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市级配套奖励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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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市级配套奖励实施方案一、申报对象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建的,已获得省级资金补助且未 获得市级配套奖励的符合省定条件的温室大棚项目的实施主 体。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相关规 定程序进行备案,已建成但未获得市级配套资金奖励的实施 主体,今后如获得省级资金补助,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 发关于加快特色农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8 ) 214 号)标准予以兑现。二、补助标准对符合省定条件的温室大棚项目,按省级补助资金的40% 予以奖励。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联 合行文上报,并附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 .新增设施农

2、业温室大棚补贴资金表(附件1);2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给实施主体的省级补贴 资金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指标文件及公示材料;3 .实施主体为农户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其他农业 经营主体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 .实施主体的项目验收意见;5 .温室大棚建设位置分布图(如申报的实施主体在此次 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组织主题活动的(展位占地10个标 准展位及以上,并由组委会确认,通过验收)再奖励10万 元,每家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三、申报材料1.品牌类奖励(1)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申报表(附件3-1)。(2)加盖公章的获证证书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信用福州或信用福建网站上

3、企业信用 栏目的失信信息页面截图。(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联合申报 正式文件。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2 .地方特色农产品节庆主题活动奖励(1)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共同举办活动的函 (致市级农业农村部门)。(2)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经费申请报告(需 附活动方案)。3 .申请农业农村部门展会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特装补助报告(展会开幕前45天上报);202X年福州市农业展会资金申报表(附件3-2)和福州市农业展会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3)。申报多 个项目的,需分别填写申报表和汇总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企 业财务报

4、表,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单位与展会方签订的展位租赁合同复印件(标 明与原件一致)。(5)特装合同、施工前后对比照片。(6)组织主题活动的提供活动方案、与组委会签订的 场地租赁合同及组委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7)申请单位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正 式行文。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四、申报流程1 .品牌类奖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 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申报材料按“属地原 则”逐级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本方案和 县(市)区配套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安排项目申报、审核,组 织开展核验、公示等工作,并在11月1日前联合行文

5、报市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2 .地方特色农产品节庆主题活动(1)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向市 农业农村局提交福州市农业节庆活动安排表。(2)活动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就共同举办节庆活 动致函市农业农村局。(3)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递 交经费申请报告(需附活动方案)。(4)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同意,按照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由市财政 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行文下达奖励资金。(5)活动结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市农业农 村局提交活动成果报告。3.申请农业展会资金奖励按以下程序:申请单位在展会结束后45天内提交所需全部材料向所 在

6、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 部门对材料和申请单位信用情况进行审核,正式行文上报市 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并上报局务会研究通过,在 市农业农村局的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照 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由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行 文下达奖励资金。五、联系方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电话:, 传真:,邮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处,电话:,传真:,邮箱:附件:3T.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申报表3-2. 202X年福州市农业展会资金申报表3-3.福州市农业展会资金申请汇总表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申报表申报单位申报日期法人代表及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获证产品

7、名称获证时间和编号获奖种类申请奖励金额承诺事项我单位已充分阅读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有关内容,了 解有关规定,自愿申请农业品牌奖励。现郑重承诺如下:1、对本单位申报的材料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一奖项不重复申报市 农业农村局其他财政奖励。2、如在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撤销证书,保证无条件退还奖励资金。3、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县(市)区农 业农村局审 核意见经审核,无失信行为,同意报 送。单位盖章年 月日县(市)区财 政局审核意 见经审核,同意报送。单位盖章年 月日(注:获奖种类填报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市知名农业品牌、省著名农业品牌、

8、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其中之一)202X年福州市农业展会资金申报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承担单位单位性质项目实施地点法人代表承担单位地址主营产品承担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上年度生产产量(吨)/ (尾)上年度产值 (万元)投资规模(万元)申请专项资 金(万元)项目 主要 内容 及规 模预期 目标申报单位承诺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申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数据和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如申报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且不重复、多头申报,并愿意接 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经审核,无失信行为,同意报送。单位盖章年 月曰附件3-3:

