持智能建造项目参建企业、建设环节关键技术产品 配套企业开展新产品、新工法、新技术研发,大力支持建筑领域“专精特新”等 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工程化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引进一批产 业链薄弱环节重点企业。到20
10、25年底,引育、培育30家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其 中,设计、咨询、信息服务类企业5家,建材与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类企业15 家,实现智慧化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10家,示范引领100家以上智能建造产 业链相关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4 .完善智能建造产业链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理念,基于天津市智能建造产业链优势和 短板,发挥30个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的示范作用,依托天津市已有的10个(9 个企业类、1个园区类)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正在培育的产业基地,鼓 励产业链企业数字化升级与应用,鼓励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工 作平台,强化智能建造上下游协同工作,形成涵盖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
11、智 慧化施工、产业互联网平台服务的智能建造产业链,丰富和完善以数字化、智能 化为基础的大规模智能建造项目供给能力。(四)创新智能建造管理机制1 .发展数字化智能化项目管理模式建立涵盖工程项目立项策划、设计、施工的建造全过程协同机制,推广“工 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设计咨询服务”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推进工程项目施工 全过程、全要素数字化管理,探索可视化、数字挛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在工程 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提高虚实互动水平与工程项目决策效率。2 .建立工程项目数字化监管机制创新建筑业市场监管理念,建立数字化、远程化、智能化的“互联网+监管” 新模式。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将智能建造
12、、新型建筑工 业化项目从规划报审、数字化设计、部品构件生产、施工质量安全、数字化成果 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全过程纳入监管。加大违规主体处罚力度,将行政执法结 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3 .创新智慧运维模式创新应用智能化系统,推进管理规范化与服务个性化,不断提高建筑实体的 综合管理水平。发展智能化空间管理,打造与整体建筑可感、可视、可管、可控 的立体交互情景;推广智能化安防管理,异常信息自动识别;发展智能化设备管 理,监测设备状态,提高设备综合效率;发展智能化能源管理,高效掌握楼宇能 耗情况。(五)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1 .培育行业级、企业级、项目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制定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指南,鼓
13、励建筑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 所、行业协会等开展合作,围绕智能化协同设计、部品部件生产配送、智能装备 租赁等环节,共建行业级产业互联网平台,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鼓励企业和项 目聚焦项目策划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过程管控能力提升,建立互联网平台,实 现数字一体化设计、智能化供应采购、建造全过程智能化管理等功能,为企业、 项目协同高效决策提供支撑。2 .建设政府监管平台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主流技术,打通建设、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行业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监管数 据标准,汇集数字设计信息、加工生产信息、质量检测信息、产品使用登记信息、 智慧工地运行数据
14、以及安全态势感知信息,以数据驱动赋能政府执法监督管理, 实现对设计阶段、生产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的远程监管与智慧监管。三、年度实施计划按照国家试点工作安排及后期拓展建设要求,分阶段组织实施。由天津市智 能建造试点城市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工作,发布政策,明确职责分工,将任务落实 到具体的企业和项目,政企研协作,切实推进天津市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 发展,提升天津建造核心竞争力。(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1)出台天津市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 见,出台土地规划、财税金融、建设环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政策,重点区编制智能建造产业发展规划;(2)推动智能
15、建造相关团体标准立项;(3)围绕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发,发布智能建造“揭榜挂帅”项目;(4)组织 开展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申报,明确企业和项目试点方向;(5)启动推 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和重点行动,遴选15个智能建造试点示范 项目,推动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初步完成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发布建筑产业互联 网建设指南,启动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天津市智能建造 项目质量追溯系统;(6)建立智能建造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智能建造数字化 教学资源库。(二)深入推进阶段(2024年)(1)发布试点企业和项目的评审方案指引;(2)发布相关团体标准;(3) 深入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16、建设的各项任务和重点行动,再遴选出15个智能建 造试点示范项目,加强示范企业引育、培育工作,推动部品部件制造工厂实现数 字化升级,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初见成效,平台逐步优化迭代 更新;(4)组织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申报评选; (5)建立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成果库;(6)开发智能建造教学资源和考测 系统。(三)完善验收阶段(2025年)(1)组织评定市、区两级试点示范项目,发布天津市智能建造典型案例及 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2)组织申报优秀智能建造产品;(3)实施团体标准;(4) 准备课题验收工作;(5)开展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累计完成推动30项智能建
17、造 示范项目和30家示范企业的建设工作,累计推动引领至少100家建筑业企业数 字化转型,完成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开发测试和实际运行,该平台应 用成熟,顺利完成验收。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天津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综合协调机制,由分管市领导 担任召集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委网 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 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担任协调机 制成员单位,对智能建造顶层设计、决策部署、检查评估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各单位部门重点任务及工作,
18、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 完善配套措施和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智能建 造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目标完成和任务落地。(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发展智能建造工作部署,构建政策体系。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有效推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筑工业化升级、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等智能 建造工作的实施。出台各类政策实施细则,对参与智能建造项目建设或智能建造 建设环节的企业在用地规划、财政金融、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扶持力 度。(三)加快人才保障完善智能建造专业人才培育体系。采取“规范化培训、标准化评价、多元化 培养”的方式培育智能建造专业人才。支持我市内职业院校与企
19、业合作建立智能 建造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面向管理层和产业工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 BIM,装配式建筑等紧缺人才开展专项培训。引入现代化手段和方式开展培训, 探索举办智能建造技能竞赛、智能建造人才论坛、智能建造专题研修等活动,充 分发挥以赛促学、以会促育的人才培养作用。支持高校开设智能建造相关专业, 与建筑业企业及科研机构联合组建跨专业的特色产业学院,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 后备人才保障。建立产业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开发智能建造教学资源和考测系统, 打造贯穿各环节的在线课程和培训体系,建立考试、竞赛、职业定位于一体的考 核评价模式。(四)加强评估督导建立智能建造综合评价体系,对智能建造重点企业进行
20、多维度评价,并逐步 建立智能建造企业诚信体系,将智能化生产、智慧化施工等环节的实施情况纳入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智能建造项目分别组织评价,完善评定结果应用机制, 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将项目综合评定结果作为工程招投标、示范项目申报、 评优评奖等相关政策执行的重要参考。制定推进智能建造的工作评估机制,明确各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年度工作 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将智能建造建筑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 容。适时对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政策出台、标准规范编制等情况开展检查、督导 和通报。同时,在规划落实中及时反思工作不足,完善调整相关政策。(五)积极推广宣传在建筑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中做好智能建造的宣传工作,使“智能建造”理念 深入人心,鼓足全行业的干劲。市住建委统筹其他主管部门、创新联盟、广大企 业,多方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专家讲座、展 会等形式,宣传智能建造政策措施,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强化业内 交流和合作,全力支持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 网络等新闻媒介,通过典型案例介绍、专家解读、实地访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智 能建造的基本知识、先进特点和综合效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先进性优越性, 提高公众对智能建造建筑的认知和认同度,形成市场供给和需求双方共同支持智 能建造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