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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长兴李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3000 万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长兴李盛纺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8六、结论61附表62附图:附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水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 2 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3 长兴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 4 本项目在洪桥平台开发边界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 5 本项目在长兴县环境管控
2、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 6 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500m 范围)附图 7 本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 8 本项目在长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 9 本项目厂界周边环境照片图附图 10 本项目车间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11 本项目车间防渗分区图附件:附件1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租房协议附件5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6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附件7喷水织机集聚审核表附件8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协议附件9 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10承诺书附件11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12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13原材料MSDS附件14环评文件
3、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5授权委托书附件16受托人身份证长兴李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3000 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长兴李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3000 万米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2206-330522-04-01-386322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鸿业路 118 号地理坐标(119 度 59 分 27.808 秒,30 度 58 分 34.572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1751 化纤织造加工 C2822 涤纶纤维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 17” 中化纤织造及印 染精加工 175 有喷
4、水织造工艺的 ”类别;“二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 28 ”中合成纤维制造 282 ,单纯纺丝制造 ”类别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文号 (选填)/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 (万元)45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属于洪桥地区纺 织行业转型升级项目用地(用海) 面积(m2)8000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长兴李盛纺织有
5、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3000 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符合性分析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照生态环境部令 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喷水织 造属于“十四、纺织业中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中的“有喷水织造工业的 ”, 对应评价类别为报告表。本项目整浆并工艺属于“二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 28 ”中合成纤维制造 282 ,单纯纺丝制造 ”类别,对应评价类别为报告表。综上所述,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令第 9 号
6、)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 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 件保障等三个方面。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 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 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 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1.2 “三线一单”符合性1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
7、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 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及自然 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 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 号),三区三线中“三区 ”是指城镇空间、农业 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 ” 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 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 线。本项目厂房位于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鸿业路 118 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项目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 、环境质量底线 2 项目所在区域
8、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类 标 准 , 声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3 类。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 达标排放,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纳入长兴新源污水 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处理后 100%回用于园区喷水织机织造企业,不外排。因此 污染物均能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不会使环
9、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 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 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 、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政函202083 号),本项目选址属于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52220011),主要包括李家巷镇、洪桥镇、太湖街道、吕山乡,管控单元为 2-重点管控,区域面积 48.43 平方千米。本项目与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
10、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 1。表 1-1 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内 容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空 间 布 局 约 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 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 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 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 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 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 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 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本项目属于C1751 化纤织造加工、 C2822 涤纶纤维制造,属于二类工 业项目,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洪桥镇工 业园区鸿业路118号,为工业集聚区, 不在人口聚
11、集区内,本项目不属于土 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 3 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 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 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 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 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 区“零直排区 ”建设,所有企业实 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 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 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与修复。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 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污染物排 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 目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
12、并纳 入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 处理后 100%回用于园区喷水织机织 造企业,不外排。上浆烘干过程产生 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油烟净化 (含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装置 处理后达标排放,磨毛过程产生的磨 毛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后达标排放;另外要求企业对化粪池 做表面硬化处理,防渗防漏;对危废 仓库作防渗防漏处理,防止对土壤和 地下水的污染。符合环 境 风 险 防 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 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 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 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 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 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
13、险防控体系建 设,对区内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 监控,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开展环 境风险评估,消除潜在污染风险。本项目属于C1751 化纤织造加工、 C2822 涤纶纤维制造,其中整浆并 工艺属于化学纤维制造工艺,但该工 艺仅为单纯纺丝,生产过程无化学反 应。环境风险主要为危废泄露、生产 废水漫流等。要求企业严格控制该方 面的环境风险。本项目投产后根据应 急预案和配套的应急物资,做好相应 风险防控措施。符合资 源 开 发 效 率 要 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 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 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 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 源利用效率。本项目喷水织机织造过程中
14、所用水 量较大,但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 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长兴新源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 回用于园区喷水织机织造企业,不外 排。属于节水型企业,不涉及燃料使 用,实施清洁生产。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的要求。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四性五不批 ”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四性五不秕 ”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4 表 1-2 “ 四性五不批”符合性汇总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 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
15、县洪桥镇工业园区鸿业路 118 号,属 于洪桥工业集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项目总体符合湖 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的准入清单要求,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 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 可靠性本项目采用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推荐模式和方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 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使用技术和方法均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 可靠。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 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
