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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项目名称:袍江新区G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单位:绍兴市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10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1项目由来11.2工程内容11.4公用工程31.5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5二、周围环境概况62.1项目地理位置62.2周围环境质量现状6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7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83.2污染源强8四、环境影响分析94.1水环境影响分析94.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94.3声环境影响分析104.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04.5光污染环境影响分析11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13
2、5.1污染物防治措施135.2总量控制指标13六、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56.1选址合理性分析156.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56.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5七、结论1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袍江新区G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单位绍兴市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袍江新区G75地块群贤路与越秀路的交叉口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袍江新区G75地块群贤路以北立项审批部门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文号袍委经发项备20119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0)占地面积(平方米)70
3、487绿化面积(平方米)24670总投资(万元)8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7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2评价经费(万元)1.0预期投产日期2015.101.1项目由来袍江新区G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绍兴市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大型房地产项目,地块东至越秀路,南至群贤路,西至洋泾河,北至育贤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610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商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285498平方米,涵盖住宅、商业及相关社区服务用房,建成后将为“两湖”区域城市化建设带来新的亮点。该项目利用基地周边自然水体环岛,形成“四片、一中心”的规划结构,即西北片低层区(排屋与叠排区)、东南片多层区(局部小高层)
4、、西南片高层区、东北片高层区和中部的公共建筑A1号楼。本项目为G75地块总项目的二期工程,包括“四片、一中心”规划结构中的“二片”,即东北片高层区和西北片低层区(排屋与叠排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0487m2,总建筑面积96815.42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1幢排屋、3幢叠排和6幢高层住宅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环境
5、质量现状监测和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作为管理部门决策参考。1.2工程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袍江新区G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工程)(2)建设地点:袍江新区G75地块(群贤路以北、越秀路以西)(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G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用地面积70487m2,总建筑面积96815.42m2,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表1-1 二期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名称单位指标用地面积m270487土地使用性质住商用地总建筑面积m296815.4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
6、285646.28地下建筑面积m211169.14容积率/1.21建筑密度%42.03绿地率%35居住户数户716机动车位个591项目地块内建设内容包括6幢住宅楼(C组团)和14幢排屋(D组团),其技术经济指标分别见表1-2和表1-3。表1-2 C组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名称单位指标用地面积m220592土地使用性质住商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m244328.12地下建筑面积m211169.14建筑占地面积m22861.12居住户数户520机动车位 个211表1-3 D组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名称单位指标用地面积m249895土地使用性质住商用地总建筑面积m241318.16建筑占地面积m22577
7、6.99居住户数户196机动车位 个380功能布局项目各建筑功能布置情况详见下表。表1-4 项目各建筑物功能布置楼号类型楼层功能布置D2#D12#排屋14层住宅D13#、D14#、D15#叠排15层住宅C1#C6#高层118层住宅地下室地下车库-1层(高层地下)汽车库、设备用房等1.3公用工程(1)给水系统水源为市政自来水,分别从地块南侧和东侧市政道路上各接一根管径DN250的进水管,进入小区后形成环状管网,供整个小区的生活及消防用水,同时供应总体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本工程不超过100米的高层住宅,室内给水系统除市政给水外分为低去和中区两个分区。为充分利用市政给水压力,设计考虑商业及配套用水、
8、住宅及三层以下由市政给水管网直供。为保证供水压力,住宅四层至十八层由中区生活加压设备供水。(2)排水室内排水室内排水均采用污水、废水合流制,盥洗及便器排水排入污水立管,厨房排水排入单独废水立管,各高层部分排水均设专用通气立管。地下车库排水直接采用潜水排污泵提升至室外雨水管网。屋面、阳台、空调机冷凝结水和融霜水及总体排水均为有组织排水。屋面和阳台雨水分设立管单独排放,空调机凝结水和融霜水设专用立管或就近接入阳台排水系统。室外排水室外排放为雨、污分流制。本工程拟将生活污水、废水由小区污水管收集经化粪池处理,根据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排水回复函,项目附近育贤路已埋设污水管网,连接的育贤路泵站计