9、福州市农业展会资金申请汇总表序号项目类型在相应的申请项目上打“ J ”申请补助金额建设完成时间备注1展位费80%奖励填写展位面积及展位费2特装费奖励填写特装面积及特装费总额3组织主题活动奖励填写主题活动场地面积合 计单位全称(盖章):金额单位:万元注:请申报单位在“备注”栏说明申请项目的简要情况。支持森林旅游(康养)基地和新建森林步道实施方案一、申报对象森林步道建设项目业主。具有法人资格的森林康养基地经营 主体。二、补助标准1.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林区内古(驿)道,省级以上 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小镇,各类自然公园内新建 成并免费开放的森林步道,及列入省林业局“百园千道”任务的

10、 新建森林步道,每公里奖励3万元。2.2021年1月1日之后,获评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的,给 予一次性资金奖励补助30万元;获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给 予一次性资金奖励补助15万元。三、申报条件(一)申请森林步道建设奖励条件1 .在林区古(驿)道,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 森林康养小镇,各类自然公园内新建成并免费开放的森林步道; 列入省“百园千道”任务的新建森林步道。2 .森林步道每条长度不低于3公里(含),每公里平均投资 额不低于6万元。(包括森林步道设置出入口标识,户外安全警 示、森林防火标牌等设施,途中临时休憩设施、分类垃圾桶、公 厕等卫生设施,及解说设施等辅助设施投资)3 .森林

11、步道建设使用林地符合规定;4 .先建后奖,资金奖励补助就高不重复;当年实施并完成建 设的,列入省“百园千道”任务的优先。超过两年未完成的,或 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申报奖励。(二)森林康养基地奖励1 .国家林业局等部门联合评定为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的;福 建省林业局等部门联合评定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国家级、省 级森林康养基地评定结果以国家、省正式文件为准;2 .资金奖励补助就高不重复;享受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补助又 被评定为国家级的,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奖励标准差额给予奖励补 助;被撤销国家或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又再被评定为国家级或省级 森林康养基地的,不得申报奖励补助。四、申报材料(一)申请

12、森林步道建设奖励申报材料1 .建设单位应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包括:向所在县(市) 区林业主管部门(省属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向所属主管部门)申报 申请森林步道建设项目奖励报告,森林步道项目设计文本、招标 文件、施工结算清单(或竣工报告)、结算发票等材料,项目业 主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申报材料真实性承 诺函(复印件的均加盖公章)。2 .县(市)区林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申报文件。3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二)森林康养基地奖励1 .建设单位应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包括:向所在县(市) 区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园向所属主管部门)申报申请国家级或 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奖励报告、评定为国家级或

13、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的正式文件、森林康养基地经营主体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和 法人身份证),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复印件的均加盖公章);2 .县(市)区林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资金奖励的报告;3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五、申报流程(一)森林步道建设奖励1 .每年11月10日前,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森林步道建设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园向 所属主管部门)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森林步道 建设项目奖励报告,森林步道项目设计文本、招标文件、施工结 算清单(或竣工报告)、结算发票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 目业主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申报材料真实

14、性承诺函(附件1)。2 .每年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建设 单位申报,按照“受惠条件”要求进行审查、现场核实、确定是 否符合给予奖励的意见,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市林业局、 财政局(一式两份)。省属国有林场内森林公园申报森林步道奖 励的评定意见,由市国有林场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3 .每年11月30日前,市林业局对县(市)区、省属国有林 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奖励对象、标准,并向市 财政局申请安排奖励资金和下达所在各县(市)区林业局、森林公园。(二)森林康养基地奖励1 .每年11月10日前,森林康养基地经营主体向所在县(市) 区林业主管部门(经营主体为省属国有

15、林场的,直接向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申报)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包括:向所在县(市) 区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园向所属主管部门)申报申请国家级或 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奖励报告、评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的正式文件、森林康养基地经营主体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和 法人身份证),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复印件的均加 盖公章)。2 .每年11月20日前,所在地林业部门牵头对经营主体的申 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市林业局、财政局 (一式两份)。3 .每年11月30日前,市林业局对县(市)区、省属国有林 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奖励对象、标准,并向市 财政局申请安排奖励资

16、金和下达所在各县(市)区林业局、森林 公园。六、联系方式福州市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处,电话:,传真:,邮箱: 附件:4-1.新建森林步道(森林康养基地)申报资金奖励承诺书申报前获得过我市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市级配套奖励的,需在 提供的位置分布图中标出之前获得奖励的时间和区域,并由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盖章确认);6 .实施主体相关的信用核查材料及涉黑涉恶审核比对结 果;7 .承诺书(附件1-2)0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四、申报流程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 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验收公示等工作,并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

