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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兰发改规划20228号市发改局关于印发兰溪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兰溪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7日 兰溪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 前 言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关系产业提升、能源安全、绿色发展;坚持纯电驱动战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基础和保障,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支
2、撑政策,有力引领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快速发展,产业生态逐渐完善,充电技术水平迅速提升,标准体系逐步完备。“十四五”是兰溪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兰溪将认真落实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战略部署,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产业,系统谋划未来我市充电设施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特编制兰溪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规划以2021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22至2025年。一、规划概述(一)规划背景1.国家层面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等文
3、件,明确要求加快推动充换电、加氢、信息通信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换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2.省级层面促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要求浙江省相继出台了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系列规划,提出要加快布局充电桩网络及平台,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和互联互通,建设具有统一找桩、统一监管、支付便捷的
4、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构建车桩匹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3.汽车充电技术日趋成熟,充电市场需求旺盛目前公共直流充电桩充电功率普遍为60kW、120kW左右,更大功率(300kW及以上)、无线充电、小功率直流充电(20kW-40kW)、换电等技术蓬勃发展、日趋成熟。集光伏发电、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北斗基站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逐步出现。动力电池和充电技术不断提高,充电设施技术发展多样化,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即插即充、自动插充等技术已广泛推广与运用。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充电需求日趋旺盛。(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兰溪市行政区划范围,包
5、括所辖6个街道:云山街道、兰江街道、上华街道、永昌街道、赤溪街道、女埠街道;所辖7个镇:游埠镇、诸葛镇、马涧镇、香溪镇、黄店镇、梅江镇、横溪镇;及所辖3个乡:柏社乡、灵洞乡、水亭畲族乡;2平台:经济开发区和金兰创新城;市域总面积1313平方公里。(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2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四)规划对象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电设施,包括充电设施桩体、配套变压装置等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本规划重点解决公共领域充电设施(指公用及专用充电设施)布局。 (1)公用充电设施,是指在居民区公用区域、公用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用停车场、临时停车位、高速公路
6、服务区、加油(气)站以及具备条件的停车区域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公用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原则上以快充桩为主,慢充桩为辅。 (2)专用充电设施,是指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公用机构、企业以及公交、出租、租赁、环卫、物流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专用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原则上以慢充桩为主,快充桩为辅。 (3)自用充电设施,是指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个人在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原则上为交流慢充桩。表1-1 充电设施类型类别服务对象供电模式功能分析公用充电设施居民区公用区
7、域、公用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用停车场、临时停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等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提供快捷的充电服务,增加服务频次,满足各类人群出行需求 专用充电设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交、出租、租赁、环卫、物流等专属停车位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满足专用车充电需求自用充电设施私家停车位交流慢充桩解决绝大部分车辆的充电服务,在充电体系中充当主体 (五)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29317-2012) (5)电动汽车充