16、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 施,本项目废气、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 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 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 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 评结论是科学的。五 不 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 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 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 原则,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 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 护法
17、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 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 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 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均达标。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性,采取的治 理措施先进可靠,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区域内进行总 量替代削减(废气污染物 1:2)。企业落实本环评报 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 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 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 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 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 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
18、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 做到达标排放,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破坏生态环 境。(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 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不涉及。(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 5 长兴李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3000 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 ”的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4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
19、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 用 上 线 要 求 及 湖 州 市 长 兴 县 李 家 巷 镇 - 洪 桥 镇 产 业 集 聚 重 点 管 控 单 元(ZH33052220011)准入清单要求。2 、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控制要求由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根据下文总量控制章节可知,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据工 程分析,本
20、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 为 0. 196t/a 、烟粉尘 为 0. 112t/a 、SO2 为 0.04t/a 、NOX 为 0.374t/a。3 、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位于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鸿业路118号,符合长兴县总体规划的要 求。项目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中共长兴县委长兴县人 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实施意见长委发201832号,项目在 长兴洪桥工业集中区工业平台范围内。项目属于C1751 化纤织造加工、C2822 涤纶纤维制造,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第 一类鼓励类中的
21、“二十、纺织中的 8 、采用非织造、机织、针织、编织等工艺 及多种工艺复合、长效整理等新技术,生产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 ”,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项目符合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产业 6 长兴李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3000 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导向,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4 、全县工业平台符合性分析根据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实施意见,洪桥平台开发边界是将洪桥工业集中区已建成区域和宁杭高铁西侧弁山粉体平台两个区块纳入开发边界控制范围,面积分别为 1.7 平方公里、0.08 平方
22、公里,总空间规模 1.78 平方公 里。本项目选址于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鸿业路 118 号,属于洪桥工业集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1.5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经国务院第 169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3 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条 款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结论第 八 条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 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 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 围内,且本项目无有毒
23、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 圾场。符合第 二 十 八 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 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 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 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 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 金、酿造、印染、 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 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 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 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 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 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属于C1751 化
24、纤织造加工、C2822 涤 纶纤维制造。采取先进 的设备和技术工艺进 行生产,符合清洁生产 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 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 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 中 水 回 用 站 处 理 后 100%回用于园区喷水 织机织造企业 ,不外 排。符合第 二 十 九 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 自 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 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 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项目属于C1751 化纤 织造加工、C2822 涤纶 纤维制造,不属于第二 十九条
25、所列行业。符合第 三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 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本项目属于C1751 化 纤织造加工、C2822 涤符合 7 十 条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 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 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 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纶纤维制造,项目不涉 及第三十条所列行为。由
26、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1.6 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的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 1-4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节选)相符性分析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第十 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 化工、焦化、建材、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 综合目录中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在合规的工业平台 范围内,且对照环境保 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 企业各类产品不在高污染产品名录内。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27、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中提出的总体要求。1.7 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 概况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16 190 号)已经于2016 年12月28 日开始实施。该指导意见是“为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准入的任务,指导地方根据流域水质目 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而制定的。坚持以改善水环 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主体功能定位为主线,以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 以污染源防控为重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找准当地影响水质改善目标的短板,强化源头防控
28、、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加 8 快实现水质改善目标,推进绿色发展。对照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 1-5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概况是否符合 准入条件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 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 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 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 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 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 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 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 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 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 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
29、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属于 C1751 化纤织造加 工、C2822 涤纶纤维制造,属于 二类新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接 入污水管网,经长兴新源污水处 理厂中水回用站处理后 100%回 用于喷水织机织造,不外排,因 此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新建 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 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涉及沿 江港口码头等内容,不属于不予 以环境准入项目范围内,符合要求。符合1.8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2022 年 6 月 23 日共同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