9、划于2013年底建成投运,项目2015年10月建成后可就近排入市政道路的污水管网;本工程区域的雨水由小区雨水管收集后,就进排入附近是市政道路上的雨水管网。(3)供电系统根据小区总用电负荷分布情况,本工程在合适位置设一处10KV开闭所,从外部引入二路独立的10KV电源,由开闭所内引出的10KV电缆以室外排管方式引入个变配电室高压开关柜,为其最终走向由当地电力部门定。为住宅住户、公共用电、配套商业等供电设有的变电所有供电部门统一规划设计并实施。本工程拟设室外箱式变共3组6台。(4)通风设计住宅室内均考虑采用全热交换器来提供新风以提高室内空气品质;地下汽车库按6次/时的换气次数设计排风系统;水泵房和
10、变配电室按工艺要求单独设排风系统;卫生间均设吊顶换气扇,将废水经由竖井排出室外;厨房设有排油烟竖井,直通屋顶排放。(5)节能环保和防疫设计本工程所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排风机入口及空气处理机出口均设有消声器,以减少噪声向外辐射;通风工程歌咏设备支吊架均采用减震措施,风机进出风口加设软接头;卫生间均设有机械排风系统。1.4平面布置本项目由C和D两个组团组成。其中, C组团为高层住宅区,由6幢住宅楼组成,均为高层(18层)住宅楼,高层楼下设有地下室,主要作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C组团入口设置在育贤路东端,地下车库出入口共有两个,分别位于在C1#楼和C3#楼、C3#楼和C5#楼之间。D组团为排屋和叠
11、排区,由11幢排屋和3幢叠排组成;1.5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G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南侧一期工程正在在建设中,一期工程中A1号楼为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公共建筑,作为商业、社区配套及物业管理用房等,本项目全部为住宅建设项目,不涉及商业、社区配套及物业管理用房,相关社区配套及物业管理用房均布置在一期工程的A1号楼中。本项目为新建,地块现状为空地,因此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17二、周围环境概况2.1项目地理位置绍兴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宁绍平原西部。东邻宁波、西靠杭州,北与上海相望。区域地理位置在东经11953021211338,北纬291338
12、301607之间,总面积8256km2。绍兴袍江新区位于绍兴市区北郊,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出入口处,东接宁波(约为100公里),西邻杭州(约为50公里),距上海437.49公里,距杭州萧山国际机场20公里,离绍兴市区2公里。区内绍三公路与329国道从横交错,南面有104国道、杭甬铁路和浙东运河通过,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绍兴袍江新区G75地块建设基地位于绍兴袍江新区,地块东至越秀路,南至群贤路,西至洋泾河,北至育贤路。本项目位于地块的北侧,为整个G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二期工程。2.2周围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由监测和评价结果统计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空气环境质量良好,监测点
13、的SO2、NO2、PM10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版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地表水从监测结果和标准比较可知,洋泾浜断面的水质指标为类,不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河流,主要超标因子为BOD5、NH3-N,有必要加强本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合理措施控制该区域的生活污染,以改善该区域地表水水质。(3)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四周边界除西、南两侧夜间超标外,其余测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是因为项目所在地及周围正在进行建筑施工。2.3主要环境保
14、护目标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标准,附近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规定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2-1。表2-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序号敏感目标名称相对方位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1东安村北120780户空气环境二级,声环境2类2西安村西北200371户3洋泾河西60/水环境类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污染物产生环节表3-1主要污染环节一览表污染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废水住户生活污水废气
15、停车场汽车尾气厨房燃气灶废气、油烟废气垃圾收集点恶臭噪声汽车进出汽车噪音泵房、设备用房机械噪声固废住户生活垃圾3.2污染源强表3-2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水污染物综合废水废水量437.49t/d,149624t/a437.49t/d,149624t/aCOD排入污水厂300mg/L,44.86t/a300mg/L,44.86t/a排入环境300mg/L,44.86t/a100mg/L,14.96t/aNH3-N排入污水厂30mg/L,4.479t/a30mg/L,4.479t/a排入环境30mg/L,4.479t/a15m
16、g/L,2.244t/a大气污染物地下车库汽车尾气CO5.10mg/m3,1.996t/a5.10mg/m3,1.996t/aNOx0.205mg/m3,0.080t/a0.205mg/m3,0.080t/aHC0.34mg/m3,0.133t/a0.34mg/m3,0.133t/a地面车位汽车尾气少量少量厨房油烟废气1.64t/a0.82t/a固体废弃物住宅生活垃圾1003.5t/a0噪声主要为车辆出入噪声、人群活动噪声,以及各类水泵、风机、空调等设备噪声,噪声值在5585B之间。四、环境影响分析4.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437.49t/d(149
17、624t/a)。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等。本项目综合废水水质参照一般城市有化粪池的生活污水水质,COD产生量44.86t/a,NH3-N产生量4.479t/a。项目的地理位置隶属于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污水处理厂尚留有一定污水处理余量,且项目废水COD排放浓度为300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即COD500mg/L。项目所在地排污管网已配套建成,连接的育贤路泵站计划于2013年底建成投运,目前,项目废水尚不能进管,但是项目2015年10月建成后可以接入排污管网。环评要求在泵站建成具备纳管条件之后,本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届时废水