8、电站通用要求(GB/T 29781-2013) (6)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GB/T 29772-2013)(7)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 (8)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 (9)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10)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 33023-2015) (11)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 51077-2015) (1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2018) (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36278-
9、2018) (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15)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 37293-2019)(16)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2.相关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
10、2015199号)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 (6)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 (7)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8)浙江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4)3.相关规划(1)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国办发202039 号) (2)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3
11、)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4)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5)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6)金华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7)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过程稿)(8)兰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业、交通、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9)兰溪市供电、公交、停车、成品油零售、物流等专项规划(六)规划流程充分借鉴国内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推广经验,规划编制工作从现状调研入手,结合兰溪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电动汽车充电和交通发展政策,对兰溪的社会停车场、公交车首末站(公交停车场)、物流、环卫等市政设施专用停车场进行细致调查。充分结合公交、物
12、流、环卫等率先规划及各单位的近期建设计划,以“改革打头阵、经济更发展、基础更扎实、社会更文明”为目标,以用地条件为基础,以供电设施为支撑,依据电动汽车推广城市基本条件,提出电动汽车发展规模,确定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政策和措施,做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近期实施性规划。 图1-1 规划流程示意图二、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一)城市发展现状1.社会经济发展兰溪物华天宝、商贸繁荣,素有“三江之汇、七省通衢”与“小上海”之美誉,近1400 年的辉煌历史,见证了“天下江南”、“钱塘第一商埠”、“民国第一县”、“全国工业学兰溪”的辉煌。2021年兰溪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48.02亿元,
13、同比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07亿元,同比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230.7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工业增加值212.61亿元,同比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191.26亿元,同比增长8.3%;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5.8:51.5:42.7。全年财政总收入54.48亿元,同比增长1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7亿元,同比增长17.1%;固定资产投资额13.1亿,同比增长3.0%。图2-1 2016-2021年全市生产总值及增速2.综合交通规划兰溪区位优势突出,东南邻金东区、婺城区,西南接龙游县,西北毗连建德市,东北与浦江县、义乌市交界。一是公路交通设施发达。杭金衢
14、高速、G330国道穿境而过,临金高速已建成通行,S313、S314、S315、S316四条省道呈放射线分别联系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区块,截止2020年底,全市公路网总里程达到151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6.3公里。二是铁路设施日趋完善。金千铁路穿境而过,兰溪段全长32.5公里,在兰溪境内设火车站一座;金建高铁加速建设,在兰溪境内新建兰溪高铁站综合枢纽。三是水运设施提质增效。兰溪境内具备通航条件的有3条,分别是兰江航道、金华江航道(兰溪段)、衢江航道金华段(兰溪段)。兰溪港区是钱塘江中上游的重要港口,有500吨级泊位4个,码头岸线总长约224米。图2-2 兰溪综合交通通道布局图(二)充电基础设
15、施发展现状1.国内发展现状(1)电动汽车发展概况自纯电动汽车出现以来,中国纯电动汽车保有量逐年上升,截至2021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0%,与上年相比增长59.25%。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64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63%。在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和网联化,环保要求愈发严格的趋势下,电动化是汽车未来发展的方向。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以及禁售燃油车等相关政策的推动,纯电动更是成为各大车企研发的重点。图2-3 2016-2021年中国纯电动汽车保有量统计(2)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概况我国于2001年“836”项目开始,投入20亿元进行电动汽车研发工作,建成
