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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 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二一九年七月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目 录第 1 章 概 述 11.1 项目由来 11.2 项目特点 21.3 评价工作过程 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1.5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51.6 环评主要结论 6第 2 章 总则 72.1 编制依据 7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02.3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32.4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12.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8第 3 章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03.1 项目工程概况 303.2
2、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313.3 污染源源强核算 38第 4 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64.1 项目地理位置 464.2 自然环境概况 48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64.4 区域配套环保基础设施概况 714.5 周边污染源调查 76第 5 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85.1 运营期地表水影响预测与评价 785.2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845.3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995.4 运营期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1035.5 运营期固废影响评价 1075.6 环境风险评价 1095.7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205.8 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120第 6 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3、 1216.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21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226.3 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 1236.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326.5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336.6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356.7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1356.8 环保投入 135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II 电话:0571-88385270第 7 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377.1 环保投资估算 137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8第 8 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408.1 环境管理 1408.2 环境监测计划 1438.3 总量控制 147第 9 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99.1 项目
4、概况 1499.2 环境质量现状 1499.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519.4 主要环境影响 1519.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529.6 环境保护措施 152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52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539.9 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539.10 综合结论 155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III 电话:0571-88385270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 3项目周边环境照片附图4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分区图附图 5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6空气环境区划分图
5、附图 7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8项目所在厂区位置图附图 9项目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 1备案文件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 3厂房租赁合同附件4厂房不动产权证书附件 5环境质量检测报告附件 6污水入网协议附件 7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 8技术咨询会专家组意见附件 9意见修改索引附表:附表 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IV 电话:0571-88385270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第1章 概 述1.1 项目由来近年来,随着国内城市不断发展,人们生活环境的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的 不断发展,随之产生大量废水,水污染问题日益突
6、出,所以针对性的产生了许 多新兴的污水处理系统工艺和方法。其中,微生物菌种治理污水早在上世纪八 十年代国外都已经开始采用,其“无次生二次污染、原位处理、调试周期短、 操作便捷”等优势性饱受好评。我国部分企业的不断探索和优化下,适应我国水质的菌种应运而生,从而给我国高度重视的污水处理带来了新的变革。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污水处理微生物菌种的研发的 企业。企业拟租赁厂房 3250 平方米,采用国内先进的生物菌种培养技术,购 置发酵罐、原料罐、生化培养箱、立式蒸汽灭菌器、超低温冷冻储存箱、无菌 实验室等国产设备 50 台套,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产 10 万吨三废处理用生物 菌种和添加剂
7、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高氨氮、高总氮、高 COD 去除效率的特点,2018 年 11 月已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应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环境保护部 令第 44 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改)(生 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十六、医药制造业,40、化学药品制造; 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生物制品制造 全部”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
8、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 评证甲字第 2007 号)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 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及社会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及委托进行现场监 测,并征求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 书送审稿,根据环评报告书技术咨询会专家咨询意见修改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电话:0571-883852701.2 项目特点1 项目涉及到的产品主要为菌种和添加剂,其中菌剂为生物菌种,主要 工艺为菌种逐级发酵放大的过程;添加剂为生物碳源,主要为自产的生物菌种与植物营养液的复配过程。2 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水主要为
9、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其中,实验室 废水经灭活罐处理后再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3 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菌剂发酵过程产生的恶臭等,菌剂产生的产生的恶臭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1.3 评价工作过程1 接受项目环评委托后,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踏 勘现场,查阅周边相关资料,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等资料,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2 明确评价因子、评价标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等, 并收集项目区块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并委托监测机构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等现状进行监测。3 根据工程
10、概况进行工程分析,核算项目的污染源强及排放情况,通过 预测评价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4 汇总、分析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编制环评报告书。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流程图见下图 1-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电话:0571-88385270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 第 一 阶 段第 二 阶 段第 三 阶 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
11、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首先通过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收集,对项目选址、产品、规模和工艺等合理性进行初步判定。1.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判定根据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位于“越城区袍江新区环境重 点准入区0602-VI-0-1”。本项目主要从事生物菌种的生产及