17、有关县(市)区的申报材料,审定申 报项目的合规性,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任务清单与绩效目标, 并将分配方案的相关信息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门户网站上向社 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财政局审核报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根据市级资 金文件下达奖补资金。五、联系方式福州市经济作物技术站,电话:,传真:,邮箱: 附件:1T.新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奖励资金表1-2.承诺书附件4-1 :新建森林步道(森林康养基地)申报资金奖励承诺书本单位(人)申请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 (榕政办2020) 114号)中“新建森林步道申报资金奖励(评 定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资金奖励)”,现承诺如下

18、: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二、未享受过其他财政扶持政策。三、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核 查和审定意见,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间:年 月 日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实施方案一、申报对象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二、补助标准对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新增生产线,投资达100万元、200 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三、申报材料1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正式文件。2 .福州市新增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5T)3 .申报材料总目录(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 具体页码

19、范围)。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 份证复印件。5 .企业信用承诺书。6 .经福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选入库第三方 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7 .申报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 报告须列出项目发票清单、付款情况,并对项目发票、付款情 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国家税务总局查验平台上发票 查验结果截图;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发票、合同、有效付款凭证及 项目实施地不同时期不同角度的全景照片4张以上等相关佐证 材料。县级申请需提供材料1、2两项(一式两份),其他材料由县 (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

20、。四、申报流程1 .在规定时间内,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 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 .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会同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 局;3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申报项目评审认定工作;4 .项目评审结果、资金分配方案等需要经市农业农村局局务 会议研定通过后,需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且无异 议;5 .按照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 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县(市)区,相关县(市)区拨付奖励 资金至项目单位。五、联系方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电话:,传真:,邮箱:附件:5T.福

21、州市新增农产品加工生产线(设备)奖励项目 申报表附件5-1 :福州市新增农产品加工生产线(设备)奖励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地址投产时间投资额(万元)申请奖励金额(万元)新增生产线(设备)用途及投产运行情况(不超过300字,可另附 纸):申报单位承诺:本单位对申报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不重 复、多头申报。法人代表签名:(单位公章)年 月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经审核,该生产线(设备)符合申 报要求的新增生产线(设备)奖励条件, 同意报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 月 日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经审核,该生产线(设备) 符合申报

22、要求的新增生产线(设 备)奖励条件,同意报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 月曰支持农业新技术应用实施方案一、补助标准1.2021年一2025年期间新增的国家级数字农业试点项目通过项 目终验后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增的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一 次性奖励10万元(已享受过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资金补助的 不重复奖励)。2 .现代农业智慧园对获评现代农业智慧园的企业,市级财政资金一次性奖励20万 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县级验收后,下拨项目单位。3 .对新增的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奖励50万元;对新增的市级 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奖励10万元(具体建设标准以当年度具体申报通 知规定为准)。二、申报条件

23、1 .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重复补助,以前承担过我 局相同专项建设项目且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不得列入 申报范围。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2 .福州市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当年度总投资应在100万元以上,建 设智能化管理系统(覆盖面积:露地栽培100亩以上、设施大棚50 亩以上或工厂化栽培10亩以上;禽类养殖存栏20万头以上)、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成果展示平台(100平米以上的基地展示中心, 配备不小于7平方米、精度达到p2.5以上LED全彩屏和中控中心设 备)。福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当年新增温度、湿度、光照、C02 等必要的传感器达20组以上或新增农

24、业物联网硬件相关投资不低于 10万元。以上项目均应同时具备向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提供数据 输出和视频对接的能力并列入验收内容,具体以当年度申报通知规定 为准。三、申报材料1.国家级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1)申报单位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申请奖励报告(一式三 份)。(2)获评文件依据(一式三份)。(3)项目通过验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4)承诺函。(5)信用核查按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 用报告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6)公安部门出具的涉黑涉恶复函。2 .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1)申报单位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正式行文(一式三份)。(2)获评文

25、件依据(一式三份)。(3)项目实施方案。(4)承诺函。(5)信用核查按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 用报告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6)公安部门出具的涉黑涉恶复函。3 .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1)申报单位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报告(一式 两份)。(2)福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申报书或福州市数字农 业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三份)。(3)申报单位情况和相关荣誉等材料(一式三份)。(4)承诺函。(5)信用核查按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 用报告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以当年度申报通知规定为准。五、申报流程1 .国家级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省级现代