16、30多个电动汽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制定电动汽车相关规划和标准共计42项。随着电动汽车行业技术相继成熟,国内电动汽车市场进入政府示范运行阶段,2009年-2012年,政府选择有条件的城市,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电动汽车大规模示范运营行动,重点在公交交通、政府办公等公共服务体系率先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车辆。 图2-4 中国公共充电桩行业发展历程截至2021年底,全国公共类充电桩117.8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48.6万台、交流充电桩69.1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589台。2浙江省发展现状(1)总体概况方面。“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20
17、年底,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达43万辆以上,较2015年新增40万辆以上。其中,电动私家车33万辆以上、电动公交车2.5万辆以上,电动货车及其他特殊电动车辆发展成效显著,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数量居全国前列。与此同时,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底,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站(含高速服务区)和充电桩的建设量分别达到2887座和4万个以上,分别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355%和336%;自用充电桩保有量达到23.6万个以上,呈现爆发式增长,电动汽车日常出行的充电需求得到有效满足。(2)区域分布方面。杭州及宁波作为率先发展地区,公用充电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234.8%;绍兴、金华、湖州、温
18、州、嘉兴、台州六个加快发展地区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190.0%;衢州、丽水、舟山积极发展地区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407.6%。(3)车桩匹配方面。截至2020年底,浙江省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0.9公里,车桩比为9:1,充电服务半径和车桩比均居全国前列。其中,率先发展地区、加快发展地区和积极发展地区的充电服务半径和车桩比均大幅完成建设目标。3.金华市发展现状(1)新能源汽车截至2021年底,金华市全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45万辆。至2022年5月底数据分析,金华市全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5024辆。表 2-1金华市2021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地区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网约车公务车
19、旅游观光车私家车金华市区324110944380245972兰溪市12522286031788义乌市98010283794730711464东阳市19861573420346261永康市23901783430313741武义县80715192001682浦江县131540493042822磐安县506300398全市16771147806657007544128图 2-5 金华电动汽车保有量(辆)按照县市情况看,截至2021年底,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10643辆,兰溪市2121辆,义乌市14337辆,东阳市6960辆,永康市14507辆,武义县1976辆,磐安县3502辆,浦江县414辆。从金华
20、市市域范围来看,兰溪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处于靠后的位置,仅高于武义和磐安。(2)充电设施截至2022年6月底,金华范围内已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运营商主要有国家电网、特来电2家单位。充电站共计392座,充电桩总计2846个,其中直流充电桩1697个,交流充电桩1149个,充电桩以直流快充为主。4.兰溪市发展现状(1)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情况。“十三五”期间,兰溪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处于起步阶段,电动汽车保有量呈逐年递增状态,特别是2021年增量明显。根据对兰溪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调查,截至2021年底,全市实际汽车保有量133244辆,其中电动汽车保有量共计2121辆
21、(纯电动公交车、营运车178辆),电动汽车渗透率为1.59%。表2-2 兰溪市汽车和电动汽车保有量情况年份汽车保有量(辆)电动汽车保有量(辆)电动汽车增量(辆)增速电动汽车渗透率20168848110920171009811736458.72%0.17%2018111984370197113.87%0.33%201911896765828877.84%0.55%202012707391625839.21%0.72%202113324421211205122.60%1.59%(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通过现状调查,截至2022年9月,兰溪市已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275个,其中专用桩43个。表2-
22、3 兰溪市充电基础设施现状情况序号名称位置充电桩数量(个)类别1沪昆高速兰溪服务区充电站(昆明方向)沪昆高速兰溪服务区(昆明方向)4公用2沪昆高速兰溪服务区充电站(上海方向)沪昆高速兰溪服务区(上海方向)4公用3建金高速兰溪服务区充电站(建德方向) 建金高速兰溪服务区(建德方向) 2公用4建金高速兰溪服务区充电站(金华方向) 建金高速兰溪服务区(金华方向)2公用5黄店镇镇政府停车场充电站黄店镇镇政府停车场4公用6柏社西站充电站兰溪柏社西站1公用7中石化马公滩加油站公共充电站 上华街道46省道附近2公用8中石油国兴加油站公共充电站 云山街道石埠岭村黄大仙路501号2公用9汽车北站长风充电站云山街