12、添加剂的复配,根 据环境功能区划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较少,符合管控要求,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中,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 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符合性判定根据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分区规划,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产业集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电话:0571-88385270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聚区袍江分区北片区,租用绍兴市北海印染有限公司车间,根据土地证,租用 厂房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用地性质要求。袍江分区北片区产业方向为机
13、电 一体化、电子材料、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本项目为生物制品的生 产,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项目符合产业发展发现。总体而言,本项目符合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分区规划的要求。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本项目为污水处理菌剂的生产,属于生物制品,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8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内容;对照浙江省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禁 止类项目,故属允许类项目;对照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 年)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故属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所
14、述,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4 与“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判定(1)项目位于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分区,根据绍兴市越城区环境 功能区划, 项目位于“越城区袍江新区环境重点准入区 0602-VI-0-1”,不在 自然生态红线区和生态功能保障区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空间生态管控与布局要求。(2)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评价区域声环境和土壤现状符合功能 区要求。空气环境属于不达标区,绍兴市政府已经制定绍兴市大气环境质量 限期达标规划, 到 2022 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六种大气污染物达到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到 2025 年
15、,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改善,包括 O3 在内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水平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 不能满足类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近年来,随着区域“ 五水共治” 、“剿灭劣 V 类”等行动的展开,袍江分区内地表水和相邻曹娥江水环境质量有向好趋势。 地下水体中,除锰不能满足地下水 III 类水体的要求以外,其他监测因子均能 够满足 III 类标准要求。目前,该区域地下水无开发利用计划,也尚未划分功能区。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电话:0571-88385270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治理之后能做到达标排放,根据分析,经处理后废气排 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不会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底线。项
16、目厂区内实行雨 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 纳管排入绍兴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产生噪声不大,经隔声处理后,项 目对厂界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环评要求企业采取地面 硬化、防腐防渗等有效的分区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渗入地下水和土壤,正 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实施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项目选址于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分区,项目用水、用电量不大, 周边公共设施能满足项目需求;项目排水量不大,周边道路市政管网和绍兴市 污水处理厂均有容量满足项目需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不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项目主要从事生
17、物制品的生产,对照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分 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属于确定的产业准 入环境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对照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属于二 类工业项目,不在环境功能区划中确定的负面清单之内,同时符合该区的管控措施。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5 审批部门判定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 2019 年第 8 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 发布及的通知(浙环发 201538 号)等文件规定,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部审批目录、也不属于省 环保厅、设区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目录,因此,本项目环评由绍兴市环保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负责审批。1.5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
18、问题根据项目特点,此次评价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 电话:0571-883852701 废水方面重点关注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关注废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及处理后纳管的可行性。2 废气方面重点关注菌种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及其处理方式。3 噪声方面重点关注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达标的可行性,关注水泵、空压机等公共工程设备的噪声防治措施。4 固废方面重点关注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置合理性、可行性及固废暂存措施的可行性。5 地下水方面重点关注项目废水处理站、原料及成品储存等涉水区域的防腐、防渗措施及可行性,避免废水进入地下水系统。1.6 环评主要结论绍兴
19、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 的项目位于绍兴市袍江工业区江中路 301 号,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规划的 要求,项目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 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 与统计材料,项目公众参与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 电话:0571-88385270第2章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20、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4.4.24 修订,2015.1.1 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8.12.29 修订,2018.12.29 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2017.6.27 修订,2018.1.1 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18.10.26 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8.12.
21、29 修订,2018.12.29 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4.12.29 发布, 2005.4.1 施行 ,第十二届全 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2016.11.7 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8.31 通过,2019.1.1 施行;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2017682 号令,2017.10.1施行;9.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2011.10.17 施行;10.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22、 国发201665 号,2016.11.24 施行;1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环境保护部,2012.7.3 施行;12.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 电话:0571-88385270201674 号,2017.1.5 施行;13.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2013.9.10 施行;14.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2015.4.2 施行;15.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3、国发201631 号,2016.5.31 施行;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 国家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4.28 施行;17. 关于发布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第 8 号,2019.2.26 施行;18.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3 号,2013.11.14 施行;19.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 号,2014.12.30 施行;2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环保部令第 39 号,2016.8.1 施行;21.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54 号,2015.1.9 起施行;22.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