18、可全部达标进管,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废水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接管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送绍兴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综上,项目年产生废水总计149624t/a,COD接管排放量44.86t/a、NH3-N接管排放量4.479t/a。污水处理厂COD最终环境排放量14.96t/a、NH3-N最终环境排放量2.244t/a。项目废水不直接进入周围水体,对周围水环境无不良影响。4.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汽车尾气影响分析项目地下车库在实施强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6次条件下,地下车库CO、NO
19、2、HC的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分别为0.002866mg/m3、0.000115mg/m3、0.000191mg/m3,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3%、0.006%和0.01%,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中相关标准,因此,项目汽车尾气对项目居住环境、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地面停车位为敞开式车位,汽车尾气排入开放性的空间,呈无组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量相对较少,且分散设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住宅厨房燃料和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本工程建成后,厨房将燃用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为清洁燃料,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燃料废气经集气后由
20、最高层屋顶排放。项目油烟废气的产生量约为1.64t/a,经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50%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建筑物屋顶排放,排放高度为54m(C1#C6#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垃圾收集点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不设垃圾转运站,在楼门口设可移动式有盖垃圾收集箱,垃圾需袋装化。要求保持垃圾点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对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同时适当增加垃圾点四周的绿化。通过合理布局和绿化措施等,恶臭对环境影响不大。4.3声环境影响分析水泵房、风机房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水泵房、风机房均位于地下室,各设备放置位置较合理,混凝土墙的隔声量可达40dB左右,因此运营期这些噪声源不会对地面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1、但其震动可能会对内部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水泵房、风机房均设独立机房,下垫橡胶减振垫,管道的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涉及到水的进出口处须用软连接,机房必须安装消声器(消声量不低于25dB),以减轻振动和噪声对内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水泵房、风机房对内、外环境的影响均不大。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分析从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的车库出入汽车的交通噪声在夜间对相距10m内的环境有影响,地下车库出入口距离C1#楼楼约7m,距离C3#楼约7m,.因此项目地下车库对C1#和C3#居民楼住宅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房产公司在售楼时,应将实际情况告知住户。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C
22、1#楼和C3#楼的影响,环评建议加强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的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此外,建议C1#楼北侧和C3#楼北侧的窗户采用双层隔声窗,以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减少对汽车出入停车库产生噪声对住户的影响。另外,小区人群活动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类似小区人群活动情况分析,该类噪声的发上具有随机性、偶发性,对小区居住环境影响很小。综上所述,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噪声对敏感点及项目本身影响较小,可以符合2类功能区要求。4.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03.5t/a,主要为塑料袋、金属、玻璃类包装废料,由当
23、地的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有害三类收集存放,尽量回收垃圾中可利用的废物,如废铁丝、废书、废纸、废塑料、玻璃等,对有害废物如旧电池等分类存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和处理。因此,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5配电房影响分析本项目配电房位于C5#和C6#楼地下室,所设的室外箱式变较先进,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磁辐射强度小,属于“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通过金属箱可吸收和衰减大部分电磁辐射。因此,箱式变对小区内的环境影响较小。箱式变在运行过程中还会产生噪声和振动,经对箱式变噪声的现场实测,其噪声约为45dB左右。本项目的箱式变是单独设置,不布设在住