23、道兰江驾校道路运政2公用10方正汽修充电站云山街道环城北路61号4公用11捷八充电站(永昌供电所站) 温寿线永昌新城北侧约40米4公用12捷二充电站(黄大仙公园站)黄大仙公园金角大桥侧停车场5公用13捷九充电站(市政府站)兰江街道府前路81号4公用14捷六充电站(浙中建材市场站) 丹溪大道 1088号10公用15捷七充电站(捷安公司站)胡大山村42号4公用16捷三充电站(彩虹城站) 开发区企业职工服务中心门口1公用17捷五充电站(上园路站)上园路万城金都南侧约 50米5公用18兰湖旅游度假区充电站 上华街道兰湖旅游度假区停车场8公用19兰花路新电力调度大楼充电站兰花路新电力调度大楼8公用20图
24、书馆充电站 李渔路180号8公用21市行政服务中心充电站 行政服务中心南门停车场4公用22卓越绿站金华兰溪中央广场充电站捷盛街133号5公用23捷安捷十(游埠供电所)充电站游埠镇河安南路西侧2公用24捷安捷十一(游埠御锦苑停车场)充电站游埠镇御锦苑东侧停车场3公用25捷安捷十二(游埠人民广场停车场)充电站游埠镇文化馆西侧停车场3公用26宝龙广场充电站振兴路299号131公用27汽车西站丹溪大道118号10专用28汽车北站环城北路87号17专用29城南首末站上华街道下余村9专用30游埠首末站游埠镇3专用31诸葛首末站诸葛镇1专用32水亭首末站水亭乡1专用33香溪首末站香溪镇1专用34水阁首末站-
25、1专用总计275(三)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及政策分析1.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分析(1)电动汽车分类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可划分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三种类型。根据ISO3833修订本,国际标准将汽车分为两大类:乘用车和商用车。另外考虑电动汽车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形势,以及各类乘用车商用车的功能不同,将乘用车分为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三大类,商用车分为公交车、快递物流车、环卫车和工程抢修车(仅指电力、排水等设施的抢修车辆,不包含大型工程货运车辆等)等。图2-6 电动汽车分类示意图表2-4 电动汽车分类及优缺点类别驱动
26、装置优点缺点纯电动汽车(BEV)电动机充电设施建设简单;无大气污染、噪音排放量低电池单位重量能量储存过少;电池技术尚未成熟;电池生产、使用成本高混合动力电动汽车(PHEV)可消耗燃料可再充电能量储存装置可在电动/燃料驱动模式之间转换;电池使用寿命长发动机成本高于汽油/纯电动发动机;发动机维护、修理技术难度高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燃料电池能量转换效率比内燃机高出2-3倍;大气污染、噪音排放量接近于零单个燃料电池必须结合成燃料电池组才能发电;燃料电池组一体化技术难度较高(2)电动汽车充电模式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电动汽车的重要基础支撑系统,也是电动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
27、的技术和使用特性,电动汽车的充电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充电方案的选择,目前常用的有常规充电、快速充电和快速换电三种模式。由于换电站建设场地面积较大并且投资较高,各电动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电池标准不一,因此兰溪近期不考虑换电站建设。(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模式一是公交车、物流、环卫车辆充电设施建设模式。公交车、环卫车、物流车等专用种车辆具有同一车队、车辆数量较多、城市区域行驶、停车场地固定、行驶路线基本固定、行驶里程相对稳定以及充电功率较大等特征,适宜采用在其固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站。这三种车型均为白天运营,可利用夜间进行充电。在其固定停车场建设的专用充电站,一般以慢充为主,而通过快充模式可以较
28、快速地满足白天运行过程中的电能快速补充需求。因此,公交、物流、环卫车辆应均建设专用充电站进行充电。二是出租车辆充电设施建设模式。大部分出租车行驶路线自由,无法满足日行夜充,也没有固定站点或准确时间提供电池更换,所以宜采用快速充电的模式,利用分散式直流充电桩或在公共快速充电站进行充电,以随时满足其充电需求。在实际的运行中,以一定的实际放电深度为基准,为了满足下一个往返需求继续行驶,则就近选择分散式充电桩或充电站对电池进行快充。本次规划考虑到兰溪本身的定位特点,夜间运行的出租车数量较少,因此本期考虑出租车:20%采用常规私人充电桩充电,80%在直流快充桩充电。三是私家车、公务车充电设施建设模式。根
29、据相关的数据资料显示,基本上国内外乘用车在市区内平均每日行驶时间不超过3 小时,90%以上的时间处于停靠状态。纯电动乘用车夜间大部分时间在其专用停车位停车,通过安装慢充充电桩,可满足电动乘用车日常绝大部分行驶需要。一般乘用车用户在公共停车场所停车时间普遍较短,在此类停车位安装快充充电桩,能有效满足临时性的电能补充需求。因此电动乘用车应采用以快充模式为主,慢充模式为辅的充电模式。本期考虑,公务车:20%在公用充电站充电,80%在专用充电桩充电;私家车5%在公用充电站充电,95%在私人充电桩充电。表2-5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模式配比表类别充电设施建设模式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辆在专用充电站进行充
30、电公务车20%在公用充电站充电,80%在专用充电桩充电私家车5%在公用充电站充电,95%在私人充电桩充电出租车、网约车80%在公用充电站充电,20%采用私人充电桩充电2.相关政策分析解读(1)国家层面政策分析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通知指出,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提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
31、设施,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支持动力电池梯次产品在储能、充换电等领域创新应用等。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
32、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2)省级层面政策分析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6000座以上,公共领域充电桩8万个以上(其中智能公用充电桩5万个以上)、公共领域车桩比不超过3:1,新增自用充电桩35万个以上,力争建成1-2条无线充电线路,积极推动长三角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覆盖全省及长三角地区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表2-