24、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 号,2016.10.26 施行;23.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2018.8.1施行;2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1.1 施行。2.1.2 地方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规定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2018.3.1 施行;2.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 第十二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11 号,2013.12.19 施行;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
25、 电话:0571-883852703.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正),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7.1 施行;4.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 第十二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17.9.30 施行;5.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1571 号,2015.6.29 施行;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 浙政函2016111 号,2016.7.5 施行;7.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6
26、号,2014.4.30 施行;8.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环发201210 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2.2.24 施行;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486 号,2014.7.10 施行;10. 关于发布及的通知, 浙环发201538 号,2015.10.23 施行;11. 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1.1 施行;12. 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1.1
27、施行。2.1.3 相关的技术规范1 技术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 电话:0571-88385270(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28、。2 技术规范(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4)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5)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6)固体废物鉴定标准 通则(GB34330-2017);(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 2017 年第 43号,2017.10.1 施行。2.1.4 相关规划及技术文件1 相关规划(1)浙江省水
29、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2)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功能区划;(3)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区分区规划。2 技术文件(1)浙江政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登记单(2)厂房租赁合同;(3)污水纳管证明;(4)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周边区域环境特征的分析,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识别见表 2-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电话:0571-88385270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表2-1 项目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识别阶段污
30、染因子原料 运输原料贮存生产过程员工生活产品 运输公用 工程废气 治理废水 处理废水CODCrNH3-N废气发酵臭气浓度噪声噪声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2.2.2 评价因子根据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周边区域环境特征的分析,确定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见表 2-2。表2-2 评价因子筛选类别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地表水pH、高锰酸盐指数、BOD5、DO、NH3-N、总磷、 挥发酚、石油类、锌、铅、六价铬废水达标及接管可行性分析地下水K+、Ca2+、Na+、Mg2+、CO32-、HCO3-、Cl-、SO4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
31、、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铬(六价)、铅、总大肠菌群CODMn、NH3-N大气常规污染因子:SO2、NO2、PM10 特征污染因子:H2S、NH3、臭气浓度臭气浓度声等效连续A 声级等效连续A 声级土壤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 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 1,1-二氯乙烯、顺 1,2-二氯乙烯、反 1,2- 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 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 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 2-二氯苯、1,4-二
32、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 2-氯酚、苯并a蒽、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 3-cd芘、萘-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物、 废活性炭、污泥和生活垃圾等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 电话:0571-88385270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 2.2.3 环境要素功能区划1. 水环境项目位于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分区,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版),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见表2-3。表2-3 项目附近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序号河流名称水功
33、能区水环境功能区流域水系范围目标 水质编号名称编号名称起始断面终止断面钱塘 350新三江闸西干河G0102301203013新三江闸西干河绍兴农业、工业用水区330601GA080102001750农业、工业用水区浙闽 皖萧绍河 网吴江塘下新三江闸钱塘 281曹娥江G0102400103103曹娥江上虞农 业、工业用水区330682GA020100000750农业、工业用水区浙闽 皖曹娥江舜江大桥曹娥江大闸/党涛镇重新二益农镇直8 本项目位置娥后双盐抗州湾环线高选 6出4区道墟镇绍兴市东湖镇m孙道的W填沥海镇马山镇ag=上江。图2-1 绍兴市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局部)2. 空气环境项目位于绍兴
34、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分区,根据绍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功能区。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 电话:0571-88385270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图2-2 绍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局部)3. 声环境项目位于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袍江分区,属于3 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区 ) 。2.2.4 评价标准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功能区,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特殊污染物氨、硫化氢执行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35、HJ2.2-2018附录D 表 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表2-4。表2-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g/m)序号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单位二级标准浓 度限值采用标准1二氧化硫(SO)年平均g/m60GB3095-2012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2二氧化氮(NO)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3可吸入颗粒物(PMio)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 电话:0571-88385270绍兴市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的项目4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3524 小时
36、平均755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1601 小时平均2006CO24 小时平均mg/m341 小时平均107氨1 小时平均g/m200HJ2.2-2018 附录D 表D.18硫化氢1 小时平均1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2-5。表2-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 外)序号项目1pH(无量纲)692高锰酸盐指数24810153生化需氧量(BOD5)3346104溶解氧饱和率 90%65325氨氮0.150.51.01.52.06总磷(以P 计)0.020.10.20.30.47挥发酚
37、0.0020.0020.0050.010.18石油类0.050.050.050.51.09锌0.051.01.02.02.010铅0.010.010.050.050.111六价铬0.010.050.050.050.1(3)地下水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2-6。表2-6 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 外)项目标准值pH 值6.58.55.56.5,8.599氨氮0.020.100.51.51.5亚硝酸盐0.010.11.004.804.80硫酸盐50150250350350硝酸盐2.05.0203030总硬度150300450650650氯化物50150250350350挥发性酚类0.0010.0010.0020.010.01溶解性总固体300500100020002000耗氧量(CODMn 法,以O2 计)1.02.03.010.010.0六价铬0.005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