24、宅楼内部,经距离衰减后,噪声和振动对小区内住户基本无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箱式变的布局合理。4.6机动车尾气对居住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东侧的越秀路和南侧的为交通干线,预计远期车流量平均可达每小时1000辆。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HC,在平均车速为50km/h工况下每辆小型车排放的污染物为CO31.34g/km、NOX1.77g/km和HC8.14g/km,每辆大型车排放的污染物为CO5.25g/km、NOX10.44g/km和HC2.08g/km。经类比计算预测,在距道路中心线35米至120米范围内,CO的浓度范围为0.4640.792mg/m3,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5、浓度限值;NOX预测浓度范围为0.1060.182mg/m3,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东侧最近的住宅距离越秀路中心线约79m,北侧最近的住宅距离育贤道路中心线21m左右,育贤路汽车尾气会对项目东侧靠近道路一侧住宅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道路绿化,利用行道树吸收净化空气,保证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随着绿色环保车型的发展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提高,机动车尾气污染有望得到控制,对道路附近居民的影响还会逐渐减小。4.7交通噪声对居住楼的影响由预测结果可知,北侧育贤路一侧第一排建筑昼间噪声预测值叠加背景值后均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夜间出现不同
26、程度超标,最大超标值为1.5dB。东侧越秀路一侧第一排建筑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叠加背景值后出现不同程度超标,最大超标值为2.3dB。根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第五条规定:“地面交通设施的建设或运行造成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外环境超标,如采取室外达标的技术手段不可行,应考虑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被动防护措施(如隔声门窗、通风消声窗等),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合理保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为降低越秀路和与贤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居住环境的影
27、响,环评要求项目沿路一侧(东侧和北侧)住宅采用双层中空玻璃窗(或通风隔声窗),并采用隔声好的建材,尽量减少缝隙面积,并采用柔性连接。就窗而言,采用双层窗的准则是:双层窗之间的间距应足够大(100mm),玻璃厚度保持不同,以避免高频段的吻合效应和低频段的共振,双层中空玻璃或通风隔声窗隔声量至少应达到20dB,经隔声后室内可达标。在户型结构设计上,沿面向道路侧的住房尽可能不安排卧室,可设置卫生间、厨房或客厅等对噪声敏感程度较低的用房,卧室外设置封闭阳台,阳台采用双层中空玻璃窗,并在阳台内表面铺设吸声材料来提高室内的声环境质量。另外,应当加强项目住宅楼旁边的绿化。此外,环评要求房产开发公司售楼时应以
28、公告或售房合同中说明的形式把这些不利因素告知购房者。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1污染物防治措施表5-1 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防治措施预期效果大气污染物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废气按区域分区收集后经竖井送至住宅楼顶集中高空排放,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居民厨房油烟废气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各排烟竖井至最高层屋顶排放达标排放垃圾收集点恶臭项目小区内不设垃圾转运站,在小区按服务半径90m设垃圾收集箱,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影响较小水污染物住户综合废水粪便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住宅楼的阳台上设置相应的污水排放管道
29、。区域内住户不得把洗衣机废水接入雨水管道,以免含磷洗衣污水经雨水管进入河道而造成污染达标纳管固体废物住户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噪声隔声降噪、吸声、隔声其他光污染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商铺的管理,要求商铺尽量采用印刷广告。若采用霓虹灯广告牌,要求提早作出减免措施,如控制高度、方向等。影响较小。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小区内的绿化建设,做到绿地率达38%,以起隔音屏障作用,既美化环境又减轻污染。5.2总量控制指标依据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并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浙江省拟在COD、SO22种
30、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基础上,增加NH3-N及氮氧化物。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被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为COD、NH3-N。根据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中的规定,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废水的,其新增生活废水排放量可以不需要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房地产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均为生活废水,故不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由于本项目为新建,排放的污染物均属新增量,其总量控制指标必须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在市区污染物总量内调剂解决。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5-2。表5-2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单
31、位:t/a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预测排放量建议申请量废水量1496240149624149624COD排入污水厂44.86044.8644.86排入环境44.8629.914.9614.96NH3-N排入污水厂4.47904.4794.479排入环境4.4792.2352.2442.244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因此,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1)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49624t/a(437.49t/d)、COD44.86t/a、氨氮4.479t/a作为项目实施后水污染物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2)环评建议以