33、6 规划充电设施配建标准要求类别配建标准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鼓励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 20%的比例配建充,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 10%既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 15%以上 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 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20%以上居住区新建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配建率 100%加快既有居住区停车位改造表2-7 规划分区域充电设施发展目标区域分类城市发展目标率先发展地区杭州、宁波到2025年,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
34、0.5公里左右,郊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1公里左右。加速发展地区湖州、绍兴、金华、温州、嘉兴、台州到2025年,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1公里左右,郊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2公里左右。积极发展地区衢州、丽水、舟山到2025年,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1.5公里左右,郊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3公里左右。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要顺应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发展趋势,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增强核心技术创新动力,强化关键零部件基础配套能力,提升整车综合竞争实力,把市场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造自主可控、高效协同的现代化产业链,构建新能源汽车与新型基础设施、智慧交通、数字技
35、术、绿色能源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支撑,加快建设汽车强省。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持续做大,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加快“低碳智能”应用推广工程。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以及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公共领域应用,积极推进港口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多层次充电网络,完善城乡、城际公共和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停车场一体化建设充电设施,支持企事业单位
36、、居民区按需配建充电设施。鼓励以整车企业、第三方运营商为主体探索建设一批换电站,试点开展换电运营。健全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智能服务平台,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化和体系化水平。(四)存在短板1.充电设施的布局不合理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区域布局不均衡,充电桩发展存在结构性失衡。充电设施运营具有前期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前期运营商普遍主要考虑场地和电力资源,追求建设速度和规模数量,造成充电桩布局不合理。公共充电桩与车辆分布不匹配,充电需求旺盛区域排队充电,位置偏远充电桩部分闲置,加大了运营维护成本。部分区域停车位稀缺,建桩场地获取困难。2.充电设施有效利用率不高部分公用充电设施停车
37、场停车费过高,充电设施处于闲置状态。已建公用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常被非电动汽车占用,设施无法利用。为快速占领充电场地,部分运营企业前期建设的充电桩以低成本的交流慢充公共充电桩为主,不符合用户公共充电习惯。不同运营商服务平台未实现互联互通,用户不能共享充电设施,导致整体利用率低下。3.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度较大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一方面老旧小区充电设施的报建、审批、运营等方面的政策存在一定弹性,可能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各小区推行力度参差不齐。另一方面老旧小区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
38、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安全要求和消防措施等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致使充电设施安装协调推动较难。4.配套鼓励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部分部门、单位对充电设施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城市建设及相关规划中对充电设施规划考虑不足,对居民区、社会停车场等建设困难场所的协调力度不够,缺少在用地、用电、价格、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扶持政策。(五)面临形势1.“双碳”背景下新基建建设面临重要窗口期“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就是适应国家未来发展趋
39、势,致力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作为新基建发展进程中重要方向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占据绝佳的发展条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2.智能化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应用前景广阔充电基础设施的数据价值主要体现在充电安全数据、汽车用电数据等方面,可以实现安全预警、用电量预测监控、峰谷调节、日均行驶里程估算等场景的应用。充换电负荷将成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峰谷调节的重要资源,要实现智能电网调度,充电设施要
