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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条件 2023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条件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坚持面向社会开放办学,与此同时,学院还开展、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和各类文体活动,形成了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条件 宿舍一般6人间,配备了空调、洗衣机及“上床下桌”式生活,有独立卫生间。 学校内拥有各类餐厅供学生选择:环境幽雅的学术交流中心、走平民路线的同德园、背靠小东湖的同享园、升级改造的同心园、色香味齐全的集菜菜自助餐厅、有“网红餐厅”之名的美食广场,还有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三味食屋。粤菜、潮菜、客家菜、湘菜
2、等,粥、粉、面、饭,蒸、炸、炒、焖、焗、甜、酸、苦、辣,各式菜色,各种风味,满足不同学生的口味。餐厅不仅有常规的饭菜,更有小火锅、烤鱼、麻辣烫、炸鸡汉堡、甜品等,总有一样美食能赢得你的胃!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Guangzhou Kangda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成立于2003年,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 2004年,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康大学院改为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现广州商学院),专科部分离并建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康
3、大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序号专业名称1计算机应用技术2计算机网络技术3软件技术4护理5助产6中医康复技术7医学检验技术8康复治疗技术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最好的专业 目前有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邮政编码:5113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
5、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
6、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
7、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
8、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
9、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
10、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
11、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学费、住宿费参见生源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或学校招生网相关通知。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被评为“国家奖学金”的优秀大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8000元; 2.被评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5000元; 3.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
12、困难大学生,资助金额按困难等级为人均3300元; 4.学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并可在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6.应征入伍、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可享受国家相应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7. 在校退役士兵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注明:最新学生资助政策将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878969 82878293 传 真:020-82878969 电子邮箱:kdvtc_zsb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
13、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卓光琳 监督电话:020-82879879 传 真:020-82872188 电子邮箱:kdvtc_edu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