32、废水量149624t/a(437.49t/d)、COD14.96t/a、氨氮2.244t/a作为项目实施后水污染物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建议企业申请进管容量为438t/d。六、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绍兴袍江新区G75地块,其周边规划以住宅和商业为主,工程的建设和周边发展规划相互协调,适应分区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城市品味的提升,工程选址基本合理。6.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袍江新区G75地块北侧,总建筑面积约70487m2。本项目由C和D两个组团组成。其中, C组团为高层住宅区,由6幢住宅楼组成,均为高层(18层)住宅楼,高层楼下设有地下室,
33、主要作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C组团入口设置在育贤路东端,地下车库出入口共有两个,分别位于在C1#楼和C3#楼、C3#楼和C5#楼之间。D组团为排屋和叠排区,由11幢排屋和3幢叠排组成;总体来说,项目如此布局,功能明确、交通顺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布局基本合理。6.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绍兴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于该规划中的袍江新区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D02)该功能小区的功能区类型为优化准入区,本项目房地产开发,属于该生态小区鼓励类产业,故本项目建设也符合该区域的产业准入要求。因此项
34、目建设符合绍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污染物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城市截污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量少,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达标,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规定的二级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治理后,四周场界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原则。(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为新建,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水量、COD和氨氮,排放的污
35、染物均属新增量,其总量控制指标必须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在绍兴市区污染物总量内调剂解决。在得到落实之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可以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4)环境影响满足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目前该项目区域水环境较差,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设不会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空气环境可以达标;区域声环境亦能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4a类标准;固废可以做到零排放。项目的建设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现状。6.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
36、分析(1)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充分体现节能、节地、节约能源的原则,采取了选用节水洁具,绿色能源,采用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等清洁生产措施,只要切实做好环评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措施,项目能够符合清洁生产原则。(2) 生态保护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周围没有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定区域,符合“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定区域,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重要景观的项目;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周围,限制建设可能损害环境质量和功能的项目”的规定。6.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地处绍兴市袍江新区G75地块,根据绍兴袍江新区
37、总体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商用地。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建造的房屋为商业住宅用房,选址与区域规划有较好的符合性;作为商业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种类较单一、且产生量相对较小,只要做到环评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够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本项目目前已取得袍江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已获得政府土地出让使用权,取得规划、土地部门的认可,区域内电力、电讯、交通、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袍江新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功能区划。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38、员会第9号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范围,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的项目。本项目为商品房建设,根据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所述,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建设能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原则。 七、结论绍兴市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袍江新区G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工程),选址能够符合绍兴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对应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本项目在该地实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