26、农业智慧园和农业物联网 应用示范基地(1)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 提出奖励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 按本文要求对申报材料开展核验,对符合要求的,正式行文向市农业 农村局和财政局申请奖补资金;(2)市农业农村局对县级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提出资金 分配方案、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上报局务会研究并在市农业农村局 的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联合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资金。2 .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具体以当年 度申报通知规定为准。六、联系方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处,电话:,传真:,邮箱:附件:6-1.支持农业新技术应

27、用项目申报资金奖励承诺书附件6-1:支持农业新技术应用项目申报资金奖励承诺书本单位(人)申请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榕 政办2020114号)中“支持农业新技术应用资金奖励(国家级数 字农业试点项目、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或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 现承诺如下: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二、未享受过其他财政扶持政策。三、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核查和 审定意见,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间:年 月 日支持新品种权奖励申报实施方案一、申报对象 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企业。二、补助标准每一获新品种权的品种一次性奖励20

28、万元。三、申报条件申报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福州市辖区内依法纳税的企业;2.2021年1月1日后获得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新品种;3 .获得新品种权的品种须为独立选育单位或为第一选育单位;4 .新品种培育人必须是本企业员工;5 .在福州辖区内有相对稳定的研发基地(面积30亩以上、租赁 期需5年以上);6 .每个企业每年申请新品种奖励资金的新品种不超过3个,已在 市场推广应用的新品种优先考虑。四、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向经营属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应提交 完整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签)章。具体 如下:1 . 2021年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企业研发的拥有植物新品种权(农

29、作物)的品种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2 .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企业研发的拥有植物新品种权(农作物) 的品种名录表(附件2);3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4 .申报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 .新品种培育人身份证明(社保及聘任合同);6 .研发基地租赁协议;7 .新品种权品种市场推广应用证明(选择);8 .承诺书(附件3);9 .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正式文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五、申报流程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每年10月31日前,申报单位向企业 经营属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本年度获得的 植物新品种权奖励资金。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规定材

30、料 审核,并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 局,申报材料和联合行文一式两份,逾期视为无项目申报。当年10月31日后颁证的品种延后到第二年申请,每年以此类推; 因当年资金预算不足没有及时得到补助的企业,次年补足。六、联系方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处,联系人:于航亭,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附件:7-1.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企业研发的拥有植物新品种权(农 作物)的品种奖励资金申报表;7-2.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企业研发的拥有植物新品种权(农 作物)的品种名录表附件7-1:拥有植物(农作物)新品种权的种子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 年 月 日申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附件1

31、-1:新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奖励资金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大棚类型新建 时间验收 时间验收面积 (亩)省级补助资金市级配套奖励资金省级补助 标准 (万元/亩)需省级补 助资金 (万元)下达省 级补助 资金 (万元)下达省级补助资 金的指标文件 (含文号)市级配 套奖励 标准 (%)市级配套奖励资金已配套 资金 (万元)配套资金 的文件 (含文号)拟配套 资金(万元)合计(万元)合计备注:同一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分多次下达的需将下达情况全部列出。单位 基本 情况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工商注册地 址注册日期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编 号有效期至申请

32、事项(申请*年度获得植物(农作物)新品种权奖励资金*万元)授权 新口口 种概 况新品种名称品种权人品种权号证书编号颁证时间颁证机关承诺事项本人(单位)申请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企业研发的拥有新品种权的品种 奖励资金,现承诺: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真实、合规和准确。如 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承诺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盖章:日期:年 月日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日期:年 月日备注:一个品种填写一张申请表附件7-2: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企业研发拥有新品种权的品种名录表申报日期:申报单位(盖章):序号新品种名称品种

33、权人选育人颁发新品种权 时间品种权号证书编 号颁证时间备注支持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一、申报对象对蔬菜种植、设施畜禽、设施食用菌、特色水果、茶叶 种植保险等农业保险承保有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二、补助标准市级财政给予20%的保费补贴,县级财政给予30%或以上 的保费补贴。三、保险实施方案依据保险实施方案以“闽农规2021) 1号”文件为依据基 础上,增加县域当地的农业产业品种,如茉莉花、龙眼、荔 枝、橄榄、李、梅、柚子、柑橘类、蛋鸭、肉鸭、肉鸡等地 方农业产业品种,在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期间若依据有变动也 作相应修改。四、申报材料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保险投保情况明细表、有效保险单、 投保户缴费流水

