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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编号:LYG20100900412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 代理公司:连云港市*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29 日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申请人资格要求4资格预审方法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1.1 项目概况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5 语言文字1.6 费用承担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2 资格审查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6.2 解释6.3 确认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8.3 保密8.4 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 审查方法2. 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2.2 详细审查标准2.3 评分标准3
3、. 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2 详细审查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3.4 评分4. 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目 录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五、近年财务状况表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九、其他材料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vi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已由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
4、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 2.2建设地点:。2.3工程规模:2.4计划开工日期2.5招标范围:2.6标段划分:。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通过资格预审的方法为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
5、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24 日9:00时至12:00时,地点为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009会议室(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102号 连云港市建筑设计院10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8其他条件8.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
6、号会议纪要”精神。 8.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8.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本资格预审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
7、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八)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
8、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8.5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8.6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清办20104号
9、文等;8.7执行苏建管企(2008)19号文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三级项目经理除外”;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8.8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8.9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8.10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0)333号文、连建招(2010)323号文规定。工程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施工组织设计20分;项目经
10、理业绩5分;信誉2分;投标报价73分;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投标报价评审采用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三中方法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面谈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谈: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的任意时间,具体时间在报名时由投标人与招标人约定,面谈地点在*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规定时间内因故不能参加面谈的,应当提前与招标人联系,书面说明情况,约定其它时间面谈,获招标人同意后才能继续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8.11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
11、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8.12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按苏建价200867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他国家政策性调整按规定执行。8.13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五天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交纳至指定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交纳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8.14本工程施工招标
12、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5日要向招标人交纳*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8.15 付款方式: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预付款在地下工程结束后分期扣回),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乙方交清完整竣工资料,甲方六个月内完成审计,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确定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8.1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附有授权委托人最近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人事合同,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 * 地 址: * 邮 编: 邮
13、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淮海工学院地址:新浦区苍梧路联系人:陶建兴电话:1385129120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新浦区通灌南路102号联系人:冯志刚电话:0518-856020231.1.4项目名称淮海花园1.1.5建设地点学院路东、苍梧路北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
14、.1招标范围淮海花园工程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5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 11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3年 12月18 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1、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2、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其它要求:省外、市外企业提供进省、进市核验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9日17:00时前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
15、0月20日17:00时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2011年10月21日17:00时前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0日17:00时前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2011年10月21日17:00时前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3.2.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 年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 年3.3.1签字或盖章要求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三 份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采用A4纸胶装4.1.2封套上写明招标
16、人的地址:新浦区苍梧路招标人全称:淮海工学院 淮海花园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2011 年 10 月 24 日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1申请截止时间 2011年 10 月 24 日 12 时 00 分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5.1.2审查委员会人数5人5.2资格审查方法综合评估法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2011年10月30日17:00时前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2011年10月31日17:00时前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17、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
18、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申请人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资格预审。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19、;(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
20、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1.3招标人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提供施工图电子文件光盘壹张。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
21、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
22、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
23、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
24、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
26、.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资格
27、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
28、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
29、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9家以下采用合格制,9到15家根据得分排名取前9名,15家以上根据得分排名取前15名;2审查因素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法人营业执照、资质
30、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2.2详细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历、信誉(7分)1、 企业参加过国家级行业标准编制的得3
31、分;有国家级工法的一项得一分,最多得2分。2、无市场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得2分,如有不得分;企业资信(16分)1、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颁发的至今有效资信等级:AAA得3分,AA得2分,A得1分;2、 近三年企业获得工商部门或政府“重合同 守信用”称号,连续三年得3分,近2年得2分,近1年得1分;3、2010年企业获得商业银行年度授信额3亿元的得10分,3亿元年度授信额2亿元的得8分,2亿元年度授信额1亿元的得5分,1亿元年度授信额0.5亿元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财务状况(13分)1、近三年年末资产负债率的平均值A。A65%得5分,65%A75%得4分,75%A85%得3分,85%A95%得2
32、分,95%A100%得1分,其它不得分。2、企业2010年末货币资金大于合同估算价10%得5分,货币资金大于合同估算价15%得8分。项目经理业绩(29分)1、拟投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单项合同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价合同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单体工程18层及以上框剪结构工程、单体地下室工程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可以在三个工程中完成,以上三方面要求都达到得10分,否则不得分。2、拟投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加1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3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
33、装饰奖”)加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3、拟投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加1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上述奖项不是拟投项目经理所在投标申请单位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4、拟投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得4分、中级职称得2分,其它不得分;5、拟投项目经理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省辖市级得1分,省级得3分,国家级得5分;认证体
34、系(6分)企业同时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投标人得4分,具有其中2项得2分,具有其中1项得1分,无有效证书原件不得分;工程组织、管理(29分)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且全部具有执业证得分不超过19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且全部具有执业证得分不超过14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且全部具有执业证得分不超过10分; 2、项目部全体人员在拟投企业需缴纳距投标时6个月及以上社保基金的得7分,有一人未缴纳不得分;3、近三年业主对企业在质
35、量、工期、进度、合作态度的方面评价意见好的得3分,一般得2分。注:以上评分标准中内容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备查:(1)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部人员资质证书及社保金缴费证明原件和社保手册原件、业主评价意见等各种原件。企业资历、企业资信各种原件。(2)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发文等能够证明企业、项目经理的各种原件。(3)财务状况需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贯穿本工程全过程,如遇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经招标人审查后,报市招投标主管部门确认,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业绩不得低于原参加资格
36、预审时的项目经理。(5)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因故放弃或者被取消投标资格后,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给投标申请人排定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6)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从高到低给投标申请人排定顺序,当末位出现申请人并列导致合格的申请人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时,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7)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报注册建造师现“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报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原件等备查(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有效时间必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后,投标截止日时间前,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
37、章对外无效),连云港市企业由招标人负责查询提供。(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报注册建造师检察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备查(出具证明的有效时间必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后,投标截止日时间前),江苏省境内企业由招标人负责查询提供。 (9)企业注册地为江苏省以外或江苏省境内连云港市以外企业需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或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原件备查。1.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
38、表规定的数量。2. 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3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 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
39、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
40、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 评分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4. 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41、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五、近年财务状况表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九、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申请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