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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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知识点全套1 .供用电合同的定义及主要内容供用电合同是规定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民事合同。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电、供电人将自己所拥有的电力供应给用电人使用,用电人支付一定 数额的价款,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属于一种买卖关系。因此, 供用电合同在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供用电合同的主要 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时间、质量,用电容量、性质、地址,计量方式, 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2 .法律对于供用电合同履行地点的约定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 照当事人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 界处为履行地点。该条中的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具体是指供电人 将电力的所有权转移给用电人的转移点。根据订立合同要本着自由的原 则,供用电双方可以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该履行地点,供用电合同约定 了履行地点的,供电人应当按照该约定地点履行供电义务。如果供电合 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是划分供电设施所有权归属的分界点,分界点电 源侧的供电设施归供电人所有,分界点负荷侧的供电设施归用电人所有。用电人为单位时,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通常为该单位变电设备的第一个磁瓶或开关所在处;用电人为散用户时,

3、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通常 为进户墙的第一个接收点。3启然灾害发生后,由于供电人不及时对供电设备进行抢修而导致 用电人损失的,是否需要赔偿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的,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 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条中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主要是指不 可抗力的原因。不可抗力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 配。不可抗力包括某些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和某些社会事 件(如战争)。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为合同的免责事由。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

4、定的除外。”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 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 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不可抗力是合同的免 责事由,但在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仍应以诚实善意的态度去努力 克服困难,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这是合同诚实 信用原则的要求。所以,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后,供电人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争取尽早恢复供电,减少用电人因断电造成的损 失。如果供电人没有及时抢修,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供电人应就没有 及时抢修而给用电人造成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4 .如果用电人拒不交电费,可以强行断电吗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用电

5、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 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 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由此可见,如果用电 人一直不交电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 电人可以中止供电。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供电人按照约定向用电人持续供 应电力,用电人按期支付电费,因而供电合同又是双务合同。如果供电 人供应了电力,用电人不交付电费,供电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 可以拒绝继续供电。但中止供电前,供电人负有催告义务,并应给用电 人一个合理期限以使其做准备,这是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

6、求。该期限 的时间视具体情形而定。此外,供电人中止供电,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 定的程序办理。用电人交付电费和违约金后,供电人应当及时恢复为其 供电。5 .用电人因为私改电线而使公共变压器损坏的,是否要赔偿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 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用电合 同一经成立,就对当事人产生了法律效力,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合同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安全用电的行为,主要是指用电人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即违章用电行为

7、。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违 章用电行为包括:(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2)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3)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 擅自使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违规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 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违 章并网。用电人私改电线,属于上述第(5)项中的违章用电行为,由此造成 公共变压器损坏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违章用电行为还可能受 到行政处罚。如我国电力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8、,危害供电、用电安全 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6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与供用电合同一样,都是一种常见 的民事合同。合同的标的物就是水、气、热力。它们既是国民经济中的 重要能源,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合同性质都是供应人向使用人供应 水、气或者热力,使用人支付价款。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都是一种买卖关 系。因此,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在本质上都属于特殊类型的 买卖合同。鉴于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与供用电合同有许多共同点, 因此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 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例如,用水合同中供水方的责 任,就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供水方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的供水质量标准和约定供水。如果供应的水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 质量标准,给用户的健康造成损害的,供水方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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