30、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 号),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表 1-6。表 1-6 项目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节选)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内容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深 化 工 业 污 染 治理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 格落实总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 量要求。持续强化涉水行业污染整治, 基于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大力推 进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 品(啤酒、味精)等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深 度处理。实施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 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管 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 造等,依法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 纳。推进化工园
31、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 雨水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 化工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 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推进企 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 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工业废水资 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工 业园区、开发区尤其是耗水量大的企业本项目将在投产前依法申领排 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属于“C1751 化纤织造加工、C2822 涤纶纤维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条例所述的重点行业。厂区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处理后100%回用于园区喷水织机织造企业,不外排。符合 9 新建中水回用设施和环保循环设施,推 行尾水循
32、环再生利用。开展造纸、印染 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 率先在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工业园区 探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 ”,实施环境 信息依法披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 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引 导 产 业 合理 布局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 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 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 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 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 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 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 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 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 米范围内重点 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
33、略性新兴产业 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 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 项目。环太湖地区重点布局总部经济、 研发设计、高端制造、销售等业清洁生 产水平,实现同行业领先。本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为 C1751 化纤织造加工、C2822 涤纶纤维制造,不属于法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 产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21 年修正)淘汰类中的落 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 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300 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本项 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 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长兴新 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处理 后10
34、0%回用于园区喷水织机织造企业,不外排。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 号)中的相关要求。1.9 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 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 号),自 2020 年 7 月 24 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 1-7 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结论规划建设企业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 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控制性详细 规划,在镇级以上工业
35、集聚区、 小微产业园区内,具备污水纳管 及中水回用条件,用地审批手续 完备,符合消防有关要求。租赁 场地的,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5 年。企业位于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 鸿业路118号,生产废水与经化粪 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 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 处理后100%回用于园区喷水织 机织造企业,不外排。具备污水 纳管及中水回用条件,所用厂房为租赁厂房,用地审批手续完备,租赁合同有效期为5年。符合企业规模企业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任符合 10 股份公司,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 240万元/亩(其中租赁企业设备 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亩),新 建厂房应不少于2层
36、,原则上喷水 织机数量不少于180台(新建、迁 建项目),加弹机与喷水织机配 比不低于1:50 。企业亩均税收不 低于15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 不低于1. 1万元/吨标煤。公司;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投 资强度为250万元/亩;租用长兴 迪能建材有限公司厂房,不新建 厂房;集聚喷水织机300台,无加 弹机,项目建成后亩均税收83.33 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1.97万元/吨标煤。工艺装备企业所用喷水织机、加弹机等设 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符 合县政府与国内纺织龙头企业的 战略合作规划导向要求,与当前 市场需求相匹配,机龄在8年以 内,新引进喷水织机达到高速、 节水、 自动化程度高等
37、要求( 一 般机型转速不低于600 转/分钟), 加弹机机械速度不低于800米/分 钟,设备联网率达到100%。企业所用喷水织机转速为800转/ 分钟,达到高速、节水、 自动化 程度高等要求,机龄在8年以内, 联网率达到100%,符合县政府与 国内纺织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规划导向要求。符合污 染 防 治水污染防治企业生产废水统一纳入污水管 网,纳管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GB 8978- 1996)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厂区内实行雨污 分流,单个企业只设一个污水排 放口,并按要求安装流量计。企业生产废水统一纳管网,纳管 污水达到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单个企业只设一个
38、污水排 放口,并安装流量计。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 16297- 1996) 。有机废气收集率 达到 80%以上,主要污染物治理 率达到 90%以上,废气处理达标 后通过 15 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 放。企业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标准。上浆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 经集后经“水喷淋+油烟净化(含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装置 处理,收集率达到 80%以上,净 化率达到80%以上,尾气通过沿 不低于27m高的排气筒排出。磨 毛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后,尾气沿不低于27m高的排气筒排出。符合固废、噪声污
39、染防治产生高噪声的设备或车间远离居 民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 设置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 声标准(GB 12348-2008)。企业固废集中收集、分类存放并 规范处置,生产过程中更换的过 滤网板和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 管理要求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 置。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高噪声设备或车间远离居民区,符合噪声相关标准。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按要求对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其中产生的收集的废油、破损的浆料桶和废机油等危废按要求暂存并定期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安 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建要求企业按要求落实。符合 11 生产设项目安全设施
40、“三同时 ”监督 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安全“三 同时 ”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及配 套设施建设符合要求,火灾监测、 预警、报警等设施设备规范设置, 灭火器材配备符合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规范 的规定;机械设 备安全防护符合机械安全 安全 防 护 的 实 施 准 则 (GB/T 30574-2014)的规定。现 场 管理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素养、安全 ”要求,实施6S现场 管理,按照生产工序对厂区进行 合理划分,对生产现场物品明确 标识。要求企业按要求落实。符合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 号)文件中提出的总体要求。1.10 行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41、本项目对照其他行业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8。表 1-8 行业符合性分析汇总表本项目内容相关文件结论本项目聚酯水浆原料采用密闭桶装储存于原辅材料仓库。 本项目采用密闭形式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废气处理方式:含油烟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油烟净 化(含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7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收集效率80% 、处理效率均为90% 。磨毛粉 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沿不低于27m高的排气筒 排出(DA002),收集效率80% 、处理效率均为95%。本项目属于C1751 化纤织造加工、C2822 涤纶纤维制造,所用原 辅料VOCs含量较低,不涉及
4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 类和淘汰类,不涉及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 所列原料,不属于限制类工艺。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不属于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大气污染物 排放量按照1:2替代削减。浙江省 “十四五” 挥发性有 机物综合 治理方案符合湖州市 “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 2022年度 臭氧治理 攻坚计划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 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 号
43、)审批 原则、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 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浙江实施细 12 1 则(试行,2022 年版)、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 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相关的行业政策要求。3长兴李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3000 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2.1 项目建设内容2.1.1 项目概况长兴李盛纺织有限公司为新建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工商注册成立,选 址于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鸿业路118号,租用长兴迪能建材有限公司8000平方米厂房作为项目营运用房。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洪桥地区实际,长兴县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印发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040 号)文件,长兴李盛纺织有限公司总投资 3000 万元, 集聚更新喷水织机 300 台,配套前道、牵经机、磨毛机、打卷机等生产及辅助 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3000 万米建设项目的生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