34、凭证、缴费发票、县(市)区补贴资金拨付凭 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五、申报流程1、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相关保 险机构对相关投保材料进行联合会审,在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并联合行文向市财政 局、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市级补贴资金申请。2、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汇总, 并将拟拨付资金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 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财政局审核报批。3、资金拨付。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下达 市级补贴资金至县(市)区,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及 时拨付补助资金至相关承保保险公司。六、联系方式福州市经

35、济作物技术站,电话:,传真:,邮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电话:,传真:,邮箱:附件:8-1. 县(市)区特色农业()投保情况明细表附件8-1:县(市)区特色农业()保险投保情况明细表序号保单号投保人投保标的保险期间投保数量单位保额合计保额费率合计保费省级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投保人承担合 计备注县(市)区财政局盖章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县(市)区保险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复核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填写说明:1.标题横线处填写年度、县区名;“设施畜禽()”括弧内填写畜种,每个畜种分开填写汇总。2.各级财政补贴比例根据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执行调整。附件1-

36、2:承诺书本人(单位)对申报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市级配套奖励 项目做出如下承诺:(一)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复印 件与原件是一致的。(二)保证对同一笔省级补助资金不重复申请市级配套 奖励。(三)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合法建设 使用相关设施,保证设施农业用地直接用于或直接服务于农 业生产,不擅自改变农业性质和农业用途,坚决不用于其他 非农建设。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 部责任和后果。承诺人(手印/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支持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实施方案一、申报对象使用可降解地膜的种植户、农民合作社及龙头企业等农 业经营主体二、申报条件年度内累计实

37、际使用可降解地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面积在30亩及以上。三、补助标准50元/亩,补助费用仅用于补助购买可降解地膜,不得 用于其他支出。四、申报材料1 .福州市可降解地膜补助申请表(附件2T);2 .福州市可降解地膜补助汇总表(附件2-2);3 .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 .可降解地膜采购发票复印件;5 .地膜使用面积核实所需其他材料。五、申报流程市级补助资金采取因素分配法,每年根据示范推广面积 切块下达。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 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明确部 门职责,有序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验(地膜使 用面积、采购发

38、票等)、公示、资金发放等工作,并于年底将示范推广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六、联系方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电话:,传真:,邮箱:附件:2-1.福州市可降解地膜补助申请表2-2,福州市可降解地膜补助汇总表附件2-1:福州市可降解地膜补助申请表填报日期:申报主体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覆膜作物种类实施地点可降解地膜(亩)补助金额(元)申报主体承诺本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 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 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 后果。签章:年 月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查意见:签章:年 月日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查

39、意见:签章:年 月日附件2-2:福州市可降解地膜补助汇总表县(市)区:财政部门(盖章):农业农村部门(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年 月 0序号补助主体名称核定补助覆膜面积(亩)补助金额(元)覆膜作物种类实施所在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 合计注:1.补助主体需写明主体全称和联系人。2.实施所在地明确到村支持发展品牌农业实施方案一、申报对象农业品牌创建主体、法人、企业,各县(市)区农业农 村局(特色农产品节庆主题活动)。二、申报条件1.品牌类奖励申报对象须符合以下七个条件之一:(1)上一年度新获证的无公害农产品。(2)上一年度新获证的绿色食品。(3)上一年度新获证的有机农产品。(4)上一年度新获证

40、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5)上一年度新获证的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6)上一年度新获证的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7)上一年度新获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 .举办农业节庆活动奖励申报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1)需由县(市)区政府联合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举办。(2)活动要以加强当地休闲农业产业发展、打造当地 特色农业农村文化名牌、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当地农副 产品品牌及知名度、促进当地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为目的。3 .申请农业展会奖励需符合以下条件:(1)展位占地达到2个标准展位(18 m2)及以上方可 申请展位费奖励,已经享受过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2)需在展会开展前45天书面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 特装补助申请。对通过特装验收的,每个标准展位给予2500 元特装费奖励,且每个标准展位的展位费和特装费合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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