40、满足电网协同、双向化的要求,同时要具备充储结合、柔性化等弹性。将充电网、储能网和电网链接,可以有序引导电动汽车的充电和放电,实现电力系统的削峰填谷。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可逐步向虚拟电厂负荷聚合、与电力市场交易等融合发展,将充电基础设施积极融入以电网为核心的能源互联网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与能源互联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V2G)是未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趋势。3.新场景模式、新充电技术引领充电设施发展充换电并行、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无感支付是技术发展的重点方向。随着充电设施的快速发展,充电技术和产品也快速更新换代,新技术不断涌现,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未来充电技术的发展
41、,将以应对大规模电动汽车充电为主要目标,以智能化、高安全、高效化、便捷化、共享化为核心,提升用户充电体验和实用性,解决目前的充电短板,形成多种充电技术并举、合理优化布局、车网融合发展的充电解决方案。4.充电设施运营模式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充电设施运营模式目前主要有充电运营商主导、车企主导和第三方平台主导三大模式。充电运营商主导模式,由专业充电运营商完成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向用户提供充电服务。车企主导模式,以车企为主导的运营模式,主要分为主要建桩和合作建桩两种模式。第三方平台主导模式,依靠自身资源整合能力,接入各类运营企业的充电桩,以智能管理为依托提供商业服务,充电流量成为其最大的竞争优
42、势。在未来,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展将进一步多元化。B端充电服务将带动企业逐步实现盈利;换电模式探索将进入新阶段;不同类型运营企业将实现差异化经营,深耕细分市场;核心竞争力将由资金优势转向综合运营能力优势;运营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利益分配成为关键因素;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增值服务模式将更加多元化。三、需求预测(一)预测思路1.总体思路(1)需求预测应参考国家及省市确定的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2)需求预测包括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片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块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3)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结果用于指导片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4)采用“自下而上”汇总和“自
43、上而下”校核的方式,进行片区、块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的结果校验,确保上下一致。 (5)需求预测应列出逐年预测结果。2.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思路(1)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应重点参考政府提供的保有量目标值,以及政府的电动汽车推广及应用相关政策。(2)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应考虑规划区域电动汽车发展、人口与国民经济等情况。对于条件允许、确有必要的情况,可预测本区电动汽车保有量。(3)电动汽车保有量应结合不同的应用场景分车辆类型进行预测。(4)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应采用分类预测法进行分类型预测。对于某一类型电动汽车,具体可采用电动化率法、回归分析法等。3.片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思路(1)片区公共
44、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需考虑电动汽车的流动载体特点,基于本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和外地电动汽车流入量,兼顾城市整体公共充电设施的预测结果。(2)片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应考虑市等级、发展定位、电动汽车应用场景和行驶特性等因素。(3)片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应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考虑电动汽车未来发展趋势。4.块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思路(1)块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应根据本块区的经济、人口、交通密度等因素,经充分调研后确定。(2)根据各块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结果,“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得到片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并与片区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结果进行核对,确定最终的片区
45、公共充电设施规模。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充电块区的行政等级、经济、人口、电动汽车保有量、交通密度等因素,“自上而下”逐级校核各块区的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二)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1.原则方法电动汽车受外界影响因素较多,单一传统的预测方法较难准确预测。目前尚没有专门针对电动汽车保有量的预测方法,传统汽车的保有量预测 方法主要有外推法、因果法和判断分析法,具体方法包括:电动化率法、回归分析法、千人保有量法等。方法一:电动化率法(1)将汽车分为私家车、环卫车、出租车、物流车、网约车、公务车等类型。(2)结合政府政策、预期目标及各类型汽车发展计划,逐年预测各类型汽车保有量。(3)根据各类型汽车电动化率,逐年预测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方法二:回归分析法对于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趋势较为稳定或可预判的情况,可基于历史年数据进行外推,预测规划年电动汽车保有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步:(1)收集各类型电动汽车历史5年的保有量数据。(2)结合政府政策、预期目标及各类型汽车发展计划,预判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